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有关法律、行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本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沈阳**********瓦工分包工程
工程地点 :沈阳市**********
二、工程内容:
沈阳**********瓦工工程。
三、 承包范围:
甲方提供主材,乙方负责辅助工具、辅助材料、施工放线、材料卸车、材料入库、多次倒运、施工、竣工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
四、合同工期 :
开工日期:2011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121年 月 日 ,总工期 天,由于天气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原因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可相应顺延,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五、质量及工艺流程标准:
按照业主设计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对该项工程特点如下技术和质量上的规定:
乙方需严格按照此标准进行施工,甲方以此标准对乙方的工程实施及质量予以规范和验收:
(1)、贴墙砖
1.基层处理时,应全部清理墙面上的各类污物,并提前一天浇 水湿润。如基层为新墙时待水泥砂浆七成干时就应该进行排砖、弹线、粘贴面砖。
2.正式粘贴前必须粘贴标准点,用以控制粘贴表面的平整度,操作时 应随时用靠尺检查平整度,不平、不直的要取下重粘。
3.瓷砖粘贴前必须在清水中浸泡两小时以上,以砖体不冒泡为准,取出晾干待用。粘贴时自下向 上粘贴要求灰浆饱满,亏灰时必须取下重粘,不允许从砖缝、口处塞灰补垫。
4.铺粘时遇到管线、灯具开关、卫生间设备的支承件等必须用整砖套割吻 合,禁止用非整砖拼凑粘贴。整间或部位粘贴宜一次完成,一次不能完成时,应将接茬口留在施工缝或阴角处。
5.墙面瓷砖粘贴必须牢固,无歪 斜、缺棱掉角和裂缝等缺陷。墙砖铺粘表面要平整、洁净,色泽协调,图案安排合理,无变色、泛碱、污痕和明显光泽受损。砖块接缝填嵌密实、平直、宽窄均匀、 颜色一致,阴阳角处搭接方向正确。非整砖使用部位适当,排列平直。预留孔洞尺寸正确、边缘整齐。检查平整度误差小于2毫米,立面垂直误差小于2毫米,接缝 高低偏差 小于0.5毫米,平直度小于2毫米。
(2)、铺地砖 、石材
1.基层处理要干净,高低不平处要先凿平和修补,在抹底层水泥砂浆找平前地 面应洒水湿润以提高与基层的粘结能力。
2.铺装石材、瓷质砖时必须安放标准块,标准块应安放在十字线交点对角安装。铺装操作时要每行依次挂线, 石材必须浸水湿润,阴干后擦净背面。铺贴时,从中间向四侧退步铺装。安放石材、瓷质砖时必须四角同时下落,并用橡皮锤敲击紧实平整。
3.石材、 瓷质砖地面铺装后的养护十分重要,安装24小时后必须洒水养护,两天之内禁止上人。为不影响其他项目施工,可在地面上铺设实木板供人行走。
4. 地面石材、瓷质砖铺装的验收:地面石材、瓷质砖铺装必须牢固,铺装表面平整,色泽协调,无明显色差。接缝平直、宽窄均匀,石材无缺棱掉角现象,非标准规格 板材铺装部位正确、流水坡方向正确。拉线检查误差小于2毫米,用2米靠尺检查平整度误差小于1毫米,表面洁净。
(3)、墙、地砖
1.墙砖面无空鼓、脱落、掉角、釉面损伤。
2.有排水要求的地面造坡度、不倒流、无积水与地漏结合处严密牢固。
3..地面砖与墙砖对缝,零误差。
4.墙、地砖粘贴时不能用小于5cm的瓷砖。
5.阴阳角用砖块平放,90°角等于、大于、小于±1mm。
6.干挂理石的主要工序:
1.1理石板材加工(切割、磨光或抛光、倒棱倒角、开槽、拓孔);
1.2理石预埋件安装;
1.3理石龙骨安装;
1.4理石防火带安装; (不要破坏其它工种成品及半成品)
1.5理石板材安装;
1.6注密封胶。
2、工艺操作流程:
施工准备→检查验收石材板块→将板块按顺序堆放→初安装→加固→验收。
3、基本操作说明:
3.1施工准备;
由于板块安装是整个安装中最后的成品环节,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 作。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准备、材料机具准备、施工现场准备。在安排计划时首先根据实际情况及工程进度计划要求排好人员,一般情况下每组安排生产3—6人。安排时要注意新老搭配,保证正常施工及老带新的原则,材料工器具准备是否充分,要检查施工工作面的板块是否到场,是否有没有到场或损坏的板块,另外要检查扣件、石材胶等材料及易耗品是否满足使用。施工现场准备要在施工段留有足够的场所满足安装需要,同时要对排栅进行清理并调整排栅满足安装要求。
3.2检查验收石材板块;
检查的内容有:
3.2.1规格数量是否正确;
3.2.2各层间是否有错位;
3.2.3堆放是否安全、可靠;
3.2.4是否有误差超过标准的板块;
3.2.5是否有色差超过标准的板块;
3.2.6是否有已经损坏的板块;
验收的内容有:
3.2.7三维误差是否在控制范围内;
3.2.8是否有损伤,该更换的要更换;
3.2.9胶是否有异常现象;
3.2.10抽样做结构胶粘接测试;
检查验收要做好详细的记录并装订成册签注参加验收检查人员名单。
4、石材板块按安装顺序规格堆放:在安装板块前要按安装顺序进行堆放,堆放时要适当倾斜,以免板块倾覆。
六、合同价款:
1.采用单价一次性包死,合同价款包括工程本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1本工程施工所需的乙方承担的人工费及人工管理、食宿等一切费用。
1.2人工费、材料卸车、材料倒运、成品保护、及相邻的成品保护,施工完成后场地清理及合同内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1.3施工所需一切器具:台钻、无齿切割锯、锯片、长卷尺、盒尺、锤子、各种形状的钢凿子、靠尺、铝制水平尺、方尺、多用刀、勾缝溜子。铅丝、弹线用的粉线包、墨斗、小白线、笤帚、铁锹、开刀、灰槽、灰桶、抹布、垃圾袋、工具袋、手套、红铅笔等(以上器具由乙方自备)。
3. 乙方必须根据实际发生额以书面形式编写工程量清单,甲方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后作为付款依据。
4.工程量的变更及增加均要征得甲方的审核签字、确认,否则甲方有权对变更工作量不予认可。
5.合同一经签字,不因汇率、税金、物价、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动,以及项目调整设计等影响工期的不定因素而再做调整,也不受市场价格变化影响,按约定标准执行。
6. 项目单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价(元) | 单位 | 备注 |
1 | 大堂理石、踢脚线干挂 | 135 | m2 | 理石、踢脚线均按照面积计算 |
2 | 大堂理石地面 | 65 | m2 | |
3 | 首层电梯间、走廊理石干挂 | 130 | m2 | |
4 | 首层电梯间、走廊理石地面 | 55 | m2 | |
5 | 首层电梯间马赛克 | 120 | m2 | |
6 | 标准层电梯间玻化砖干挂 | 125 | m2 | |
