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结
1.1为了全面落实平鲁石堂山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在“监理规划”中有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控制的各项内容和要求,明确监理工程师在监理作业中的职责和权力。确保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确保中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奖,特制定本细则。
工程概况:
1.2本工程为石堂山风电场升压站-大山台风电场升压站220kV单回线路工程,起于待建石堂山风电场升压站,止于大山台风电场升压站。新建单回线路25.9㎞。共计铁塔66基,(其中转角塔13基,直线塔53基,)本线路途经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
沿线海拔标高在1460—1650m之间。
沿线地形:80%丘陵,20%一般山区。
二、编制依据:
(1)设计图纸
(2)GB 50233-2005 2005-10-01 110-500KV 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DL/T 5168-2002 2002-12-01 110-500KV 架空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规程、
(4)GB 50168-2006 2006-11-0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5)GB 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6)NB/T31022-2012 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
(7)以及其他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规范编制。
三、施工技术方案审批程序
承包人需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施工技术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
施工技术方案的内容应包括:
(1)工概况程:总装机容量为49.5MW。建设安装33台单机容量为1500kW的风电发电机组,新建一座220KV变电站,设置2台150MVA主变。土建设计内容主要有220KV变电站、风机机组基础、变电站基础、集电线路基础、进站道路及场内道路等。
(2)施工方法、程序和施工作业措施;
(3)施工进度计划;
(4)施工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
(5)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
(6)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计划;
(7)交叉跨越:
(8)G109国道一次,35kV电力线5次,10kV电力线6次,通信线13次,水泥路9次,土路18次。
(9)累计跨越:杨树林2.1km,松苗3.1km
(10)全线杆塔数量:
(11)全线共使用66基杆塔,其中:单回线路转角塔11基,单回线路直线塔53基,单回线路终端塔2基。
(12)线路所经地区海拔高度:1460-1650m。
(13)导/地线牌号:
(14)导线:2×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
(15)地线:两根地线均为24芯OPGW光缆。
(16)可能遇到的特殊地基及其他特殊施工方法。
(17)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部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审签意见包括“同意”、“修改后再报(见附言)、”“不同意”三种。
3.3 承包人接到审签意见单,若审签意见为“同意”,则承包人可及时向监理部申报“分部工程开工申请单”。监理部将于接受承包人申请24h内开出相应分部工程开工许可证;若审签意见为“修改后再报(见附言)”和“不同意”,则需尽快按要求修改后再报。
3.4 如果承包人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因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应按(建设管理考核管理办法及制度)给予相应处罚。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退回的‘“分部工程丌工申请单”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己报经“同意”。
四、施工过程监理
4.1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需按报经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当发现作业效果不符合设计或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要求时,应及时调整或修订施工措施计划,并报监理部批准执行。
4.2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随施工作业进展作好施工测量放线工作,为确保放样质量,必要时,监理部可要求承包人在测量监理工程师直接监督下进行对照检查与校测。但监理工程师所进行的任何对照检查和校测,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承包人对保证放样质量所应负的合同责任。
4.3承包人应坚持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第一的方针,健全质量控制体系,加强质量管理。施工过程中,坚持三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到位和三级自检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出现的质量或安全事故,要求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
4.4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条件变化或与设计条件不符时,承包人应及时将有关资料报监理部,由监理部审核报建设单位协调设计单位,设计应及时作出答复,以免影响工期进度。
4.5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建设管理考核管理办法及制度)文件规定处罚,并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行动,即增加设备、人员、材料等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部批准后执行。
4.6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
(1) 不按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实施;
(2) 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安全规程或劳动保护条例施工;
(3) 不按设计图纸;
(4) 出现一般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5) 其它违反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直至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4.7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依照合同文件规定,做好原始资料的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向监理部提前24小时报送施工资料,施工现场与资料同步进行。报送施工资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工合成内容:
(1) 各部位已完成的工程和施工形象(如未完成施工计划,应分析原因, 并提出消除其不利影响的措施)。
(2) 采用的施工方法、投入的劳动力、施工设备和主要材料消耗量。
(3) 施工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过程。
(4)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记录与统计。
(5) 设备材料的实验记录。
(6) 接地电阻实测值记录及各种设备材料安装的检验记录。
(7) 其它必须报告的情况;必须时,承包人还应按承建合同文件规定和监理部指示,报送每周施工记录。
4.8除非另行报送监理部批准,否则应在上一工序经监理工程师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验均应在承包人的三级自检合格基础上进行。
五、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5.1原材料及工器具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架空电力线路所用导线、金属、瓷件等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其产品合格证复印件交监理检查,厂家资料在竣工验收时将作为原始资料交付业主。
