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一东运输队
2009年9月16日
编 制:
施工负责人:
施工安全员:
审 核:
运输副队长:
审批:
机电管理科:
调 度 所:
安 监 处:
通 风 队:
副总工程师:
会审意见:
井下使用冲击钻安全措施
风井下口现正在安装操车设备,需对巷帮进行打眼。因施工工具,决定使用220V冲击电钻进行作业。为保证正常作业,特编制本措施。
1.提前联系测气员到现场检测瓦斯浓度,施工过程中瓦斯浓度达到0.5%时立即断电停止作业。
2.井下放炮和装药时不得作业。
3.在地面仔细检查冲击钻及变压器的使用、完好情况,严禁不完好设备下井作业。
4.认真核对负荷,合理选择搭火地点和电缆型号。
5.在使用前检查电气各接头情况,裸露的接线螺丝与电缆必须连接可靠,不得有松动、放电现象。
6.施工前清理检查现场的杂物和易燃物品
7.搭火时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做到停电、验电、放电,放电时检查风流中瓦斯浓度,高于1.0%时严禁开盖放电。
8.严禁带电打开开关,电缆要从喇叭嘴进入开关接线腔,接线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搭火后开关盖要恢复完好状态方可送电。
9.严禁使用不阻燃电缆,电缆连接不得有明接头,电缆长度要有足够的余量,施工中严禁拽、拉电缆。
10.冲击钻要有良好的接地方可使用。
11.施工期间注意保护电缆,避免电缆刮伤。
12.施工现场应准备灭火器、黄沙等灭火工具。
13.施工过程中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断电停止作业,待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作业。
14.施工结束,各设备需恢复到原先状态、正常运行后,施工人员方可撤离。
15.施工过程中要有副队长以上人员现场跟班。
16.其它未及之处,按《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执行。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