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般规定
7.1.1 杆塔组立应有完整可行的施工技术文件。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保证部件不产生变形或损坏。
7.1.2 杆塔各构件的组装应牢固,交叉处有空隙者,应装设相应厚度的垫圈或垫板。
7.1.3 当采用螺栓连接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螺栓的防卸、防松装置及防卸螺栓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螺栓应与构件平面垂直,螺栓头与构件间的接触处不应有空隙。
3 螺母拧紧后,螺杆露出螺母的长度,对单螺母,不应小于两个丝扣;对双螺母,应最少与螺母相平。
4 螺杆应加垫者,每端不宜超过两个垫圈,长孔应加平垫圈,每端不宜超过两个使用的垫圈尺寸应与构件孔径相匹配。
5 电杆横担安装处的单螺母应加弹簧垫圈及平垫圈。
6 不得在螺栓上缠绕铁线代替垫圈。
7.1.4 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立体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水平方向应由内向外。
2)垂直方向应由下向上。
3)斜向者宜由斜下向斜上穿,不便时应在同一斜面内取统一方向。
2 平面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顺线路方向,应按线路方向穿入或按统一方向穿入。
2)横线路方向,应两侧由内向外,中间由左向右(按线路方向)或按统一方向穿入。
3)垂直地面方向者应由下向上。
4)斜向者宜由斜下向斜上穿,不便时应在同一斜面内取统一方向。
3 个别螺栓不易安装时,穿入方向应允许变更处理。
7.1.5 杆塔部件组装有困难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个别螺孔需扩孔时,扩孔部分不应超过3mm,当扩孔需超过3mm时,应先堵焊再重新打孔,并应进行防锈处理;不得用气割进行扩孔或烧孔。
7.1.6 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以及其他原因无法紧固的螺栓应更换。4.8级螺栓紧固扭矩应符合表7.1.6的规定。4.8级以上的螺栓扭矩标准值应由设计提出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宜按4.8级螺栓紧固扭矩执行。
表7.1.6 4.8级螺栓紧固扭矩(N·m)
7.1.7 杆塔连接螺栓在组立结束时应全部紧固一次,并应检查扭矩合格后再进行架线。架线后,螺栓还应复紧一遍。
7.1.8 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1.8的规定。
表7.1.8 杆塔组立及架线后的允许偏差
7.1.9 自立式转角塔、终端塔应组立在倾斜平面的基础上,向受力反方向预倾斜,预倾斜值应由设计确定。架线挠曲后,塔顶端不应超过铅垂线而偏向受力侧。架线后铁塔的挠曲度超过设计要求时,应会同设计处理。
7.1.10 角钢铁塔塔材的弯曲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 2694的规定验收。对运至桩位的角钢,当弯曲度超过长度的2‰,但未超过表7.1.10的规定时,可采用冷矫正法进行矫正,但矫正的角钢不得出现裂纹和镀层剥落。
表7.1.10 采用冷矫正法的角钢变形限度
7.1.11 工程移交时,杆塔上应有下列固定标志:
1 线路名称或代号及杆塔号。
2 耐张型杆塔前后相邻的各一基杆塔的相位标志。
3 高塔按设计要求装设的航行障碍标志。
4 多回路杆塔上的每回路位置及线路名称。
7.2 铁塔组立
7.2.1 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可组立铁塔:
1 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 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 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采取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为设计强度的70%。
7.2.2 铁塔组立后,各相邻节点间主材弯曲度不得超过1/750。
7.2.3 铁塔组立后,塔脚板应与基础面接触良好,有空隙时应垫铁片,并应浇筑水泥砂浆。铁塔经检查合格后可随即浇筑混凝土保护帽;混凝土保护帽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与塔座接合应严密,且不得有裂缝。
7.3 混凝土电杆
7.3.1 混凝土电杆及预制构件在装卸及运输中不得互相碰撞、急剧坠落和不正确的支吊。
7.3.2 钢圈连接的混凝土电杆,宜采用电弧焊接。焊接操作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由有资格的焊工操作,焊完的焊口应及时清理,自检合格后应在规定的部位打上焊工的钢印代号。
2 焊前应清除焊口及附近的铁锈及污物。
3 钢圈厚度大于6mm时应用V型坡口多层焊。
4 焊缝应有一定的加强面,其高度和遮盖宽度应符合表7.3.2-1的规定。
表7.3.2-1 焊缝高度和遮盖宽度
