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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25-09-29 05:20:21 责编:小OO
文档
集团公司安全管理

规章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一、公司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制度

二、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置制度

三、企业各级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四、安全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六、安全专项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七、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八、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九、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十、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

十一、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识别、控制制度

十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管理制度

十三、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十四、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十五、劳务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六、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十七、公司及人员安全评价、考核制度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目标,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工伤事故处理、报告、统计制度;保卫防火制度;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劳保用品、安全设施、机械设备采购、使用、维修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建立制度

1、公司安全管理实行目标化管理,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为:工伤事故频率不超过8‰,杜绝群发性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安全教育覆盖率100%;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合格率100%,优良率为80%以上;公司争创省、市级安全管理先进单位称号。

2、每年年初公司总经理与各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奖罚兑现。

3、公司、工程公司同项目经理部签订的经济承包合同书中应有安全指标的要求。工程开工前,项目部要制定项目安全达标计划,提出项目安全管理计划目标和落实保证措施,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由公司工程部进行考核,落实奖罚。

4、项目经理部与工程、劳务分包方签订的合同要包括安全方面的内容,提出安全管理目标,划分安全责任。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置制度

1、成立以公司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四个安全管理保证体系:①公司主管领导为首的各级生产指挥、安全管理保障体系;②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保证体系;③以安全管理负责人为首的专业安全管理、检查保证体系;④以工会为首的“宣传、教育、协调、督促”的群众监督保证体系。

2、安全生产部是公司安全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日常管理监督。工程部配置足额的,经考核合格的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3、各基层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按规定要求配置专兼职安全员,各操作班组要设立兼职安全员。各基层单位要将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及分工情况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4、公司企业人事部负责对“三类人员”(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取证、年度培训和考核工作。

三、企业各级有关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1公司总经理的职责:

1.1.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规范,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参加安全生产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1.3支持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赋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

1.1.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的人员、设施满足需求,保证公司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所需的专项费用及时到位;

1.1.5按国家规定,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持或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1.2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职责:

1.2.1生产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对公司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2.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法律、法规,组织制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1.2.3领导安全部门的工作,对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并大力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

1.2.4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公司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现状和形势,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动态,有针对性地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2.5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对各单位、项目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以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1.2.6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体系的有效运行;

1.2.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主持或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指挥重大伤亡事故的救援工作。

1.3公司总工程师的职责:

1.3.1总工程师对公司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

1.3.2负责公司直属项目部和公司大型及大型以上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直属项目部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主持公司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和审查工作。

1.3.3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4公司总会计师的职责:

1.4.1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4.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1.4.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

1.5分公司经理的职责:

1.5.1工程分公司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1.5.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范及规章制度;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定期参加安全专题会议,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5.3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赋予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应的权利;

1.5.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需的人员、设施满足需求,保证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投入方面所需的专项费用及时到位;

1.5.5按国家规定,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5.6经常对下属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安全方针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教育,提高本单位安全管理水平;

1.5.7应积极支持本单位各级干部和各管理人员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注重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管理水平;

1.6分公司生产副经理的职责:

1.6.1生产分副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管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6.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组织制订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1.6.3落实领导安全部门的工作,对安全工作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并大力支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

1.6.4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现状和形势,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动态,有针对性地安排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1.6.5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1.7分公司主任工程师的职责:

1.7.1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1.7.2组织广大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和上级制定、颁发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范及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7.3负责本单位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审批,组织、主持本单位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和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安全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1.7.4 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对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指导现场实施;

1.7.5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提出安全技术方面的改进建议。

1.目经理的职责:

1.8.1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项目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管理责任;

1.8.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及总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8.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制度;

1.8.4组织好新工人入场前的安全教育和岗位安全教育工作,要对外包工队职工的健康和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

1.8.5对所管施工现场的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措施的齐全有效负责;

1.8.6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做到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

1.8.7发生伤亡事故时,妥善保护现场,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1.9项目生产副经理的职责:

1.9.1项目生产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主管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1.9.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公司安全生产规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的情况,参加制定项目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1.9.3参与制定项目各类管理人员及外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考核指标;

1.9.4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施工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制度的实施;

1.9.5参加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间、定措施予以解决,并按时将解决情况向上级反馈,做到不违章指挥,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1.9.6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协助项目经理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1.10项目总工的职责:

1.10.1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1.10.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监督实施;

1.10.3参加或组织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专项安全方案的编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1.10.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1.10.5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要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危险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1.10.6参加或组织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

1.10.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1.11施工员(工长)的职责:

1.11.1对所管辖的施工区域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1.11.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组织施工;

1.11.3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参加编制专项安全方案,每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前,都要向班组进行书面交底(包括安全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做到不违章指挥;

