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的抚养权通常归未死亡的一方所有。这是因为未死亡的一方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这也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孩子的利益。
不过,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需要考虑。比如,如果离婚时双方有约定轮流抚养或者共同抚养孩子,那么当一方死亡后,抚养权会完全归属于未死亡的一方。另外,如果死亡一方的父母等近亲属想要继续照顾孩子,他们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争取监护权。但请注意,这与抚养权是不同的,抚养权原则上还是优先由孩子的亲生父母享有。
当然,如果未死亡的一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那么可能会从孩子的利益出发,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判定由其他合适的亲属监护。但即便如此,抚养权依然在法律上归属于未死亡的亲生父母一方。
总的来说,夫妻离婚后一方死亡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具体和个性化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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