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分部工程名称 | 子分部 工程名称 | 检验批的划分 | 验收合格质量规定 |
1 | 地基与 基础 | 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 |
2 | 主体 结构 | 混凝土 结构 | 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 |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记数检验时,除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不得有严重缺陷;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 |
砌体结构 | 根据施工段划分。 | 1、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 2、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规范的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偏差范围以内;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 ||
3 | 建筑装饰装修 | 地面 | 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作为检验批。 | 1、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验收规范的规定; 2、一般项目应有80%及以上的抽检处符合规范的规定,其他检查点不得有明显影响使用,并不得大于允许偏差值的50%;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
抹灰 |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为一个检验批;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为一个检验批。 | 1、抽查样本均应符合规范主控项目的规定、 2、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规范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 ||
门窗 | 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每100樘为一个检验批;特种门每50樘为一个检验批。 | |||
吊顶 | 同一品种的吊顶每50间为一个检验批。 | |||
轻质隔墙 | 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每50间为一个检验批。 |
检验批划分表
序号 | 分部工程名称 | 子分部 工程名称 | 检验批的划分 | 验收合格质量规定 |
3 | 建筑装饰装修 | 饰面板(砖) | 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每50间为一个检验批;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500~1000㎡为一个检验批。 | 1、查样本均应符合规范主控项目的规定; 2、抽查样本的80%以上应符合规范一般项目的规定。其余样本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其中有允许偏差的检验项目,其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
幕墙 | 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有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 |||
涂饰 | 室外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0~1000㎡应为一个检验批;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50个自然间为一个检验批。 | |||
裱糊与 软包 | 同一品种的裱糊或软包工程每50间为一个检验批。 | |||
细部 | 同类制品每50间为一个检验批;每部楼梯为一个检验批。 | |||
4 | 建筑 屋面 | 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施工段、变形缝进行划分。 | 1、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
序号 | 名称 | 验收合格质量规定 |
1 | 单位工程 |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
2 | 分部(子分部)工程 |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3、有关的安全和功能检测合格;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
3 | 分项工程 | 1、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
分部工程名称 | 子分部工程名称 | 验收项目 | 备注 |
地基与基础 | 地质、图纸、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的位置、数量 | ||
主体结构 | 混凝土结构 | 1、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3、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4、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 钢筋分项 工程 |
1、预应力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2、预应力筋锚具和连接器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3、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及灌浆孔、排气兼泌水管等; 4、锚固区局部加强构造等。 | 预应力分项 工程 | ||
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 | 地面 | 构造层 | |
抹灰工程 | 1、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的加强措施 2、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的加强措施 | ||
门窗工程 | 1、预埋件和锚固件 2、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 | ||
吊顶工程 | 1、吊顶内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吊杆安装 5、龙骨安装 6、填充材料的设置 |
分部工程名称 | 子分部工程名称 | 验收项目 | 备注 |
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 | 轻质隔墙 | 1、骨架隔墙中设备管线的安装及水管试压 2、木龙骨防火、防腐处理 3、预埋件或拉结筋 4、龙骨安装 5、填充材料的设置 | |
饰面板(砖) | 1、预埋件(或后置件) 2、连接节点 3、防水层 | ||
幕墙工程 | 1、预埋件(或后置件) 2、构件的连接节点 3、变形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幕墙防雷装饰 5、幕墙防火构造 | ||
细部工程 | 1、预埋件(或后置件) 2、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 | ||
建筑屋面 | 1、卷材、涂膜防水层的基层; 2、密封防水部位; 3、天沟、檐沟、泛水和变形缝的细部做法; 4、卷材、涂膜防水层的搭接; 5、刚性保护层与卷材、涂膜防水层之间设置的隔离层 | ||
地下防水工程 | 1、卷材、涂料防水层的基层; 2、防水混凝土结构和防水层被掩盖的部位; 3、变形缝、施工缝的防水构造的做法; 4、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的封固部位; 5、渗排水层、盲沟和坑槽; 6、衬砌前围岩渗漏水处理; 7、基坑的超挖和回填。 |
序号 | 见证取样范围 | 名称 | 验收批 |
1 | 用于承重结构的 砼试块 | 混凝土 |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6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
2 | 用于承重结构的 砌筑砂浆试块 | 砂浆 | 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在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同盘砂浆只应做一组。 |
3 | 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 钢筋 | 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按每批重量不大于60t |
钢筋连接接头 | 在同一班内,同一焊工,按同一焊接参数完成的300个同类型接头为一批 | ||
4 | 用于承重结构的砖和混凝土小砌块 | 烧结普通砖 | 同一生产厂家每15万块为一批 |
多孔砖 | 同一生产厂家每5万块为一批 | ||
灰砂砖及 粉煤灰砖 | 同一生产厂家每10万块为一批 | ||
空心砌块 | 同一生产厂家每3万块为一批 | ||
混凝土小砌块 | 同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为一批 | ||
5 | 用于拌制混凝土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 水泥 | 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全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散装不超过5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 |
序号 | 见证取样范围 | 名称 | 验收批 |
6 | 用于承重结构砼中使用的外加剂 | 外加剂 | 掺量大于1%同品种的每一编号100T为一批;掺量小于1%同品种的每一编号50T为一批。 |
粉煤灰 | 以连续供应相同等级的200T为一批 | ||
钢筋连接接头 | 在同一班内,同一焊工,按同一焊接参数完成的300个同类型接头为一批 | ||
7 | 地下、屋面、厕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 沥青 | 同一批至少抽检一次 |
防水卷材 | 同一品种、牌号、规格的卷材抽检数量大于1000卷时抽取5卷;500~1000卷时抽取4卷;100~500卷时抽取3卷;小于100卷时抽取2卷 | ||
防水涂料 | 同一规格、品种、牌号的防水涂料每10T为一批;双组分聚氨酯中,甲组分5T为一批,乙组分按产品重量配合比相应增加批量 | ||
8 | 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其他试块、试件和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