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名称 | 泊头镇道路硬化工程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合同段 | 起止桩号 | ||
| 施工单位 | 沾化金宇建工有限公司 | 监理单位 | 沾化县交通局 |
| 开工时间 | 2014年3月21日 | 自评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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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泊头镇: 我合同段内合同约定(含变更增加)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工程质量自检评定合格。交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各项工作均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及管理处有关文件要求,现提出交工验收申请,请审查。 项目经理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
| 上级审查意见: 经我办审查,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交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各项工作均符合《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实施细则》及管理处有关文件要求。同时,我办已完成监理抽检评定及《竣工文件》的组卷,经评定,该合同段质量评定得分 分,同意进行交工验收。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