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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合作意向协议书
2025-09-29 05:14:04 责编:小OO
文档
金融服务合作意向协议书

    甲方:云南省人口计生委系统职工购买商品房代办小组

地址:昆明市政通大厦8楼

邮编:650011

    乙方: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护国支行

    地址:青年路383号

邮编:650021

为了支持甲方职工购买个人住宅用房,确保乙方对购房职工贷款的承诺如实兑现,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职工购房所需贷款的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相互愿意确定对方为重要合作对象,在法律和金融以及经营许可的范围内,乙方优先向甲方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合作领域涉及人民币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个人结算帐户、借记卡、贷记卡、个人理财等人民银行核准的相关金融服务。

第二条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服务确定为甲、乙双方的合作重点。乙方根据甲方所推荐客户的实际情况核定授信额度,其中,包括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等。乙方根据甲方所推荐客户贷款申请条件符合国家信贷和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给予贷款。

第三条乙方愿意利用先进的资金结算方式为甲方所推荐职工贷款后提供遍及全省乃至全国的网络服务,农行网点遍布城乡,在今后最长达30年的归还贷款过程中,职工不必为了缴存还款资金而长途奔波,可以使用乙方提供的存折/借记卡,在全国范围内农行的任一网点存入月还款(可通过柜台、ATM、网上银行),农行电脑系统按月准确自动扣款,解决了甲方职工的后顾之忧,可充分享受到农行网点众多的便捷服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协议一方如有违约,按照贷款人与借款人签订的合同规定,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甲方职工需求,要求乙方在申请贷款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在7个工作日内办妥贷款发放事宜。

2、根据职工需求,有权向乙方询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并要求提供相关依据。

3、有权维护职工依法合理使用乙方已发放的信贷资金。

4、取得职工的委托、授权后,有权在正常工作日内协助、代替职工查询在农行系统的存款、贷款及资金使用情况。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推荐贷款的银行并告知申请贷款的职工,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3)能够支付最低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30%的首期付款;

(4)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或提供贷款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有具备担保资格和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2、甲方应协助乙方提前告知职工及时向乙方提出贷款书面申请,填写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申请表并如实向乙方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并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3)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稳定收入的证明(包括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 

  (4)抵押物权属证明、质物清单或保证人资信证明; 

  (5)使用组合贷款的,需持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公积金存款余额及贷款额度的证明; 

  (6)经办行或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甲方应协助乙方取得楼盘开发商项目资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并督促楼盘开发商为职工(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保证责任、出具承诺函或签订回购协议、按时足额存入保证金。 

4、乙方对不能及时归还贷款的借款人,电脑系统于扣款日的第二天自动计罚利息。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未归还贷款的,乙方将采取法律手段处置抵押物。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为甲方职工提供的公积金贷款为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由农行先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发放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后,再由农行代借款人向省、市两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用公积金贷款置换银行贷款的“先受托银行贷款、后公积金贷款置换组合”的贷款方式。置换过程一个月完成。

2、组合贷款利率分别按照商业性贷款利率和公积金委托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委托贷款金额、利率和期限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确定)。

3、乙方有权对甲方职工的借款人资格和还贷能力进行调查。调查可包括公证、律师见证等环节。调查内容包括: 

  (1)借款人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合法性; 

  (2)借款人及主要家庭成员职业、年龄、学历、品行及专业技能,有无影响还款能力的不良品行和不良信用记录; 

  (3)借款人及家庭主要财产和收入状况; 

  (4)借款人申请借款金额及期限是否与家庭收入、还款能力相符等。

4、对于不符合贷款规定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乙方有权拒绝受理。

5、借款期内,借款利率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借款合同利率直至借款到期日;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乙方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协议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仍维持下浮15%的优惠)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乙方及借款人。

(二)、乙方的义务

1.负责选派充足的专职客户经理为甲方提供认购现场按揭一站式服务(按揭、公证、抵押登记手续一次性到单位办理)。如地州职工需要到当地办理,我行提供上门服务,并简化贷款手续,方便职工。

2.负责对乙方及其所属单位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商业秘密进行保密。尊重客户隐私权。

3.提前还款次数不受,不收取任何违约金、手续费。

4.提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置换组合贷款(省、市两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两种方式。

