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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不成文形式包括
2025-01-14 01:43:13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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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的不成文形式主要包括判例法、习惯法以及行的一般原则。





判例法是指可以作为先例,据以断案的判决。在英美法系国家,判例法具有重要地位,上级的判决对下级及本院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而在法系国家如法国,虽然成文法占据主导地位,但行上的重要原则也往往由行院的判例产生。




习惯法则是指在行政领域经过长时期的反复实践,基于人们的内心确信而得到公认的一种社会规则。虽然随着成文法的不断完善,习惯法的地位有所降低,但它仍然被各国所认可,并在特定情况下发挥补充作用。




行的一般原则则是行不成文形式渊源最基本的表现形态之一。这些原则反映了一国社会规律、体现本国传统,并在法治实践中被社会公认。它们具有法律效力,能够拘束行政机关的行为,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综上所述,行的不成文形式包括判例法、习惯法以及行的一般原则,这些不成文形式在行的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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