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提高全省煤矿安全保障能力,规范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标准,确保建设质量,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安监总煤装〔2011〕33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以及相关安全(AQ)标准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省境内各类生产、建设的井工煤矿。
第三条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检查验收以子系统为基本验收单位,各子系统建设完成一个,验收一个。在本办法下发前已完成验收的矿井,需对照本办法对已验收的系统重新进行自检,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应在本办法下发1个月内完成整改和完善工作。国家出台相关验收标准后,本办法相关内容废止,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第四条 煤矿(包括管理煤矿企业下属煤矿)“六大系统”验收工作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进行。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生产能力(核定能力)120万吨/年及以上矿井的“六大系统”验收工作由省煤管局组织,其他矿井的“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按照隶属关系由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中省煤炭企业集团公司组织,并将验收结果报省煤管局备案,同时抄报陕西煤监局。新建、改扩建和资源整合矿井的“六大系统”要与矿井建设同步进行,与生产系统及竣工验收同步进行。
矿井申请验收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第63条要求内容提交相关资料。
第五条 验收标准及评分办法:
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验收评分以每个单项系统为基准,满分为100分。
2.每个单项系统验收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在验收中对每个验收分项进行计分,与分项要求不符的对照评分办法扣除相应分值,各分项分数扣完为止,各分项得分之和,为该系统实际得分。
3.矿井单项系统验收得分在80分及以上、否决项中全部符合规定要求,该系统为合格;总分小于80分或否决项中有1项达不到要求,该系统即为不合格。
4.检查标准及验收评分表详见附表1至附表6。
附表1
陕西省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 | 分数: | 验收结论: | |||
矿井基本信息 | |||||
矿井名称 | 隶属公司 | ||||
主要配套设备型号 | 产品合格证号 | ||||
系统建设完成时间 | 设计审批情况 | ||||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检查得分 |
一、地面部分 | 30 | ||||
(一)设备及机房 | 8 | ||||
主机、联网及 机房要求 | 1.系统主机必须双机备份,备机热备。主机或显示终端必须设在调度室。 | 操作一次切换试验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2.设备主机必须与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或区域公司)或县(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控系统联网,上传实时监控数据。 | 查看联网主机数据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3.中心站机房必须有防静电、通讯及办公等设施。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4.地面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配备不小于2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对联网主机应配备防火墙等安全设备。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5.地面中心站机房必须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6.机房必须有调温设施,电话有录音功能:系统具有打印及数据输出设备。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7.机房必须有24h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检查值班记录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二)传感器使用 | 7 | ||||
传感器设置 | 1.各类传感器设置位置及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的定义必须符合标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 2.井下安装的主要设备及传感器包括:分站、备用电源、甲烷传感器、断电控制器、一氧化碳传感器、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负压传感器、风门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馈电传感器。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68-175条规定重点检查传感器设置位置及数量。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调校与故障处理 | 1、甲烷传感器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调校并建立调校记录备案 | 抽查调校、 故障记录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2、安全监控系统有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并建立故障记录。 | |||||
报警、闭锁及监测数据管理 | 1.超限声光报警及断电/复电控制。 | 1 | |||
(1)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系统能实现声光报警。 | 选择一个采掘工作面,找出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及其控制的断电控制器和相应的馈电设备,通过每次调校时的甲烷超限断电情况,检查当甲烷超限时,甲烷传感器控制的断电器的执行情况和相应馈电传感器反馈状态,另外,可通过曲线图的变化反应出断电与馈电稳定性。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2)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断电浓度时系统能切断被控设备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系统能自动解锁。 | |||||
(3)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系统能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系统能自动解锁。 | |||||
2.系统必须具有甲烷风电闭锁功能。 | 2 | ||||
(1)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声光报警;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5%时,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甲烷浓度低于1.0%时,自动解锁。 | 选择一个采煤工作面,找出甲烷传感器及其控制的断电控制器和相应的馈电设备,通过调校时的甲烷超限断电情况,检查当甲烷超限时,断电器的执行情况及相应馈电的反应情况。 选择一个掘进工作面,找出局部通风机开停传感器及其控制断电器和相应的馈电,通过局部通风机每次倒台试验,查看风电闭锁功能,也可通过查看风电瓦斯闭锁试验记录,查看断电器及馈电曲线对应关系。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1.0%时,声光报警、切断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甲烷浓度低于1.0%时,自动解锁。 | |||||