5.甲方职工个人信用记录正常、没有逾期的,或者由于非恶意原因连续逾期两期(含)以内、当前逾期记录为零的,可享受利率优惠,优惠幅度15%(是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高下浮比例)。如有其他金融机构所提供的同一品种贷款利率优惠幅度大于乙方,乙方应在国家金融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比照执行。

6.不再增加首付款额度,职工仅需交30%的首付款。

7.免收合同工本费。

8.免收保险费。

9.免收律师见证费。

10.免费为各位职工寄送贷款对账单。

11.公证费打折。

12.针对处于不同收入支出阶段的甲方职工,提供八种不同特点的还款方式:按月等额本息法、按月等本金递减法、按月等比递增法、按月等比递减法、按月等额递增法、按月等额递减法、几种还款方式组合法及按季还款法,使甲方职工的差异化还款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13.免费为各位职工申办人民币贷记卡一张。可享受免资信证明、免年费的优待,以及高达2--5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先消费、后还款,可享受最短25天,最长56天的免息待遇。甲方职工在乙方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期还款超过3年或本金偿还款达30%以上,没有不良记录的,以及还清农行个人住房贷款的,乙方将主动邀请其参加精彩的贷记卡开卡优惠活动。

14.根据甲方的要求,可帮助甲方职工制定合理的置业计划,真正做到省时、省心、省物,我行将上门就如何确定贷款金额、期限等问题进行讲解和现场答疑。

15.可提供理财知识讲座,包括:保险、基金、证券、黄金买卖及各种个人理财方案。

第六条其他事项

(一)、为了全面落实本协议条款,双方应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对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双方主要领导应通过会谈等方式及时加以解决。

(二)、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购房人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借款合同之日起自动失效。

(三)、协议执行期间因国家有关、法规变动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坦诚合作的精神对相应条款另行协商签定做修改补充。

四、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云南计生委系统购房客户

按揭贷款操作指南

贷款对象:

18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贷款人的年龄不得超过退休年龄(即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

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比例:

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70%,且贷款额最好是以万为单位的整数。

贷款申请的相关资料和借款人必须符合的相关条件:

1、身份证(指居民身分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

4、首付款证明。

5、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或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

6、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任何信誉不良的纪录。

7、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银行按揭所需资料

A、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3份,配偶1份;

B、夫妻双方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1份;

C、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照片的那页及有身份证号码的那页); D、未婚者出具未婚证明原件(民政局章或事处计生章);

E、收入证明,注意盖章部门(行政章、财务章或人事部门发工资的人事部章)。收入证明一定要填写真实资料。收入证明 上收入是包括年终奖、平时奖金、福利等的平均收入;

F、首付款收据及复印件1份。

注:(1)所有资料的填写都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或黑色、蓝黑钢笔。

(2)所有证明上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都必须一致,否则要有关部门出证明。

(3)个人不够还每月月供时可有一个共同申请人,共同拥有房屋及债务(夫妻不能做共同申请人)

(4)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单独成为贷款人。

I、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的,还需提供公积金缴存银行出具的公积金缴交情况证明

附:银行如对办理按揭所需资料有所变更,以银行最终要求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申请流程: 

1)卖方提供《按揭购房意向书》,买方首付款证明; 

2)填写申请。买方向本行提出贷款申请,亲自到银行服务点提交相关资料,若本人不能到场必须提供经公证生效的委托书,买方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个人购房贷款操作文本》; 

3)房价评估。卖方提供经昆明市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核对购房总价; 

4)贷款审批。本行按有关规定审批,确定贷款额度、期限; 

5)获本行审批通过的贷款,通知借款申请人向本行支付相关费用。 

6)签订借款合同,办理合同公证(出证)、购买抵押房产的保险; 

7)产权交易过户及抵押登记手续。由本行代办交易过户手续、昆明市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备案; 

8)发放贷款,划拨购房款给卖房人; 

9)还本付息:借款人从放款的次月起,每月20日前按期还款付息。贷款本息结清后,注销抵押登记,解除合同。

按揭收费一览表

收费项目费用收费单位减免情况
《房产证》工本费80元/证

昆明市房管局
《共有证》工本费10元/证

昆明市房管局
抵押公证费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三,

不足200元,按200元收取

公证机关 
抵押登记费80元/证

昆明市房管局
按揭印花税贷款金额的0.005%

地税机关
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护国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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