第一章 工程基本情况及监理工作目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2. 资金来源
3. 监理目标
4. 监理范围
第二章 组织管理方案
1. 现场组织机构图
2. 监理部人员资质情况表
3. 监理人员职责
4.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工作纪律
第三章 质量控制
1.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2.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3. 事前质量控制措施
4. 事中质量控制措施
5. 事后质量控制措施
第四章 工期控制
1. 工程工期控制目标
2.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
3.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
第五章 投资控制
1.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2. 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法
3. 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
第六章 组织协调管理
1. 协调管理的内容和任务
2. 协调管理的分类
3. 协调管理工作的方法
4. 与项目参建各方的关系
第七章 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方案
1. 安全控制方案
2. 文明施工方案
第八章 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
1. 合同管理措施
2. 信息管理措施
第九章 现场旁站监理措施
1. 工程监理旁站部位的设置
2. 设置本工程的基本旁站部位/过程
3. 旁站监理措施
4.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第十章 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 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控制
2.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3. 工程投资控制的基本程序
4. 合同管理的基本程序
5. 信息管理的程序
第十一章 拟用于本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检测设备表
第十二章 廉政记录
第一章 工程基本情况及监理工作目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桐柏路工程位于郑州市区西部,是郑州市二环路的一部分,本次工程为拓宽改造工程,南起淮河路,北至冉屯路,全长4400米,红线宽45米,工程主要内容为道路、雨水。同期配套建设给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有线电视等各种地下管线工程。
农业路铁路立交市政道路工程。西起桐柏路,东至沙口路,全长1600米,红线宽60米,本次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污水、雨水、道路、立交引坡、沙口路立交。同期配套建设给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有线电视等各种地下管线工程。
2. 资金来源:
郑州市城建资金
3. 监理目标
我公司将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技术经济手段,对项目进行动态管理,使该工程建设的各项目标(质量目标、进度目标造价目标、管理协调工作)得到有效控制和实现。具体控制目标如下:
●质量目标
通过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严格控制,使本工程达到或超过合格质量控制标准。
●进度目标
协调设计、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计划,使工程实际进度严格控制在计划进度范围(130天)之内。
●造价目标
公正、科学、及时核算工程实物量,实事求是按规定审核工程签证,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管理协调工作
高标准、高效率、电脑化、科学地做好合同及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4. 监理范围:
郑州市市政工程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范围内的道路、雨水、污水及其它相关项目的监理
第二章 组织管理方案
1. 现场组织机构图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承包单位
其他相关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组织协调
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造价控制
合同管理
管道安装
电
气
给
排
水
路基工程
基层工程
面
层
附属工程
合
同
档案
信息
承包单位
信息管理
道路监理
公司总部
专家顾问组
安全文明
设备监理
测
量
2. 监理部人员资质情况表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专业 | 拟任 职务 | 资格证书 |
1 | 徐维和 | 男 | 56 | 高级工程师 | 土建 | 总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一级总监证 | |||||||
高级职称证 | |||||||
2 | 周相合 | 男 | 60 | 高级工程师 | 给排水 | 给排水专业 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一级总监证 | |||||||
高级职称证 | |||||||
3 | 张丙子 | 男 | 49 | 工程师 | 道路 | 道路专业 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一级总监证 | |||||||
中级职称证 | |||||||
4 | 李鸿 | 男 | 40 | 工程师 | 试验 | 试验专业 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一级总监证 | |||||||
中级职称证 | |||||||
5 | 王桂林 | 男 | 59 | 高级工程师 | 测量 | 测量专业 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高级职称证 | |||||||
6 | 赵东华 | 男 | 59 | 高级工程师 | 电气 | 电气专业 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高级职称证 | |||||||
7 | 杨爱东 | 女 | 49 | 高级工程师 | 造价 | 造价专业 监理工程师 | 造价工程师证 |
高级职称证 |
3.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3.1.1确定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3.1.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部的日常工作。
3.1.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3.1.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3.1.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部的文件和指令。
3.1.6审定承包单位提供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3.1.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3.1.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3.1.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3.1.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3.1.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3.1.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3.1.13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3.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3.2.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3.2.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2.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3.2.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2.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3.2.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2.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3.2.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3.2.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
3.2.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3.3 监理员职责:
3.3.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3.3.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工作。
3.3.3 复检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3.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3.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3.3.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3.4 管理人员职责(资料员、信息员、档案管理员):
3.4.1 按总监安排记好项目监理日志,每天上午9:00收集阅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日志>,了解工程进展;
3.4.2 及时处理收到的文件、资料,发现问题及时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联系,确保资料的完整、准确、有效;负责监理文件的打印、分发、复制、传递信息。按公司信息管理文件要求传递信息。
3.4.3 定期到施工现场巡视,采集现场各种监理信息,负责收集整理会议纪要,总监签字后发出;
3.4.4 对已核实的月工程量,实物量进行登记,打印月度监理台帐;
3.4.5 对监理工程师返回的文件资料,按统一编目系统进行分类整理归类;
3.4.6 负责资料的借阅、保管、回收工作;
3.4.7 负责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保管和领用;
3.4.8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后勤工作;
4.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4.1 监理人员职业道德:
4.1.1 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4.1.2 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4.1.3 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能力和监理水平;
4.1.4 不以个人名义监理业务;
4.1.5 不同时在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4.1.6 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4.1.7 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4.1.8 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4.1.9 坚持自主开展工作。