1.11.4经常检查所管区域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安全技术状况及工人操作程序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1.11.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操作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安全隐患;

1.11.6严格按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1.11.7对所管工程项目中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

1.11.8参加脚手架、吊篮、井架、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给工人使用,有权拒绝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1.11.9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1.12安全员的职责:

1.12.1对项目工程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管理责任;

1.12.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专项安全方案监督施工;

1.12.3参与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策划的编制,认真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每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参加专业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安全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制止不听者,有权书面勒令停工并向项目经理汇报,项目经理不予支持,则可越级上报;

1.12.4经常检查各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1.12.5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检查和处理事故隐患,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1.12.6做好安全活动纪录,参加事故处理和安全检查,协助施工员落实整改措施;

1.12.7协助施工员及劳资部门组织工人安全学习和新工人安全教育,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1.12.8原材料使用前,查原材料合格证复核试验资料,加强周转材料、工具的验收,参加施工机具的试运、调试,做到安全运转;

1.12.9负责组织脚手架、吊篮、井架、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给工人使用;

1.12.10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事后,查明事故原因,要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预防类似事故发生;

1.12.11负责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表的报送,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形势,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每月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报。

1.13生产班组长的职责:

1.13.1对本班组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13.2教育本班组人员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根据本班组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安排工作,做好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交底;

1.13.3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前安全会,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做好班组安全活动记录;

1.13.4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1.13.5经常检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纠正违章冒险作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隐患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1.13.6有权拒绝在不安全环境下施工及违章指令,并提出改进冒险施工环境的意见,正确使用、管理好生产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

1.13.7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合自检工作,搬迁要对新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13.8发动和组织职工共同搞好安全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1.13.9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施工员报告,据实反映事故发生情况,并组织本组人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1.14操作工人的职责:

1.14.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则”,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1.14.2认真学习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自身安全技术水平;

1.14.3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导,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冒险作业;

1.14.4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装置,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器机械设备,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1.14.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随意拆改;

1.14.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在劳动中发现危急征兆,应主动采取措施,尽力避免事故发生和扩大,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后报告,遇有严重隐患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有权拒绝施工;

1.14.7发生工伤事故或未遂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

1.15施工队负责人的职责:

1.15.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队人员在务工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负全面责任;

1.15.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及时制止违章作业,严禁使用未满18周岁的人员和残疾人从事建筑施工现场的生产活动,严禁招用身份不明人员;

1.15.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时,须事先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新上岗人员应按规定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15.4根据上级技术负责人的交底要求,对本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针对当日施工任务和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并负责监督各作业班组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有关负责人;

1.15.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妥善保护现场,做好伤亡者的抢救工作,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1.15.6管理好所辖人员的生活 施工现场出现的打架斗殴等违法、违纪负直接管理责任。

2.企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工程部的职责:

2.1.1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1.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规、标准、规范,定期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负责公司内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

2.1.3在安排、布置施工生产的同时,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组织均衡生产,保障安全与生产工作协调一致;

2.1.4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时,要检查安全措施项目的执行情况,对施工中重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2.1.5参与审核大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项安全方案,应严格审查其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1.6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不安全因素,有权责令停工,并责成限期整改;

2.1.7对重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的书面报告;

2.1.8参与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

2.1.9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尘毒治理及消除噪声等方面进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2.1.10领导总公司所属分公司、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工作要有布置、有要求、有检查,并支持他们的工作,想方设法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2.1.11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检查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1.12与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组织对全员职工干部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检查其履行职责情况,不断提高广大职工安全技术水平;

2.1.13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及时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并负责处理具体事宜;

2.1.14汇总公司直属项目部及各工程公司的工伤事故统计报表,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健全工伤事故台帐和档案;

2.1.15在公司范围内,结合现场安全工作状况,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2.1.16在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深入现场,检查、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效果,要参与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程;

2.2财务部门的职责:

2.2.1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标准和规定,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费、劳动保护用品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的使用;

2.2.2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并把安全奖罚款专项单列,专款专用。

2.3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

 2.3.1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及企业实际情况,配备具有一定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管理队伍的素质;

2.3.2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联营队和参加生产劳动的学生及实习人员)进场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2.3.3组织对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定期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2.3.4严格审查和控制职工的加班加点,正确执行保健规定,以保证职工劳逸结合的身体健康;

2.4.5会同有关部门搞好特殊工种安全技术培训;

2.3.6将安全教育纳入职工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2.4综合办公室的职责:

2.4.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的法规、规程,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2.4.2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解决;

2.4.5对已发生的重大事故,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抢救,查明性质,对性质不明的事故要参与调查,对破坏事故和嫌疑破坏事故负责追查处理。