(3)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0.5%时,声光报警、切断被串掘进巷道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被串掘进工作面入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0.5%时,自动解锁。 | |||||
(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风量低于规定值时,声光报警、切断供风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局部通风机或风筒恢复正常工作时,自动解锁。 | |||||
(5)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大于3.0%,必须对局部通风机进行闭锁,只有通过密码操作软件或使用专用工具方可人工解锁;当掘进工作面或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低于1.5%时,自动解锁。 | |||||
(6)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含分站、甲烷传感器、设备开停传感器、电源、断电控制器、电缆、接线盒等)故障或断电时,声光报警、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接通电源1min内,继续闭锁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严禁对局部通风机进行故障闭锁控制。 | |||||
3.甲烷、温度、风速、负压、一氧化碳等重要测点的实时监测值存盘记录应保存7天以上。模拟量统计值、报警/解除报警时刻及状态、断电/复电时刻及状态、馈电异常报警时刻及状态、局部通风机、风筒、主要通风机、风门等状态及变化时刻、设备故障/恢复正常工作时刻及状态等记录应保存1年以上。 | 查看软件记录 | 0.5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4.系统应对数据进行备份,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 | 查看主机记录数据 | 0.5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三)机构、人员及制度 | 7 | ||||
机构 | 配备值班、网管和维护人员,有分管领导和专门组织机构。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人员 | 系统值班人员每班至少1人,实行24h不间断值班,填写系统运行日志、打印监控日报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 | 检查记录和报表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制度 | 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2.安全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3.系统网络运行、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 4.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5.安全监测人员值班、交制度; 6.系统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个别项目执行情况。 | 3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四)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 | 8 | ||||
系统技术 资料 | 对系统技术资料归档管理,资料包括:1.系统断电控制和系统布置;2.系统布置应标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分站、电源、中心站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报警值、断电值、复电值、传输电缆、供电电缆,断电控制应标明甲烷传感器、馈电传感器和分站的位置、断电范围、被控开关的名称和编号、被控开关的断电接点和编号。 | 现场检查图纸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系统设备管理资料 | 煤矿应建立以下帐卡及图表:1.系统设备、仪表台账; 2.系统检修记录表;3.传感器调校记录表;4.中心站运行日志; 5.安全监控日报表;6.甲烷超限断电闭锁、甲烷风电闭锁及故障闭锁功能测试记录表; 7.安全监控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 查阅相关记录,并与中心站记录数据进行比对。 | 4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管理资料 | 1.系统上岗人员资格证书; 2.系统操作规程; 3.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二、井下部分 | 50 | ||||
安装及使用 | 1.必须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 | 检查相关证件的纸质资料 | 2 | 不符 扣2分 | |
2.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或悬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3.甲烷、一氧化碳及温度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顶梁、屋顶)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墙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4.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5.安全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公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6.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7.瓦斯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设置甲烷传感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8.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煤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其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在工作面上隅角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回风巷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回风巷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9.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10.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1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若不能控制其进风巷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必须在进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12.瓦斯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必须在工作面及回风巷设置甲烷传感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13.