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职业健康整体素质水平,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因素,更好的维护从业人员健康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矿安全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全矿存在的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集中进行职业安全健康培训,现制定培训计划如下:
1、培训对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煤矿所有存业人员。
2、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提高职业健康危害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责任意识、法律法规意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为重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分级实施,全员参与,切实提高存在职业危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培训要求
领导高度重视职业危害培训工作,坚决有效遏制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首先必须提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充分认为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专人负责,全力做好职业健康培训工作。
4、培训内容
(1)、职业安全健康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重点是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的权利和义务;
(2)、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个体基本防护知识和防护用品的使用;
(3)、职业危害因素预防和控制措施及相关事故案例分析;
5、煤矿三级培训机构
(1)矿级培训机构
负责人:白 雄
工作人员:辛 富 郭向英 吕瑞雪 刘 飞
(2)采剥队、穿爆队培训机构
负责人:段换(采剥一队)苏文生(采剥二队)李云飞(采剥三队)
包树海(采剥四队)李喜刚(穿爆队)
工作人员:刘超(采剥一队)房永(采剥二队)高立行(采剥三队)
刘耀(采剥四队)苏长志(穿爆队)
(3)班组级培训机构
负责人:各队队长
工作人员:现场安全管理人员
6、培训方式
(1)集中PPt理论课件授课
(2)集中播放录像授课
(3)现场“手指口述”操作培训
7、培训地点
(1)煤矿职工会议室
(2)各队班前会仪室
(3)采坑作业现场
8、培训考核办法
(1)凡新来工人必须到安全部持体检表、身份证件等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然后由安全部统一集中进行岗前培训并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每次培训完毕后对从业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方式为书面答卷形式,成绩低于60分暂停作业,进行复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凡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不参加考试人员,每次每人罚款100元,两次以上辞退;
(4)负责培训的人员,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时,要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内容进行培训,必要时临时安排组织学习;
(5)对行业管理部门的新文件、新规定及时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学习。
2018年纳源露天煤矿从业人员职业培训计划
| 培训计划 | 培训对象 | 培训主题 | 培训方式 | 培训地点 | 培训负责人 | 培训实施人 |
| 2018.06.08 | 穿爆队全体从业人员 | 《职业安全健康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 | 集中授课 | 会议室 | 白雄 | 方建忠 |
| 2018.07.16 | 采剥三队全体从业人员 | 《职业安全健康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 | 集中授课 | 会议室 | 白雄 | 方建忠 |
| 2018.08.15 | 采剥一队全体从业人员 | 《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个体基本防护和防护用品的使用》 | 集中授课 | 会议室 | 白雄 | 方建忠 |
| 2018.09.15 | 全体管理人员 | 《职业危害事故案例分析》 | 集中授课 | 会议室 | 白雄 | 方建忠 |
| 2018.10.13 | 采剥二队全体从业人员 | 《职业危害因素辨识、个体基本防护和防护用品的使用》 | 集中授课 | 会议室 | 白雄 | 方建忠 |
| 2018.11.10 | 采剥五队全体从业人员 | 《职业安全健康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和规章》 | 集中授课 | 会议室 | 白雄 | 方建忠 |
| 2018.12.11 | 全体管理人员 | 《职业健康危害预防和措施》 | 集中授课 | 会议室 | 白雄 | 方建忠 |
2018年度职工职业健康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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