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最新标准解读 |
12月17日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年4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后,残疾人驾驶汽车的身体条件进一步放宽,办理驾驶证业务程序进一步简化,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则进一步加大。 我省交管部门表示,将根据本省情况很快出台与新规定配套的实施办法,确保相关规定和措施的衔接。 据了解,此次修改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第二次修改。福州地区现有机动车保有量92万多辆,机动车驾驶人106万多名。新规定有哪些亮点?又有哪些措施与普通百姓密切相关?本报记者就此邀请有关专家进行了点评。 5类残疾人可开机动车 按新规定,5类残疾人可开机动车: 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新规明确了残疾人驾驶员的6项义务: 1.涉及到残疾程度的确定。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一些医院,来确定驾驶人是不是符合相关的规定,适合不适合驾驶汽车。 2.残疾人驾驶员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看这三年中残疾程度有没有什么变化。 3.对于加装辅助装置作了一些适当的。 4.要求残疾人专用的车辆,就是加装有辅助装置的车,在车的前面和后面贴“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这是国际通行做法,提醒其他驾驶者礼让残疾人的车。 5.听力障碍的残疾人可以驾车,但要求驾车时必须戴上助听器。 6.辅助装置的安装、拆卸要由一定的专业人员完成,残疾人不要自己随意地加装和拆卸。 专家点评 福建省残联工作人员游水平告诉记者,福建省现有残疾人221万人,其中福州市有各类残疾人39.3万人。据不完统计,我省残疾人中具备驾驶资格的不到1%。 游水平表示,残疾人本身出行就不方便,其中虽有部分有经济能力的人本身可以购车,但限于规定而无法圆驾车梦。放宽残疾人的准驾规定,将便利他们的生活,进一步拓宽其生活圈。游水平希望,今后市场能推出更多满足残疾人驾驶的车型,管理部门也要加强监管。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巡勤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残疾人能驾驶的车辆一般限于残疾人代步车等有限的几种,此次放开后,希望残疾人在驾驶车辆时,能严格按照规定操作,包括在车的前面和后面加贴专用标志,以及不要自己随意加装和拆卸车辆辅助装置等。 据悉,目前有关部门已开始着手进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的改装、辅助装置产品质量认证、残疾人身体残疾评估、驾驶技能培训规范等工作。 另外,根据《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路内停车泊位应考虑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其数量应不少于停车泊位总数的2%。 6种行为直接扣12分 按新规定,6种行为扣12分: 1.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5.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行驶证的; 6.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分隔带掉头的。 还有3类行为也要扣分: 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6分,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同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还规定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一次记6分。 另外,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记3分(旧规定记2分)。 专家点评 省厅交警总队交管处副处级调研员凌峰介绍,比如酒后驾驶,就是因驾驶人主观故意而造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凌峰认为,对部分驾驶人主观过错大、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提高记分分值——酒后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3种违法行为,都是由一次记6分调整为记12分,加大其处罚力度,更有针对性,体现法律精神。 省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事故科科长叶敏捷,特别对“交通拥堵时机动车占用高速路应急车道一次扣6分”这一规定表示赞同。他说,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出现交通拥堵,一般都和交通事故有关。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这种情况下只有警车、特种车辆等可使用应急车道实施救援。如果应急车道被占用,救援车辆无法进入,后果可想而知。 记分项目减少9项 在提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同时,针对目前交通违法行为记分项目偏多、重点不突出等问题,新规定进一步扩大了轻微交通违法警告教育面,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项目。 取消对“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等12类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处理,合并了9种项目。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与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饮酒后驾驶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等9种性质类似、分值相同的交通违法行为的记分合并;降低“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等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 据了解,调整后违法记分项目由47项减为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