(2) 架空电力线路所使用的原材料、器材、工器具,如果出现超过保管期限、因保管运输不良等原因而可能变质损坏、对原试验结果有怀疑、试样代表性不够的情况之一者,应重作检验。
(3) 线材外观检查不应有松股、交叉、折叠、断裂及破损等缺陷,不应有严重腐蚀现象;钢铰线、镀锌铁线表面镀锌层应良好,无锈蚀,绝缘线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绝缘层厚度应符合规定。绝缘线端部应有密封措施。
(4) 金具组装配合应良好,表面光洁,无裂纹、毛刺、飞边、砂眼、气泡等缺陷,线夹转动灵活,与导线接触面符合要求。镀锌良好,无锌皮剥落、锈蚀现象。
(5) 绝缘子瓷件与铁件组合无歪斜现象,且结合紧密,铁件镀锌良好,弹簧销、弹簧垫的弹力适宜。 ‘
5.2 导线的架线,除应符合单元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导线与连接管连接前应清除导线表面和连接管内壁的污垢,清除长度为连接部分的2倍。连接部位的铝质接触面,应涂一层电力复合脂,用细钢丝刷清除表面氧化膜,保留涂料,进行压接。
(2) 导线或避雷线紧好后,线上不应有树枝等杂物。
(3) 放线过程中,对展放的导线及避雷线应认真进行外观检查。对于制造厂在线上设有的损伤或断头标志的地方,应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4) 当导线或避雷线采用液压连接时,必须由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技术工人担任。操作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应在连接管上打上操作人员的钢印。在施压后必须复查连接管在导线或避雷线的位置,保证管端与导线或避雷线上的印记在压前与定位记重合,在压后与检查印记距离符合规定。
(5) 紧线施工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规定,全紧线段内的杆塔已经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挂线时对于孤立档、较小耐张段及大跨越的过牵引长度符合DL/T 5168—2002 l lO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及评定的规定。
(6) 导线架设后,导线对地及交叉跨越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5.3 220kV线路上的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安装应牢固可靠,电气连接应接触紧密,应有过渡措施。瓷件表面光洁,无裂缝、破损等现象。
5.4 接地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地体规格、埋设深度应符合设计规定。
(2) 接地装置的连接应可靠。连接前,应清除连接部位的铁锈及其附着物。
(3) GB 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相关规定。
5.5架空电力线路的试验项目,包括绝缘子和线路的绝缘电阻测量,相位检查,冲击合闸试验,铁塔的接地电阻测量等,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片悬式绝缘子的绝缘电阻不低于300 MΩ,支柱绝缘子的绝缘电阻值不应低于500 MΩ。
(2) 测量并记录线路的绝缘电阻值。
(3 )检查各相两侧的相位应一致。
(4) 在额定电压下对空载线路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3次,合闸过程中线路绝缘不应有损坏。
(5) 测量铁塔的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5.7其他末列项目的质量控制及检验标准均按有关设计文什、合同技术规范、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六、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6.1进度的事前控制
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主要审核是否符合总工期控制目标的要求;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主要审核施工方案对安全、质量、进度控制,充分施工方案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
6.2进度的事中控制
进度的事中控制,一方面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另一方面,及时进行工程计量,为施工单位及时支付进度款提供进度方面的依据。其工作内容有:
1)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同志。
2)工程进度检查
·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
3)按合同要求,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
4)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
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是支付工程进度款、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
5)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
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进度调整的方案,并相应调整安装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
6)为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署进度、计量方面的认证意见。
7)组织现场协调会。
8)定期向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6.3进度的事后控制
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采取以下措施:
1)确定保证总工期不突破的对策措施
·技术措施:如缩短工艺时问、减少技术间歇期、实行平行流水立体交叉作业等; ‘
·组织措施:如增加作业面数、增加工作人员、增加工作班数等;
·经济措施:配合业主制定奖励措施;
·其它配套措施:如改善外部配合条件、改善劳动条件、实行强有力调度等。
2) 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
七、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7.1投资事前控制
投资的事前控制的目的是进行工程投资风险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对策,尽量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
1) 熟悉设计图纸、设计要求、标的标书,分析合同价构成因素,明确工程费用最易突破的部分和环节,从而明确投资控制的重点。
2)预测工程风险及可能发生索赔的原因,制定防范对策,减少向业主索赔的发生。
7.2投资事中控制
1) 按合同
2) 施工中主动搞好设计、设备、材料、土建、安装及其他外部协调、配合,不要造成对方索赔条件。
3) 工程变更、设计修改要慎重,事前应进行技术经济合理性预分析。
4) 按合同规定,及时对已完工程量进行验收计量。
7.3投资事后控制
1)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
2) 公正地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
八、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8.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
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要求,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负责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审核、审批工作;
2)、安全施工组织措施、方案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3)、安全施工组织措施、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设备管理
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后上报监理部:
4)、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5)、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审核批准后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6)、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7)、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8.2.1土方工程:
1)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2)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 基坑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5) 基坑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8.2.2模板施工:
1) 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模板的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2) 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数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3) 模板施工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8.2.3高处作业:
1)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元整;
2) 塔杆上高出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3) 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4) 高处作业人员防护用具是否佩戴;
8.2.4临时用电:
1)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是否满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2) 施工用电措施必须按安全文明施工手册进行规范布置。
8.2.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检查现场挂牌制度、封闭管理制度、现场围挡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2) 现场总平面图布置、现场宿舍、生活设施、保健急救措施,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3) 建筑、生活垃圾、污水、防火、宣传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4)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体系和安全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是否具备合法资格;审核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5) 审核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 审核安全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控制措施及验收手续,施工单位应提供安全设施的产地、厂址以及出厂合格证书或必备的安全备案手续等;
7) 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8)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9) 现场监督与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停施工;
8.2.6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
8.2.7对重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8.2. 8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8.2.9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做好汇报记录。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强行施工,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2.10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白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不定期的抽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持证情况。
九、施工现场安全监理控制要点
1、现场安全管理:现场安全首先应建立总包单位专职管理,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设立现场安全保卫的专职岗位及人员。监理方将督促检查总包单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纪律检查、安全标志、安全标语宣传和现场道路畅通等检查工作。
2、安全用具: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及本工程所适用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是否齐全。
3、起重机械:检查起重机安装就位情况,起重机就位后,应由法定检测单位提供认可检测报告。
4、基坑支护:检查基坑土方是否严格按设计工况施工,“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丌挖、严禁超挖’’的原则是否得以贯彻,检查土方开挖方案落实情况,检查支护结构,密切观测监测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的影响,如有异常及时处理。
5、施工用电:现场周转高压线是否有防护措施,有否电线破皮漏电现象,现场照明是否使用安全电压。
6、机械防护措施做到轮有罩、轴有帽、凡机械工必须持证操作。
7、起重吊装:现场操作工人是否违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施工单位各责任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到岗,起重机械及其吊具等是否满足起吊要求。
8、高处作业:作业人员是否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无牢固悬挂点的,高处作业未设置防坠落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规作业的。
十、分部工程划分、质量评定及验收
10.1 依据DL/T 5463—2012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图设计内容深度规定.
10.2 在单位工程验收前对各分部工程分别进行验收评定,主要检查内容按下列要求进行。
(1) 线路所用导线、金属、瓷件等器材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有产品合格证。外观检查符合《规范》的有关规定。
(2) 导线的弧垂、相间距离、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及对建筑物接近距离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 相位正确,接地装置符合规定。
(4 ) 沿线的障碍物,应砍伐的树及树枝等杂物应清除完毕。
(5) 在额定电压下,对空载线路冲击合闸3次应无异常。
(6) 绝缘子的绝缘电阻、杆塔的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规定。
10.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及验收时,承包人应提供对应于相应分部工程的下列资料和文件。
(1) 竣工图。
(2) 所有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包括施工内容明细表)。
(3) 安装技术记录(包括隐蔽工程记录)。
(4) 交叉跨越距离记录及有关协议文件。
(5) 调整试验记录。
(6) 接地电阻实测值记录。
(7) 有关的批准文件。
十一、施工现场质量监理控制要点(见下表)
220千伏送出线路监理质量控制点
|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 监理控制点 | |||||
| 单 位 工 程 | 子 单 位 工 程 | 分部工程 | 分项工程 | 工程名称 | W点 | H点 | S点 |
| 02 | 02 | 01 | 土石方工程 | ||||
| 01 | 路径复测 | √ | |||||
| 02 | 普通基础坑分坑 | √ | |||||
| 02 | 基础工程 | ||||||
| 01 | 现浇铁塔基础 | √ | |||||
| 03 | 杆塔工程 | ||||||
| 01 | 自立式铁塔组立 | √ | √ | ||||
| 04 | 架线工程 | ||||||
| 01 | 导地线展放(含OPGW) | √ | |||||
| 02 | 导地线连接 | √ | |||||
| 03 | 紧线(含OPGW) | √ | |||||
| 04 | 附件安装 | √ | |||||
| 05 | 接地工程 | √ | |||||
| 02 | 表面式接地装置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