7 | 标准层电梯间、走廊地面 | 44 | m2 | 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80mm以内时,单价每平方米减去6.00元 |
8 | 走廊踢脚线 | 12 | m | |
9 | 卫生间墙地砖 | 50.8 | m2 | 包括马赛克、墙面、地面归方抹灰找平、消防箱后挂网抹灰处理、防水保护层 |
10 | 玄关、橱柜地面 | 80 | m2 | 地面拼花、走边、造型 |
11 | 厨房墙面砖 | 50 | m2 | |
12 | 橱柜墙、地面抹灰 | 15 | m2 | |
13 | 过门石 | 15 | 块 |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 每施工20日,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工程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款申请3日内进行核查完成工程量及质量,如符合要求,按照现场技术员、工程师、项目经理及商务部门共同核实签字确认完成工程量价值的8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3、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后,双方开始竣工结算共同计量实际发生施工面积,并在竣工结算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实际完成工程数量,竣工结算完成双方签字认可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实际结算面积乘以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款的90%;
4、待交房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7%,其余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过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质保期为两年。
八、 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管理
1、 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安全规定及其它法规规范,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应保证施工区域的安全防卫。
乙方不得招收无身份证、童工(十六周岁以下)、有劣迹、身体残疾人员等进行施工,否则后果自负。特殊工种需持有相关部门验发的上岗证方可上岗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或其它内部纠纷,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所有机械设备需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设备须有安检证明。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乙方、其代理人、雇员或工人误用其它施工单位提供的临时工程、甲方的设备和(或)其它设施所造成的违约金。
乙方的雇员或代理人不得误用或干扰属于或由甲方提供或其他施工方的施工机械、通道、脚手架、临时工作、器材及其它财产, 或触犯或侵犯或任何部门或其它公共或有权管辖的机构有关此等事项的任何条例或法令, 或附则、规例、命令或规则,如违反则自行承担结果。
九、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对整个工程进行全面管理与配合,并具有管理、协调、监督、配合及质量、进度控制的权力。
2、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及其业主、监理、总包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及其业主、监理、总包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到现场检查和监督施工。
3、根据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履行付款的义务
十、 乙方权利与义务
1、在单独由乙方施工的场地内,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因安全原因发出的任何指令。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个人伤害,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并另行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需根据本合同规定保证工程质量,并密切配合甲方的施工要求,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要求的质量,甲方有权将乙方清出场地且所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本项目完成过程中出现不服从管理及由于内部纠纷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
4、由乙方原因导致的停工或消极怠工,甲方将给予乙方3000/天元的罚款。
5、乙方有责任全面管理自己的施工队伍,不论任何原因,乙方的工人向甲方索要工资或寻衅滋事等,都视为乙方管理失职,都视为乙方自愿向甲方支付罚款5000元/次/天。
6、乙方不得浪费材料,一经发现甲方将给予乙方按相关材料市场价格十倍进行罚款。
7、乙方不得恶意伪造与本合同类似的合同及不得以任何手段给甲方带来经济、名誉及相关无形资产带来损失及影响,否则送至司法机关查处。
8、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超出合同约定范围进行工程款申请,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经充分考虑到自身施工管理能力因素,并完全认可合同付款条件,如有违背则视为乙方违约处理。
9、乙方施工必须提供建筑、装饰或劳务施工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企业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十一、违约责任
1、通知改正
如果乙方未能根据分包合同履行任何义务,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要求其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纠正并补救违约。
2、分包合同的终止
如果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1 未能遵守合同条款的规定,或根据[通知改正]条款的规定发出通知的要求;
2.2 放弃工程,或明确表现不继续按照分包合同履行其义务的意向;
2.3 无合理解释,未能按照工期进度、要求条款的规定进行完成工程,或在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作出要求乙方清除有技术操作不当、不服从甲方施工工作的管理指示后,乙方拒绝执行或忽视此类指示;
