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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图纸设计深度
2025-09-30 01:40:36 责编:小OO
文档
二)初步设计图纸部分: 

 1、建筑设计图纸包括:目录、四至图、总平面图、地下室各层平面、首层及以上各层平面(各层平面注出建筑面积、首层平面另加注总建筑面积)、各向立面图、剖面(剖面应剖在层高、层数不同、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 

2、结构设计图纸包括:目录、桩位及基础平面图、地下室结构平面图、各层结构平面图(选取有代表性的楼层、过渡层、结构转换层、并标注板厚及梁截面尺寸)、新型结构的构造要求或节点简图。

4.3 建 筑

4.3 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建筑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3,2 图纸目录。应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

4.3.3 设计说明。

1 依据性文件名称和文号,如批文、本专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及设计合同等。

2 项目概况。内容一般应包括建筑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项目设计规模等级、设计使用年限、建筑层数和建筑高度、建筑防火分类和耐火等级、人防工程类别和防护等级,人防建筑面积、屋面防水等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主要结构类型、抗震设防烈度等,以及能反映建筑规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数(包括每套的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旅馆的客房间数和床位数、医院的门诊人次和住院部的床位数、车库的停车泊位数等。

3 设计标高。工程的相对标高与总图绝对标高的关系。

4 用料说明和室内外装修。

1)墙体、墙身防潮层、地下室防水、屋面、外墙面、勒脚、散水、台阶、坡道、油漆、涂料等处的材料和做法,可用文字说明或部分文字说明,部分直

接在图上引注或加注索引号,其中心包括节能材料的说明;

2)室内装修部分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见表4.3.3—1),在表上填写相应的做法或代号;较复杂或较高级的民用建筑应另行委托室内装修设计;凡属二次装修的部分,可不列装修做法表和进行室内施工图设计,但对原建筑设计、结构和设备设计有较大改动时,应征得原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同意。

5 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做法说明及对特殊建筑造型和必要的建筑构造的说明。

6 门窗表(见表4.3.3—2)及门窗性能(防火、隔声,防护,抗风压、保温、气密性、水密性等)、用料、颜色、玻璃、五金件等的设计要求。

7 幕墙工程(玻璃、金属,石材等)及特殊屋面工程(金属、玻璃、膜结构等)的性能及制作要求(节能、防火、安全、隔声构造等)。

8 电梯(自动扶梯)选择及性能说明(功能、载重量、速度、停站数、提升高度等)。

9 建筑防火设计说明。

10 无障碍设计说明。

11 建筑节能设计说明。

1)设汁依据;

2)项目所在地的气候分区及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限值:

3)建筑的节能设计概况、围护结构的屋面(包括天窗)、外墙(非透明幕墙)、外窗(透明幕墙)、架空或外挑楼板、分户墙和户间楼板(居住建筑)等构造组成和节能技术措施,明确外窗和透明幕墙的气密性等级;

4)建筑体形系数计算、窗墙面积比(包括天窗屋面比)计算和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计算,确定设计值。

12 根据工程需要采取的安全防范和防盗要求及具体措施,隔声减振减噪、防污染、防射线等的要求和措施。

13 需要专业公司进行深化设计的部分,对分包单位明确设计要求,确定技术接口的深度。

14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4.3.4 平面图。

1 承重墙、柱及其定位轴线和轴线编号,内外门窗位置、编号及定位尺寸,门的开启方向,注明房间名称或编号,库房(储藏)注明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类别;

2 轴线总尺寸(或外包总尺寸)、轴线间尺寸(柱距、跨度)、门窗洞口尺寸、分段尺寸;

3 墙身厚度(包括承重墙和非承重墙),柱与壁柱截面尺寸(必要时)及其与轴线关系尺寸;当围护结构为幕墙时,标明幕墙与主体结构的定位关系;玻璃幕靖部分标

注立面分格间距的中心尺寸;

4 变形缝位置、尺寸及做法索引;

5 主要建筑设备和固定家具的位置及相关做法索引,如卫生器具,雨水管、水池、台、橱、柜、隔断等;

