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想要开一家药店,首先需要到药店所在区的工商局申请,核对即将开业的药店名称。然后,他需要到长春市药品监督局市场处办理药品经销许可证。在获得许可证后,他应返回工商局办理工商执照。此外,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在准备好上述材料后,杨先生应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申领《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得许可证后,他还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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