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规定,在晚上,不同区域对于噪声不同,超过相应标准就算扰民。
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晚上(22 点至次日 6 点)噪声超过 40 分贝就算扰民。
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晚上噪声超过 45 分贝算扰民。
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晚上噪声超过 50 分贝算扰民。
工业区晚上噪声超过 55 分贝算扰民。
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等,晚上噪声超过 55 分贝算扰民;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晚上超过 55 分贝也算扰民 。若居民遇到噪声超标影响生活的情况,可向环保等相关部门反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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