6 电梯、自动扶梯及步道(注明规格)、楼梯(爬梯)位置和楼梯上下方向示意和编号索引:

7 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如中庭、天窗、地沟、地坑、重要没备或设备机座的位置尺寸、各种平台、夹层、人孔、阳台、雨篷、台阶、坡道、散水、明沟等;

8 楼地而预留孔洞和通气管道、管线竖井、烟囱、垃圾道等位置、尺寸和做法索引,以及墙体(主要为填充墙、承重砌体墙)预留洞的位置、尺寸与标高或高度等;

9 车库的停车位(无障碍车位)和通行路线;

10 特殊工艺要求的土建配合尺寸及工业建筑中的地面荷载、起重设备的起重量、行车轨距和轨顶标高等;

11 室外地面标高、底层地面标高、各楼层标高、地下室各层标高;

12 底层平面标注剖切线位置、编号及指北针;

?3 有关平面节点详图或详图索引号;

14 每层建筑平面中防火分区面积和防火分区分隔位置及安全出口位置示意(宜单独成图,如为一个防火分区,可不注防火分区面积),或以示意图(简图)形式在各

层平面中表示;

15 住宅平面图中标汪各房间使用面积、阳台面积;

16 屋面平面应有女儿墙、檐口、天沟、坡度、坡向、雨水口、屋脊(分水线)、变形缝、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天窗反挡风板、屋面上人孔、检修梯、室外消防楼梯及其他构筑物,必要的详图索引号、标高等;表述内容单一的屋面可缩小比例绘制;

17 根据工程性质及复杂程度,必要时可选择绘制局部放大平面图;

18 建筑平面较长较大时,可分区绘制,但须在各分区平面图适当位置上绘出分区组合示意图,并明显表示本分区部位编号;

19 图纸名称、比例;

20 图纸的省略:如系对称平面,对称部分的内部尺寸可省略,对称轴部位用对称符号表示,但轴线号不得省略;楼层平面除轴线间等主要尺寸及轴线编号外,与底层相同的尺寸可省略;楼层标准层可共用同一平面.但需注明层次范围及各层的标高。

4.3.5 立面图。

1 两端轴线编号.立面转折较复杂时可用展开立面表示,但应准确注明转角处的轴线编号;

2 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位置,如女儿墙顶、檐口、柱、变形缝、室外楼梯和垂直爬梯、室外空调机搁板、外遮阳构件、阳台、栏杆,台阶、坡道、花台、雨篷、烟囱、勒脚、门窗、幕墙、洞口、门头、雨水管,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和粉刷分格线等;

3 建筑的总高度、楼层位置辅助线、楼层数和标高以及关键控制标高的标注,如女儿墙或檐口标高等;外墙的留洞应标注尺寸与标高或高度尺寸(宽×高×深及定位关系尺寸);

4 平、剖面图未能丧示出来的屋顶、檐口、女儿墙,窗台以及其他装饰构件、线脚等的标高或尺寸;

5 在平面图上表达不清的窗编号;

6 各部分装饰用料名称或代号,剖面图上无法表达的构造节点详图索引;

7 图纸名称、比例;

8 各个方向的立面应绘齐全,但差异小、左右对称的立面或部分不难推定的立面可简略;内部院落或看不到的局部立面,可在相关剖面图上表示,若剖面图未能表示完全时,则需单独绘出。

4.3.6 剖面图。

1 剖视位置应选在层高不同、层数不同、内外部空间比较复杂、具有代表性的部位;建筑空间局部不同处以及平面、立面均表达不清的部位,可绘制局部剖面;

2 墙、柱、轴线和轴线编号;

3 剖切到或可见的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如室外地面、底层地(楼)面、地坑、地沟、各层楼板、夹层、平台、吊顶、屋架、屋顶、山屋顶烟囱、天窗、挡风板、

檐口、女儿墙、爬梯、门、窗,外遮阳构件、楼梯、台阶、坡道、散水、平台,阳台、雨篷、洞口及其他装修等可见的内容;

4 高度尺寸。

外部尺寸:门、窗、洞口高度、层间高度、室内外高差、女儿墙高度、阳台栏杆高度、总高度;

