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各庄乡城乡一体化建设住宅房屋腾退补偿安置办法的实施细则主要包括补偿房屋面积及补偿款的计算方式,以及对于不同情况人员的安置办法。
对于拥有崔各庄乡黑桥村、南皋村户口的人员,补偿房屋面积主要依据宅基地面积和户籍人口来确定。每个人员,尤其是本村村民,都可以获得一定面积的定向安置房购买权,通常是每人50平方米。若符合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未婚人员,在年满18周岁的情况下,可以额外获得50平方米的定向安置房购买权。
补偿款方面,主要包括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重置成新价以及可能的奖励和补助。这些款项的计算会依据具体的宅基地面积、房屋情况以及腾退时间等因素。
此外,实施细则还对不同情况的人员进行了详细规定,如外来迁入人员、空挂户等,他们的补偿方式会有所不同。例如,外来迁入人员购买定向安置房的标准面积为每人40平方米。
总的来说,这个实施细则旨在确保腾退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尽可能满足各类人员的安置需求。具体的补偿款和房屋面积会根据个人情况和规定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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