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必须在掘进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设置甲烷传感器;煤巷掘进工作面长度大于1000m时必须在掘进巷道中部增设甲烷传感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14.掘进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必须在被串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前设置甲烷传感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15.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16.设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17.高瓦斯矿井进风的主要运输巷道内使用架线电机车时,装煤点、瓦斯涌出巷道的下风流中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18.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瓦斯喷出区域中,进风的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道内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或矿用防爆型柴油车时,蓄电池电机车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柴油机车必须设置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停止机车运行。 | 现场检查,抽查监控系统记录的数据 | 2 | 不符 扣2分 | ||
19.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在室内安装甲烷传感器;井下瓦斯抽放泵站下风侧栅栏外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高浓度甲烷、流量、温度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还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高浓度甲烷、流量、温度、压力传感器;不利用瓦斯,采用干式抽放设备时,输出管路中也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20.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上述地点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15m处应该设置甲烷传感器。当风速低于或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值时应发出报警信号。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21.井下煤仓、地面选煤厂煤仓上方,封闭的地面选煤厂及机房内上方,封闭的带式输送机地面走廊上方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22.主要通风机的风硐内应设置风压传感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23.矿井和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主要风门处必须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当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发出报警信号。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24.为监测被控设备瓦斯超限及监控设备故障是否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25.①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的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②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③自燃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④开采易自燃、自燃煤层及地温高的矿井采煤工作面应设置温度传感器,其报警值为30℃;⑤机电硐室内应设置温度传感器,报警值为34℃。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三、中心站软件验收 | 20 | ||||
软件功能 | 1.实时报警显示: | 4 | |||
(1)模拟量实时报警显示(断电显示、馈电异常显示)。显示内容包括:地点、名称、监测值、报警时刻、最后一次断电或复电时刻、馈电状态及时间。 | 配合瓦斯断电闭锁试验检查报警内容 | 一项不符 扣1分, 两项不符 扣4分 | |||
(2)开关量实时报警显示(报警与断电显示、馈电异常显示、状态变动显示)。显示内容包括:地点、名称、设备状态及变动时刻、命令、断电区域、馈电状态及时刻、断电/报警及时刻、措施及时间。 | 配合风电闭锁试验检查报警内容 | ||||
2.调用显示: | 2 | ||||
(1)模拟量调用显示。显示内容应包括:地点、监测值、最近一次统计的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最后一次报警/解除报警时刻、最后一次断电或复电时刻,按安设地点名称分类显示。 | 现场检查系统调用显示内容 | 一项不符 扣0.5分, 两项不符 扣2分 | |||
(2)开关量调用显示。显示内容应包括:地点、名称、设备状态及变动时刻、命令、馈电状态及时刻,按安设地点名称分类显示。 | 现场检查系统调用显示内容 | ||||
3.记录查询: | 3 | ||||
(1)模拟量记录查询。 | 2 | ||||
①报警记录查询。查询时间内报警的全部相关模拟量内容显示,包括地点/名称、报警和解除报警时刻、累计报警次数、累计报警时间、报警期间最大值及时刻、每次报警期间最大值及时刻及时间。 | 抽查记录内容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②断电记录查询。查询时间内的模拟量内容显示,包括地点/名称、断电和复电命令及时刻、馈电状态及时刻、累计断电次数和断电时间、断电期间最大值、每次断电期间最大值。 | 抽查记录内容 | ||||
③馈电异常记录查询。查询时间内的模拟量内容显示,包括地点/名称、断电命令与馈电状态不符记录次数、累计时间、每次起止时间。 | 抽查记录内容 | ||||
④统计值记录查询。查询时间内的模拟量内容显示,包括:地点、名称、每次统计的最大值、平均值。 | 抽查记录内容 | ||||
(2)开关量记录查询。 | 1 | ||||
①报警及断电记录查询。显示内容包括:地点/名称、累计报警次数、累计报警时间、每次报警及解除报警时间及时刻、时间。 | 抽查记录内容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②状态变动记录查询。显示内容包括:地点名称报警及断电状态/时间,状态变动次数、变动时刻变动状态显示。 | 抽查记录内容 | ||||
③馈电异常查询。显示内容包括:地点/名称、开关量断电命令与馈电状态不符次数、累计时间、每次馈电状态和每次起止时间及时刻。 | 抽查记录内容 | ||||
4.模拟量、开关量监测状态图显示检查: | 2 | ||||
(1)开关量状态显示。曲线能反映开关量随时间变化状态;在屏幕上方标明传感器的设置地点、所监测设备名称、起始、终止日期和时间;游标所到之处能标出对应区间的起止时刻、报警及断电时刻、馈电状态及时间。 | 抽查模拟图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2)开关量柱状图显示。曲线能将开关量单位时间内的开机率用直方图直观显示;在屏幕上方标明传感器设置地点、所监测设备名称、起始、终止日期和时间、报警及断电状态、馈电状态及时间;游标所到之处应标出对应区间的开机效率、开机时间、开停次数。 | 抽查模拟图 | ||||