4.2 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鉴于本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为保证本工程监理工作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准则的有效实施,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监理纪律,要求监理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监理工作人员“十不准”:
· 不准向承包单位透露应保密的项目信息;
· 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施工单位;
· 不准向业主和承包单位介绍推荐建筑材料;
· 不准对承包单位“吃、拿、卡、要”,损害监理形象;
· 不准接受承包单位的奖金、奖品、礼金、礼品及各种津贴;
· 不准参加由供货方主办的设备及建筑材料采购活动;
· 不准参加承包单位组织的旅游、休假和娱乐活动;
· 不准循私情、袒护影响监理质量的任何行为和个人;
· 不准私自承揽监理项目范围以外的监理业务,搞非法“合作”监理;
· 不准私自借用承包单位的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
监理工程师要接受业主与监理公司的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解聘处分,触犯刑律的应依法送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章 质量控制
1.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1.1 质量目标的制定
通过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的严格控制,使本工程达到或超过预定质量控制标准(合格)。
1.2 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2.1 以施工图纸、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施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1.2.2 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1.2.3 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2.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2.1 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方法和程序
原材料是工程施工的物质条件,没有材料就无法施工;材料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质量也就不可能符合标准。所以,加强材料的质量控制,是提高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是创造正常施工条件,实现投资、进度控制的前提。材料取样、试验方法,材料的使用方位和施工要求等。
对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应当是全过程全面的控制,即从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和控制。
2.2 原材料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
2.2.1 采购质量的控制
· 凡是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购配件、设备等,订货前应向监理申报,提交样品和实验单,经监理认可后,方能订货;
· 对于永久性的设备器材和购配件,经审批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组织采购订货;
· 对于大型的和重要性的设备,以及大宗的器材和材料的采购应当招标采购;
· 监理通过制订质量保证计划,详细提出对厂方应达到的质量保证要求;
· 供货方提供质量保证文件,表明能够达到质量保证计划中提出的要求;
2.2.2 制造质量的监督与控制
对于某些重要的设备、器材和外供的构配件,可以采用对厂方生产制造实行监造的方式,进行重点和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确保交货的质量;
2.2.3 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控制
到现场的材料、设备、器材和购配件,须有产品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按要求进行检验,订货方应提前书面通知;
2.2.4 材料、设备存入的质量控制在规定的索赔期内开箱检测、验收,并于以签署验收单;材料、设备存入的环境和条件,事先经监理确认;
2.2.5对天然石材、现场配制的制品等,应事先进行配制,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可施工;材料的技术鉴定和有关实验、实验应用的报告,经监理认可后才能在工程中使用;
2.2.6 对新材料新设备等,应事先提交可靠的质量保证资料。
3. 事前质量控制措施
3.1 对施工图进行认真审查,预先发现施工图的不足和失误,提出完善和整改的具体意见。
3.2 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掌握和熟悉质量控制的技术依据,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由项目总监签署《分包工程资格报审表》;
3.3 工程所需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控制,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
3.3.1 业监理工程师应接受承包单位在采购主要施工装修材料,设备建筑构配件定货前,提出的样品(或看样)和有关定货厂家及单价等资料的申报,在确认符合控制要求后书面通报建设单位,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由项目总监签署《建筑材料报审表》和《主要设备选型报审表》。
3.3.2 由建设单位提供材料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备选型、定货,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审核材质化验单、复核单,并在现场对材料进行质量观感检查(凡进口设备、材料等,必须具备海关商检证明)。
3.3.3 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对工程量有重大影响的施工机械、设备,应审核承包单位提供的技术性能的报告,凡不符和质量要求的不能使用。
3.4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3.4.1 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的组织结构和质量要求,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以适应工程项目的需要,按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内容的质量的控制和验评活动。
3.4.2 协助承包单位完善质量管理制度。
3.5 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
3.6 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分项的施工方案。
3.7 施工环境、管理环境改善的措施。
3.7.1 督促承包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3.7.2 主动与质监站联系,汇报在本项目开展质监工作的具体办法、措施,争取质监站的支持和帮助;
3.7.3 审核承包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和方案,审查分包单位和试验室的资质;
3.7.4 审核承包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措施、方案;
3.7.5 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3.8 审查承包单位试验室
3.9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4. 事中质量控制措施
4.1 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4.1.1 针对本监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旁站方案,采取旁站、观察、测量、试验等手段予以控制。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工艺是否符合技术规范的规定,是否按开工前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旁站部位做好旁站记录,要有现场录像或照片等永久保留资料,对于旁站要有文字记录,并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
序号 | 阶段划分 | 工程 内容 | 控制要点 | 控制措施 |
1 | 准备阶段 准备阶段 | 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开工前实施的预控 |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等 2.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自控措施 3.设计图纸审查 4.熟悉施工合同和预算 5.进场原材料和设备 6.进场施工人员和机械 7.测量放线 8.分包申请 | 1.组织审查、提出建议、检查交底、监督执行 2.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设计交底,图纸自审、会审 4.核实各工种人员素质和机械完好状态 5.报验、现场检测,熟悉现场情况 6.会同业主考查分包单位 |
2 | 排水 工程 | 雨水 工程 污水 工程 | 1.沟槽开挖位置、尺寸、标高 2.预制管安装与铺设 3.沟槽回填 4.砌井及进水 5.沟槽土质与加固方法 6.混凝土配合比、塌落度、试块 7.地下管线交叉部位处理 8.管道试压试验 | 1.检查沟槽放线、尺寸 2.控制沟槽放坡系数,控制挖土标高,预留30㎝最后清理,防止超挖和振动,组织勘察、设计、质检、施工、业主联合验槽 3.审查配合比、塌落度、现场取样做试块,旁站监理重点部位振捣 4.现场检验预制管质量保证资证、吊装、浇筑 5.到预制厂家现场考核预制管生产中的原材料、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和运输过程中的保护措施 6.重点旁站监督沟槽回填质量,回填用途土质、回填厚度与整压质量,并现场取土样做密实度试验 7.协调各管线的交叉施工 8.检查井位、井尺寸、砌筑用原材料、旁站监督砂浆试块试验 9.雨、污水管道做闭水试验 |
3 | 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 | 道路 构筑物 道路 构筑物 | 1.侧石缘石预制 2.人行道板预制 | 1.放线复核 2.侧石人行道预制过程中的抽验、保证资料 3.检验侧石直顺度、相邻块高差、缝宽,侧石顶面 4.路缘石背后回填密实 5.预制块人行道施工中的砂浆控制、严禁用粉砂、细砂 6.控制人行道板铺砌平整、灌缝饱满 7.控制人行道面层与其它构筑物顺接 8.检查人行道板路床、基层的压实度、人行道平整度、相邻块交叉、横坡、纵缝直顺、横坡直顺、井框与路面高差在允许范围内 |
4 | 道路工程 | 路床 | 1.土方和路床 | 1.测量放线复核 2.土档试验、测定土的最佳干容重、密实度 3.填土路段须旁站监督 4.检验路床压实度、中线高差、平整度、宽度、横坡 |
5 | 道路工程 | 基层(灰土基层和水稳基层) | 1.灰土均匀性 2.灰土碾压 3.灰土平整 4.水稳搅拌 5.水稳摊铺碾压 6.基层护养 7.边坡稳定 | 1.原材料检验灰土用土和消解用石灰和灰土拌合用灰 2.水稳配比试验,水泥复合、碎石级配合压碎值试验 3.基层摊铺、碾压控制 4.基层检验压实度、厚度、平整度、宽度、中线高程、横坡 5.养护期间保持基层湿润,禁止车辆通行 6.按照设计边坡坡率施工,使用坡度尺检查控制坡度,不小于设计规定。 |
