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 | 施工安全监督编号 | |||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是否涉及 | 部位(如涉及) | ||
(一)基坑工程 | ||||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挂篮、隧道模等工程。 |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 ||||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 ||||
(四)脚手架工程 | ||||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4.高处作业吊篮。 | ||||
5.自制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
(五)建筑边坡工程 | ||||
1.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15m。 | ||||
2.土质挖方边坡、路堤边坡高度大于10m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挖方边坡。 | ||||
(六)拆除工程 |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七)暗挖工程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八)其它 | ||||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 ||||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 ||||
5.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6.大体积混凝土双层或多层钢筋绑扎工程。 | ||||
7.便桥、临时码头工程。 | ||||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是否涉及 | 部位(如涉及) | ||
(一)深基坑工程 |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挂篮、隧道模等工程。 |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 ||||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 ||||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 ||||
(四)脚手架工程 | ||||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五)建筑边坡工程 | ||||
1.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m。 | ||||
2.土质挖方边坡、路堤边坡高度大于20m. | ||||
(六)拆除工程 | ||||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 ||||
(七)暗挖工程 |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八)其它 | ||||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 ||||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4.水下作业工程。 | ||||
5.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提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
其他情况请附表书面说明 | ||||
在上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我公司承诺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要求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确定的方案施工。
施工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 日 期: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表
工程名称: 时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
验收部位: | |||
1、验收内容: 2、方案审批程序(人员资格、签字等)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各项控制指标是否在方案所明确的允许偏差范围内: 检查验收结论: □通过 □不通过 | |||
验收人员: 年 月 日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 | ×××项目(房建) | 施工安全监督编号 | |||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是否涉及 | 部位(如涉及) | |||
一、基坑工程 |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0.0以下施工 | ||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挂篮、隧道模等工程。 | □ |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 ☑ | 顶层楼梯间顶板砼模 |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 □ | ||||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 ☑ | 塔机高度安拆 | |||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 ☑ | 塔机自升(降) | |||
四、脚手架工程 |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24米以上的井字架、采光井)。 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电梯井架(龙门架) | ||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 | ||||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主体施工 | |||
4、高处作业吊篮。 | ☑ | 外装修 | |||
5、自制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 | ☑ | 主体施工 | |||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 □ | ||||
五、建筑边坡工程 | 1、页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15米。 | □ | |||
2、土质挖方边坡、路堤边坡高度大于10米或不良地质地段、特殊岩土地段的路堤、挖方边坡。 | □ | ||||
六、拆除工程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或其它建、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 | |||
七、暗挖工程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石工程。 | □ |
八、其它 |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商业楼 | ||
2、钢结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 □ | 通道钢构 | |||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 □ | ||||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 □ | ||||
5、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 | □ | ||||
6、大体积混凝土双层或多层钢筋绑扎。 | □ | ||||
7、便桥、临时码头工程。 | □ | ||||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 是否涉及 | 部位(如涉及) | |||
一、深基坑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 ☑ | ±0.0以下施工 | ||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挂篮、隧道模等工程。 | □ | |||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 □ | ||||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 □ | ||||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 | |||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 □ | ||||
四、脚手架工程 |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 □ | |||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 | ||||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 □ | ||||
五、建筑边坡工程 | 1、岩质挖方边坡高度大于30米。 | □ | |||
2、土质挖方边坡、路堤边坡高度大于20米。 | □ |
六、拆除工程 | 1、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 □ | |||
2、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 □ | ||||
七、暗挖工程 |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 □ | |||
八、其它 |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 | |||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 □ | ||||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 | ||||
4、水下作业工程。 | □ | ||||
5、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提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 □ | ||||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 □ | ||||
7、其它情况请附表说明 | □ | ||||
在上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我公司承诺将督促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要求编制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其按照确定的方案施工。 建设单位(盖章) 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唐果 年 月 日 | |||||
在上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我公司承诺将督促组织施工单位、分包(班组),严格按照《四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川建行规【2018】3号)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其按照确定的方案施工。 监理单位(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吴廷成 年 月 日 | |||||
在上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我公司承诺将督促组织施工分包单位(班组)及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四川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川建行规【2018】3号)要求,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并督促其按照确定的方案施工。 施工单位(公章) 项目经理(签字):唐勇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