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受限空间作业制度
2025-09-28 00:28:39 责编:小OO
文档
    中国石油四川销售分公司企业标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QG/PC  SCXS  054—2015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及工程承包商在油库、加油(气)站(船)等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进入受限空间的作业活动。其它非生产性活动参照执行。参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Q/SY1421-2011  上锁挂牌管理规范

Q/SY1238-2009  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

GB935-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

安全〔2013〕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销售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销售公司管理手册—HSE业务分册

3 术语和定义

3.1 

受限空间

3.1.1 符合以下所有物理条件外,还至少存在以下危险特征之一的空间。

a) 物理条件

——有足够的空间,让员工可以进入并进行指定的工作;

——进入和撤离受到,不能自如进出;

——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空间。

b) 危险特征

——存在或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机械、电气等危害;

——存在或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

——内部结构可能将作业人员困在其中(如内有固定设备或四壁向内倾斜收拢)。

3.1.2 如果以上条件都不存在,还应考虑是否符合以下“特殊情况”。

a)未明确定义为“受限”的空间:

有些区域或地点不符合受限空间的定义,但是可能会遇到类似于进入受限空间时发生的潜在危害(如把头伸入直径30cm的管道或洞口、氮气吹扫过的罐内)。在这些情况下,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以控制此类作业风险。

b)围堤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围堤,可视为受限空间:

——高于1.2m的垂直墙壁围堤,且围堤内外没有到顶部的台阶;

——在围堤区域内,作业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

——围堤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c)动土或开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动土或开渠,可视为受限空间:

——动土或开渠深度大于1.2m,或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

——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身体处于物理或化学危害之中;

——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在动土或开渠区域内,没有撤离通道的。

d)惰性气体吹扫空间

用惰性气体(如氮气)吹扫空间,可能在空间开口附近产生气体危害,可视为受限空间。在进入准备和进入期间,应进行气体检测,确定开口周围危害区域的大小,设置路障和警示标志,防止误入。

注:受限空间可为油(气)库、加油(气)站、生活及办公区域内的罐(立式油罐、卧式油罐、消防水罐等)、油槽车、趸船及油船船舱、管道、下水道、沟(管沟、电缆沟)、管廊、坑、井(水井、阀门井、电缆井等)、池(水池、事故缓冲池等)、隧道、涵洞、锅炉、油气回收吸附塔等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或场所。

3.2 

进入

当身体任何部位越过受限空间的口径,并足以让整个身体能够进入受限空间的开口平面时的一个起始动作。

3.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作业人员进入或探入罐、槽车容器、锅炉、船舱以及管沟、烟道、隧道、下水道、沟、井、池、涵洞等进出受到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且有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坍塌、触电等危害的空间或场所的作业。

3.4 

作业区域所在单位

组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属地主管单位。

3.5 

作业单位

具体承担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任务的单位。

3.6 

作业申请人

是指作业单位现场作业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施环节负管理责任。

3.7 

作业批准人

是作业区域所在单位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全面负责。

3.8 

作业监护人

由作业单位指定实施安全监护的人员。

3.9 

属地监督

作业区域所在单位指派的现场监督人员。

3.10 

作业人员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具体实施者,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直接责任。

4 职责

4.1 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4.2 公司油库、加油站、工程建设、后勤、信息、非油品业务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推行、实施本规定。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实施的直线监督管理,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4.3 所属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审核和监督管理。

4.4 所属单位油库、加油站、工程建设、后勤、信息、非油品业务等主管领导及职能部门,负责所组织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的审核、审批和执行,负责所实施的受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4.5 油库、片区、加油(气)站(船)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参与作业许可书面审查、现场核查,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并提出改进建议。

4.6 作业人员接受受限空间作业培训,执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参与受限空间作业核查,并提出改进建议。

5 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 只有在没有其他切实可行的方法能完成工作任务时,才考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5.1.2 进入受限空间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

5.1.3 作业单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与作业区域所在单位等相关各方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辨识危害因素,评估风险,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具体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受限空间常见的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中毒和窒息

    b)火灾和爆炸

    c)淹溺

    d)坍塌掩埋

    e)触电

    f)机械伤害

    g)中暑

    h)其它危害

5.1.4 作业单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编制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类防护设施和救援物资应配备到位。应急预案制定指南参见附录A。

