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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2013)
2025-09-28 00:22:32 责编:小OO
文档
2013年综放二队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矿“安全生产、教育先行”的理念,坚持教考分离制度,利用班前会、学习会、矿远程教育网络平台,集中培训、分类培训等形式,突出矿提出的“四个强化”的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深化“两法一创建”活动,紧紧抓住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两个关键,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切实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提高培训效果,切实搞好本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党发【2013】3号文件关于印发《红会一矿2013年职工教育培训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和矿区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本队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全面提高全体职工综合素质为目标,以全员培训为基础,以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技术工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现场操作技能为重点,严格落实“全员培训、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跟踪考核”的原则,提高培训质量,增强职工的行为规范、自主保安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二、组织机构

1.队成立安全教育培训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各阶段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考核各项具体工作。

    组  长:何  斌

副组长:丁庆军  

成  员:刘关社  张小红  高恒山  杨晓东  王  真  孙满贵

王映旗  王立中  袁正虎  张万宝  吴作仁  蒙进宝

黎伟明  康宏树  马继权  薛建胜

2.干部职责

丁庆军:全面负责、督促、检查任务落实情况,保证所需的一切资源(包括人员、经费)。

何  斌:管理全队安全教育培训学习,考核落实相关制度和上级具体任务要求。拟定各阶段教育培训计划。

技术员:负责学习钻探专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知识、“白国周班组”管理法、“手指口述”确认法、《煤矿安全规程》、《1609综放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南》,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安排的各工种初训、复训任务,整理相关资料、考试,统计分数及上报各类报表,总结教育培训工作(书面材料)。

跟班队长:负责主管班组人员的现场技能培训工作,检查考核培训效果,负责现场技能培训工作,督促落实队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

三、教育培训形式

1.集中学习:每周一安全学习和每周四干部学习,学时不少于60分钟。

2.“一日一题”:每天班前会上进行提问。

3.现场培训: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贯穿整个安全生产全过程,由领导小组成员(按分工)现场推行危险源辨识和“五个确认”,按各工种“危险源辨识卡”操作规范程序进行实际操作培训。

4.各项活动:由队临时安排。

5.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录像、宣传栏等进行教育培训。

6.停工学习:“三违”人员、补考不及格人员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

四、教育培训内容

1.学习安全风险预控的相关资料,积极推行危险源辨识,认真落实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一卡、一牌板、二台账”,持续、有效地加强和改进职工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职工防范事故、保证安全的能力;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提高职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的能力;强化安全生产应知应会的技能培训,提高业务保安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能力。

2.学习《1609综放工作面回采作业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南》,使职工明确综放工作面回采工艺流程和各岗位操作要领,熟悉巷道通风系统、避灾路线及施工安全技术等内容。

3.培训学习《煤矿工人安全知识五十条》,通过学习使干部、职工牢固掌握“入井须知”、“灾害预防”、“紧急避灾”等基本常识,不断提部、职工防灾、避灾的能力。

4.认真培训学习《靖煤公司煤矿职工手册》,不断提高职工预防和处理各种灾害的能力。

5.培训学习《煤矿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内容,使干部职工熟知有关煤矿工作的法律、法规,行使职工应有的权利。

6.培训学习《红会一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红会一矿员工行为规范》、《二采区各项制度汇编》和矿发各类文件,使职工及时了解矿、区的相关和工作重点。

7.培训学习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处分及职业道德等。

五、要求及奖罚

1.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⑴教育培训计划;⑵课程安排表;⑶学员花名册和基本情况;⑷考试卷和成绩统计表。

2.队管理人员除参加周一的学习外,必须每周四进行集体学习,否则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3.全员培训每月进行一次效果检测考试,考试不及格者,罚款200元,并给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不及格者,罚款300元,责令停工学习(停工学习期间只支付最低生活保障金),待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考试成绩在60—80分之间者,队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不脱产培训,直至考试成绩达到标准(80分以上)。

4.上级要求培训的外派人员,不能完成培训任务者(包括违纪受到处罚、未参加培训或考试及考试不合格而未取得资格证书等),给予责任人罚款500元,并不支付培训期间的工资。

5.已经取得资格证书的,因本人因素造成资格证丢失或报废,给予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承担一切培训费用。

6.跟班队长实行安全教育培训挂联考核制度,每季度班组考核合格率(60分以上),达到85%以上,奖跟班队长每人200元;达到65%~85%之间,不奖不罚;达到60%以下,罚跟班队长每人200元,达到50%以下,罚跟班队长每人400元。

7.现场操作技能采用每班考核,每月评比奖罚。每月评比出一名最差者罚款200元,评比出一名最优秀者奖励200元。

8.“一日一题” 、“安全风险源告知”活动由跟班队长落实,每次提问回答不上者,罚款20元,当班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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