6 6 | 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 | 面层 | 1.拌料搅拌均匀,细石比适宜 2.粒料摊铺虚厚,碾压及时 3.面层接花处理 | 1.厚材料检验,复试沥青、碎石、审查配合比,监督计量和取样试验 2.检查沥青混合料的运输、摊铺、压实及成型 3.检查粒料的温度,使粒料终铺前保持在70℃ 4.控制解栓处理紧密、平顺、烫缝不粘焦 5.控制面层与路缘石及其它构筑物顺接 6.检查沥青混凝土的压实度、厚度、弯沉值、平整度、宽度、中线高程、横坡 7.控制沥青砼面层冷却到常温下方才通行车辆 |
4.1.3 对已完工程(工序)的质量按规范要求的项目和抽样频率进行各项检验和试验。
4.1.4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施工单位在自检,互检专职检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工程师到现场会同检验。
·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隐蔽工程施工前,先由承包商自检,初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监理工程师。通知包括承包商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措施效果的检查(详见公司关于《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制度》)。
· 行使质量检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报告总监理工程师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并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对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a)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b)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继续作业者;
c)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e)擅自将工程转包;
f)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g)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h)其它
4.2 严格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和复工报告审批制度。
4.3 做好质量、技术签证、分项和分部工程验收。
凡质量、技术问题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亲自签署。
4.4 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4.5 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4.6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4.7 定期向总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4.7.1 结构工程质量监控的主要内容:
· 量测工程:对建筑物的接桩和场内引测、测量控制桩(网)定位、轴线、水准点、层高及垂直度、沉降观测等进行监控。
· 土方工程:基坑、基槽平面尺寸及标高,基坑图纸与设计相符程度,异常情况下的地基处理,填土密实度等进行监控。
· 砼工程:砼的配合比,骨料级配,现场材料及改性材料、掺合材料的材质资料(原件)验证,并进行配合比设计和试样审定和抽检,试压报告认定;原材料计量、搅拌、振捣、养护和施工缝处理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检验;砼试块数量及养护条件、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 预制件:按国家标准、规范和生产规程检验测试。
· 管道安装质量检控的内容:
a)管道及其配件的产品质量除应查验产品质保书外,必要时应抽验产品外观质量、强度等;
b)认真检查管线预埋及在结构中的预留孔、套管的标高、位置、走向、规格;需要防腐的管件应作相应处理,如刷漆、涂油等;
c)对各类管道的压力、气密试验以及通水试验进行跟踪并检查各类试验记录;
d)实查管道的标高、走向、倾斜度、平直角。
· 电气安装质量检控的内容:
a)检查埋入土建基础或结构中的连接质量、导线规格、布局、方位及电阻测试是否符合规范和要求;
b)实地和对预埋电管和盒箱、套管等标高、方位、走向、规格,合格后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
c)对电缆敷设、照明灯具、电气箱柜接线、电缆桥架、电气设备支架等按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抽查,主要部位逐路检查;
d)对高压电器、电缆和辅料的绝缘性能,除查验产品质保书外,严格检查外表质量,如高压瓷件表面不得有裂缝,缺损和瓷釉损伤,严格检控耐压试验,泄漏电流和绝缘电阻超差者,禁止使用;
e)供电系统受电前,应全面检查受电条件,确认后才可合闸受电,并进行供电调试。
4.7.2 监理部在接到隐蔽工程验收单后应及时派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验收工作(但应事先确保承包单位在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前已认真做好自检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应发监理通知,必要时以整改通知书的形式通知承包单位,待其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隐蔽工程;
4.7.3 审查技术变更和会签设计变更。凡因施工原因须修改设计,应通过现场设计代表,请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提出设计修改通知,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会签并在项目监理部内传阅,经建设单位认可后交承包单位施工。监理工程师会签有关各种设计变更,应审查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是否有不利影响,必要时提出书面意见向建设单位反映。
4.7.4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参与水暖卫工程的系统试压,通风试验,空调工程的单机运转和电气照明、动力试运行的试验,并确保各试验记录的准确性。
4.7.5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深入施工现场,达到预控为主,及时发现,早期处理,防止漏检和失检。当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按公司文件《事故报告作业指导书》进行处理。
4.7.6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由于承包单位违反合同条件施工,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单位停工整改。
4.7.7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及时分析、通报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4.7.8 坚持记好质量监理日记。按公司文件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处理分析,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报告,加以处理。
4.7.9 每月5日前向建设单位送监理月报,报告上月工程进度、施工质量情况及监理主要工作和存在问题及提出监理对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对漏项工程限定处理期限和再次复检时间进行协商确定。经初验全部合格后,由项目总监在相应的工程初验报告上签名认可施工完成日期,然后向建设单位提出初验报告,并请求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正式验收。
5. 事后质量控制措施
5.1 分部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基础分部已完成,进入主体结构施工时,或主体结构完成,进入装修前进行基础和主体工程验收。承包商填写《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由总监组织业主、 设计单位和承包商共同检查工程施工技术资料,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各方协商验收意见,并在《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 报当地质量监督结构备案。
5.2 安装工程验收
建筑、给水管道、电气等工程的分项工程签订,在施工试验、检测完备、合格后进行。
5.3 工程竣工验收的初验
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督促承包商完善质量保证资料;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
5.4 审核竣工图及其他技术文件资料。
5.5 整理工程技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第四章 工期控制
1. 工程工期控制目标
本工程工期控制目标为:130天
2.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原则和程序
2.1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内容
2.1.1进度的事前控制内容
· 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审批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对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进行认真的审查、分析;
· 根据工程条件和施工队伍条件,分析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
· 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总平面图;
· 制定由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设备的采、供计划;
· 按期完成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现场;
· 组织临时供水、供电、接通施工道路、电话线路,及时为承包单位创造必要的施工条件;
· 向承包单位移交作为临设使用的待拆房屋;
· 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单位提交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
· 按合同规定及时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备料款;
· 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对策。
2.1.2进度的事中控制内容
· 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监理日志;
· 进行工程进度的检查:
· 审批施工计划及施工修改计划;
· 审核承包单位每半月或每月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
· 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需如质监验收协调进行);
· 做好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 进行工程进度跟踪监督检查动态管理,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进行比较、分析、评价,发现偏离,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 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认证意见;
· 组织现场协调会;
· 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现场监理部每月报告一次。
2.1.3进度的事后控制内容