2.4.6及时传达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文件和规定;

2.4.7负责公务车辆的交通安全和驾驶员的日常安全教育,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2.4.8协助安排好安全会议及安全活动工作。

2.5物资管理部的职责

2.5.1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废设备进行鉴定;并提出建议;

2.5.2监督检查公司设备的运行状况,保障设备完好安全。

2.5.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必须购买国家定点厂家生产的产品;

2.5.4禁止采用不合格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

四、安全检查制度

1、总则

建立健全项目安全检查制度,是识别和预防事故发生的一种重要保证手段,安全检查可以及时了解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定因素,制定安全措施进行预防,从而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保障安全生产。   

2、安全检查的内容

一般检查主要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打分评定,查思想重视程度、组织领导、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技术资料、安全措施、安全设施、机械设备、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现场隐患、施工环境安全、违章及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安全培训教育与持证上岗、现场文明施工。

专业检查主要依据国家规范,查结构、设备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各种检测数据、作业环境状况、操作人员技术熟练程度。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制定针对性检查项目、标准,做到“十查”、“十看”。

2.1“十查”

    查安全帽的佩戴      查安全带的使用

    查安全网的张设      查保护器的灵敏

    查电力线的架设      查脚手架的搭设

    查预留洞的防护      查临边设施防护

    查机器具的安装      查灭火器材配备

2.2“十看”

     看安全管理制度          看安全保护措施

     看安全施工方案          看操作工人技能

     看安全质量要求          看安全达标规划

     看安全思想动态          看安全台帐记录

     看安全责任奖惩          看伤亡事故处理

3、安全检查形式

安全检查分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和季节性等多种形式,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根据检查目的、内容确定,因此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组成,应根据检查内容确定参加检查的部门、专业人员。

4、安全检查制度

4.1定期检查:

4.1.1公司每季度对直属项目部施工现场组织进行一次检查,对分公司项目进行抽查,由公司安全主管领导或专业技术领导带队,由工会、质量、安全、机械动力、行政保卫、劳资、材料等部门参加,做全面认真检查,做好记录。

4.1.2分公司对自有项目部每季度进行两次全面检查。

4.1.3直属项目部、项目部每月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由项目领导带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认真检查,做好纪录。

4.1.4生产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4.2专业性安全检查

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会同各专业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对某项专业如:起重作业、脚手架、施工用电、塔吊、机械、压力容器、防尘防毒、文明施工等进行单项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人员参加。

4.3经常性安全检查: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正常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主要包括:

4.3.1班组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4.3.2安全管理人员及领导安全值日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4.3.3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4.4季节性及节假日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是针对气候特点,可能对施工(生产)造成的危害、不良影响组织的检查。主要有:以夏季防暑降温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汛期施工安全检查;冬期施工安全检查;防火、防煤毒工作安全检查;大风季节施工安全检查;大雪、大雨天过后安全检查等。项目经理要带领安全员、施工员按照季节性措施组织进行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节假日(特别是春节、秋收、麦收)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检查。节日加班,更要加强对班组人员的安全教育,同时要认真检查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4.5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4.5.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要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灭不安全隐患。

4.5.2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4.5.3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施工使用前,应出工长、作业队安全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办理工序交接卡,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井字架、塔吊、安全网支设、孔洞临边的防护等,在搭设和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5、安全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5.1各种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组织配备人员,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参加检查的人员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5.2每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重点、关键部位要重点检查。对大面积或数量多的相同内容的检查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实测点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尽量采用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的安全素质。

5.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采用安全检查表,记录各不符合项扣分的原因。

6、隐患的整改

6.1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进行登记,为整改提供依据,同时为安全活动分析提供信息。

6.2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整理,并对单位工程、施工作业队、班组等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项目部要认真组织整改,按照四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经费),并及时上报《事故隐患整改情况报告书》。项目部将隐患整改完毕后由安监部门复查,当复查确认隐患消除的要进行消项。

6.3被检查单位对不能够立即整改的项目,应制定临时措施或整改计划、整改方案报公司安监部门。对于严重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应采取停工、停机、查封等措施,并要求应立即整改。

7、安全奖罚

按照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奖惩细则及分包商、合同工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五、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总则

安全教育是提高施工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的基础保证,通过安全教育,可以提高项目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和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增强安全意识,通过学习安全生产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自我防范事故的能力。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河南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经理部。

3、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教育,主要包括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3.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的目的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从加强安全生产思想路线、方针、和劳动纪律教育两个方面进行。

3.1.1思想路线和方针的教育,一是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从思想上、理论上认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好安全生产,保证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以增强关心保护劳动者,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二是通过安全生产方针、教育提高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和广大职工的水平,使广大员工能正确全面地理解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严肃认真地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法规,实现遵章守纪。

