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 的 ……………………………………………………………………… 第1页
2.适用范围…………………………………………………………………… 第1页
3.权责………………………………………………………………………… 第1页
4. 通勤车线路和站点的管理………………………………………………… 第1页
5. 申请通勤车的条件………………………………………………………… 第2页
6.乘车人员的管理………………………………………………………………第2页
7.通勤车驾驶员的管理…………………………………………………………第3页
8.交通补贴的管理………………………………………………………………第3页
9.相关表单………………………………………………………………………第4页
10.附 则 ……………………………………………………………………… 第4页
1.目 的
为了规范通勤车的管理,保证通勤车的正常运行秩序,确保员工乘车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萝岗工厂、永和工厂所属范围的通勤车管理
2.2 本制度适用对象:乘车人员及通勤车驾驶员。
3. 权 责
3.1 庶务科负责有关通勤车的管理,并由庶务科委托有资质的客运车辆单位进行一体化管理。
3.2 庶务科根据乘车人数、居住地情况安排通勤车线路、站点和发车时间,由经营会批准后,方可开设线路,确保每条线路的入座率70%。
3.3 庶务科负责安排加班车辆及临时用车车辆。
3.4 庶务科负责制作、发放乘车卡。
4. 通勤车线路和站点的管理
4.1 乘车线路与站点的以2011年12月02日公布的为准,原则上不再增加线路和延长现有线路。通勤车的站点每年调整一次,根据乘车人数的变动进行站点的调整。
4.2 线路的设定以萝岗工厂和永和工厂为中心,根据员工居住人数较集中的地方为起点站,行车时间一般不超过50分钟。站点设定须符合广州市交通管理部门有关通勤车的管理规定(禁止在小区、花园内设站点),且行驶路线以安全、便捷为前提。尽量利用公共交通为主,接驳公司通勤车。
4.3 线路的站点设置:站点设置以地铁或公交接驳为主要站点,站点与站点之间不少于2公里为原则。
4.4 加班车上下班车,行驶路线、站点和发车时间,以2011年12月份公布的乘车线路为准。各部门必须提交《GSE加班车申请表》到庶务科方可进行安排。
4.5 通勤车发车时间:
1)上班发车时间:以上班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公司为前提条件,
编排各站点发车时间。
2)下班发车时间为下班后15分钟。
5. 申请通勤车的条件
5.1 申请站点必须属于公司通勤车线路原有的站点。如申请线路座位不足,则安排邻近线路暂时乘坐,待每年6月调整时再进行安排。
5.2申请程序:本人申请(使用内部联络格式申请)→主管确认→人事部审核→管理本批准→经营层批准→庶务科备案及发放乘车卡。
5.3 申请提交资料:小一寸照片、居住证明(如户籍证明、贷款合同、租房合同、房产证)
5.4 通勤车申请应如实申请,如所写内容与实际不符,将参照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该员工及其所在部门的责任。
5.5 乘坐通勤车的员工原则上只能乘坐申请时的线路,因特殊原因需临时乘坐其他线路,请填写《通勤车临时乘车申请表》(限当次有效)。如申请的线路座位不足,请乘坐邻近线路。
申请程序:填写《通勤车临时乘车申请表》→所属部门审批→交庶务科审批→乘车时交给通勤车司机。
6. 乘车人员的管理
6.1乘车员工须凭乘车卡上车,查验乘车卡的工作,由驾驶员负责,没有乘车卡或临时乘车申请,驾驶员有权拒绝乘车。
6.2乘车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伪造。如有遗失、损坏,需补办的,应交纳乘车卡工本费5元/张。
6.3乘车员工如需改乘线路的,应事先向所在部门提出,并填写《通勤车乘车变动表》,由所在部门领导核准后与通勤车管理人员联系,并服从其管理。如遇不符合通勤车路线、站点设立等无法安排的原因,庶务科有权安排其乘坐邻近线的路通勤车。
6.4乘车员工均应服从通勤车驾驶员安排。
6.5乘车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站点乘车,不准私设站点。
6.6乘车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始发站的发车时间,不得擅自更改时间。
6.7中途站点按提供的乘车时间,请提前5分钟到达等候通勤车,过时不候。
6.5乘车员工应文明乘车,自觉遵守“员工行为规范”。
6.6乘车员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物品上车。