内部尺寸:地坑(沟)深度、隔断、内窗、洞口、平台、吊顶等;

5 标高。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造部件的标高,如室内地面、楼面(含地下室)、平台、雨篷、吊顶、屋面板、屋面檐口、女儿墙顶、高出屋面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屋

面特殊构件等的标高,室外地面标高;

6 节点构造详图索引号;

7 图纸名称、比例。

4.3.7 详图。

1 内外墙、屋面等节点,绘出不同构造层次,表达节能设计内容,标注各材料名称及具体技术要求,注明细部和厚度尺寸等;

2 楼梯、电梯、厨房、卫生间等局部平面放大和构造详图,注明相关的轴线和轴线编号以及细部尺寸、设施的布置和定位、相互的构造关系及具体技术要求等;

3 室内外装饰方面的构造、线脚、图案等;标注材料及细部尺寸、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构造等;

4 门、窗、幕墙绘制立面图,对开启面积大小和开户方式,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式、用料材质、颜色等作出规定;

5 对另行委托的幕墙、特殊门窗,应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

6 其他凡在平、立、剖面图或文字说明中无法交侍或交待不清的建筑构配件和建筑构造。

4.3.8 对贴邻的原有建筑,应绘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土,并索引新建筑与原有建筑结合处的详图号。

4.3.9 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详阁有关节能构造及措施的表达应一致。

4. 3.10 计算书。

1 建筑节能计算书。

1)严寒地区A区,严寒地区B区及寒冷地区需计算体形系数.夏热冬冷地区与夏热冬暖地区公共建筑不需计算体型系数;

2)各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计算(包括天窗屋面比),设计外窗包括玻璃幕墙的可视部分的热工性能满足规范的要求;

3)设计外墙(包括玻璃幕墙的非可视部分)、屋面、与室外接触的架空楼板(或外挑楼板)、地面、地下室外墙、外门、采暖与非采暖房间的隔墙和楼

板、分户墙等的热工性能计算;

4)当规范允许的个别限值超过要求,通过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使围护结构总体热工性能满足节能要求。

2 根据工程性质特点进行视线、声学、防护、防火、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计算。

4.4 结 构

4.4.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结构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4.2 图纸目录。应按图纸序号排列,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重复利用图和标准图。

4.4.3 结构设计总说明。每一单项工程应编写一份结构设计总说明,对多子项工程应编写统一的结构设计总说明,当工程以钢结构为主或包含较多的钢结构时,应编制钢结构设计总说明。当工程较简单时,亦可将总说明的内容分散写在相关部分的图纸中。

结构设计总说明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工程分区、主要功能;

2)各单体(或分区)建筑的长、宽、高,地上与地下层数,各层层高,主要结构跨度,特殊结构及造型,工业厂房的吊车吨位等。

2设计依据。

1)主体结构设汁使用年限;

2)自然条件:基本风压、基本雪压、气温(必要时提供)、抗震设防烈度等;

3)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必要时提供);

5)风洞试验报告(必要时提供);

6)建设单位提出的与结构有关的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书面要求;

7)初步设计的审杳、批复文件;

8)对于超限高层建筑.应有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

9)采用桩基础时,应有试桩报告或深层半板载荷试验报告或基岩载荷板试验报告(若试桩或试验尚未完成,应注明桩基础图不得用于实际施工)。

10)本争业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

3 图纸说明。

1)图纸中标高、尺寸的单位;

2)设计±0.000标高所对应的绝对标高值;

3)当图纸按工程分区编号时,应有图纸编号说明;

4)常用构件代码及构件编号说明;

5)各类钢筋代码说明,型钢代码及截面尺寸标记说明;

6)混凝土结构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方法时,应注明所采用的标准图名称及编号或提供标准图。

4 建筑分类等级。应说明下列建筑分类等级及所依据的规范或批文:

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2)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3)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4)钢筋混凝土结构抗震等级;

5)地下室防水等级;

6)人防地下室的设计类别、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和防核武器抗力级别;

7)建筑防火分类等级和耐火等级;

8)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

5 主要荷载(作用)取值。

1)楼(屋)面面层荷载、吊挂(含吊顶)荷载;