3.1.2劳动纪律教育,主要是广大职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企业的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秩序,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谨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保障安全的重要保证。

3.2安全知识教育

3.2.1项目部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和每年按规定学时进行安全培训,所有职工必须具备施工安全的基本知识和保证操作安全的能力。

3.2.2安全基本知识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生产)工艺、方法;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生产)中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类不安全因素的辨识及其安全防护基本知识和注意事项。

3.3安全技能教育

3.3.1安全技能教育,就是综合本工种或本专业的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术知识。

3.3.2每一名职工都要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3.3.3安全技能知识是比较专业、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及应用、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3.3.4国家规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起重作业、焊接作业、电气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等作业人员为特殊工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三级”安全教育

4.1“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工人(含新分配学生、五大生、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及实习代培人员)入场进行的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这是长期以来必须坚持的安全生产基本教育制度之一。

4.2“三级”安全教育由工程技术、质量、安全、教育和劳资等部门配合组织进行,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许进入生产岗位,不合格者必须补课、补考。

4.3对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情况,要建立教育档案和卡片,新工人工作一段时间,还应进行更深一层的安全再教育,以加深对安全生产的感性和理性认识。

4.4“三级”教育的内容

4.4.1公司安全教育内容:

⑴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

⑵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⑶本单位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⑷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式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⑸发生事故如何进行应急抢救和紧急救援,按照报告程序上报。

4.4.2项目部安全教育内容

⑴作业队承担工程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⑵项目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⑶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⑷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安全基本知识;

⑸防毒、防尘、防火、防暴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

4.4.3班(组)级安全教育内容:

⑴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⑵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⑷本岗位易发生安全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⑸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5、经常性安全教育

5.1经常性安全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5.1.1党及上级部门关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电视会议讲话精神及有关的文件指示精神;

5.1.2各部门及人员的安全职责;

5.1.3遵章守纪:

5.1.4安全事故通报和安全技术先进经验,革新成果创新等。

5.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5.3班组应每周安排一次安全活动日,可利用班前或班后进行,内容包括:

⑴学习党、国家和企业随时下达的安全生产规定和文件;⑵回顾班组一周来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下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要求;⑶分析班组工人安全思想动态及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安全生产好人好事和须吸取的教训。

5.4适时安全教育,根据现场施工生产特点进行“五抓紧”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大干抢任务,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紧教育;工程接近收尾时,容易忽视安全,要抓紧教育;施工条件好时,容易麻痹,要抓紧教育;季节气候变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紧教育;节假日前后,思想不稳定,要抓紧教育,使之做到警钟长鸣。

5.5纠正违章教育。项目要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而导致事故险情或发生事故的职工,进行违章纠正教育。教育内容为:违反的规章条文,它的意义及其危害。要使受教育者充分认识自己的过失和吸取教训,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章事件,除教育责任者本人外,还应通过适当的形式以现身说法扩大教育面。

6、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安全教育可以根据项目部、班组的特点,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建立安全教育室,举办安全培训班,上安全课、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览、安全书画摄影展览、组织收看电视安全讲座录像、出黑版报、墙报、简报等,安全教育要避免枯燥无味,流于形式,要坚持经常化、制度化、讲究时效。

六、安全专项资金投入管理制度

1、公司财务部每年年初要编制年度安全投入计划、资金计划。

2、公司财务部建立安全投入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负责保障安全专项资金的投入和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3、根据公司年度安全投入计划、资金计划,安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安全教育培训经费;安全保险费的交纳。

4、项目经理要保障项目安全资金的足额投入,项目会计将票据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公司财务部建帐。

5、公司财务负责监督安全投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凡发生在施工生产中,由于生产区域和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及操作方法的错误,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以至使负伤人员立即中断工作一天及以上(或死亡)的一切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应由事故发生所在的项目负责人迅速层层如实上报到主管部门(不准隐瞒或拖延上报)。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及劳动部关于对《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规定》的条文解释。工伤事故的认定依据《工伤保险条理》的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执行。

2、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事故单位要在1小时之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工程部或人力资源部,公司在一个工作日内通知上级有关部门。事故所在工地负责人应当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不准破坏与伪造事故现场,直至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允许后方准移动现场,对受伤人员应积极抢救。

3、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轻伤事故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处理,并填写《工伤事故审批表》报公司工程部审批;重伤事故及未遂重大事故由公司主管经理、工程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及项目部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并由工程部收集、整理资料报上级相关部门。死亡事故、重大死亡事故报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工程部建立公司工伤事故档案。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被调查单位及有关人员应如实反映与提供,不得拒绝与隐瞒情节,伪造假情况和资料。