5.1.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都应接受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的培训,包括作业许可审批人、作业人员、监护人员、气体检测人员、救援人员等。进入受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培训指南参见附录B。

5.1.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作业单位应将相关的作业许可证(票)、安全工作方案、应急预案、连续检测记录、管线设备隔离清单、进入人员名单、携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清单等文件存放在现场。

5.1.7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按照作业许可证或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气体检测,作业过程中应进行气体监测,合格后方可作业。

5.1.8 作业人员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应采取适宜的安全防护措施,必要时应佩戴有效的个人防护装备。

5.1.9 发生紧急情况时,严禁盲目施救。救援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与作业风险相适应的救援能力,确保在正确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和使用救援装备的前提下实施救援。

5.2 受限空间辨识

5.2.1 应对每个设备或作业区域进行辨识,确定受限空间的数量、位置,建立受限空间清单,并根据作业环境、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不断更新。

5.2.2 应针对辨识出的每个受限空间,预先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应对所有的安全工作方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对安全工作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

5.2.3 对于用钥匙、工具打开的或有实物障碍的受限空间,打开时应在进入点附近设置警示标识,明确标识“危险!受限空间未经允许禁止入内”。无需工具、钥匙就可进入或无实物障碍阻挡进入的受限空间,应设置固定的警示标识。

5.3 进入前准备

5.3.1 隔离

    作业单位进入受限空间前应事先编制隔离核查清单,隔离相关能源和物料的外部来源(如断电、断汽、断油、断水、断气等),与其相连的附属管道应断开或盲板隔离,相关设备应在机械上和电气上被隔离并上锁挂牌。具体执行《上锁挂牌管理规定》。同时作业单位、作业审批人、监护人、属地监督等相关人员按清单内容逐项核查隔离措施,并作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的附件。如涉及管线打开时,应符合《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5.3.2 清理、清洗

    进入受限空间前,应进行清理、清洗。清理、清洗受限空间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a)清空;

    b)清扫(如冲洗、蒸煮、洗涤和漂洗);

    c)置换。

5.3.3 气体检测

    a) 检测要求

——对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检测,注明检测时间和结果,合格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气体检测30min后,仍未开始作业,应重新检测;如作业中断,再进入之前应重新进行气体检测。

——气体检测应由培训合格人员进行,应同时使用两台型号相同的仪器,检测仪器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并在校验有效期内。每次使用前后,应检查检测仪器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气体检测设备必须经有检测资质单位检测合格,气体检测位置应有代表性,应特别注重人员可能工作的区域,检测点应包括空间顶端、中部和底部,检测时应停止任何气体吹扫,检测次序应是氧含量、易燃易爆气体、有毒有害气体。

    ——检测人员应首先在空间外部检测入口处气体情况,当检测合格需进入空间内进行进一步检测时,应制定特别的控制措施,佩戴必要的呼吸防护器具,获得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

    ——进入受限空间期间,气体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时,应进行气体监测;进入受限空间期间采用间断性监测,间隔不应超过2h,作业人员30min至少轮换一次。

    b)检测标准

使用色谱分析等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5%(V/V);当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V/V)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V/V)。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

——受限空间内外的氧浓度应一致。若不一致,在授权进入受限空间之前,应确定偏差的原因,氧浓度应保持在19.5%-23.5%。

——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不论是否有焊接、敲击等,受限空间内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浓度应小于其与空气混合爆炸下限的10%(LEL),且应使用两台设备进行对比检测。

——同时还应考虑作业的设备是否带有易燃易爆气体(如氢气)或挥发气体。

    ——受限空间内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的指标时,不得进入或应立即停止作业。其中硫化氢不大于10mg/m3,一氧化碳不大于30mg/m3。

5.4安全措施

5.4.1 监护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单位、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均应派出专人监护,不得在无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作业监护人员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情。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明确联络方式并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可通过防爆对讲机、保护绳、敲击罐壁等方式进行沟通。进入特别狭小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可靠的保护绳,监护人可通过系在作业人员身上的保护绳进行沟通联络。

