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妻书和休书在内容上存在一定差别。
放妻书往往体现出相对平等、温和的情感态度。通常会先说明夫妻缘分已尽,“夫妻情深,然缘分之事,难以强求”之类表述,表达对婚姻结束的一种无奈接受 。会提及双方曾经的生活,肯定共同经历,如“忆往昔,同食同寝,相敬如宾”。在财产分割上,放妻书会尽量做到公平合理,保障女方基本生活,“田产若干,分与女方,以为日后生计”。还会有对女方未来生活的祝福,“愿娘子再觅良人,余生顺遂”。
休书则更多体现夫权主导,内容较为强硬、简单。多直接陈述休妻原因,如“妇无七出之条,然德行有亏,难以为继” ,“七出”(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是常见理由。财产分配上,女方基本处于劣势,多被剥夺财产,“家中财物,皆归夫家,妇不得取分毫”。且很少有对女方未来生活的关怀,休书下达意味着婚姻关系简单粗暴地结束,女方往往陷入艰难处境。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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