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处室:
为加强公司物资管理工作,现对公司物资进行清查盘点。此次工作由企管处牵头进行,清查盘点工作从2010年9月21日开始至2010年9月29日结束。此次工作涉及到主要处室为:财务处、销售处、供应处、焊管厂、质检处、综合办公室,清查盘点阶段中请相关处室积极配合盘点工作。
盘点工作具体操作方案如下:
一.盘点范围
(一)公司物资,不论购置时间,使用和归属部门,均列入此次清查盘点范围。
(二)本次清查的物资范围是指销售处成品库、原料库现存库存,供应处现存物资,综合办公室库房现存物资,焊管厂二级库库存物资,质检处设备。
(三)此次盘点工作的基准时间为2010年9月21日,在此时间之后入库的物资属于盘点相关对象,需要单列记帐备查。
二.盘点阶段及步骤
物资清查盘点工作从2010年9月21日开始至2010年9月29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相关处室物资实物自查盘点阶段。相关处室自查盘点时间从2010年9月21日开始至2010年9月22日结束。盘点结束后,相关处室制作本处室库存物资清单(22日下班前交与企管处),便于财务处、企管处与之核对;
(二)物资清查盘点实物核对、财务对账时间从2010年9月23日开始至2010年9月24日结束。财务处、企管处对相关处室的物资清单与实物进行核对,并与财务处对账。
(三)对出现的实物不符、账物不符情况,查找原因,明确责任。时间从2010年9月25日开始至2010年9月28日结束。其中涉及到的已出库物资,相关处室必须给出明确的物资流向说明。
(四)物资清查盘点总结工作,时间2010年9月29日。
三.盘点要求
(一)清查盘点阶段中相关处室积极配合财务处、企管处的盘点工作。
(二)相关处室由专人填制物资清查盘点清单。清单基本内容包括物资名称,入库时间、物资数量、单位、金额、备注等项,各处室可根据本处室实际情况增加内容。
(三)各相关处室清单表与财务处的账面数进行核对,对账表不符的物资予以标注。对于发现的不符情况及时与涉及的处室进行核对,查明原因,补办手续或写出说明。
(四)对于盘点后已确认的物资,各相关处室做好台帐记录工作。
(五)如果发现在之前的盘点工作中存在有错漏的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六)各处室指定专人协助盘点清查工作(其中必须包括库房管理人员),同时保证盘点人员于盘点工作阶段内(21日—29日)必须在岗。
(七)各相关处室请于2010年9月22日下班前上交本处室物资自查清单,并附清查盘点人员名单与联系方式。
(八)企管处、财务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时间安排。各处室如有问题请咨询企管处。
特此通知。
企管处
2010年9月18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