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公司名称
尊敬的租户:
由于截止至今,贵司尚拖欠_____个月__________费用(自 年 月-- 年 月),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元未缴付。
为了更好地开展园区物业服务工作,根据租赁合同及园区用户手册的相关规定我们郑重的通知您珠江创意中心物业管理中心将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停止对贵司提供物业服务,由此给贵司带来的不便,管理服务中心概不负责。
如您对此有任何疑问,可以和我们物业管理中心取得联系。
服务中心电话:63066800
广东珠江商业地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珠江创意中心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年 月 日
催款通知函
致: 上海渤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尊敬的租户,经查自2010年5月起至2010年12月,贵司尚有物业管理费用计人民币25432.65元还未交付。
为了更好地开展园区物业服务工作,请您在接到此通知一周内及时到物业管理处缴纳;以免由于按合同规定未及时缴费而产生滞纳金等不利后果。
如您无法抽出时间或有疑问,也可以和我们物业管理处联系,由我们管理处工作人员上门收取。
服务中心电话:63066800
广东珠江商业地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珠江创意物业服务中心
二零一零年三月十五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