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控股股东在增持股票至达到其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特定比例时,根据交易所的规定必须进行公告。
2. 如果增持的股份未达到公告所要求的比例,则无需进行公告。
3. 对于主要股东而言,当增持股份达到5%时,需要在3天内编制并提交权益变动报告书给和交易所,同时通知上市公司并进行公告。
4. 在增持股份达到5%至20%之间时,主要股东需要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 当增持股份达到20%至30%时,主要股东必须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 在增持股份达到30%至50%的区间时,主要股东可以选择在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2%的股份,并且在首次增持、增持达到1%以及增持完成后进行披露。若增持比例超过2%,则需要向所有股东发出要约,要约收购的比例不得低于5%。
7. 当增持股份超过50%时,主要股东可以自由增持至最低流通比例,每增持达到1%需要在次日进行披露。若增持达到2%,则需要在披露当天及次日暂停增持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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