5.4.2 温度

    受限空间内的温度应控制在不对人员产生危害的安全范围内。

根据《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GB935-),工作地点不同温度可持续工作时间参见下表。在高温下持续作业后,必须休息不少于15min。

工作地点温度(℃)轻劳动

(min)

中等劳动

(min)

重劳动

(min)

30-32807060
32-34706050
34-36605040
36-38504030
38-40403020
40-42302015
42-44201010
5.4.3 通风

    a)为保证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和人员呼吸需要,可自然通风,并尽可能抽取远离工作区域的新鲜空气。必要时应采用风机进行强制通风,严禁向受限空间通纯氧。进入期间的通风不能代替进入之前的吹扫工作。强制通风设备应持续、有效工作,一旦设备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

    b)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应佩戴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呼吸器。佩戴长管呼吸器时,应仔细检查气密性,并防止通气长管被挤压;吸气口应置于新鲜空气的上风口,并有专人监护。应慎用过滤式防毒面具。

5.4.4 受限空间内设备

    对受限空间内阻碍人员移动、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影响救援的设备(如搅拌机),应采取固定措施,必要时应移出受限空间。受限空间内应尽可能平整、无障碍物、无突出物、无旋转物、无带电物。

5.4.5 照明及电气

    a)涉及临时用电作业执行《临时用电管理规定》相关要求。

    b)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灯具应符合防爆要求。

    c)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照明应使用安全电压小于24V的安全行灯。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作业场所作业,其安全行灯电压应为12V且绝缘性能良好。

    d)当受限空间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机具。

    e)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漏电保护装置。当在潮湿的受限空间、金属罐内、锅炉或水井内等受限空间工作时,应使用Ⅲ类或使用装设漏电保护器的Ⅱ类手持电动工具。

5.4.6 防坠落、防滑跌

    受限空间内可能会出现坠落或滑跌,应特别注意受限空间中的工作面(包括残留物、工作物料或设备)和到达工作面的路径,并制定预防坠落或滑跌的安全措施。

5.4.7 个人防护装备

    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中存在的风险种类和风险程度,依据相关防护标准,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确保正确穿戴。

5.4.8 静电防护

    为防止静电危害,作业单位应对受限空间内或其周围的设备接地,并进行检测。

5.4.9 防误入

     受限空间一旦打开,就应在可能的入口处设置警示牌,以警示和防止误入事件发生。

5.4.10 工具、材料清点

     携入受限空间作业的工具、材料要登记,作业结束后应清点,以防遗留在作业现场。

5.5 进入受限空间许可票

5.5.1 进入受限空间许可票审批权限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直线责任管理的原则,所属单位油库、加油站、工程建设、后勤、信息、非油品业务等主管领导负责组织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书面审核、现场核查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的审批。

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助主管领导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油库、片区、加油(气)站(船)负责人参与作业许可书面审查、现场核查,负责受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

批准人无法进行现场核查时,应指定被授权人,并签署授权书,授权书样式见附录C。授权只能在同级业务主管领导间进行,不得越级授权;每次作业只能授权一次。

5.5.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时限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8小时。

5.5.3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延期

a)如果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作业,申请人须申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延期。作业申请人、作业批准人应当重新核查工作区域,以核实所有安全措施仍然有效且工作区域的情况没有发生变化,如果有新的安全要求应在申请上注明并落实以后,申请人和批准人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上签字后延期生效。

b)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可延期一次,延期不能超过8小时。

5.5.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取消

当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现场所有人员都有责任立即终止作业,取消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需要重新恢复作业时,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

——作业环境和条件发生变化而影响到作业安全时。

——作业内容发生改变。

——工作任务发生变化与作业计划的要求不符。

——安全控制措施无法实施。

——发现有可能发生立即危及生命的违章行为。

——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

——产生救援组发挥作用的条件。

——发现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或事故状态下。

5.5.5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关闭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当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现场确认无隐患后,并已恢复到正常状态,作业申请人和作业批准人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上签字,关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