(3)模拟量曲线显示。曲线图能反映监测值和统计值随时间变化状态,并能无级放大或弹出放大窗口;对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和复电浓度有明显表示;能显示监测值、最大值、平均值、曲线颜色;在屏幕上方标明传感器设置地点、所测物理量名称、起始、终止日期和时间、监测值、最大值、平均值。游标所到之处标出对应点的断电区域时刻、监测值、最大值、平均值、是否报警、是否断电、馈电状态。 | 抽查模拟图 | ||||
5.有声(光)报警功能。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6.打印功能。具有报警、曲线、状态图、初始化参数的打印功能。 | 现场检查 | 3 | 不符 扣3分 |
系统自诊断 | 系统自诊断检查。当系统中传感器、断电控制器、分站、传输接口、电源等设备发生故障时,报警并记录故障时间和故障设备。 | 现场检查,如通过列表自检显示或自检模拟图显示 | 2 | 不符 扣2分 | |
系统图 | 具有最新的、完整的井下监控系统图,有能够说明通风系统网络及设备配置的模拟图。 | 查看监控系统图和系统维护记录 | 2 | 不符 扣2分 | |
四、否决项 | |||||
项目 | 1.系统产品合格证书,入井设备MA证书。 2.系统故障报警功能。 3.系统具备风电、瓦斯电闭锁功能。 | 现场检查 | 一项不符 即为系统 不合格 |
附表2
陕西省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 | 分数: | 验收结论: | |||
矿井基本信息 | |||||
矿井名称 | 隶属公司 | ||||
主要配套设备 型号 | 主要设备 产品合格证号 | ||||
系统建设时间 | 设计审批情况 | ||||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检查得分 |
一、地面部分 | 40 | ||||
(一)设备及机房 | 10 | ||||
主机、联网 及机房要求 | 系统主机双机备份,备机能在5min内启动。主机或显示终端设在调度室。 | 现场查看测试 | 4 | 一项不符 扣1分 | |
系统应具有网络接口。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必须有满足系统功能、环境需要的机房,中心站机房必须有防静电、消防器材等设施。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地面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配备不小于2h备用电源,对联网主机应配备防火墙等安全设备,必须有网络交换机。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系统地面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机房(或控制室)必须配备打印机,录音电话等设备。 | 现场查看测试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中心站必须有24h值班记录,值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 | 查看值班记录及值班人员培训记录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二)监测功能 | 10 | ||||
检测功能 要求 | 系统应具有携卡人员出/入井口时刻、出/入重点区域时刻、出/入区域时刻等监测功能。 | 查看实物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有识别携卡人员出/入巷道分支方向等功能。 | 现场功能测试 | 2 | 不符扣2分 | ||
系统能对乘坐电机车等各种运输工具的携卡人员进行准确识别。 | 现场功能测试 | 2 | 不符扣2分 | ||
系统应能识别多个同时进入识别区域的识别卡。 | 现场功能测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系统具有识别卡是否正常等检测功能。 | 现场功能测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三)管理机构及制度 | 15 | ||||
系统运行 与维护及 相关制度 | 矿井要配备系统值班、网管和维护人员。有分管领导和专门组织机构负责系统的安装、使用、调校、维护与管理工作。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管理机构应制定岗位责任制、值班制度、操作规程等规章。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系统实行24h不间断值班,填写系统运行日志,监测日报必须报有关负责人审阅。 | 现场检查,检查运行日志记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绘制有人员定位系统布置图,并及时更新。 | 查看系统布置图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系统覆盖范围检查:系统要覆盖井下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变电所、水泵房、放炮区域等重要的人员聚集区、危险地段和区域。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系统在掘进和回采跟进时的维护记录。 | 现场查看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下井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识别卡。 | 现场抽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监测工和中心站操作员应培训合格。 | 检查培训记录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1.系统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 2.系统值班及交制度; 3.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4.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 现场检查 | 3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四)技术资料 | 5 | ||||
技术资料 存档要求 | 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 1.设备、仪表台帐; 2.运行日志; 3.巡检维护记录。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煤矿应绘制设备布置图,图上标明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传输电缆、供电电缆等,根据实际布置及时修改,并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 井上、下对照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中心站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 现场还原备份数据,测试其有效性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二、井下部分 | 30 | ||||
井下设备 安装与使用 | 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采区、采煤工作面及掘进工作面等重点区域出/入口、区域、爆破区域出/入口等地点必须设置读卡器,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区域的要求。 | 现场检查 | 6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人流量大的主要巷道分支处必须设置读卡器,并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 现场检查 | 6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下井人员的总数多10%。 | 现场检查 | 3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井下设备必须设置在便于通讯、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调试,合格后方可适用;防爆设备应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方可下井使用。 | 现场检查,查看地面调试记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 检查故障登记表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检修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 | 检查巡检记录 | 5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 检查测试记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三、系统功能 | 30 | ||||