· 针对某环节拖期制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主要有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 制定总工期突破后的补救措施;
· 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当确认承包单位具有充分理由要求延长工期时,经与建设单位协商后可确定和批准延长工期的期限。
2.2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原则
2.2.1可行性和合理性原则
各种进度计划都必须结合本工程自身的特点、周围环境和技术经济条件,既要可行又要合理。
2.2.2确保总目标的原则
各项进度计划在编制时,要充分考虑到如何保证项目总进度目标的实现,各分部工程计划要服从于总目标的要求和规定。
2.2.3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的工期目标
2.2.4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符合控制工程造价的原则下,控制进度。
2.2.5经济性原则
计划编制的优劣,最终应以是否经济来衡量,这也是项目各参与者共同的愿望。
2.2.6便于操作的原则
编制计划是为了控制和管理,因此,进度计划编制时应能充分反映计划中各项工作的相互关系、工期关系,清楚、明了,便于实施和检查。
2.3 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程序
进度控制的程序框图
否
在工程承包合同中,确定工期总目标
承包单位、建设单位
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编制处、季、月进度计划填定《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按计划组织实施
项目经理部
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监理工程师
签发《监理通知》
总监
施工进度正常
承包单位
采取措施,纠正计划偏离
项目经理部
继续施工
承包单位
实现工期总目标
基本符合计划要求
可
申报
可
应附有:
编制材料设备采供计划施工机械使用计划
监理工程师编制进度计划控制图
编制说明中应有:
1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2当月(年)计划完成工程量、工作量
3提前或拖后计划的原因分析
否
项目经理部
项目监理部
项目经理部
否
建议建设单位调整项目经理,直到调整承包单位
总监
是
是
否
3.进度控制的监理工作措施
3.1 技术措施
3.1.1 审批承包单位所拟订的各项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
3.1.2 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推荐先进、科学、合理、经济地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加快工程的进展。
3.2 组织措施
3.2.1 落实监理部的进度控制人员,明确任务和职责,建立信息收集、反馈系统。
3.2.2 进行项目和目标的分解(按项目实施各阶段、单位或单项工程,按建设年度等)。
3.2.3 建立进度协调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单位监理等的组织体系)和进度协调工作制度。
3.2.4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和调整有关组织关系,使其适应进度控制工作的要求。
3.3 经济措施
3.3.1 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给承包单位进行项目的检验、计量和签发支付证书。
3.3.2 督促建设单位按时支付。
3.3.3制订奖罚措施,对提前完成计划者予以奖励;对延误工程计划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合同措施
3.4.1 利用合同文件所赋予的权力督促承包单位按期完成工程项目。
3.4.2 利用合同文件规定可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监督承包单位加快工程进度。
第五章 造价控制
1.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1.1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方法
1.1.1 依据工程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
1.1.2 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
1.1.3 通过风险分析,找出工程投资最易突破的部分、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及部位,并制定防范性对策。
1.1.4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
1.1.5 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1.1.6 通过《监理通知》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投资控制的建议。
1.1.7 严格规范的进行工程计量:
· 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 承包单位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分项工程,填写《( )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
·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必要时与承包单位协商),所计量的工程量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师签认。
· 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由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约定。
· 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
1.1.8 加强工程款的支付控制:
· 根据承包单位填写的《工程预付款报审表》,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工程预付款支付证书》,并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抵扣工程预付款。
· 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按月审核工程款(包括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及洽商款索赔款等),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
1.1.9 及时完成竣工决算:
· 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
· 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内协调,提出审核意见。
·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
· 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有关事项。
1.2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措施
1.2.1 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
· 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造价控制的责任。
· 编制本阶段造价控制工作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图。
· 建立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制度、设计变更和签证监理工作制度,工程计量和支付、设计变更和签证均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技术审核;造价监理工程师负责单价和取费的审核,最后由总监审核签字的三级责任制。
· 若业主同意,建立签证工程必须经业主和监理双方人员签字方为有效的制度。
1.2.2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
·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
· 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
· 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针对量大、质量、价款波动大的材料的涨价预测,采取对策;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 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1.2.3投资控制的经济措施
· 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
· 严格进行工程计量。
· 复核工程付款账单,签发付款证书。
·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的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
1.2.4 投资控制的合同和信息措施
· 协助业主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合同中涉及投资的条款,字斟句酌,不出现不利于业主的条款。并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
· 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后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 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全负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
· 收集有关投资信息,进行动态分析比较,提供给建设单位,为他们的决策提供依据。
2. 工程变更的管理方法
· 工程变更无论由谁提出和批准,均须按设计变更洽商的基本程序进行处理;
· (工程变更记录)必须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承包单单位方可执行;
· (工程变更记录)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
· (工程变更记录)填写的内容必须表述准确、图示规范;
· 工程变更的内容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
· 分包工程的工程变更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
· 工程变更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 工程变更的工程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用的支付手续。
3. 费用索赔的处理方法
· 项目监理部对合同规定的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事件给予受理。
· 项目监理部在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费用索赔意向和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及《费用索赔申请表》的情况下,受理承包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
· 监理工程师对费用索赔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与评估。
· 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审查与评估结果,与建设单位协商、确认索赔金额,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 索赔费用批准后;承包单位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费用索赔的支付。
第六章 组织协调管理方案
