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主要分为六个等级,由低至高分别是: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县试和府试是科举考试中的初级阶段,统称为童试。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通过后可参加府试。府试则由知府或直隶州知州、直隶厅同知主持,通过县、府试的便可称为童生。
院试是在府、州的“学院”举行,分为岁试和科试两级。岁试是每年的童生入学考试,录取后成为生员。科试则是对已入学的秀才进行考试,成绩优者方可参加乡试。
乡试是地方性的考试,也称为大比、秋闱,每三年举行一次。考中的被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是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由礼部主持在京城进行的考试,又称为春闱或礼闱。参考者必须是举人和国子监的监生,考中的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度中的最高级别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对会试录取的贡士进行策问,以定甲第。录取分为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称号,其中第一名为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为探花;二甲赐“进士出身”称号;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称号。
这六个等级构成了完整的科举考试体系,从基层选拔开始,逐级上升,直至达到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选出最优秀的人才为国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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