5、轻伤、重伤事故受伤人员复工后,应由项目部填写工伤事故复工报告上报公司工程部。

6、项目部每月应向公司工程部上报《河南恒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综合统计月(年)报表》,自留一份建档。发生工伤事故,项目部还应建立事故档案资料。

7、工伤事故的统计:

7.1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轻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1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重伤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41-86)》执行;

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按事故加害物统计可分为:物体打击、触电、高处坠落、坍塌、车辆伤害、起重伤害、灼烫、火灾、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7.2事故频率统计:

①轻伤事故频率:

年(或月)工伤事故频率(‰)=   年(或月)发生工伤总人数     ×1000‰

年(或月)单位平均职工人数

②重伤频率:

年度重伤频率=     年重伤总人数          ×1000‰

年单位平均职工人数

③死亡频率:  

年度因工死亡频率(‰)=   年因工死亡总人数      ×1000‰

年单位平均职工人数

八、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所有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要组织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并报公司工程部审批。经审批后,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组织实施,公司工程部负责检查实施情况。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重大工程变更,应及时相应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2、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有针对性。针对不同的工程结构、施工方法、各种施工设备、用电设施、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施工场地及周围环境等不同条件采取相应的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具体。安全技术措施贯彻于施工的全过程 ,应力求细致全面具体。

4、安全技术措施分为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

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要根据施工条件、环境等不同条件,遵照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以往的施工经验教训,采取不同的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文明施工;土方工程(根据基坑、基槽、地下室等土方开挖深度,和土的种类,选择开挖方法,确定边坡的坡度或选择哪种护坡支撑和护壁桩以防土方坍塌);高处作业及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三宝”“四口”“五临边”;中小型机具的使用安全;防火、防毒、防爆、防雷等安全措施;在建工程与周围环境的防护隔离设置等内容。

特殊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深基坑土方开挖工程(5米以上)、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大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除等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夏季: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雨季:防触电、防雷、防坍塌、防雷雨大风;冬季:防风、防火、防煤气中毒。

5、为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认真落实,各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到:

1)、开工前由公司工程部对项目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提出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措施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按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各主管工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主管工长应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安全技术交底要严格履行双方签字确认;

2)、要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实施情况的检查落实。

九、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制度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论证管理

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按照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执行。

项目部应当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项目总工组织项目部质量技术部门、安全生产部门人员进行编制、总公司工程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分公司、项目部报分公司质量、技术、安全负责人审核,技术负责人批准,报总公司备案。

2.对有特殊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控制措施,应按照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规程进行。

3.季节性施工管理

3.1项目经理部在雨季和冬季安排施工前要编制季节性施工方案。

3.2季节性施工方案内容

3.2.1天气异常变化后,对工地临时设施、脚手架、机电设施、临时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现象,及时加固处理。

3.2.2机械、电气设备有防雨防潮措施,塔吊要有固定措施,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有防雨措施。

3.2.3雨季现场道路加强维护,马道应有防滑措施,做好现场排水工作。

3.2.4冬季施工做好防火、防寒、防煤气中毒、防滑、防爆等工作。

3.2.5高出建筑物的塔吊、施工电梯、脚手架等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

3.2.6夏季要采取防暑降温、防食物中毒等措施。

3.3季节性施工方案由项目工程师组织项目部质量技术部门、安全生产部门进行编制,项目工程师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执行。

3.4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部门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工程施工中安全措施的执行,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

十、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的安全管理,搞好现场在动态施工中安全事故的预防,超前预测,规范施工操作行为,减少违章。

1、安全管理

公司各项目部使用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由于受自身素质及人员流动性,组织结构的影响,一直是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弱点、难点,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对安全生产工作造成的不利因素,加强对分包单位作业队、合同工的管理,保证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的作用能够充分得到发挥,岗位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得到加强,项目部应对此项工作做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进行布置、落实。

1.1 组织管理

1.1.1各项目部对在本单位本工程从事施工(生产)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并将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的安全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安全上关心,技术上支持,政治上关注,生活上关怀。

1.1.2各项目部对所录用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必须经过人劳、安监部门的严格审查,《资质等级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企业法人证明书》、《务工许可证》等手续必须具备、齐全,手续不齐备不予录用。

1.1.3录用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原则上优先选用有施工能力成建制的队伍,尽可能少量使用或不用零星劳务的队伍补充。

1.1.4对所录用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必须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或《施工承包合同》,《安全生产责任合同》,经项目部试用一个月不合格的随时清退。

1.1.5安监部门重点审查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的安全施工技术素质情况(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状况),安全施工管理机构及其专兼职安全员的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及办法的建立。