6.7车辆未停稳妥,严禁上下车。
6.8乘车员工不得要求、胁迫驾驶员盲目高速行驶,违章停车。
6.9乘车员工如遇各类乘车问题,可向所在部门反映,由部门与庶务科联系。
6.10乘车员工乘车时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下车时切勿遗忘。
6.11严禁非本公司人员或无关人员搭乘通勤车。
7. 通勤车驾驶员的管理
7.1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精心维护车辆,做到安全、准点、整洁、舒适。
7.2 上班时驾驶员应提前到达始发站,确保准时发车。
7.3 驾驶员应确保员工在离上班时间15分钟之前到达公司。
7.4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车速不得超过75公里/小时。
7.5 严禁自行改变行车路线,严禁中途上下客。
7.6 在有其他乘车人员乘车时,应在确保原本车上下班乘车人员有座位。
8. 交通补贴的管理
8.1 申请交通车补贴条件和标准
1)申请对象:属于公司的合同工
2)申请条件:A类:上下班需通勤车接驳坐公交或地铁3个站点以上(单次)
B类:上下班自行乘坐公交或地铁3个站点以上(单次)
3) 交通补贴标准: 6元/人·天。
计算方式:每月交通补贴=6元/天 * 当月出勤天数(最终以人事部数据为准)
4) 交通补贴审批流程
本人申请(使用内部联络格式申请)→主管确认→人事部审核→管理本批准→经营层批准→庶务科归档
申请时需附上证明文件:
1、居住证明:包括:户籍证明、房产证、贷款合同、租房合同
①房产证如非本人,则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证明)【限直系亲属】
②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有“广州市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中心”的盖章。
③如不能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的,可提供现居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交接驳公共交通线路图,即(公交或地铁)站点线路图。
5) 发放方式:每月按报销流程支付
报销流程:填写《GSE 员工交通费报销单》→交庶务科统计报销
(如当月有加班的需附上加班申请表作为出勤证明)
8.2 跟线、外仓的员工
1) 跟线、外仓的员工,根据跟线外出地点距离公司或住所的车程,按公共交通车价格进行核定。计算方式:每月交通补贴=每天核定金额 * 对应跟线企业工作日
2) 补贴审批流程
本人申请(使用内部联络格式申请)→主管确认→人事部审核→管理本批准→经营层批准→庶务科归档
申请时需附上证明文件:
1、居住证明:包括:户籍证明、房产证、贷款合同、租房合同
①房产证如非本人,则需提供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证明)【限直系亲属】
②房屋租赁合同必须有“广州市流动人员出租屋管理中心”的盖章。
③如不能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证明的,可提供现居住地的《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交接驳公共交通线路图,即(公交或地铁)站点线路图。
3) 发放方式:每月按报销流程支付:
报销流程:填写《GSE 员工交通费报销单》→交庶务科统计报销
8.3、实施细则
1) 已申请交通补贴的员工需每月填写《GSE 员工交通费报销单》,填写要求如下:
① 注明姓名、报销月份、实际出勤天数、张数、合计金额内容;
② 必须是当月的交通,不得使用往年、往月的交通,种类:公交车、地铁、加油票(抬头:广州斯坦雷电气有限公司)、出租车等。粘贴时须排开粘贴,呈鱼鳞状。
2)《GSE 员工交通费报销单》提交时间规定:
①需在每月10日前提交上月《GSE 员工交通费报销单》;
②逾期不交,如没有提前向庶务科说明原因,庶务科有权不给予报销其交通费。
9.相关表单
9.1附件1:《GSE乘车线路和站点明细》
9.2 附件2:《GSE 加班乘车申请表》
9.3 附件3:《GSE 员工交通费报销单》
9.4 附件4:《通勤车乘车变动表》
9.5 附件5:《通勤车临时乘车申请表》
10.附 则
10.1 本规定自签批之日起开始执行。
10.2 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人事部。
修 订 记 录 | 版 数 | 修 订 年 月 日 | 内 容 概 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