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 分项工程名称 | 验收部位 | |||||
施工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专业工长 | |||||
分包单位 | 项目负责人 (分包单位) | 施工班组长 | |||||
施工执行标准及编号 | |||||||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记录 | |||||
主 控 项 目 |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符合要求;用于检查结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7.4.1条的规定 | ||||||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注地点随机抽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据需要确定 | |||||||
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表7.4.3规定 | |||||||
混凝土运输、灌注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土浇注完毕。当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后浇注上一层混凝土时,应按施工技术案中对施工缝的要求进行处理 | |||||||
一般项目 | 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注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其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 ||||||
后浇带的留置应按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确定混凝土浇注应按施工方案进行 | |||||||
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养护,并应符合7.4.7条的规定 | |||||||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
SG—T030填写记录
一、本表适用于混凝土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二、本表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三、检验批的划分:混凝土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四、表中主控项目的检查数量及方法:
1.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注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的留置应符合7.4.1条的规定: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l次;当1次连续浇注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2.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注地点随机抽样。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检查方法:检查试件抗渗试验报告。
3.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7.4.3规定:每工作班抽查不应少于1次,检查方法:复称。
4.主控项目中混凝土间歇时间应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和检查施工记录。
五、表中一般项目的检查数量及方法:
1.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注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其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I记录。
2.后浇带的留置位置应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后浇带混凝土浇注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3.混凝土浇注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养护;并应符合7.4.7的规定: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六、由于该检验批验收时,混凝±28天强度试验报告未出,因此,该检验批根据施工需要需进行2次验收,并在分项工程验收时进一步评定强度及验收。
七、本表一式四份,建设、监理单位各存一份,施工单位两份。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