1.1.6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人员进场必须建立以负责人为首的作业队安全保证体系,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负责人要对本作业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保证体系的正常有效的运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1.1.7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人数100人以下设一名兼职安全员,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的施工作业队设1名专职安全员,200人以上的施工作业队设两名专职安全员。

1.1.目部对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的安全管理实行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办法,以经济效益作杠杆,调节控制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落实管好安全的能力。每月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结算和支付工程款时,预扣工程款的10%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财务部门单帐管理,工程完工或队伍退场未发生重伤事故,全额返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生一起本队责任重伤事故,扣除安全保证金5%(不含事故罚款)。

1.1.9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进场必须向劳资、安监部门申报所有进场人员花名册,并接受项目部的入场教育和考试,教育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一般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劳动纪律;法制教育;企业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及质量教育。

1.1.10进场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必须保持队伍人员的相对稳定,严禁私招滥雇,人员进场、退场必须事先和项目部劳资部门取得联系,征得项目部的同意。

1.2 施工安全管理

1.2.1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必须接受项目部的领导和监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法规,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2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严禁录用老、弱、病、残、童工及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症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并向项目部提交体检证明。

1.2.3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要建立本队的安全管理规定、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目标,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对作业场所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接受和参加项目部(或安监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对本队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1.2.4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的管理,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从事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振捣混凝土、操作打夯机、水磨石机等项作业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从事粉尘作业戴口罩,从事车工、对焊、气焊作业、金属磨削作业配戴防护眼镜。

1.2.5严格遵守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从事机械操作人员要固定岗位,不得随意更换,工作前要对施工环境相邻机械及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向班组长、队长或项目管理人员报告。

1.2.6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施工队发生(发现)事故应立即向班组长、本队领导和项目安监部门报告,同时遵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总结教训。

2、安全奖罚

2.1奖励

2.1.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对本队的安全管理工作起到一定作用,班组安全活动开展认真、形式灵活多样,各项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人员遵章守纪,完成工作出色,单位工程施工未发生安全事故,奖励2000元。

2.1.2在安全活动评比中,作业队安全管理成绩突出,考核名列前矛的奖励200~2000元。

2.1.3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制止事故发生的个人,视情节奖励50~1000元。

2.1.4对经常向项目部提出安全工作合理化建议,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安管人员处理,支持关心安全工作的施工人员,项目部分阶段给予相应的奖励。

2.2罚则

2.2.1施工管理混乱,有章不循,经常发生本队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施工建筑材料乱摆、乱放,不服从安全管理,罚款500~2000元。

2.2.2对安监部门安全检查发出的整改通知不及时组织整改每一项隐患罚款500元,由于整改不及时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罚款500~5000元。

十一、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识别、控制制度

1、公司将以下情况定为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危险源:①深基坑(大于5米)无支护措施;②施工超过2层不搭设外脚手架;③外架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④落地式脚手架没有搭设方案,采用单排外脚手架;⑤塔吊、施工电梯、门字架、整体提升架不经过相关部门检测发准用证,投入使用;⑥施工用电不按TN-S接零保护系统架设;⑦在建工程与外电距离达不到安全距离,又不采取防护措施;⑧安全网不按规定要求搭设;⑨大型模板工程没有计算、防护措施;⑩起重吊装作业没有施工方案、防护措施。

2、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项目部每月定期向公司工程部报告在建工程是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工程每月向市安监站上报《重大事故隐患报告表》。

3、实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追究制度:项目经理是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排查第一责任人,负全面责任,实行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经费,组织落实整改;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直接领导责任;各项目部对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重大事故隐患不按要求整改治理的,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理。

4、事故隐患整改实行销案制度:负责事故隐患整改的单位、人员完成整改工作后,要及时向公司工程部汇报,公司工程部进行复查,在确认事故隐患已经消除、符合安全要求后,报市安监站报告后销案。

十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的管理制度

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为全体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单据交财务部登记建档。

2、在建施工项目必须为所有职工(包括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费在建设工程中取费定额中列支,不得向职工摊派或在职工工资中扣除,意外伤害保险单据由项目会计报公司财务处登记建档。

3、发生工伤事故后,公司工程部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搜集资料后报上级领导进行工伤认定。人力资源部联系劳动局有关部门,负责工伤保险的理赔工作。

十三、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资料是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体现,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发展,使施工现场整体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从而保证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原始性和真实性,为领导工作的决策、事故预测、预防提供依据。

1.工程施工项目应加强对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项目部设置安全资料员,专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2.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应由项目相关部门及技术操作责任人具体填写,并对记录的真实性负责。

