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表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审查日期: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审 查 项 目 | 审 查 内 容 | 项目 性质 | 审 查 和 评 价 标 准 | 编号 | 评 价 结 果 |
一、人员管理部分 | |||||
1.1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要符合要求。 | 1..技术人员专业知识。 | 检查技术人员学历证书,是否具备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 1. | ||
2.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 | 核准专职技术人员的比例是否不低于5%。 | 2. | |||
1.2 主管技术的企业负责人的资历要符合要求。 | 企业主管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资历。 | 检查主要负责人学历证书,是否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察看该负责人档案,是否有2年以上从事保健食品管理工作经历。 | 3. | ||
1.3生产和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资历要符合要求。 | 1.生产部门负责人的资格资历。 | 检查该负责人学历证书和相关专业经历。 | 4. | ||
2.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资格资历。 | * | 检查该负责人学历证书和相关专业经历。 | 5. | ||
1.4质检人员、采购人员的技能要符合要求。 | 1.企业质检人员的资格资历。 | 质检人员是否有职工登记表及学历证书或资质证书。 | 6. | ||
2.采购人员的知识和技能。 | 查阅记录,看采购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工作经验。 | 7. | |||
1.5从业人员要经过相应的培训。 | 1.卫生法规教育及相应技术培训;从业人员培训及考核档案。 | ** | 1.检查企业从业人员上岗前是否有培训记录; 2.企业是否有从业人员考核档案。 | 8. | |
2.企业负责人及生产、品质管理部门负责人要经过省级培训。 | * | 检查企业生产、品管负责人是否有省级以上部门培训所取得的合格证明。 | 9. | 暂不适用 | |
1.6从业人员要遵守健康检查制度。 | 必须取得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 * | 现场随机抽查一定比例从业人员,看是否有效的健康证明。 | 10. | |
二、设计与设施部分 | |||||
2.1保健食品厂的设计应符合GB 14881的要求。 | 选址、总体布局和厂房设计。 |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周围和厂区环境是否整洁, 2.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总体布局是否合理, 3.厂区周围是否有危及产品卫生的污染源, | 11. | ||
2.2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 | 厂房布局 。 | * | 1.厂房是否按工艺流程合理布局; 2.洁净厂房的布局是否合理; 3.厂房的各项生产操作是否相互妨碍。 | 12. | |
2.3厂房、设备布局与工艺流程能满足要求;厂房应有足够的空间和场所;用于中间产品、待包装品的贮存间应与生产相适应。 | 1.生产区。 | 生产区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空间与面积。 | 13. | ||
2.贮存间和功能间。 | 贮存间和功能间是否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 | 14. | |||
3.储物区。 | 储物区物料、中间产品、待检品的存放是否有能够防止差错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 15. | |||
2.4卫生设施齐全 | 卫生设施。 | 检查更衣、洗手、消毒卫生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 16. | ||
2.5按照生产工艺和质量安全要求划分洁净级别。 | 洁净区级别划分是否符合要求。 固体保健食品净化级别; 液体保健食品净化级别; 特殊保健食品如益生菌类等产品净化级别; 酒类产品净化级别。 | ** | 检查洁净区及非洁净区划分是否符合要求:片剂、胶囊剂、丸剂、颗粒剂散剂等固体剂按三十万级要求。口服液、糖浆液、饮料等最终产品可灭菌液体保健食品的按三十万级的要求,最终产品不灭菌的按十万级的要求。特殊保健食品如益生菌类等产品为十万级。酒类产品应有良好的除湿、排风、除尘、降温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参照洁净室(区)管理。 | 17. | |
