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供暖期是从每年的11月1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31日结束。这个供暖时间是根据沈阳市的气候条件和居民的生活需求来确定的,以确保全市居民在寒冷的冬季能够得到充足的供暖保障。在供暖期间,如果居民感到室温不达标或有其他供热问题,可以及时向供热企业或相关部门反映,以便得到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