2)墙体荷载、特殊设备荷载;

3)楼(屋)面活荷载;

4)风荷载(包括地面粗糙度、体型系数、风振系数等);

5)雪荷载(包括积雪分布系数等);

6)地震作用(包括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设计地震分组、场地类别、场地特征周期、结构阻尼比、地震影响系数等);

7)温度作用从地下室水浮力的有关设计参数。

6设计计算程序。

1)结构整体计算及其他计算所采用的程序名称,版本号、编制单位;

2)结构分析所采用的计算模型、高层建筑整体计算的嵌固部位等。

7 主要结构材料。

1)混凝土强度等级、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轻骨料混凝土的密度等级;注明混凝土耐久性的基本要求;

2)砌体的种类及其强度等级、干容重,砌筑砂浆的种类及等级,砌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等级;

3)钢筋种类、钢绞线或高强钢丝种类及对应的产品标准,其他特殊要求(如强屈比等);

4)成品拉索、预腕力结构的锚具.成品支座(如各类橡胶支座、钢支座、隔震支座等)、阻尼器等特殊产品的参考型号、主要参数及所对应的产品标准;

5)钢结构所用的材料见本条第10款。

8 基础及地下室工程。

1)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概况,各主要土层的压缩模量及承载力特征值等;对不良地基的处理措施及技术要求,抗液化措施及要求,地摹土的冰凉深度等;

2)注明基础形式和基础持力层;采用桩基时应简述桩型、桩径、桩长、桩端持力层及桩进入持力层的深度要求,设计所采用的单桩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

尚应包括竖向抗拔承载力和水平承载力)等;

3)地下室抗浮(防水)设计水位及抗浮措施,施工期间的降水要求及终止降水的条件等;

4)基坑、承台坑回填要求;

5)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的施工要求;

6)当有人防地下室时,应图示人防部分与非人防部分的分界范围。

9钢筋混凝土工程。

1)各类混凝土构件的环境类别及其受力钢筋的保护层最小厚度;

2)钢筋锚固长度、搭接长度、连接方式及要求;各类构件的钢筋锚固要求;

3)顶应力构构采用后张法时的孔道做法及布置要求、灌浆要求等;预应力构件张拉端、固定端构造要求及做法,锚具防护要求等;

4)预心力结构的张拉控制应力、张拉顺序、张拉条件(如张拉时的混凝土强度等)、必要的张拉测试要求等;

5)梁、板的起拱要求及拆模条件;

6)后浇带或后浇块的施工要求(包括补浇时间要求);

7)特殊构件施工缝的位置及处都要求;

8)预留控洞的统一要求求(如补强加固要求),各类预埋件的统一要求;

9)防雷接地要求。

10 钢结构工程。

1)概述采用钢结构的部位及结构形式、主要跨度等;

2)钢结构材料:钢材牌号和质量等级,及所对应的产品标准;必要时提出物理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要求;必要时提出其他要求,如强屈比、Z向性能、碳当量、耐候性能、交货状态等;

3)焊接方法及材料:各种钢材的焊接方法及对所采用焊材的要求;

4)螺栓材料:注明螺栓种类、性能等级,高强螺栓的接触回处理方法、摩擦面抗滑移系数,以及各类螺栓所对应的产品标准;

5)焊钉种类及对应的产品标准;

6)应注明钢构件的成形方式(热轧、焊接、冷弯、冷压、热弯、铸造等),圆钢管种类(无缝管、直缝焊管等);

7)压型钢板的截面形式及产品标准;

8)焊缝质量等级及焊缝质量检查要求;

9)钢构件制作要求;

10)钢结构安装要求,对跨度较大的钢构件必要时提出起拱要求;

11)涂装要求:注明除锈方法及除锈等级以及对应的标准;注明防腐底漆的种类、干漆膜最小厚度和产品要求;当存在中间漆和面漆时,也应分别注明其种类、干漆膜最小厚度和要求;注明各类钢构件所要求的耐火极限、防火涂料类犁及产品要求;注明防腐年限及定期维护要求;

12)钢结构主体与围扩结构的连接要求;