5 焊前应做好准备工作,一个焊口宜连续焊成。焊缝应呈现平滑的细鳞形,其外观缺陷允许范围及处理方法应符合表7.3.2-2的规定。
表7.3.2-2 焊缝外观缺陷允许范围及处理方法
6 钢圈连接采用气焊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圈宽度不应小于140mm。
2)应减少不必要的加热时间。当产生宽度为0.05mm以上的裂缝时,宜采用环氧树脂进行补修。
3)气焊用的乙炔气应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4)气焊用的氧气纯度不应低于98.5%。
7 电杆焊接后,放置地平面检查时,其分段及整根电杆的弯曲均不应超过其对应长度的2‰。超过时应割断调直,并应重新焊接。
7.3.3 钢圈焊接接头焊完后应及时将表面铁锈、焊渣及氧化层清理干净,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锈处理。设计无规定时,应涂刷防锈漆或采取其他防锈措施。
7.3.4 混凝土电杆上端应封堵。设计无特殊要求时,下端不应封堵,放水孔应打通。
7.3.5 混凝土电杆在组立前应在根部标有明显埋入深度标志,埋入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3.6 单电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线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2 直线杆的倾斜,10kV以上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杆长的3‰;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杆顶的倾斜不应大于杆顶直径的1/2。
3 转角杆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4 转角杆应向外角预偏,紧线后不应向内角倾斜,向外角的倾斜,其杆顶倾斜不应大于杆顶直径。
7.3.7 终端杆应向拉线受力侧预偏,其预偏值不应大于杆顶直径。紧线后不应向受力侧倾斜。
7.3.8 双杆立好后应正直,位置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线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之间的横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转角杆结构中心与中心桩之间的横、顺向位移,不应大于50mm。
2 迈步不应大于30mm。
3 根开允许偏差应为±30mm。
4 两杆高低差不应大于20mm。
7.3.9 以抱箍连接的叉梁,其上端抱箍组装尺寸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分段组合叉梁组合后应正直,不应有明显的鼓肚、弯曲;各部连接应牢固。横隔梁安装后,应保持水平,组装尺寸允许偏差应为±50mm。
7.3.10 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单横担的安装,直线杆应装于受电侧;分支杆、90°转角杆(上、下)及终端杆应装于拉线侧。
7.3.11 除偏支担外,横担安装应平正,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横担端部上下歪斜不应大于20mm;左右扭斜不应大于20mm。
2 双杆的横担,横担与电杆连接处的高差不应大于连接距离的5/1000;左右扭斜不应大于横担总长度的1/100。
3 导线为水平排列时,上层横担上平面距杆顶,10kV线路不应小于300mm;低压线路不应小于200mm。导线为三角排列时,上层横担距杆顶宜为500mm。
4 中、低压同杆架设多回线路,横担间层距应满足设计要求。
5 45°及以下转角杆,横担应装在转角之内角的角平分线上。
6 横担安装应平正,偏支担长端应向上翘起30mm。
7.3.12 瓷横担绝缘子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直立安装时,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10mm。
2 当水平安装时,顶端宜向上翘起5°~15°;顶端顺线路歪斜不应大于20mm。
3 当安装于转角杆时,顶端竖直安装的瓷横担支架应安装在转角的内角侧,瓷横担应装在支架的外角侧。
4 全瓷式瓷横担绝缘子的固定处应加软垫。
7.3.13 对交通繁忙路口有可能被车撞击、对山坡或河边有可能被冲刷的电杆,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安装防护标志、护桩或护台的措施。
7.4 钢管电杆
7.4.1 电杆在装卸及运输中,杆端应有保护措施。运至桩位的杆段及构件不应有明显的凹坑、扭曲等变形。
7.4.2 杆段间为焊接连接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3节的有关规定。杆段间为插接连接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设计插接长度。
7.4.3 钢管电杆连接后,其分段及整根电杆的弯曲均不应超过其对应长度的2‰。
7.4.4 架线后,直线电杆的倾斜不应超过杆高的5‰,转角杆组立前宜向受力侧预倾斜,预倾斜值应由设计确定。
7.5 拉 线
