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边与洞口作业安全防护方案
一、工程概况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西段)市政工程二期第一标(K0+000~K2+350),南起规划成才路,沿现况博览大道向北,与广深高速公路并行,此段为旧路改造段,道路全长2350米,路基设计宽度60米,道路性质定位为城市快速路;其中在家具大道东侧设有新建地方道路F1线,F1辅路里程桩号为K0+030.87~K0+345.02, F1线辅路全长共314.15米。家具大道立交上部结构全部采预应力砼简支T梁。跨径分别为:第一联4×30m,第二联30+35+25+30(右半幅为25+35+30+30),第三联4×30m.25m和30m预应力砼简支T梁高为1.5m,35m预应力砼简支T梁梁高为1.7m。本桥采用U型桥台,中墩和公用墩处都采用独桩盖梁,墩下接两桩承台,墩距13.5米。本桥为典型的菱形互通立交。
二、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
主要用的材料有Φ48×3.5钢管及扣件,安全网、大眼网、木方木板、铅丝、油漆等。所有材料必须合格,符合要求。
2、技术准备
成立以总工程师为核心,安全员、技术员、质量员组成的技术小组,对临边、特殊部位的洞口防护措施进行技术措施分析。确保防护设施的安全可靠性。
3、安全教育
对所有进场的工人和新进场的工人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进场作业。
三、总体要求
1、施工现场所有临边(两个作业面高差大于等于2米均为临边高处作业)、洞口必须有可靠牢固安全的防护措施,并且必须有安全标志、标牌及警示牌等,安全标志、标牌及警示牌等应设在明显、不妨碍施工、不影响交通通道的位置。所有标志、标牌的材料必须合格,在施工前必须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方能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查确认其完好和安全性。
2、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施工中对高处、临边、洞口处作业的安全设施,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作业。
3、施工现场所有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必须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临边、洞口、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卸装。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卸下、拆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所有临边、高处、洞口防护必须有挡脚板,并固定牢固。
5、雨天、雪天进行高处临边、洞口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均应及时清除。高处作业面必须安装防雷措施,雾天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自然光线到达不到的临边、洞口作业面除了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的照明设施外,同时必须设红色警示灯。当遇有五级和五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攀登、悬空高处、临边、洞口等作业。暴风雨、雪及大风后,必须对所有安全防护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的,必须立即修理完善,并经复查合格后方能恢复正常作业。
6、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项目部负责人、安全、技术、生产协商到达全体同意时方可执行,并事先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拆除时,必须在其下方、作业面内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7、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质量、生产、技术为成员的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对现场临边、洞口作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临边作业防护措施
(一) 防护措施
1、基坑四周搭设1.2高的护栏,护栏距坑边1米。立杆间距2米,竖向设三道水平杆,最下面一道水平杆距地面250mm,护栏设300高的挡脚板。护栏外侧满挂绿色密目安全网。钢管刷30cm长的红白间隔的油漆。立杆应打入地面50cm。
2、桥面施工时四周临边均搭设高1.2米的防护栏杆,并挂绿色安全网,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小于250mm的挡脚板。挡脚板上的孔眼不得大于25mm。挡脚板的下边距离底面底空隙不得大于10mm。上料平台和卸料平台的防护栏杆,必须满挂绿色安全网。
3、桥面施工时,各种垂直运输的上料平台和卸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必须设置活动防护栏杆。
4、除以上临边防护外,施工中遇到的其他特殊临边作业再行详细设计。
(二)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1、临边防护栏杆高1.2米。防护栏杆由立杆和上、下两道横杆及挡脚板组成。立杆间距2米,上横杆离地面1米,下横杆离地面0.5米。
2、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小于250mm的挡脚板。挡脚板上的孔眼不得大于25mm。挡脚板的下边距离底面底空隙不得大于10mm。
五、洞口防护
所有结构留置洞口或施工洞口时,均必须对其进行防护,以防人与物有坠落及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发生。
(一)东莞市环莞快速路(西段)市政工程二期第一标段新建给水管沟槽开挖深度在超过4米以上不等的情况下,为规范深基坑条件下和高边坡条件下的安全施工,切实保障施工人员及设备安全,防止事故发生,需建立深基坑开挖及高边坡条件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专项方案。
1、应全面分析工程特点、水文地质条件、现场环境等因素,制定能满足高边坡条件下施工安全生产要求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必要时聘请专业机构对高边坡条件下施工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以便于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2、在深基坑部位和高边坡条件下进行施工作业,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执行有关的规范和规程。
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由钢筋焊接的网格,网格孔边长不得大于250mm,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
4、施工生产区域应实行封闭管理,除在各车道路口进入该工程施工范围内入口处设有明显的施工警示标志外,还应在该工程各处通往外界的道路路口设置警示标志,但开挖后施工回填之前形成4m以上高差陡坎的位置应设立警戒线或施工围蔽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赤脚或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6、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安全,不得在高边坡下方休息或停留,在临边坡、危险区域、周围应设置围栏和安全警示牌,夜间设红灯示警。施工现场各种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和拆除。作业所用材料都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不得抛掷。
六、防护设施质量保证措施
1、防护用材料材质、承载能力、受力性能必须满足安全防护要求。主要材料如钢管、安全网、大眼网、钢丝绳、钢筋、铅丝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并经过现场试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2、所有防护设施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施工。防护设施搭设完毕后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或在工作面内施工。
3、防护栏杆的搭设尺寸、垂直度、外观等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标准 及北京地方标准的要求。
4、所有防护设施必须每隔两星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其稳定性和安全性,如有松动、因施工破坏、天气破坏、破损等必须立即停止相关施工,马上修整完毕后才能正常施工。如遇恶劣天气(大风暴、沙尘暴、雨雪、冰雹等),恶劣天气前必须根据气象台预报提前加强防护,恶劣天气后必须对所有防护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并维修。
七、材料计划
| 序 号 | 材料名称 | 计划数量 | 备 注 |
| 1 | 钢 管 | 10吨 | |
| 2 | 钢管扣件 | 500个 | |
| 3 | 木方、木板 | 50立方米 | |
| 4 | 绿色安全网 | 1500平方米 | |
| 5 | 大眼网 | 800平方米 | |
| 6 | 8#铅丝 | 1000米 | |
| 7 | 油漆 | 待定 | |
| 8 | 安全警示牌 | 50个 | |
| 9 | 红色警示灯 | 60盏 |
1、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帽的系戴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2、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带必须按要求佩带,安全带的质量必须合格。高处作业人员,必须配备有安全可靠的劳保用品。具有心脏病、高血压、冠心病等凡不适应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3、定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考核合格的才能继续施工,不合格的根据情况进行再次教育或禁止进场施工。每年度对施工人员进行体检,及时发现病情,特别是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
4、在坑、槽、有人孔的坑、槽、池等内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和通风换气设备,并且在里面的工作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坑、槽、带人孔的坑、槽、池等上方必须设有安全标志和标有“正在施工、下面有人、注意安全”字样的明显标志。
5、施工现场的安全员、旁站员及班组长等管理人员必须到位,做到工作面有人就有安全员、旁站员、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必须经过广东市有资质的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
6、整个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严禁抽烟。如必须使用明火时,必须向项目部及有关部门申请,申请批准后并持有用火证方能使用明火。
7、夏季必须做好防汛防涝准备。冬季必须做好防冻防滑准备。常年必须做好防大风、暴雨等恶劣天气的准备工作。
九、安全生产施工组织结构图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