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着业主、职能部门、设计施工承包商、材料设备供应商及监理组织等多方项目参建者,实现工程项目总目标是各方共同目的。但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各参建者从各自项目管理角度着眼点不同必然会有大量的协调工作,只有各方认真履行合同或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才能保证项目总目标按期实现。
项目总监为工程协调管理责任者,在一些具体问题上也可由项目总监委托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协调工作的结果必须在项目监理部内传阅并报请业主。
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协调管理中,对一般中、小型工程项目宜设兼职合同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大型工程项目宜设专职工程师协调管理,以确保项目实施中参建者有机结合,顺利动作,在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进行有效的组织和协调。
1. 协调管理的内容和任务
1.1 在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需作好协调工作的方面有:
1.1.1 项目责任各方人际关系之间的协调;
1.1.2 项目责任各方组织分工与配合的协调;
1.1.3 项目实施中质量、投资、进度和安全等控制目标的协调。
1.2 协调管理的任务主要应包括:
1.2.1 组织协调与业主签定合同关系的,参与本工程建设的各方的配合关系,协助业主处理有关问题,并督促总承包商协调其各分包商之间的关系;
1.2.2 协助业主向各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各项审批事项;
1.2.3 为监理总目标的实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出现偏差时能及时通过有效的工作进行纠偏。
2. 协调管理的分类
2.1 组织协调一般分为项目外部协调与项目内部协调两大类。
2.2 项目外部协调主要是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如与规划、市政、质监、消防、环保、交通等部门,这类协调主要是工程项目中的有关情况要及时上报,的有关批文要照办,执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沟通,只有做好这些,才能使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竣工时才能顺利通过验收。项目外部协调还有资源供应部门的协调,如供电、供水、供气、电信、市政排水等部门,与这些部门协调既是为了保证施工的基本条件得到实现,也为了项目正式使用得到资源的保障。
2.3 项目内部的协调,是指参与项目建设单位之间的工作协调,如设计单位、施工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参建各方的工作协调,这是监理工程师在建设监理过程中的主要工作。
3. 协调管理工作的方法
3.1 建立相关单位联系表
监理工作中在组织协调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时,必须建立“相关单位联系表”,以明确项目参建各方的工作职责、协调关系联系方法、在使用这一联系表时应及时将变化的情况反映在表上。
3.2 按本中心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工地制度,保证协调管理工作的下正常开展和进行。
3.3 对每一问题的协调过程都应有详细记录,对设计进度和投资问题的协调,应及时与业主沟通,征询业主的意见。
4. 与项目参建各方的关系:
4.1 与业主关系—被委托与委托关系
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关系,监理单位受雇与业主,代表业主的利益,依据监理合同中的内容及权限,全权处理有关工程建设过程的一切事宜,但监理部是业主代表,对设计工程进度与质量相抵触,投资费用等重大事项的处理,必须得到业主认可。总之,监理工程师始终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工作宗旨,开展各项监理工作。
4.2 与总承包商关系—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监理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商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承包商在施工时须接受是监理单位的督促和检查,并为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包括提供监理工作所需的原始记录,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等技术资料。凡分包商需进行阶段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总承包商应现验收通过后再交监理单位验收。监理单位要为施工的顺利创造条件,按时按计划做好验收工作。
4.3 与分包商关系—监理与被监理关系
监理单位同分包商之间也是监理和被监理的关系。分包商在施工进度,技术方案和施工措施上确认事项,应通过总承包商向监理单位提出,监理单位发出的工程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由监理单位发给总承包商,再由总承包商转发给有关分包商。
4.4 与设计单位关系—工作关系
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无合同关系。但监理工程师本着对业主负责的态度,将与设计单位保持经密的联系。监理单位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应认真贯彻设计意图,严格督促施工承建商按图施工,监理单位无权变更设计。凡发现图纸中有疑问或提出建议时,均需与设计单位进行商讨并由设计单位作出修改变更意见,设计单位如发现施工承建商在施工过程中有不符合设计、施工规范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出,并由监理单位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处理。
4.5 与职能部门关系—被管理与管理关系
各职能部门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进行强制性的管理并对监理单位实行监督管理。监理单位应及时了解和掌握职能部门颁发的法律、法规、并及时提供给业主和施工承包商,以保证项目建设在法制轨道上进行。做好工程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并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做好项目的验收工作;在设计各项需报批的施工作业时,应督促施工承包商在措施上满足要求,并及时通过部门的批准。
第七章 安全与文明施工控制方案
1. 安全控制方案
1.1 安全控制的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 《工程安全卫生规程》
· 《建筑安装安全技术规程》
·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 《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安全生产教育
安全生产检查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1.2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的主要内容
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监理方主要是监督、检查、控制。主要工作应为:
1.2.1 督促施工企业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先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和标准。
1.2.2 审核施工企业根据工程特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注意审查专业性较强的作业项目,施工企业编制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措施。
1.2.3 督促施工企业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1.2.4 检查督促施工企业现场的安全设施、防护用品和基础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垂直运输、起重吊装、机具设备、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高处作业、卫生急救等,检查其是否符合相应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以及对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是否实行专业管理。
1.2.5 督促检查施工企业建立安全专业检查、职工自检和安全日检制度,对违章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发现隐患应令其停工整理。
1.2.6 检查高层建筑和临街建筑的施工,有无采用密目安全网或其他装置进行遮护。
1.2.7 施工现场的道路应平整畅通,并有交通指挥标志,通行危险的地段应悬挂警戒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1.2.8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冬季防寒防冻,夏季防暑降温,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
1.3施工监理的安全控制措施
安全控制措施主要有: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检查与教育措施、隐患及事故处理措施。
1.3.1 组织措施
· 现场监理部由具有安全监理经验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日常安全监理工作,配有专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员协助工作。
· 督促和检查施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安全专职机构。
· 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治制度。
· 督促并协调施工企业建立和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并促使该体系正常运作。
· 建立并坚持每周安全例会制度。
· 对不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建议调离岗位,促使企业选用称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1.3.2 技术措施
· 对新的生产工艺、新技术的应用,帮助施工企业制定安全措施。
·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可靠、可行、先进。
· 帮助施工企业熟悉、掌握安全技术规程和标准,提高安全生产的技术水平。
1.3.3 检查和教育措施
· 严格审查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图,安全通道、消防设施、电缆架设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中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组织施工监理人员进行每周例检和不定期抽查,对用电安全、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护栏设置、机械设备、消防重点检查。
· 不定期的组织安全大检查,内容上分“五查”: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对检查结果做书面报告。
· 检查的方式有专项和综合查。现场检查的方法有“五看”:
a)一看文明施工;
b)二看架子搭设;
c)三看“三宝、四洞口、五临边”;
d)四看机械电气;
e)五看安全资料。
· 在现场旁站监理时,要注意检查施工人员的操作、作业的环境和条件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 监理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审查上岗操作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进行对号例查,严防违章操作。