2.4 未经甲方的许可,将分包工程分包出去,或将分包合同转让他人;
2.5(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付给或企图付给任何贿赂、礼品、赏金、回扣或其他贵重物品,以引诱或报偿他人:
2.5.1 采取或不采取有关分包合同的任何行动,
2.5.2 对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任何人做出或不做有利或不利的表示;
2.6 任何乙方人员、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付给或企图付给本款(2.5)所述的任何此类引诱物或报偿。在出现任何上述事件或情况时,甲方根据合同,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立即终止分包合同,并要求其离开现场。甲方做出终止分包合同的选择,不应损害其根据分包合同或其他规定所享有的其他任何权利。此时,乙方应撤离现场,并将任何需要的货物、所有乙方文件,以及由(或为)其做的其他设计文件交给甲方。但乙方应立即尽最大努力遵从包括通知中关于保护生命或财产、或工程的安全的任何合理指示。终止后,甲方可以继续完成工程,和(或)安排其他分包商完成。其后甲方发出通知,将在现场或其附近把乙方设备及临时工程放还给乙方商。乙方商应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于3日内迅速安排将它们运走。
甲方可不根据本条发出终止通知,而仅从乙方手中接过该项分包工程的一部分,由甲方自己或其他分包商实施并完成此分包工程的部分以及修补其中任何缺陷。在此类情况下,甲方可从分包商处收回其实施此项工程的费用,或从应支付给分包商的款额中扣除此项费用。
3、乙方承诺2011年样板层的施工质量达到优良的品质,如乙方施工质量仅能够达到国家规定合格的标准,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条款给予乙方本年度完成工程款结算,同时甲方有权保留2012年发包乙方本工程的权利,可考虑继续与乙方合作或另行委托其他分包队伍进行施工;如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合格的要求,则乙方自行撤场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十二、工期进度、工期延长和延期违约
1.总体工期:目标工期:完工工期 个日历天, 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延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如果未按照项目部要求在指定时间内达到指定人数,超过三天项目部可以找其他队伍进行补充,所产生费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无条件扣除。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或经甲方批准的延长完工时间)完成本合同工程,每逾期一个日历天,由乙方承担合同金额 5 ‰的违约金,作为此单项违约支付予甲方的款项,甲方将在当期应付款及结算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逾期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节点工程延期完工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未能按甲方的节点完工时间(或经甲方批准的延长完工时间)完成本合同工程,每逾期一个日历天,乙方承担相应节点工程金额的 5 ‰的违约金,作为此单项违约支付予甲方的款项,甲方将在当期应付款及结算中直接扣除上述费用。
十三、 保修责任:
1.移交前乙方的义务
本合同工程在经业主、监理、甲方、乙方四方共同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后,至本合同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前,乙方应派专人对已完工的本合同工程进行成品保护。在此期间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本合同工程的缺陷,均应由乙方无偿、及时、免费修复。
2.移交后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按法律、行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业主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本合同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若乙方未能及时修复上述缺陷,甲方有权另聘他人完成上述工作,由此引致的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不免除因他人修复后,乙方对本合同工程的质量保修责任。若因另聘他人修复之所需费用累计数额,超出甲方应付乙方的所有应付余款,则针对于超出部分,甲方可作为债务向乙方全额索取。
3.本合同工程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1因本合同整体工程或各个单体工程一次性验收其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则需在不影响总体工期情况下返修至合格标准,重复返修部分按甲方与分包商确定的该部分或全部工程造价的80%进行结算及付款。
3.2经返修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剩余款项不予支付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业主及甲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十四、 其它条款:
1. 乙方委托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负责保修工作,并解决相关事宜。乙方必须保证现场负责人24小时开机,并保证甲方能随时联系到乙方,如出现12小时内无法联系到乙方的情况,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将乙方清除出场。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款项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红印有效,复印件无效。
4.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公司所在地人民管辖和判决。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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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20 年 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