7.5.1 拉线盘的埋设深度和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线棒与拉线盘应垂直,连接处应采用双螺母,其外露地面部分的长度应为500mm~700mm。
7.5.2 拉线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后对地平面夹角与设计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35kV~66kV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1°。
2)10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不应大于3°。
3)特殊地段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承力拉线应与线路方向的中心线对正;分角拉线应与线路分角线方向对正;防风拉线应与线路方向垂直。
3 当采用U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安装前丝扣上应涂润滑剂。
2)线夹舌板与拉线接触应紧密,受力后无滑动现象,线夹凸肚在尾线侧,安装时不应损伤线股,线夹凸肚朝向应统一。
3)楔形线夹处拉线尾线应露出线夹200mm~300mm,用直径2mm镀锌铁线与主拉线绑扎20mm;楔形UT线夹处拉线尾线应露出线夹300mm~500mm,用直径2mm镀锌铁线与主拉线绑扎40mm。拉线回弯部分不应有明显松脱、灯笼,不得用钢线卡子代替镀锌铁线绑扎。
4)当同一组拉线使用双线夹并采用连板时,其尾线端的方向应统一。
5)UT型线夹或花篮螺栓的螺杆应露扣,并应有不小于1/2螺杆丝扣长度可供调紧,调整后,UT型线夹的双螺母应并紧,花篮螺栓应封固,应有防卸措施。
4 当采用绑扎固定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拉线两端应设置心形环。
2)钢绞线拉线,应采用直径不大于3.2mm的镀锌铁线绑扎固定。绑扎应整齐、紧密,最小缠绕长度应符合表7.5.2-1的规定。
表7.5.2-1 最小缠绕长度
5 采用压接型线夹的拉线,安装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输变电工程架空导线及地线液压压接工艺规程》DL/T 5285的规定。
6 采用预绞式拉线耐张线夹安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断钢绞线前,端头应用铁绑线进行绑扎,剪断口应平齐。
2)将钢绞线端头与预绞式线夹起缠标识对齐,先均匀缠绕长腿至还剩两个节距。
3)应将短腿穿过心形环槽或拉线绝缘子,使两条腿标识对齐后,缠绕短腿至还剩两个节距。当拉线绝缘子外形尺寸较大时,预绞式线夹铰接起点不得越过远端铰接标识点。
4)将两条腿尾部拧开,应进行单丝缠绕扣紧到位。
5)重复拆装不应超过2次。
7 拉线绝缘子及钢线卡子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镀锌钢绞线与拉线绝缘子、钢线卡子宜采用表7.5.2-2所列配套安装。
表7.5.2-2 镀锌钢绞线与拉线绝缘子、钢线卡子配套安装
2)靠近拉线绝缘子的第一个钢线卡子,其U形环应压在拉线尾线侧。
3)在两个钢线卡子之间的平行钢绞线夹缝间,应加装配套的铸铁垫块,相互间距宜为100mm~150mm。
4)钢线卡子螺母应拧紧,拉线尾线端部绑线不拆除。
5)混凝土电杆的拉线在装设绝缘子时,在断拉线情况下,拉线绝缘子距地面不应小于2.5m。
8 采用绝缘钢绞线的拉线,除满足一般拉线的安装要求外,应选用规格型号配套的UT型线夹及楔形线夹进行固定,不应损伤绝缘钢绞线的绝缘层。
7.5.3 跨越道路的水平拉线与拉桩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桩杆的埋设深度,当设计无要求,采用坠线时,不应小于拉线柱长的1/6;采用无坠线时,应按其受力情况确定。
2 拉桩杆应向受力反方向倾斜,倾斜角宜为10°~20°。
3 拉桩杆与坠线夹角不应小于30°。
4 拉线抱箍距拉桩杆顶端应为250mm~300mm,拉桩杆的拉线抱箍距地距离不应少于4.5m。
5 跨越道路的拉线,除应满足设计要求外,均应设置反光标识,对路边的垂直距离不宜小于6m。
6 坠线采用镀锌铁线绑扎固定时,最小缠绕长度应符合本规范表7.5.2-1的规定。
7.5.4 当一基电杆上装设多条拉线时,各条拉线的受力应一致。
7.5.5 杆塔的拉线应在监视下对称调整。
7.5.6 对一般杆塔的拉线应及时进行调整收紧。对设计有初应力规定的拉线,应按设计要求的初应力允许范围且观察杆塔倾斜不超过允许值的情况下进行安装与调整。
7.5.7 架线后应对全部拉线进行复查和调整,拉线安装后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线与拉线棒应呈一直线。
2 X型拉线的交叉点处应留足够的空隙。
3 组合拉线的各根拉线应受力均衡。
7.5.8 拉线应避免设在通道处,当无法避免时应在拉线下部设反光标志,且拉线上部应设绝缘子。
7.5.9 顶(撑)杆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顶杆底部埋深不宜小于0.5m,应采取防沉措施。
2 与主杆之间夹角应满足设计要求,允许偏差应为±5°。
3 与主杆连接应紧密、牢固。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