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 | 韩村河镇孤山口污水治理工程 | 编 号 | B4-1-001 |
| 地 点 | 北京市房山区 | 日 期 | 2017年3月22日 |
| 致: 北京兴科绿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北京兴南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事由:关于施工单位前期上报施工资料一事 内容: 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部质量保证体系(施工组织机构图、岗位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人员上岗证书(包括特种人员证书); 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工程动工报审表; 3、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4、施工总进度计划; 5、月进度计划、月工料机报审; 6、有关使用仪器、设备的检定证明; 7、项目部通讯录及夜间值班表; 8. 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9、项目划分。
发出单位名称:北京精正兴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表B4-1 工作联系单
| 工程名称 | 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代征绿地 景观工程 | 编 号 | B4-1-002 |
| 地 点 | 北京市房山区 | 日 期 | 2016年5月15日 |
| 致: 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建设单位)
事由:关于工程前期资料一事 内容: 请建设单位向项目监理部及时提供:现场红线桩,标高水准点,坐标控制点 的复印件,地下管线走向图,地勘及水文报告,以免影响工期。
发出单位名称: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表B4-1 工作联系单
| 工程名称 | 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代征绿地 景观工程 | 编 号 | B4-1-003 |
| 地 点 | 北京市房山区 | 日 期 | 2016年5月17日 |
| 致: 北京兴科绿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事由:关于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事宜 内容: 1、现场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工人进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2、现场围挡加固点少,且加固方法不对,已口头通知,但未见整改。
发出单位名称: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签字) | |||
表B4-1 工作联系单
| 工程名称 | 互联网金融安全示范产业园代征绿地 景观工程 | 编 号 | B4-1-004 |
| 地 点 | 北京市房山区 | 日 期 | 2016年5月17日 |
| 致: 北京兴科绿源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北京兴南园林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施工单位) 事由:关于影响施工进度一事 内容: 1、南一区西侧尽快与设计勾通确定高程,以免影响工期; 2、北区尽快放线定,且需尽快与设计沟通图纸变更的具体事宜,以免影响施工进度。 3. 施工单位定点放线完成后,尽快报验。 4. 明确工程工序报验制度,未经报验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免造成施工单位的损失。
发出单位名称:北京中城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