13)必要时,应提出结构检测要求和特殊节点的试验要求。

11 砌体工程。

1)砌体墙的材料种类、厚度,填充墙成墙后的墙重;

2)砌体填充墙与框架粱、柱、剪力墙的连接要求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3)砌体墙上门窗洞口过梁要求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4)需要设置的构造柱,圈梁(拉梁)要求及附图或注明所引用的标准图。

12 检测(观测)要求。

1)沉降观测要求;

2)大跨度结构及特殊结构的检测或施工安装期间的监测要求;

3)高层、超高层结构成根据情况补充日照变形观测等特殊变形观测要求。

13 施工需特别注意的问题。

4.4.4 基础平面图。

1 绘出定位轴线、基础构件(包括承台、基础梁等)的位置、尺寸、底标高、构件编号;基础底标高不同时,应绘出放坡示意图;表示施工后浇带的位置及宽度。

2 标明砌体结构墙与墙垛、柱的位置与尺寸、编号;混凝土结构可另绘结构墙、柱平面定位图,并注明截面变化关系尺寸。

3 标明地沟、地坑和已定设备基础的平面位置、尺寸、标高,预留孔与预埋件的位置、尺寸、标高。

4 需进行沉降观测时注明观测点位置(宜附测点构造详图)。

5 基础设计说明应包括基础持力层及基础进入持力层的深度、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持力层验槽要求、基底及基槽回填上的处理措施与要求,以及对施工的有关要求

等。

6 采用桩基时,应绘出桩位平面位置、定位尺寸及桩编号;先做试桩时,应单独绘制试桩定位平面图。

7 当采用人工复合地基时.应绘出复合地基的处理范围和深度,置换桩的平面布置及其材料和性能要求、构造详图;注明复合地基的承载力特征值及变形控制值等有关参数和检测要求。

当复合地基另由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时.基础设计方应对经处理的地基提出承载力特征值和变形控制值的要求及相应的检测要求。

4.4.5 基础详图。

1 砌体结构无筋扩展基础应绘出剖面、基础圈粱、防潮层位置,并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

2 扩展基础应绘出平,剖面及配筋、基础垫层,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等。

3 桩鞋应绘出桩详图、承台详图及桩与承台的连接构造详图。桩详图包括桩顶标高、桩长、桩身截面尺寸、配筋.预制桩的接头详图,并说明地质概况、桩持力层及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成桩的施工要求、桩基的检测要求,注明单桩的承载力特征值(必要时尚应包括竖向抗拔承载力及水平承载力)。先做试桩时,应单独绘制试桩详图并提出试桩要求。承台详图包括平面、剖面、垫层、配筋,标注总尺寸、分尺寸、标高及定位尺寸。

4 筏基、箱基可参照现浇楼面梁、板详图的方法表示,但应绘出堆重墙、柱的位置。当要求设后浇带时,应表示其平面位置并绘制构造详图。对箱基和地下室基础,应绘出钢筋混凝土墙的平面、剖面及其配筋。当预留孔洞、预埋件较多或复杂时,可另绘墙的模板图。

5 基础粱可参照现浇楼面梁详图方法表示。

注:对形状简单、规则的无筋扩展基础、扩展基础、基础梁和承台板.也可用列表方法表示。

4.4.6 结构平面图。

1 一般建筑的结构平面图,均应有各层结构平面图及屋面结构平面图(钢结构平面图要求见第4.4.10条),具体内容为:

1)绘出定位轴线及梁、柱、承重墙、抗震构造柱位置及必要的定位尺寸,并注明其编号和楼面结构标高;

2)采用预制板时注明预制板的跨度方向、板号,数量及板底标高,标出预留洞大小及位置;预制粱、洞口过梁的位置和型号、梁底标高;

3)现浇板应注明板厚、板面标高、配筋(亦可另绘放大的配筋图.必要时应将现浇楼面模板图和配筋图分别绘制),标高或板厚变化处绘局部剖面,有预

留孔、埋件、已定设备基础时应示出规格与位置,洞边加强措施,当预留孔、埋件、设备基础复杂时亦可另绘详图;必要时尚应在平面图中表示施工

后浇带的位置及宽度;电梯间机房尚应表示吊钩平面位置与详图;

