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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总结(2010年)
2025-09-27 08:35:31 责编:小OO
文档
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总结

保康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自2008年我县启动贫困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以来,我们结合贫困村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宣传发动、周密部署,推动了试点工作扎实稳步开展。截止目前,全县已分两批次在6个乡镇的6个重点贫困村成立了6个扶贫互助社,网络540户农户加入互助组织,入社率平均达到了村总人数的23%,其中贫困户入社率达到了32.7%,互助资金募集规模达到了120.1175万元,其中社员入社资金为10.1175万元,财政扶贫资金90万元,村级配套20万元。截止目前,已累计向农户发放借款155.6万元。发挥了非常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主要作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为切实抓好全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我县严格按照《湖北省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了《保康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成立了由分管扶贫开发工作的县委常委、副任组长,财政、扶贫、民政等七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扶贫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抓好试点综合协调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六个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各试点村都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形成了左右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试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与此同时,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县财政局具体负责互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管;县扶贫办则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其他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自身职责,积极协调配合全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有关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规范运作。我县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制定出台了《保康县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办法》,并指导六个扶贫互助社制定严格的互助组织章程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按章程吸纳社员,按管理办法筹集资金、审批发放借款。同时,严格控制借款额度和期限,每户首次最高借款额不超过3000元,借款时间根据项目周期而定,最长不超过12个月。大大增强了互助资金的流动性,降低了借款风险。

(三)加强业务培训,实行跟踪指导。为确保各互助社规范高效运作,县试点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各乡镇负责人、财政所具体经办人及各试点村互助社管理人员开展了四次集中培训,从互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和培训。同时从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组建试点督导专班多次深入各试点村互助社,对机构配置、资金使用、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必要时开展现场培训,大大提高了互助社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四)加强督查力度,践行民主管理。在日常管理中,我县充分发挥互助社社员自治作用,本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的原则,通过召开社员大会,民主推选产生3-5人组成互助社管理成员,严格按互助社章程和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社员入社、借款用途等建档立卡进行管理,并及时把资金账目、用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与此同时,社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会,负责监督资金的管理使用。各试点村定期向县扶贫办汇报资金发放和使用情况,扶贫办不定期到试点村了解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了互助资金一直处于良性循环状态,至今没有出现一笔死账和呆账。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缓解了生产发展缺资金难题,促进了贫困村特色产业发展。通过财政扶贫专项互助资金引导和群众入社,试点村初步建立了稳定的资金互助链条,有效缓解了贫困村农户发展生产的资金短缺问题,为试点村群众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提供了有力支持。据初步统计,我县6个试点村累计向253户发放互助资金借款155.6万元(其中种植户149户,养殖户24户,加工业36户,运输业44户),扶持种植烟叶、蔬菜、葛根共计726亩,新引进新西兰肉兔12组,新发展樱桃谷鸭6万只,生猪养殖137万头。通过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的开展,使产业扶贫到户切实落到了实处,有力促进了贫困村产业发展。

(二)增强了农民脱贫致富能力,提高了农户生产生活水平。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的投放,既使农户感受到了党和的温暖,又增强了自我发展的紧迫感,广大农户纷纷想办法、谋出路,挖掘潜力发展生产,更用心学习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进一步提高了发展生产和脱贫致富的能力。通过发展各种适合自家的多种经营生产项目,使试点村群众走上了长久以来都在殷切期盼的脱贫致富道路,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也随之有了显著提高。据统计,6个试点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幅度达到600元,超过了全县平均水平。

(三)增强了农户诚信意识,奠定了构建和谐新农村的信用基础。通过贫困村互助资金的投放和运转,极大提高了农民的主体意识、发展意识、民主意识、合作意识和诚信意识,而且由于互助社的地域性特点,社员之间有着血缘、地缘、亲缘关系基础,互相之间知根知底,再加上担保风险制约,促使农户的社会责任感得到增强,同时通过积极开展诚信宣传,试点村农户自觉规范信用行为,诚信意识普遍得到了提升,为构建和谐新农村奠定了稳固的民风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

我县的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也还存在一些必须正视的矛盾和问题:一是目前的财政扶贫专项互助资金总量过小。无法满足农户发展生产所需投入,需要进一步扩大村级互助资金的规模;二是借款周期相对过短,与农村生产发展周期不符。根据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运行规范要求,项目借款周期在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根据实际情况,像核桃种植和渔业养殖等项目的生产周期一般都需要一年以上,有些项目甚至更长,互助资金无法与投资较长的项目实现衔接;三是借款程序过于复杂。根据扶贫互助社组织章程规定,农户申请贷款,必须由3-5名社员负责担保,担保人需在被担保人如期还款之后方可申请借款,致使很多农户不愿给他人担保,增加了农户借款的难度;四是扶贫互助社缺乏必要的办公经费。各村扶贫互助社运行过程中,由于回收的占用费非常有限,造成工作人员误工工资、办公资料费用等无运行保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正常运行。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积极争取增量扩面,逐步满足发展之需。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扩大我县互助资金试点范围,增加互助资金总量。另一方面积极挖掘各试点村资金聚集,动员群众踊跃入社,鼓励有一定实力的村集体注入部分资金,吸引社会各界无附加条件援助部分资金,逐步满足贫困村生产发展之需,帮助更多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二是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探索建立和完善科学、简便、易操作的资金管理新办法。在社员联保的基础上,要稳妥化解借款受程序复杂的困扰,积极探索新的担保方式,比如可通过抵押、质押等多种担保体系,进一步简化现有借贷程序,方便群众发展生产致富项目。

三是配套经费,保障试点正常运转。针对互助社没有费用保障等问题,一方面要积极争取上级还要补一点,县级财政拨一点,另一方面各试点村从转移支付中挤一点,从占用费适当支一点,确保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正常运转。

二0一0年十二月八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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