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在建工程施工队伍管理,完善公司工程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诚信机制,形成对分包企业的有效管理,建立合作共赢的长期伙伴关系,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根据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针对公司内部目前分包企业状况,现制定《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附件: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关键词:分包企业 信用评价 通知
附件: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专业
(劳务)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诚信机制,形成对分包企业的有效管理,建立合作共赢的长期伙伴关系,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劳务)分包企业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根据分包项目工程质量、现场行为等对分包企业信用状况进行的综合评价;信用评价分A(诚信)、B(合格)、C(差)三个等级。
第四条 信用评价对象为三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的工程分包公司或劳务分包企业(以下简称分包企业)。
第五条 信用评价每季度为一个评价期。评价期内由各项目部进行初评,期末由公司对分包企业进行全面评价;施工期少于2个月的,不对分包企业进行全面评价,只在公司范围内对分包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公布、处罚并记录。
第六条 信用评价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公司成立分包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分包企业信用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分管在建的副经理担任常务副组长,公司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组员由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设备部、工会、纪委部门领导、各项目部项目经理组成。分包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分包企业信用评价的日常工作。各项目部应成立相应的分包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负责本项目部的分包企业信用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章 现场检查
第 现场检查是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或上级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合同、标准和规范,对分包企业进行的现场施工情况的检查。
第九条 现场检查内容包括合同履约、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进度、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内部管理(工资发放)等。项目部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现场管理检查扣分表》(附件1)扣分标准、各项检查内容的检查方法等制订《现场管理检查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实施细则》)并执行。
第十条 项目部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有关单位反映经过确认的问题,按《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实施细则》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项目部对本项目分包企业的检查,每月1次。
第十二条 现场检查中每项检查扣分必须有2名以上检查人员签字,并经分包企业项目负责人签字;分包企业项目负责人拒签的检查结果,应由检查负责人签字并注明原因,报请项目部经理批准同意后,可给黄牌警告一次。
第十三条 现场检查扣分结果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每次检查结束3日内,项目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分包企业。
第十四条 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应向分包企业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整改期结束后应组织复查。
第四章 不良行为
第十五条 不良行为是指在施工管理过程中分包企业及其所属人员违反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合同、强制性标准或项目部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十六条 不良行为分重大不良行为和一般不良行为。重大不良行为和一般不良行为的界定、扣分及其他相关说明见附件2。
第十七条 项目部应根据平时现场检查、上级检查及有关单位反映的情况,对其中符合附件2的不良行为进行认定、处罚并记录。每项一般不良行为扣分值为5-15分;实行重大不良行为一票否决,分包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直接评定为“C”级。同一时间、同一项不良行为不得因检查人不同而重复记录。
第十 分包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不良行为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可适当加大扣分数额或直接黄牌警告。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在监督检查或收到举报后经调查核实发现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部。属于现场检查方面的问题,项目部应按《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属于不良行为的,项目部应按不良行为相关规定处理;项目部应将扣分和不良行为处理情况书面报上级单位核备。
第二十条 对信用评价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由公司组织调查,调查属实的按规定追究项目部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章 评分办法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在信用评价现场检查时应根据《现场管理检查实施细则》对分包企业进行扣分,现场管理检查初始分为100分。发生不良行为的,在现场管理检查得分基础上再进行扣分。对给予黄牌警告的分包企业,同一评价期内每出现一张黄牌,在当期信用评价总分中扣10分。不同评价期各种扣分均不累加。
第二十二条 各项目部应计算分包方信用评价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并将评价结果在3日内书面通知所有被评价分包企业。
每季度末27日前,各项目部将评价结果按附件3分别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工程管理部。
第二十三条 对在评安全文明工地、创省部级以上优质工程、保工期攻艰战役以及在抢险救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劳务)分包企业,由项目部、公司核查,经确认后,在信用评价中予以加分奖励,奖励分值为5-10分。
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各项目部上报的评价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在公司承担多个项目施工任务的分包企业,将其在各个项目信用评价得分汇总平均,即为该分包企业当期信用评价最终得分),于每年7月5日和1月5日前正式公布,并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
第七章 信用评价
第二十五条 最终得分在85分以上的评定为A级,即为诚信企业,重点工程推荐使用;最终得分在70分~85分的评定为B级,即合格企业,可以使用;最终得分在70分以下的评定为C级,即为差企业,三年内不得使用;在评价期内发生重大不良行为的分包企业直接评定为C级。