4)砌体结构有圈粱时应注明位置、编号、标高,可用小比例绘制单线平面示意图;

5)楼梯间可绘斜线注明编号与所在详图号;

6)屋面结构平面布置图内容与楼层平面类同,当结构找坡时应标注屋面板的坡度、坡向、坡向起终点处的板面标高;当屋面上有预留洞或其他设施时应绘

出其位置、尺寸与详图,女儿墙或女儿墙构造柱的位置、编号及详图;

7)当选用标准图中节点或另绘节点构造详图时.应在平面图中注明详图索引号。

2 单层空旷房屋应绘制构件布置图及屋面结构布置图,应有以下内容:

1)构件布置应表示定位轴线,墙、柱、天桥、过梁、门樘、雨篷、柱间支撑、连系梁等的布置、编号、构件标高及详图索引号,并加注有关说明等;必要

时应绘制剖面、立面结构布置图;

2)屋面结构布置图应表示定位轴线、屋面结构构件的位置及编号、支撑系统布置及编号、预留孔洞的位置、尺寸、节点祥图索引号,有关的说明等。

4.4.7 钢筋混凝土构件详图。

1 现浇构件(现浇粱,板、柱及墙等详图)应绘出:

1)纵剖面、长度、定位尺寸、标高及配筋,粱和板的支座(可利用标准图中的纵剖面图);现浇预应力棍凝土构件尚应绘出预应力筋定位图,并提出锚固及张拉要求;

2)横剖面、定位尺寸、断面尺寸、配筋(可利用标准图中的横剖面图);

3)必要时绘制墙体立面图;

4)若钢筋较复杂不易表示清楚时,宜将钢筋分离绘出;

5)对构件受力有影响的预留洞、预埋件,应注明其位置、尺寸、标高、洞边配筋及预埋件编号等;

6)曲梁或平面折线梁宜绘制放大平面图,必要时可绘展开详图;

7) 一般的现浇结构的梁、柱、墙可采用“平面整体表示法”绘制,标注文字较密时,纵、横向梁宜分量幅平面绘制;

8)除总说明已叙述外需特别说明的附加内容.尤其是与所选用标准图不同的要求(如钢筋锚固要求、构造要求等);

9)对建筑非结构构件及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与结构主体的连接.应绘制连接或锚固详图。

注:非结构构件自身的抗震设计.由相关专业人员分别负责进行。

2 预制构件应绘出:

1)构件模板图。应表示模板尺寸、预留洞及预埋件位置、尺寸,预埋件编号、必要的标高等;后张预应力构件尚需表示预留孔道的定位尺寸、张拉端、锚固端等:

2)构件配筋图。纵剖面表示钢筋形式、箍筋直径与间距,配筋复杂时宜将非预应力筋分离绘出;横剖面注明断面尺寸、钢筋规格、位置、数量等:

3)需作补出说明的内容。

注;对形状简单、规则的现浇或顶制构件.在满足上述规定前提下,可用列表法绘制。

4. 4.8 混凝土结构节点构造详图。

1 对于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应绘制节点构造详图(可引用标准设计、通用图集中的详图)。

2 预制装配式结构的节点,梁,柱与墙体锚拉等详图应绘出平、剖面,注明相互定位关系、构件代号、连接材料、附加钢筋(或埋件)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

并注明连接方法以及对施工安装、后浇混凝土的有关要求等。

3 需作补充说明的内容。

4.4.9 其他图纸。

1 楼梯图。应绘出每层楼梯结构平面布置及剖面图,注明尺寸,构件代号、标高、梯梁、梯板详图(可用列表法绘制)。

2 预埋件。应绘出其平面、侧面或剖面,注明尺寸,钢材和锚筋的规格、型号、性能、焊接要求。

3 特种结构和构筑物:如水池、水箱、烟囱、烟道、管架、地沟、挡土墙、简仓、大型或特殊要求的设备基础、工作平台等,均宜单独绘图;应绘出平面、特征部位剖面及配筋.注明定位关系、尺寸、标高、材料品种和规格、型号,性能。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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