2.6洁净厂房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GB 50073-2001的要求。 | 1.洁净区的内表面。 | 检查洁净区的内表面是否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耐受清洗和消毒。 | 18. | ||
2.洁净区墙壁与地面的交界处。 | 检查交界处是否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 | 19. | |||
3.洁净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等公用设施。 | 检查洁净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等公用设施是否清洁、安全、可靠。 | 20. | |||
4.洁净区的照度。 | 洁净区的照度与生产要求是否相适应,加工场所工作面不应低于220lx;厂房是否有应急照明设施;检查照度检测记录。 | 21. | |||
5.洁净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 | * | 检查洁净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接部位是否密封。 | 22. | ||
6.静压差。 | * | 洁净度等级不同的或有相对负压要求厂房之间是否有指示压差的装置,静压差是否符合规定。(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厂房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 | 23. | ||
7. 生产固体保健食品的洁净区,粉尘较大的工房应避免交叉污染。 | ** | 粉尘较大的工房应该保持相对负压,并设有除尘设施,一般情况回风不利用,如循环使用,应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 | 24. | ||
2.7洁净厂房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 | 洁净厂房的温、湿度。 | * | 检查现场是否有温、湿度测量仪和记录。一般无特殊要求时温度控制在18-26℃,湿度控制在45-65%。 | 25. | |
2.8净化级别必须满足生产加工保健食品对空气净化的需要。 | 洁净区的空气净化要符合工艺要求 | ** | 检查进入洁净区的空气是否净化,检查有效的检测报告和定期监测报告。 | 26. | |
2.9洁净厂房内安装的下水道、洗手及其他卫生清洁设施不得对保健食品的生产带来污染。 | 1.专用洁具清洗间和洁具存放间。 | 清洁工具专用且无纤维物脱落,消毒剂建立轮换制度。 | 27. | ||
2.专用工具容器清洗间和存放间。 | 检查专用洁具是否与专用工具混放。 | 28. | |||
3.地漏。 | 检查地漏是否有水封,并是否放消毒剂。 | 29. | |||
2.10洁净级别不同的厂房之间、厂房与通道之间应有缓冲设施。应分别设置与洁净级别相适应的人员和物料通道。 | 1.生产车间人流入口个人卫生通过程序。 | 生产车间人流入口为通过式:脱鞋-穿过渡鞋-脱外衣-穿工鞋-洗手-穿洁净工作衣-手消毒。 | 30. | ||
2. 缓冲设施;洁净区的人流、物流走向。 | ** | 检查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低级别洁净区与高级别洁净区之间,是否设置缓冲设施。是否有合理的人流.物流走向。 | 31. | ||
2.11原料的前处理(如提取、浓缩等)应在与其生产规模和工艺要求相适应的场所进行,并装备有必要的通风、除尘、降温设施。原料的前处理不得与成品生产使用同一生产厂房。 | 1.原材料的生产操作场所。 | 原材料的前处理、提取浓缩、和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等生产操作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 | 32. | ||
2.原材料处理的通风、降温等设施。 | 原材料的蒸、炒等厂房是否有通风、除尘、除烟、降温设施。 | 33. | |||
3.原材料的除尘、排风设施。 | 原材料的筛选切片粉碎等操作是否有除尘、排风设施。 | 34. | |||
4.原材料的排风及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等设施。 | 检查原材料的提取、浓缩等厂房是否有良好的排风及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等设施。 | 35. | |||
2.12应设有备料室,备料室的洁净级别与生产工艺要求一致。 | 洁净区的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等级 | 检查洁净区的称量室或备料室空气洁净度等级是否与生产要求一致,有防止交叉污染的设施。 | 36. | ||
2.13生产发酵产品专用车间、设备。 | 专用发酵车间及专用设备。 | * | 检查生产发酵产品是否具备专用发酵车间及专用设备。 | 37. | |
2.14工具、设备的材质应符合要求。 | 所用设备、工具。 | 检查所用设备、工具是否使用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材料。 | 38. | ||
2.15仓库地面应平整,便于通风,有防鼠、防虫设施,对有温、湿度及特殊要求的应有相应设施。 | 1.有温度、湿度要求的储存条件。 | 检查该库是否配备空调、去湿机等设施 | 39. | ||