· 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使其务必进行三项教育:一是新工人的“三级”教育,二是特殊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三是新工艺和换岗人员的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监督施工企业做到,未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
· 帮助施工企业普及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1.3.4 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监控重点
· 在施工现场,为消除事故隐患,监理工程师应重点监控如下方面:施工用电、塔吊、施工机械及安全处理不善。
· 在施工现场时常有“三害”发生,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 物体打击的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有很多物体从上面落下来,打到了下面或旁站的作业人员即产生了物体打击事故。凡在施工现场作业的人都有受到打击的可能,特别是在一个垂直平面下的上下交驻作业,最易发生打击事故。在施工作业中,务必把安全网与安全帽落实到位,认真查验,对不戴安全帽的行为坚决禁止。
· 机械伤害和起重伤害的防护措施
主要是指施工现场使用的木工机械如电平刨、圆盘锯等,钢筋加工机械如拉直机、弯曲机等,电焊机、搅拌机、各种气瓶及手持电动工具等在使用中,因缺少防护和保险装置对操作者造成的伤害。这类事故的预防主要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防止设备意外事故,防止设备老化引起的各类机械事故。
· 触电事故的防护措施
电是施工现场中各种作业的主要动力来源,各种机械、工具等主要依靠电来驱动,即使不使用机械设备,也还要使用各种照明。事故发生主要是设备、机械、工具等漏电,电线老化破皮,违章使用电气用具,对在施工现场周围的外电线路不采取防护措施等。预防措施: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要用保护零线、PE线;架空线路与电缆线路的架设要符合安全要求。
1.3.5 隐患及事故处理措施
· 发现事故隐患及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要立即令其停止,必要时发出隐患通知单,等其整改后即时复查,督促解决。
· 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贯彻执行“伤亡事故调查处理制度”使其对调查伤亡事故要做到“三不放过”,既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2. 文明施工方案
我们根据以往在监理工程中的经验,针对本工程,提出施工现场的卫生、保卫、消防、场容、场貌等几个方面的措施:
2.1 施工现场保卫、消防管理
指导思想:预防为主、措施落实
· 临时宿舍、厨房、锅炉房、变电间、氧气、乙炔间等临时设施。
· 防火器具、防火制度、防火档案。
· 火种、火源控制管理。
2.2施工现场文明卫生管理
指导思想:有设施、有要求、求落实
· 施工现场设施和卫生总体的要求
· 食堂搭建和卫生要求
· 宿舍办公室搭建和卫生要求
· 厕所搭建及卫生要求
· 浴室搭建及卫生要求
· 茶水亭搭建及卫生要求
2.3 施工现场场容场貌管理
2.3.1 施工现场场容要求
· 应有项目场容卫生包干示意图;
· 施工临时便道应高于自然地面,外侧应设排水沟,必须是硬地坪施工道路;
· 建筑物四周的临时散水坡宽度自建筑物外墙面起0.4-2M;
· 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堆放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 现场必须设专人管理水泥仓库,要有制度,有措施;
· 应加强施工班组的工作完毕场地清洁管理。
2.3.2施工现场场貌要求
为创建文明工地及标化工地,应有统一的大门、人员进出门,大门油漆、围墙、门柱、安全文明施工平面图等上墙宣传栏、排水沟、旗杆、书写字样的标准。
第八章 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
1. 合同管理措施
1.1 合同管理主要是指管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建设中业主与设计、材料设备、施工承包商签定的合同的管理工作,从合同条件的拟订、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组织管理工作,以期通过合同体现“三大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合同订立双方的正当权益。
1.2 在业主签定上述合同时,项目总监应注意在这些合同中有明确的监理工程师地位、管理权限及协调关系的内容,以便监理工程师按合同条件对合同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1.3 合同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要求监理工程师从监理目标控制角度出发,依据有关、法律、规章、技术标准和合同条款处理合同问题。
1.4 合同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方法
1.4.1 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 协助业主确定本工程项目的合同结构;
· 协助业主起草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包括施工、材料和设备定货合同),并参加与各类合同谈判;
· 进行上述各类合同的跟踪管理,包括合同各方执行合同情况的检查;
· 协助业主处理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索赔事宜及合同纠纷事宜;
· 向业主递交有关合同管理的报表和报告。
1.4.2 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监理人员设置与工程规模有关,一般中小型工程,宜设兼职合同管理专业工程师,大型项目宜设专职管理专业工程师,至于特大型项目,则应设立专职合同管理组,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工程师从事合同管理工作。
1.4.3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主要方法推行合同管理目标制,合同管理目标制是各项合同管理活动应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而合同目标管理的过程有个适宜动态过程,是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实现预期的监理控制,对工程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合同履行中的管理及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几个阶段,其每个阶段具体工作内容有:
· 合同订立前的管理
合同签定意味着合同生效和全面履行,所以必须采取谨慎、认真的态度,作好签定前的准备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市场预测、资信调查和决策;
· 合同订立时的管理
合共订立阶段,意味着当事人双方经过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充分酝酿、协商一致,从而建立起工程合同法律关系。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双方应认真、严肃拟订合同文本,做到合同合法、公平、有效;
· 合同履行中的管理
合同依法订立后,当事人应认真作好履行过程中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 合同发生纠纷时的管理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之间有可能发生纠纷,当争议纠纷出现时,有关双方首先应从整体、全局利益的目标出发,作好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以利纠纷的解决。
为实现上述目标的管理,在监理软件编制中,设立以下专用表式;对合同进行登记、动态管理、目标分析、评审、实施计划及监督检查。
1.5 工程项目施工阶段合同管理
1.5.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5.2 监督总包合同中规定采用的规范、标准和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投资和进度。
1.5.3 审查重要建筑材料和主要设备定货并核实其性能满足规范及设计要求。
1.5.4 核定和会签设计变更和工地洽商变更方面的文件。
1.5.5 组织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1.5.6 认定工程质量和进度,依照合同进行计量,并签署付款凭证。
1.5.7 验收隐蔽工程。
1.5.8 审查工程价款和工程竣工结算。
1.5.9 组织工程阶段验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6 合同管理资料收集
为防止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合同监理人员应及时填写并保存有关签证方面的文件和单据,主要有:
1.6.1 业主负责供应的设备、材料进场及材料规格、数量和质量情况和备忘录。
1.6.2 材料代用议定书。
1.6.3 设备、原材料的合格证及混凝土试块的试验单。
1.6.4 经设计商和业主代表签证的设计变更通知单。
1.6.5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6.6 质量事故鉴定书及其采取的处理措施。
1.6.7 合理化建议内容及其节约分成协议书。
1.6.8 中间交接工程的验收文件。
1.6.9 赶工协议及提前竣工收益分享协议。
1.6.10 与工程质量、与决算和工期等有关的资料和数据。
1.6.11 与业主代表定期会谈记录,业主或业主代表的书面指令,与业主方的往来信函,工程照片及各种施工进度报表等。
1.7 合同变更的处理
1.7.1 工程合同变更的要求可以由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建方提出,但必须经过业主的批准签字后才能生效。根据合同条款,如监理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变更部分工程的形式、质量或数量或处于合适的其它理由,应在征得业主同意后由项目总监向承建商发出变更指令,如果这种变更是由于承建商的过失或违约所致,则所引起的附加费用由承建商承担。
1.7.2 工程变更的指令必须是书面的,如因某种特殊原因,监理工程师可口头下达变更令,但必须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项目总监在决定批准工程变更时,要求征求业主的意见并确认此变更属于本工程项目合同范围,此项变更必须对工程质量有保证,必须符合规范。
1.7.3 凡一般因图纸不完善所造成的设计变更,或分项工程变更所引起的投资增减在2万元以下,由项目总监会同项目监理部处理,并由项目总监征求业主意见后发出变更指示;对设计漏项,变更技术方案和技术标准,以及因地质条件引起的基础、结构设计的变更等,不论其投资增减情况,均应由项目总监上报业主共同处理,并报监理部备案。
1.7.4 合同变更的估价由项目总监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会同项目监理部进行,并报业主认可,由项目总监书面通知承建商并留二本副本;为了中期进度付款方便,项目总监可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定出临时单价或合价,但必须经业主同意批准。
1.8 合同延期的处理
1.8.1 由于增加额外工作与附加工作,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由于不是承包商的过失,违约或起责任范围内的特殊情况,造成工程不能按原定工期完成,承包商可按合同有关规定要求工程延期。
1.8.2 当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商《延长工期报审表》,要组织有关监理人员做好工地实际情况调查和记录,提出审核意见,报业主审定。
1.9 合同索赔的处理
为保证工程的投资不超过经审批的工程投资概预算,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协助业主防止承建商提出索赔,找出正当的理由和证据对承建商的索赔报告进行反击,使业主不受或少受损失;同时及时发现承建商违反合同的情况,积极收集证据资料,协助业主做好对承建商的索赔工作,尽最大可能减少工程投资的损失。