5.5.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管理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应当编号,编号由批准人填写,许可票一式二联,并分别放置于作业现场、作业区域所在单位及其他相关方,具体执行《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a)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一式二联,第一联张贴在作业现场,让现场所有有关人员了解现场正在进行的作业位置和内容。第二联保留在批准人处。

b)符合3.1.2a)节所列的“特殊情况”受限空间作业,以及进入人孔井、阀门井、电缆井、趸船油泵舱等空间,可不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但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采取气体检测等必要的控制措施。

c)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包括关闭和已取消作废的许可票)分别由审批作业许可票的直线部门(单位)和属地基层单位存档,期限一年。

5.6 应急预案和应急准备

5.6.1 每次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书面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所有相关人员都应熟悉应急预案。

5.6.2 在进入受限空间进行救援之前,应明确监护人与救援人员的联络沟通方法。获得授权的救援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带、救生索等以便救援,如存在有毒有害气体,应携带气体防护设备,除非该装备可能会阻碍救援或产生更大的危害。

5.7 安全职责

5.7.1 作业区域所在单位

a)组织开展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分析。

b)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向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告知作业单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风险。

c)审批作业单位进入受限空间作业HSE作业计划书或安全措施,监督作业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d)负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e)监督现场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发现违章或异常情况有权停止作业。

5.7.2 作业批准人:

a)与作业单位沟通作业区域风险和安全要求。

b)组织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条件和HSE作业计划书或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c)签发和关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

d)指定属地监督,明确监督工作要求。

5.7.3 属地监督

a)了解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区域、部位状况、工作任务和存在风险。

b)监督检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相关手续齐全。

c)监督已制定的所有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d)核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资格和设备的符合性。

e)核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气体检测及符合情况。

f)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根据要求实施现场监督。

g)及时纠正或制止违章行为,发现人员、工艺、设备或环境安全条件变化等异常情况及时要求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

5.7.4 作业单位

a)参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风险分析。

b)制定并落实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

c)开展作业前安全培训,安排符合规定要求的作业人员从事作业,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

d)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e)当人员、工艺、设备或环境安全条件变化,以及现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作业区域所在单位。

5.7.5 作业申请人

a)提出申请并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

b)参加进入受限空间作业风险分析,并落实安全措施。

c)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培训和安全交底,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设施满足规定要求。

d)指定具体作业监护人,明确监护工作要求。

e)参与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条件和安全措施或相关方案的落实情况。

f)参与现场验收和关闭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

g)当人员、工艺、设备发生变更时,及时报告作业区域所在单位。

5.7.6 作业监护人

a)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施全过程现场监护。

b)熟悉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区域、部位状况、工作任务和存在风险。

c)检查确认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作业人员资质和现场设备的符合性。

d)保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满足安全要求,有权纠正或制止违章行为。

e)负责进、出受限空间人员登记,掌握作业人员情况并保持有效沟通。

f)发现人员、工艺、设备或环境安全条件变化等异常情况,以及现场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及时要求停止作业并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g)在入口处监护,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h)熟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救援措施,熟练使用相关消防设备、救护工具等应急器材,可进行紧急情况下的初期处置。

5.7.7 作业人员

a)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确认作业区域、内容和时间。

b)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参加工作前安全分析,清楚作业安全风险和安全措施。

c)掌握正确使用进入装备和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

d)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及操作规程的相关要求。

e)服从作业监护人和属地监督的监管;作业监护人不在现场时,不得作业。

f)清楚作业过程中与监护人员的沟通方式及紧急情况时的撤离方式。

g)发现异常情况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h)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负责清理作业现场,确保现场无安全隐患。

6 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6.1 审核

    公司和所属单位都应把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组织专项审核。

6.2 偏离

    所属单位对进入受限空间安全管理程序时发生的偏离,应报公司批准。偏离应书面记录,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

6.3 培训和沟通

    本标准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组织培训,相关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本标准应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沟通。

7 相关文件

7.1 《作业许可管理程序》

7.2 《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7.3 《上锁挂牌管理规定》

7.4 《管线打开安全管理规定》

7.5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8 记录

8.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票》

8.2 《工作前安全分析表》(见《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9 附录

附录A:应急预案制定指南

附录B: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相关人员培训指南

附录C:授权委托书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