2.仓库的地面,通风及防等设施。 | * | 是否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是否有防鼠、防虫设施。 | 40. | ||
三、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部分 | |||||
3.1设置的品质管理机构。车间设专职质检员,班组设兼职质检员,形成一个完整的品质监控体系。 | 1.品管组织机构文件。 | ** | 1.检查组织机构中是否有品质管理机构; 2.检查品质管理机构是否直属企业领导人。 | 41. | |
2.企业质量管理图。 | * | 检查各车间是否设专职质监员;各班组是否设兼职质检员。 | 42. | ||
3.品质管理机构与生产能力适应性。 | 检查各级品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各级品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是否明确。质检员是否有上岗证。 | 43. | |||
3.2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 | 1.原辅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 * | 检查不合格品管理制度,看是否涵盖了原辅料、中间产品及成品。 | 44. | |
2.原辅料进货检验、中间产品检验、成品检验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质量标准、检验规程和抽样方案。 | ** | 检查是否有原辅料进货检验、中间产品、成品检验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质量标准、检验规程和抽样方案。 | 45. | ||
3.实验室管理制度;留样观察制度。 | 检查是否有实验室管理制度和留样制度并切实可行。 | 46. | |||
4.工艺查证制度。 | * | 检查是否有工艺查证制度。 | 47. | ||
5.清场管理制度。 | 检查是否有清场管理制度并切实可行。 | 48. | |||
6.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 检查看是否有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 | 49. | |||
7.仓库的收、发货检查制度。 | 检查是否有仓库的收、发货检查制度。 | 50. | |||
8.原料的验收、贮存、使用制度。 | 检查是否有原料的验收、贮存、使用等制度,是否专人负责。 | 51. | |||
9.客户投诉的管理制度。 | * | 查看是否有有关客户投诉的管理制度。 | 52. | ||
10.档案管理制度。 | 查看是否有档案管理制度;是否有授权的保管人。 | 53. | |||
3.3设置与生产产品种类相适应的检验室和化验室。 | 1.与所生产产品种类相适应的检验室: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所需的房间、仪器、设备及器材。 | * | 1.现场查看是否有符合要求的微生物和理化检验室及相应的仪器设备; 2.查看检查检验记录及现场提问,以了解是否有能力检测产品企业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指标。 | 54. | |
2.检测仪器定期检定或校准。 | * | 1.查看检验室仪器设备清单; 2.查看周期检定计划,查看检测设备是否都安排定期检定; 3.抽取检测仪器,查看是否都有检定报告; 4.抽取检测仪器,查看是否贴校验标志。 | 55. | ||
3.4制定生产操作规程,根据本规范要求并结合自身产品的生产工艺特点,制定生产工艺规程及岗位操作规程。 | 1.工艺规程。 | ** | 检查工艺规程文件是否齐全;是否包括配方、工艺流程、加工过程的主要技术条件及关键工序的质量和卫生控制点、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 56. | |
2.岗位操作规程。 | 检查岗位操作规程文件是否齐全;是否包括工序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等。 | 57. | |||
四、卫生管理部分 | |||||
4.1工厂应按照GB14881的要求,做好除虫、灭害、有毒有害物处理、饲养动物、污水污物处理、副产品处理等的卫生管理工作。 | 1除虫灭害的管理。 | * | 1.是否有除虫灭害的管理制度; 2.是否有除虫灭害的设施; 4.是否有鼠.蚊蝇等的孳生地; 5.是否有杀虫剂的使用制度。 | 58. | |
2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 | * | 检查使用有害品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59. | ||
3饲养动物的管理。 | * | 1.检查厂内是否有不符合规定的家畜家禽,实验动物是否按规定管理,不对食品造成污染; 2.检查工厂是否有相关管理办法和措施。 | 60. | ||
4副产品的管理。 | 1.检查是否有副产品处理的制度; 2.检查是否有专用的副产品处理设施(仓库、车辆、工器具)。 | 61. | |||
五、原料管理部分 | |||||