3.填写时应与工程形象进度同步及时整理,不得提前和推后填写。

4.资料内容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不得漏项。

5. 各种资料要经项目安全资料员审查,审查合格后由项目安全资料员签章归档。项目安全资料员对资料的真实性实行监督,内容上进行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

6.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应按相关规定建档,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业主、监理有具体要求的执行其相关规定。

7.施工现场应单独设置安全资料柜,实行统一集中存放。

8.公司主管部门将不定期的进行检查与监督,并对不合格的安全资料员实行警告,警告二次的,调离安全员工作岗位。

十四、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1.机械设备管理一般要求

1.1项目部应当设置机械设备管理员,负责管理现场设备操作人员、建立《项目设备台帐》(见附表)、现场维修、收集整理操作人员填写的各种记录(交记录、维修保养记录、停用记录等),对现场设备进行监督检查。

1.2施工设备应确保良好的机械性能和工作状态,不得带病作业,操作规程随机悬挂。

1.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经过审验合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或说明书要求,精心操作。严格按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安全”的方针来进行日常保养。

1.4起重类、砼机械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定岗。

1.5现场的机械设备要设置防雨、防尘设施,冬季施工要做好防冻措施。

1.6施工现场的噪声源(振动棒、搅拌站、空压机等)必须严格控制。

1.7现场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机械性能、安全装置是否灵敏、有效;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并作好记录。

1.8各种配电箱、开关箱应配备安全锁,箱内不得存放任何其他物件并应保持清洁。非本岗位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开箱合闸。每班工作完毕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箱门。

    1.9机械设备进入作业地点后,项目安全、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2.起重类机械设备管理

2.1安全技术档案。公司起重机械的产权所属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2.1.1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2.1.2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使用情况及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2.1.3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2.2安装、拆卸

2.2.1安装、拆卸单位的选择。①所有外租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原则上由出租单位进行,当出租单位不具备相关资质时,使用单位可自行或委托出租单位选择有资质单位进行安装、拆卸。②公司所属各单位自有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由公司租赁站统一负责。③安装、拆卸合同必须是安装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签订安拆合同的同时,使用单位和安拆单位必须签订安拆安全协议。

2.2.2公司内部安、拆方案审批流程。租赁站编制安、拆方案→安全生产部、质量技术部审核→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对外分包的安装、拆卸,其安、拆方案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执行。

2.2.3建立安、拆工程档案。

公司租赁站负责建立安、拆工程档案。内容如下:

①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②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③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④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⑤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2.4现场监督。现场设备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重机械安拆期间的安全技术资料、安拆人员及安拆单位资质审核、参与基础的验收、监督按照专项方案施工、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吊具(索具)及辅助设备的检查、协助报验和检测等工作。

2.3使用管理

2.3.1使用单位应当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3.2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3.3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司索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审验合格,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3.4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2.3.5在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还应与附近的设备、建筑物和电气线路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2.3.6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7起重机械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审验和性能检测。

2.3.8对重大的起重、吊装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经相关部门审批并经交底后方准施工。

2.3.9起重机械操作室内应铺设绝缘胶垫,备有灭火器材,严禁积存易燃物。

3非起重类机械设备

3.1使用管理

3.1.1现场搅拌站(机)必须封闭,防止噪声及扬尘外泄,必须设置沉淀池(二级沉淀),严禁污水漫流或直接排入市政管道。

3.1.2拖式砼泵设置时必须砌筑水泥池,确保废水、废油不自由排放,更换油料时必须用容器回收,严禁直接排入地下或市政管道。

3.1.3实行多班作业的机械,应执行交制度,认真填写交记录;人员经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3.1.4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4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4.1公司、分公司租赁站出库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要齐全、有效。

4.2分公司主管部门负责本单位使用的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齐全、有效。

4.3项目部物机部管理人员负责对本项目施工机械、电气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在工作中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公司相关规定。

4.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并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期限进行审证。

4.5大型设备安装、拆卸前,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和相关安拆工艺,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签字审批手续。

4.6公司物机主管人员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对项目的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4.7项目部设备管理员除正常的日常检查、保养外,每月和项目安全员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记录列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反馈到上级安全部门。

十五、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使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二、一般规定

1.安全帽

1.1施工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配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并粘贴公司标识。

1.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系好帽带,配戴端正,前帽沿与眉毛同高,帽衬调节松紧适度。

1.3在施工现场休息时不允许坐安全帽,安全帽不得作舀水工具及用做其它,不得在安全帽上乱写乱画。

2.安全带

2.1分包商作业队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带。

2.2现场应根据作业的种类合理选用安全带,安全带应高挂低用,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得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

2.3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安全带使用过程中防止破坏,烧坏及粘上油污。

3.安全网

3.1购买安全网必须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产品安鉴证明。

3.2安全网的支设要符合安全规定,支设平网时要外高内低,网与网之间接缝严密,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米,网内要经常清理不得存有杂物。