1.10 合同违约的处理
1.10.1 违约合同处理过程中的监理工程师须分清违约责任方及违约责任。
· 当业主不能及时给出必须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视作业主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制服违约金和赔偿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 当承包商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者发生其他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视作承包商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1.10.2 违约金及赔偿损失的计算应按以下列原则进行:
· 提出因违约发生的费用,应写明费用的种类,如工程的损坏及因此发生的拆除,修复等费用支出;
· 要根据合同条款写明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和支付时间;
· 赔偿损失,应写明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如损失的性质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损失所包含的内容是否将应得利润计入损失中。
1.10.3 如现场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商有符合合同条款中承建商违约的有关事实,应及时向项目总监提交详细报告和有关示意的处理意见,经项目总监核实后报业主批准处理。
1.10.4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否则在违约处理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及协助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1.10.5 若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按合同约定提前通知违约方。项目总监应按合同条款规定,对业主及承包商进行适当的协商工作,协助业主确定有关费用的支付工作及善后处理事宜,特别应注意运用自己的经验,依据合同尽力维护业主的利益,使业主少收或不受损失。
1.11 审查分包合同
· 在承包合同订立后,承包商应根据其分包计划,向项目总监提出分包申请。
· 项目总监应从分包商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施工机械的适应程度和以前的业 ,与分包内容,分包合同及是否满足总包及业主的需求等方面进行审核,并报请业主批准。
· 指定分包申报审批监理工作流程
· 一般分包申报审批监理工作流程
1.12 争端与仲裁
1.12.1 工程实施期间,业主与承包商之间或监理工程师如在指令、决定、证书或价值方面产生争端,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争议通知后14天之内,完成对争议事件的全面调查与取证,并由项目总监作出对争端的处理意见。
1.12.2 监理工程师发出书面通知14天之内,如果业主或承包商不要求仲裁,则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为最终裁定。
1.12.3 如上述情况中业主与与承包商受到书面通知14天或之前,如一方不服,可要求仲裁。
1.12.4 仲裁意向发出后,如双方对解决争端没有进行一次友好解决的过程则仲裁不能开始。除双方另有协议以外,无论是否进行了友好解决的过程在仲裁意向发出后56天之后即可开始仲裁。
1.12.5 当监理工程师裁定不能成为最终裁定,或对业主和承包商不具有约束力,以及上述规定期限内没有达成友好解决则应该进行仲裁。
1.12.6 关于仲裁机构的选择,在合同中应有明确规定。
1.13 合同履行的保险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合同履行前督促承包商进行保险,并对保险的种类,数据,有效期,保险单及收据进行核查,并将核查记录报请业主。
2. 信息管理措施
2.1 信息管理工作方法与措施
2.1.1 监理的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而信息管理就是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存储、传递与应用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流通,使决策者能及时、准确地获得相应的信息,作出科学的决策。健全的信息管理表现在四个方面,即建立信息的编码体系;明确信息流程;制定信息采集制度;利用高效的信息处理手段。下面将以质量信息管理的内容为例叙述本监理单位信息管理工作计划。
2.1.2 质量信息是反映质量状态和服务于质量控制的信息,包括质量控制活动中产生的或为质量控制服务的,可以被传递、储存、处理及应用的数据、报表、资料、文件、图纸、图形,以及其它可以识别的信号。
2.1.3 质量信息服务于质量方针、目标、决策、服务于质量计划,服务于质量控制,服务于工程用户,也是改进工程质量和各环节工作质量的最直接的原始数据和依据。
质量信息管理是对质量信息收集、加工处理、传递、输出、存储等活动的总称,它是信息流的全部活动过程。具体要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 收集质量信息,是质量信息管理的第一项活动。收集的对象包括动态信息和反馈信息。收集的质量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有用,并保持信息的完整性。
· 加工处理质量信息。将收集的信息,用手工或借助电子计算机进行加工处理,形成新的、用于管理的信息。要对这些信息进行分类、排队、筛选、计算处理、分析、比较、判断。
· 传递质量信息。加工处理后的信息,即可传递给需要该项质量信息的部门或人员。
· 存储。为了以后调用检索加工后的正常信息,所有可使用的信息,都要存储起来,建成信息档案。
· 检索。把存储的质量信息迅速找出来的科学的方法和手段。
· 输出。质量信息要以一定的形式提供给需要信息的部门和人员,以报表、报告、备忘录、通知书等形式输出。
2.2 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监理资料和管理与归档)
2.2.1 合同文件
·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 施工招投标文件;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各类定货合同等。
2.2.2 设计文件
· 施工图纸;
·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 测量基础资料。
2.2.3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
· 监理实施细则;
· 项目监理部编制的总控制计划等其他资料。
2.2.4 设计变更、洽商
· 审图汇总资料;
·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纪要;
· 设计变更文件;
· 设计变更、洽商纪录。
2.2.5 监理月报
2.2.6 会议纪要
2.2.7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 施工组织设计(总体设计或分阶段设计);
· 分部施工方案;
· 季节施工方案;
· 其他专项施工方案等。
2.2.8 分包资质
· 分包单位资质资料;
· 分供货单位资质资料;
· 见证试验室等单位的资质资料等。
2.2.9 进度控制
· 工程开工报审表(含必要的附件);
· 年、季、月进度计划;
· 停、复工资料。
2.2.10 质量控制
· 各类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
· 施工测量放线报验;
· 施工试验报验;
· 分项(工序)、分部工程质量报验与认可;
· 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
· 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等资料。
2.2.11 造价控制
· 概预算或工程量清单;
· 工程量报审与签认;
· 预付款报审与支付证书;
· 付款汇总表;
· 工程竣工结算表等。
2.2.12 监理通知
· 有关进度控制的监理通知;
· 有关质量控制的监理通知;
· 有关造价控制的监理通知。
2.2.13 合同其他事项管理
· 工程延期报告、审批等资料;
· 费用索赔报告、审批等资料;
· 合同争议、违约报告、处理资料;
· 合同变更资料等。
2.2.14 工程验收资料
· 工程基础、主体结构等中间验收资料;
· 设备安装专项验收资料;
· 竣工验收资料;
· 竣工移交证书等。
2.2.15 其他往来函件
2.2.15 其他往来函件
2.2.16 监理管理台帐及监理日记
2.2.17 监理工作总结(专题、阶段、竣工总结和报告等)。
2.3 监理资料的日常管理
2.3.1 监理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及时整理、真实齐全、分类有序。
2.3.2 总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进行监理资料管理,但总监理工程师为总负责人。
2.3.3 应利用计算机建立图、表等系统文件辅助监理工作控制和管理,也可在计算机内建立监理管理台帐,如:
·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台帐;
· 施工试验(混凝土、钢筋、水、电、暖通等)报审台帐;
· 分项、分部验收台帐;
· 工程量、月付款报审台帐;
· 其他。
2.3.4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基本要求认真审核资料,不得接受经涂改的报验资料,并在审核整理后交资料管理人员存放。
2.3.5 在监理工作过程中,监理资料应按单位工程建立案卷盒(夹),分专业存放保管,并编目,以便于跟踪检索。
2.3.6 监理资料的收发、借阅必须通过资料管理人员履行手续。
2.4 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
2.4.1 监理资料归档的内容
· 监理合同;
· 项目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
· 监理月报;
· 会议纪要;
· 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 质量事故的处理资料;
· 造价控制资料;
· 工程验收资料;
· 监理通知;
· 合同其它事项管理资料;
· 监理工作总结。
2.4.2 监理档案组卷的方法
· 以单位工程,按归档的内容进行组卷;
· 卷内文件应按专业和形成资料的时间排序并编写卷内目录;
· 封面、移交目录、审核备考表的格式按中心统一规定执行;
· 档案的规格、图纸的折叠与装订应执行本省城市建设档案馆的统一规定。
2.4.3 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
· 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并负责审核和签字验收;
· 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于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将监理档案送监理单位总工程师审阅,并与档案管理人员办理移交手续;
· 存档的监理档案需要借阅时应办理借阅和归还手续;
· 一般工程建设档案保存期至少为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五年,超过存期的监理档案,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后销毁,但应有记录。
2.4.4 本省及各市、地城市建设档案馆有要求时,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2.4.5 文档管理的方法
· 监理文档管理工作是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监理目标实现服务,文档管理优劣直接影响监理工作成效,搞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对提高监理人员管理水平、及时掌握项目动态、提高监理工作效率、改善监理形象及积累监理成果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中心将在该项目监理中应用《河南省工程项目监理软件》进行文档管理,充分发挥计算机辅助管理作用。
2.5.1 建立完善的文档编码系统,由计算机自动完成编码(见附图)
2.5.2 设立监理项目文件柜,供监理人员迅速查阅、检索各类文档。