5.1原料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 1.原料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情况。 | 原料是否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有关标准。 | 62. | ||
2.有关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单与配方、标准的一致性。 | ** | 1.检查标准与配方是否一致; 2.检查原料的质量检验报告单与标准是否一致。 | 63. | ||
5.2采购原料必须按有关规定索取有效的检验报告单。 | 1.原料供货方有效的检验报告单。 | * | 是否有供货方提供的有效的原料检验报告单。 | . | |
2.属食品新资源的原料的审批。 | 是否有卫生部食品新资源的原料的批准证书。 | 65. | |||
5.3原料的运输工具等应符合要求。 | 1.原料的运输工具的卫生状况。 | 检查原料运输工具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 66. | ||
2.相应的原料运输工具的保温、冷藏、保鲜、防雨防尘设施。 | 检查对相应的原料运输工具的保温、冷藏、保鲜、防雨防尘设施及温度、湿度等参数。 | 67. | |||
3.原料运输过程的卫生状况。 | 检查原料运输是否与有毒、有害物混装混运。 | 68. | |||
5.4原料购进后的初步检查,并按验收制度的规定填写入库帐、卡。 | 1.原料来源、规格、包装情况。 | 索取进货单,检查包装情况。 | 69. | ||
2.原料入库帐、卡。 | 检查原料入库帐、卡是否一致。 | 70. | |||
5.5制定原料的储存期,采用先进先出的原则。对不合格或过期原料应加注标志并及早处理。 | 各种原料的储存期及进出库记录。 | 1.检查是否制定各种原料储存期; 2.检查是否有原料进出库记录表; 3.检查是否有不合格或过期原料的标志和处理记录。 | 71. | ||
5.6各种原料应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离地存放,并有明显标志;合格备用的还应按不同批次分开存放。 | 各类原料的存放。 | 1.检查原料是否都离地存放在货架上; 2.检查原料是否按待检、合格、不合格分区存放; 3.检查合格备用原料是否分批次存放; 4.检查不同种类原料存放是否有明显标志。 | 72. | ||
5.7以菌类经人工发酵制得的菌丝体或菌丝体与发酵产物的混合物及微生态类原料的要求。 | 原料供货方的菌株鉴定报告,稳定性报告及菌株不含耐药因子的证明资料。 | ** | 1.索取原料供货方有效的菌株鉴定报告、稳定性报告及菌株不含耐药因子的证明资料; 2.检查现场使用的真菌类、益生菌类原料菌种属名、种名及菌种号是否与批准的菌种相一致。 | 73. | |
5.8以藻类、动物组织器官等为原料的;从动.植物中提取的单一有效物质或以生物、化学合成物为原料的要求。 | 1.以藻类等植物性原料。 | ** | 是否有供货方提供的相应原料品种鉴定报告。 | 74. | |
2.以动物组织器官为原料。 | ** | 是否有动物组织器官的品种鉴定及检疫证明。 | 75. | ||
3.从动、植物中提取的单一有效物质为原料。 | ** | 是否有相关物质的理化性质及含量的质检报告。 | 76. | ||
4.生物、化学合成物为原料。 | ** | 是否有相关物质的理化性质及含量的质检报告。 | 77. | ||
5.9含有兴奋剂或激素的原料;经放射性辐射的原料。 | 1.含有兴奋剂或激素的原料。 | * | 是否有含有兴奋剂或激素原料的含量检测报告。 | 78. | |
2.经放射性辐射的原料 | 是否有供货方提供的原料的辐照剂量的资料。 | 79. | |||
5.10以菌类经人工发酵制得的菌丝体或以微生态类为原料的应严格控制菌株保存条件;菌种应定期筛选、纯化,必要时进行鉴定,防止杂菌污染、菌种退化和变异产毒。 | 1.菌种的专人管理。 | 检查菌种是否由微生物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 | 80. | ||
2.菌株保存条件。 | * | 检查是否有与菌种保存相适应的保存条件。 | 81. | ||
3.菌种筛选、纯化或鉴定的相关材料。 | * | 检查是否有菌种筛选、纯化实验室及制定菌株淘汰制度、相关操作记录。 | 82. | ||
六、成品贮存与运输部分 | |||||
6.1成品的贮存方式及环境应避光、防雨淋,温度、湿度应控制在适当范围,并避免撞击与振动。 | 1.环境的避光和防雨。 | 检查场所是否避光、防雨。 | 83. | ||
2.环境温、湿度的监控。 | 有温湿控制要求的应检查温湿度定期检测记录。 | 84. | |||
3.成品的存放方式。 | 检查成品是否离地、离墙存放 | 85. | |||
6.2成品入库应有存量记录;成品出库应有出货记录。 | 成品出入库记录及先进先出原则。 | 检查成品出入库记录。 | 86. | ||
产品的回收情况。 | 检查产品的回收与处理记录。 | 87. | |||
6.3非常温下保存的保健食品(如某些微生态类保健食品),按照要求的温度进行贮运。 | 非常温下保存的保健食品贮运时的温度控制。 | * | 1.检查成品温控设备(如冷藏室)是否正常运行; 2.检查成品贮存和运输中的贮存方式(如冷链)和设备; 3.测试贮存间及运输工具内温度等参数。 | 88. | |
七、生产过程部分 | |||||
7.1每一批次产品从原料配制、中间产品产量、产品质量安全指标等情况进行记录。 | 1.生产记录。 | * | 检查有无生产记录;生产记录是否真实和完整。 | . | |
2.操作情况。 | 现场抽查:记录的填写及执行是否符合规程要求并核对记录的真实性。 | 90. | |||