第二十六条 对评价为C级的分包企业,在处罚期内(自公司公布当期信用评价结果之日起三年),不得选用。擅自使用的,将追究使用批准人的行政责任。
第二十七条 在现场检查评分过程中,对阻止,谩骂检查人员的分包企业将直接进入C级,并终身禁止其再次分包我公司工程任务。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治安、刑事责任。
第二十 各项目部应将分包企业信用评价的有关事宜纳入分包合同,并建立信用评价档案,要指定专人对信用评价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现场管理检查扣分表
2.施工队伍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罚标准
3.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情况表
4.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情况汇总表
附件1: 现场管理检查扣分表
项目名称: 工点名称:
施工队伍: 检查日期:
检查内容 | 扣分 上限 | 扣分说明 | |
合同履约 | 是否签订施工合同 (10分) | 30分 | |
人员设备履约情况,是否满足现场需求 (10分) | |||
是否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10分) | |||
安全管理 | 劳务队队长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持证上岗达100%,普通工种达60%。(3分,每缺一种扣1分) | 20分 | |
作业人员是否进行岗前培训(2分,每缺一人扣0.2分,最多扣2分。) | |||
防护用品配备、使用情况 (2分) | |||
安全措施和设施是否落实 (3分) | |||
是否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措施组织施工(2分) | |||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2分) | |||
对于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达到要求(2分) | |||
安全技术交底是否交至作业人员(2分) | |||
质量管理 | 技术交底是否交至作业层人员(2分,每缺1人扣0.2分) | 15分 | |
是否按照专项方案或技术交底组织施工(3分) | |||
工程实体内在质量是否符合要求(3分) | |||
工程实体外观质量有无明显观感缺陷(2分,每处扣0.5分) | |||
内业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内容准确(2分) | |||
质量问题整改是否及时、达到要求(3分,每一问题没整改扣1分) | |||
施工进度 | 施工进度是否满足工期节点目标要求(8分) | 15分 | |
工期保证措施是否到位(7分) |
文明施工 | 临时设施是否标准化(1分) | 5分 | |
现场各类标识和图牌是否齐全(1分) | |||
工序作业是否标准化,有无野蛮施工情况(2分) | |||
生活区和作业区卫生等情况(1分) |
项目名称: 工点名称:
施工队伍: 检查日期:
环境保护 | 是否有违反环境保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规定的情况(3分) | 5分 | |
环保措施是否落实(2分) | |||
内部管理 | 是否有专职的核算人员经济业务手续(1分) | 10分 | |
是否及时提供合理、合法的票据,无假的情况(1分) | |||
是否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无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1分);是否按照2011年9月26日集团公司下发通知要求执行农民工工资发放形式。(2分) | |||
是否及时清理外欠款(1分) | |||
是否存在变卖甲供材料、套取现金的情况(1分) | |||
是否满足项目部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其他事项(1分) | |||
是否进行实名制管理(1分),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人员无遗漏,真实。(1分) | |||
是否存在非法用工现象(1分) | |||
是否配合项目部各项工作(2分,每发生一次扣1分) | |||
不良行为 | |||
合计扣分( ) |
备注:1、项目部(指挥部)应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和具体情况,在上述检查项目的基础上制订《现场管理检查实施细则》,补充增加检查内容及子项目,明确检查方法及相关扣分标准。
2、现场管理检查初始分为100分,总扣分不超过80分,不同评价期扣分不累加。
附件2:
施工队伍不良行为认定和处罚标准
序号 | 不良行为 | 扣分 | 不良行为等级 | 备注 |
1 | 合同欺诈 | 30 | 重大 | |
2 | 转包或再分包工程 | 30 | 重大 | |
3 | 打架斗殴等造成重大不良影响 | 15 | 一般 | |
4 | 故意破坏文物,未造成严重后果 | 10 | 一般 | |
5 | 故意污染或破坏环境,未造成严重后果 | 10 | 一般 | |
6 | 有行贿行为 | 15 | 一般 | |
7 | 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现象 | 10 | 一般 | |
8 | 严重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的现象 | 30 | 重大 | |
9 | 聚众,恶意讨薪, 围攻各级指挥管理机构 | 10 | 一般 | |
10 | 聚众不听劝阻,造成严重后果 | 30 | 重大 | |
11 | 不听指令,擅自行事 | 每次10分 | 一般 | |
12 | 恶意诉讼、无理要求赔偿 | 15 | 一般 | |
13 | 威胁、恐吓、殴打管理人员 | 每次15分 | 一般 | |
14 | 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 30 | 重大 | |
15 | 发生较大及以上等级工程质量事故 | 30 | 重大 | |
16 | 阻止、谩骂信用评价检查人员 | 30 | 重大 | 终身禁入 |
17 | 其 它 | 10 | 一般 | |
扣分合计( ) |
2.不良行为在现场管理检查评分表得分的基础上再进行扣分,不同评价期扣分不累加。
3.每出现一张黄牌,在当期信用评价总分中扣10分,不同评价期扣分不累加。
附件3: 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年 月 日 | |||||||||||||||||||
序号 | 分包企业名称 | 企业资质 |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 所在项目 | 分包工程内容 | 现场检查得分 | 评价得分 | 加分建议情况说明 | 备注 | |||||||||||
评价内容 | 扣分 | |||||||||||||||||||
1 | 合同履约 | |||||||||||||||||||
安全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施工进度 | ||||||||||||||||||||
文明施工 | ||||||||||||||||||||
环境保护 | ||||||||||||||||||||
内部管理 | ||||||||||||||||||||
不良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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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同履约 | |||||||||||||||||||
安全管理 | ||||||||||||||||||||
质量管理 | ||||||||||||||||||||
施工进度 | ||||||||||||||||||||
文明施工 | ||||||||||||||||||||
环境保护 | ||||||||||||||||||||
内部管理 | ||||||||||||||||||||
不良行为 |
附件4: 分包企业信用评价情况汇总表 | |||||||||||||||||||
单位名称: | 年 月 日 | ||||||||||||||||||
序号 | 分包企业名称 | 企业资质 | 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 所在项目 | 分包工程内容 | 评价得分 | 加分建议情况说明 | 信用等级 | 备注 | ||||||||||
1 | |||||||||||||||||||
2 | |||||||||||||||||||
3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