2.5.3 建立严格的收、发文制度,并利用计算机辅助管理;同时现场备有收、发文本,收、发文本有签字手续,收文由经办人和责任人签字,发文由发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收发文经登记详细资料,写明文件处理要求。
2.5.4 对各种外来文件实施收文处理登记制度,收文后明确处理要求(需传阅、回函、审批或签证)、处理时限和责任人,并由计算机跟踪管理,处理完毕后登记处理结束日期及处理结果。确保各类施工信息及时完善地得以处理。
2.5.5 建立文件存档、借阅、注销管理制度,确保监理资料完整性、真实性。
2.5.6 监理函件(包括监理工程师审批表,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等),由计算机辅助生成和管理。
2.5.7 监理文件(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等)采用规范格式填写,并由计算机辅助生成;便于业主方、监理等及时准确掌握监理动态。
2.5.8 严格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具体归档资料范围如下:
· 与业主方签订的监理合同;
· 由业主方认可的监理实施规划;
· 各种技术性收发文件和通知;
· 监理每月上报的监理报表;
· 工程质量事故记录、会议纪要、处理结果和验收意见;
· 设计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技术性文件;
· 由承包方报来的所有送检和签证资料(如材质保证书、各项试验报告等);
· 监理组各阶段工程小结、最后工作总结。
第九章 现场旁站监理措施
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订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一份。
要求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订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安排常驻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由监理助理人员监督。
1. 工程监理旁站部位的设置
设置旁站监理部位的原则
1.1 施工单位共同确定的原则
1.2 隐蔽工程
1.3 施工或工序施工质量不易或不能通过其后的检验和试验而充分得到验证的工序/过程
2. 设置本工程的基本旁站部位/过程
2.1 路基工程
2.2 路槽施工
2.3 灰土拌和
2.4 进行摊铺
2.5 压路机稳压
2.6 摊铺砂砾石
2.7 找平整型
2.8 面层碾压施工
2.9 检测压实度
2.10 旁站管道基础施工
2.11 旁站管道铺设及检查井的砌筑
2.12 旁站闭水试验
2.13 旁站护管施工
2.14 管道试压过程
3. 旁站监理措施
3.1 程全过程旁站,并按规范要求取样做密实度试验
3.2 工程的材料,现场随机取样时,监理人员必须旁站监督,并监督送实验室;
3.3 每天填写监理日志和个人监理日记,把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3.4 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部人员24小时居住工地进行监理,直到工程结束;
3.5 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迅速采取对策,并立即报告总监。
4.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4.1 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4.2 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3 建筑材料、建筑购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4 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第十章 监理工作基本程序
1. 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控制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承包单位编制施工总工期计划
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承包单位编制年、季、月进度计划
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按计划组织实施
总监理工程师对进速实施情况
进行检查、分析
基本实现目标
严重偏离计划目标
承包单位编制
下一期计划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
指示承包单位调整措施
注:总进度计划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可不单独审批
否
2. 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2.1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监理工程师审核
承包单位填写
(工程材料/购配件/设备报验单)
承包单位
另选
承包单位使用
方法:
1.审核证明资料
2.到厂家考察
3.进场材料检验
4.进行验证复试
不合格
合 格
2.2 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基本程序
选择分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填写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监理工程师审查、协调
签认审查意见
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
签订分包合同
分包单位进场施工
不同意
同 意
2.3 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
达到分项工程报验条件
进行自检
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
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达到分部工程验收条件
自检
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
纠 正
纠 正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2.4 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自检合格
填报《单位工程验收记录》
监理工程师核查质量保证资料
项目监理部进行竣工验收
项目监理部组织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四方验收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竣工移交证书》
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项目监理部签发
《监理通知》
有缺陷
合格
3. 工程投资控制的基本程序
3.1 月工程计量和支付基本程序
监理工程师对分项、
分部工程已签订
监理工程师审批
承包单位填写
《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
承包单位按审批的工程量填写《月付款报审表》、
《月支付汇总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程款支付证明》
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
设计变更费用
合同变更费用
索赔费用等
双方协商
三方协商修改
3.2 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
工程经各方竣工验收
承包单位提出竣工
结算资料
监理工程师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工程结算款支付证明
建设单位审核
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付款
保修阶段结束时
进行工程款最终结算
4. 合同管理的基本程序
4.1 设计变更、洽商管理的基本程序
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
任何一方提出设计变更、洽商
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分别在(设计变更、洽商记录)上签字认可
承包单位按设计变更、洽商施工
承包单位提交
《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
建设单位审批
监理工程师审核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意见
不同意
同意
4.2 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
延期事件发生
承包单位提交
工期索赔意向报告
项目监理部收集资料
详细记录过程
承包单位随时提交
延期事件的详细报告
延期事件结束、承包单位
提交《工程延期申请》
监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
不同意
不一致
4.3 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
费用索赔事件发生
承包单位提交
工期索赔意向报告
项目监理部收集资料
详细记录过程
承包单位随时提交
延期事件的详细报告
延期事件结束、承包单位
提交《费用索赔申请表》
监理工程师审核与评估
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费用索赔审批表》
不同意
不一致
4.4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或直接向起诉
争议发生
争议一方或双方
书面提交解决争议申请
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并作出处理决定
合同争议解决
执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
或判决
对决定不满意
双方满意
4.5违约处理的基本程序
违约时间发生
监理工程师评估
违约方给对方造成的
费用增加或工期延误
受损失一方提出申诉报告
项目监理部调查、确认违约性质
与双方协商处理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凭证
协商一致
5. 信息管理的程序
5.1项目外部信息的管理
公司总部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驻地监理部
勘察设计单位
市建委监理处
5.2项目内部信息的管理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
监理办公室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材料供应单位
设计单位
第十一章 拟用于本工程施工监理的主要检测设备表
序号 | 仪器名称 | 单位 | 产地 | 数量 | 设备状况 | 来源 | 说明 | ||
自有 | 租赁 | 租借 | |||||||
1 | 电脑 | 台 | 1 | 良好 | √ | ||||
2 | 打印机 | 台 | 1 | 良好 | √ | ||||
3 | 预算软件 | 套 | 1 | 良好 | √ | ||||
4 | 监理管理软件 | 套 | 1 | 良好 | √ | ||||
5 | 水准仪 | 台 | 1 | 良好 | √ | ||||
6 | 经纬仪 | 台 | 1 | 良好 | √ | ||||
7 | 回弹仪 | 台 | 1 | 良好 | √ | ||||
8 | 接地摇表 | 个 | 1 | 良好 | √ | ||||
9 | 环刀 | 台 | 1 | 良好 | √ | ||||
10 | 土壤湿度仪 | 台 | 1 | 良好 | √ | ||||
11 | 综合测量尺 | 把 | 1 | 良好 | √ | ||||
12 | 照相机 | 台 | 1 | 良好 | √ | ||||
13 | 录像机 | 台 | 1 | 良好 | √ | ||||
14 | 摄像机 | 台 | 1 | 良好 | √ | ||||
15 | 平整度仪 | 台 | 1 | 良好 | √ | ||||
16 | 弯沉仪 | 台 | 1 | 良好 | √ |
无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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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6月26日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