7.2投产前原料进行严格的检查。 | 投产前原料的检查和控制。 | * | 检查投料前原料是否具有合格标识。 | 91. | |
7.3进入生产区的物料按要求进行脱包或按规定要求进行清洁处理。 | 1.进入一般生产区的物料。 | 现场审查和查记录是否按要求进行必要的清洁处理 | 92. | ||
2.进入洁净区的物料。 | 现场审查和查记录是否在规定区域进行脱包清洁处理。 | 93. | |||
7.4车间按生产需要领取原辅料,根据配方正确计算、称量和投料。 | 1.领料记录。 | 检查是否具有生产指令及相应记录。 | 94. | ||
2.投料记录。 | ** | 1.检查投料前复核合格标识、包装的完整性、物料感官性状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2. 检查投料记录是否完整并经第二人复核。 | 95. | ||
7.5投料前生产场所及设备设施应按工艺规程要求进行清场或清洁。 | 1.清场或清洁记录。 | 索取清场或清洁记录;检查有无清洁状态标识。 | 96. | ||
2.现场卫生情况。 | 目测现场卫生状况,必要时作抽检。 | 97. | |||
7.6岗位操作符合工艺规程及岗位操作规程的要求。 | 1.生产操作。 | 现场审查和查记录生产操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98. | ||
2.工艺参数。 | * | 现场审查和查记录工艺参数是否在工艺规程范围内。 | 99. | ||
7.7中间产品应存放在洁净密闭的容器中,存放时间不得超过工艺规程规定的贮存期限。 | 中间产品的管理。 | 核对标识,检查容器及贮存期限。 | 100. | ||
7.8中间产品按要求进行检查;物料平衡符合工艺要求;偏差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 生产记录。 | 1.检查检测记录; 2.审查岗位操作记录; 3.审查偏差处理记录。 | 101. | ||
7.9产品的灌装、装填必须使用自动机械设备。 | 灌装、装填生产设备。 | * | 1.审查灌装、装填设备是否采用自动机械装置; 2.因工艺特殊,确实无法采用自动机械装置的,应有合理解释,并能保证产品质量。 | 102. | |
7.10接触产品的内包材符合要求,必要时应进行清洗、干燥和灭菌。 | 内包材的检验报告。 | 检查是否有合格检验报告。 | 103. | ||
7.11需灯检的产品是否按要求进行灯检。 | 1.灯检场所及设施。 | 现场审查是否具备灯检所需的场所和设施。 | 104. | ||
2.灯检操作。 | 现场审查是否按规程操作并检查灯检记录。 | 105. | |||
7.12产品按要求选择灭菌方法。 | 杀菌或灭菌操作规程。 | ** | 检查是否有杀菌或灭菌操作规程 | 106. | |
7.13灭菌设备应定期进行有效性验证;灭菌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并作相应记录。 | 1.设备验证文件。 | 检查设备验证文件。 | 107. | ||
2.操作记录。 | 检查生产记录及该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108. | |||
3.操作过程。 | 现场审查和查记录操作过程是否符合杀菌或灭菌操作规程。 | 109. | |||
7.14加工过程的品质管理 | 加工过程的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的确定,监控和记录。 | * | 1.查看各产品是否有质量安全关键控制点计划。 2.抽查关键控制点1~3个,索取相应的监控记录3~5批,看是否有超出控制限的情况,如果有,是否进行了纠偏。 | 110. | |
7.15成品的品质管理 | 1.成品逐批检验。 | ** | 1.查看各产品的型式检验报告是否都合格; 2抽2~4个批号产品,查看是否按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了检验; 3.查看近3个月是否有不合格成品。如果有,查看产品发货记录,查看是否将不合格产品发送出厂。 | 111. | |
2.具备产品主要功效因子或功效成分的检测能力,并进行检测。 | 1检查.标准中的出厂检验项目是否包括了功效成分; 2.查看各产品出厂检验报告是否包括了产品主要功效成分。 | 112. | |||
7.16说明书、标签印制符合要求。 | 产品说明书及标签内容。 | ** | 检查是否符合批准的有关内容要求。 | 113. | |
7.17产品标识符合要求。 | 产品标识内容。 | 检查产品标识是否符合要求。 | 114. | ||
7.18标签管理。 | 1.标签的发放、领用、销毁记录。 | 检查相关记录。 | 115. | ||
2.专库(柜)存放。 | 检查是否专人专库保管。 | 116. | |||
7.19生产用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符合规定。 | 1.索证情况。 | 来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必要时进行索证。 | 117. | ||
2.验收记录。 | 检查是否有验收记录。 | 118. | |||
7.20各类容器是否有明确标识。 | 容器标识。 | 检查标识是否明显、牢固;标识是否明确反映内容物的状态。 | 119. | ||
7.21应具备对生产用水的监测能力,并定期监测。 | 对生产用水常规项目的监测能力。 | 检查总进水口,每年是否有至少一份水质全项检验报告(可向外委托检测)。 | 120. | ||