3.3安装密目安全网时,每个扣环都必须穿入符合规定的绳索,系绳绑在支撑架上,应符合打结方便,连接牢固而又拆卸方便的原则。

3.4安全网在使用过程中防止电焊火花及烧红的铁件落入网内,在使用中发现严重变形、磨损、断裂、霉变和连接部位松脱,应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

3.5仓库存放保管的安全网要防雨,并保持干燥,对回收退库的安全网要逐张清理晾干,不同规格型号的安全网分开存放,对损坏的安全网及时维修。

4.从事装卸水泥、水泥制品搅拌、淋制白灰、刷带有有毒气体的涂料、油漆等项工作必须戴防尘、防腐口罩。

5.操作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6.对焊工及磨削机械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配戴平光防护眼镜。

7.施工现场要不定期对长期频繁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进行检查和抽查,发现超标立即回收报废。

十六、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安全生产的处罚由工程部及项目安全员依法执行,罚款人签发违章罚款通知书,分别由项目部和公司财务部依据通知书进行扣罚。奖励由工程部执行。

按照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有关规定由公司对项目部在年终给予奖罚。

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获得市级安全文明称号的,奖励5000元,获得省级安全文明称号的奖励10000元,获得国家级安全文明称号的奖励20000元。

发生一起轻伤事故的对其所在单位罚款1000元,发生一起重伤事故的对其所在单位罚款3000元, 发生一起死亡事故的对其所在单位罚款10000元。

受到上级部门处罚通报、停工处理的工程项目,公司处以罚款2000元。

建委安检站、公司工程部对项目部下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不及时整改反馈的每次罚款200元。

酒后上岗者,工人每人次罚款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现场带小孩的,每人次罚款50元。

在2米以上悬空或危险作业时未使用安全带者,每人次罚款50元。

使用水磨石、电夯、电钻、电锤、砂轮机、切割机等手持电动工具,未戴绝缘手套者,每人次罚款20元。

施工用电未执行TN-S接零保护系统,处1000元以上罚款。

未按规定使用标准配电箱者,每处罚款1000元。

各种配电箱、盘,未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的,每缺少一个罚款100元。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有证未带者,每人次罚款10元,无证上岗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工程施工到二层,未搭设外脚手架进行防护的罚款1000元。

脚手架未及时设防护栏和立网者,每10米(不足10米按10米计)长罚款50元。

脚手架未按规定满铺脚手架,有空洞或空头板的,每处罚款50元。使用钢模板代替竹架板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脚手架未按规定与墙体或建筑物拉结牢固,每少一个拉接点罚款200元,每少一处剪刀撑,罚款200元。外架卸料平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每一处罚款500元,卸料平台防护不严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门字架架体与外脚手架相连接的每一处罚款100元。

脚手架、门字架无验收手续就开始使用,罚款200元。

“四口”、“五临边”无防护的每处罚款200元,防护不严的每处罚款50元。

建筑物四周人行道或出入口处无防护棚,每处罚款500元,防护不严密者,每处罚款100元。

脚手架内未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罚款200元,每缺少一张网,罚款20元。

电焊机一、二次侧无防护罩,每缺少一个,罚款50元,乙炔瓶无安全装置罚款50元。

氧气瓶、乙炔瓶在阳光下暴晒,罚款50元,两者间距不合要求或距明火不足10米者,罚款50元。

同时使用电焊和气焊时,把子线、地线与气绳之间无隔离防护措施的,罚款20元。

门字架、塔吊、施工电梯无“三防”装置,每缺一项罚款300元。

电锯、电刨、砂轮机、切割机等电动机具,无防护装置或防护罩,罚款50元。

在“严禁烟火”地区吸烟或使用明火者,每人次罚款20元。

施工现场无安全纪律牌和各种警示标示牌的罚款100元。

违反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事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七、公司及人员安全评价、考核制度

公司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对公司所有管理人员进行一次考核,整理人员考核档案。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脱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重新上岗,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调离管理岗位。

1.人员考核的依据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责任状等公司相关制度。

2.管理人员考核的要点为:①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章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③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④安全技术措施的制订、落实情况;⑤是否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⑥安全生产的业绩(包括:所管理项目的安全事故率、所取得的安全生产荣誉称号等)。

3.公司工程部每年组织两次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等级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公司将按安全奖罚制度规定给予处理。

4.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评价要点为:①安全生产条件:a安全生产管理制度;b机构与人员管理;c安全技术管理d设备管理;②安全生产业绩:a生产安全事故控制;b安全生产奖罚;c项目施工安全检查;d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推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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