7.22生产用水水质符合GB5749的规定;工艺用水达到工艺规程要求。 | 1.水质报告。 | * | 检查生产和工艺用水的水质报告 | 121. | |
2.水处理设备。 | 1.检查水处理生产记录,水处理系统图及运行情况; 2.检查水处理系统的运行情况。 | 122. | |||
7.23应具备生产环境监测的能力,并定期对关键工艺环境的温度、湿度、空气净化度等指标进行监测。 | 对生产环境进行检测的能力;定期对洁净室的温度、湿度、沉降菌/浮游菌、尘埃粒子、压差等进行静态监测的能力。 | * | 1.查看是否有尘埃粒子计数器等生产环境检测仪器; 2.检查洁净区的空气是否按规定监测,查看有关生产环境监测的管理制度和标准,随机抽取3-10个洁净室,查看近三个月的环境监测记录(报告); 3.如有环境监测不合格,是否采取了相应的纠正措施。 | 123. | |
7.24重要的生产设备和计量器具要定期检修。 | 生产用计量器具的定期检定或校准;用于灭菌设备的温度计、压力表的检定。 | * | 1.检查是否有计量器具清单周期检定计划及其检定记录; 2.查看重要的计量器具是否有唯一的编号,灭菌设备用温度计、压力表的检定周期是否至少半年一次; 3.现场随机记下3个计量器具编号,查看是否有检定报告,其编号与周期检定计划或计量器具清单中是否一致。 | 124. | |
7.25每批产品均应有留样,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 每批产品的留样情况,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标识的情况。 | 1.查看保质期前后及近期生产的产品批号,看是否都留样; 2.留样是否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标识明确。 3抽查产品的留样跟踪检验记录,如有不合格是否立即采取了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 | 125. | ||
7.26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档案,设有档案柜和档案管理人员, | 质量管理档案。 | 1.查看是否有档案管理制度,并询问档案管理人姓名; 2.检查是否有档案柜,各种记录是否分类归档,保存期是否2~3年。 | 126. | ||
7.27定期对生产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各项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进行验证,对检查或验证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整。 | 定期对生产和质量进行全面审查的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的情况。 | * | 1.查看是否定期对生产和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可以是内部质量审核),是否能提供相关记录; 2.检查记录中的问题,索取相关纠正措施记录,查看是否都制定了有效的纠正措施。 | 127. | |
7.28不合格产品的召回。 | 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 1.检查是否有产品发货去向的记录,抽取2~3个批号产品的入库单和发货记录,检查入库数量与发货数量是否相符; 2.索取顾客投诉记录,检查是否有某个批号产品的集中投诉。如果有,进一步检查是否召回已流入市场的产品。 | 128. | ||
7.29从业人员必须按GB14881的要求做好个人卫生,并应符合相应生产区的卫生要求。 | 1.个人卫生管理规程。 | 1.检查是否具有生产人员个人卫生管理规程; 2.检查卫生规程执行情况。 | 129. | ||
2.工作服卫生管理规程。 | 1.检查是否有合理的工服清洁、更换制度; 2.检查工服卫生管理规程执行情况。 | 130. | |||
3.工作服应按不同洁净级别生产区加以区分。 | 检查不同洁净级别生产区的工作服、鞋、帽是否具有明显区分标志。 | 131. | |||
4.车间内从业人员衣着情况。 | 查看是否穿戴整洁一致的工作服、帽、鞋、工作服盖住外衣,头发不露于帽外,有否穿工作服离开生产加工场所。 | 132. | |||
5.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穿戴。 | 查看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是否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化浓妆、染指甲、喷洒香水进车间。 | 133. | |||
6.从业人员双手的保洁。 | 查看从业人员在接触脏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是否洗净双手。 | 134. | |||
7.车间内工作人员的行为。 | 查看车间内工作人员是否有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 135. | |||
8.车间内的个人生活用品。 | 查看车间内是否存有个人生活用品,如衣物、食品、烟酒、药品、化妆品等。 | 136. |
关键项不合格数: ; 重点项不合格数: ; 一般项不合格数: ; 不适用项目数: ; 一般项合格百分数: 。
审查结论:
审查人员签字: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