携卡人员 当前信息显示 | 携卡入井全部人员的实时信息显示:显示内容包括携卡人员信息(姓名、职务或工种、所在区队)、区域名称、入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及人员总数。 | 现场检查 | 5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按区域显示:重点区域(采区、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区域(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人员进入的区域)。显示内容包括区域名称、携卡人员信息、入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所在区域人员总数。 | 现场检查 | 5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系统应具有模拟图显示。显示内容应包括:巷道布置模拟图、人员位置及姓名、进入区域报警。 | 现场检查 | 3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当前携卡入井人员活动信息显示。显示内容包括区域名称、携卡人员信息、入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及活动路线显示。 | 现场检查 | 3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领导跟班实时信息查询:显示井下跟班领导总数、人员身份信息及井下分布情况,入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查询功能 | 携卡入井人员记录查询:包括人员、时间、地域、识别区、人员信息查询,显示内容包括活动区域名称及滞留时间、携卡人员信息、入井/出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 | 现场检查 | 4 | 一项不符 扣1分 | |
历史报警记录查询:报警类型、区域名称、携卡人员信息、入井/出井时间、井下工作时间。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自诊断功能 | 当系统的识别卡、读卡器、识别卡电池、传输接口等设备发生故障时,报警并记录故障时间和故障设备,以供查询、维护、打印。 | 查询记录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打印功能 | 对工作记录查询、统计、报表等具有打印功能。 | 查询记录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双向警示功能 | 系统可对全矿井、局部区域、单个设备、指定识别卡等不同目标下发命令。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手持搜救功能 | 必须配备移动式读卡器,对井下携卡人员进行搜寻。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1分 | |
四、否决项 | |||||
项目 | 1.系统有产品合格证,入井设备有MA标志。 2.监控主机双机备份。 | 现场检查 | 有一项不符 要求即为系统不合格 |
附表3
陕西省煤矿紧急避险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 | 分数: | 验收结论: | |||||
矿井基本信息 | |||||||
矿井名称 | 隶属公司 | ||||||
主要配套设备 及型号 | 入井主要设备 煤安标志证号 | ||||||
系统建设时间 | 设计审批情况 | ||||||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检查得分 | ||
一、避难硐室位置及支护 | 20 | ||||||
1.永久避难硐室 | 10 | ||||||
设置地点 | 1.硐室设置位置符合设计要求;2.布置在稳定岩层中时,前后20m范围内巷道顶板完整、支护完好;3.特殊情况下布置在煤层中时,有控制瓦斯涌出和煤层自燃措施;4.应当具备应急逃生出口或采用两个安全出入口,安全出入口或应急逃生出口分别布置在2条不同巷道中,布置在同一条巷道中时2个出入口的间距≥20米。 | 现场检查 | 4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额定避难人数 | 20≤人数≤100。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1分 | |||
支护方式及材料 | 硐室及安全出口前后20m范围内采用锚喷、砌碹等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 | 现场检查 | 4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2.临时避难硐室、移动救生舱 | 10 | ||||||
设置地点 |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距采掘工作面≤500m范围内,其它矿井:距采掘工作面≤1000m;2.若在煤层中应有防瓦斯涌出和煤层自燃措施;3.前后20m范围内巷道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安全出口符合相关规定。 | 现场检查 | 4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额定避难人数 | 临时硐室:10人≤人数≤40人。 移动舱:按最多出勤人数确定。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
支护方式及材料 | 硐室(移动舱)或巷道前后5m范围内采用锚喷、架棚、砌碹等不燃性材料进行支护。 | 现场检查 | 4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二、硐室建设工程 | 20 | ||||||
生存室 | 1. 永久硐室:净高≥2m,每人有效使用面积≥1.0 m2;2. 临时硐室:净高≥1.85m,每人有效使用面积≥0.9 m2;3. 至少两趟单向排气管和一趟单向排水管及手动阀门。 | 现场检查 | 8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过渡室 | 1. 永久硐室:面积≥3.0 m2;2. 临时硐室:面积≥2.0 m2;3. 压缩空气幕和压气喷淋装置;4.至少一趟单向排气管和单向排水管及手动阀门。 | 现场检查 | 4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硐室形状与颜色 | 拱形或梯形、内部为浅色。 | 现场检查 | 1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防水措施 | 硐室地面高于巷道底板不小于0.2m。 | 现场检查 | 1 | 不符 扣1分 |
密闭门 | 1.防护密闭门(观察窗),抗冲击压力≥0.3MPa;2. 开闭灵活、密封可靠,能够里外锁牢;3. 密闭墙掏槽深度不小于0.2m;4. 向外开启。 | 现场检查 | 4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风水管线保护措施 | 保护距离≥20m。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三、避难硐室(移动舱)功能设施 | 40 | ||||||
氧气供给 | 压缩氧或自生氧供气。如采用钻孔供氧时,钻孔应当在地面或至少在该硐室所在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巷道上开孔;采用专用管路供氧时,接入的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0.1~0.3MPa,供风量≥0.3m3/min•人,氧气含量18.5%~23.0%,连续噪声≤70dB(A)。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压风自救系统 | 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出口压力0.1~0.3MPa,供风量≥0.3m3/min•人,连续噪声≤70dB(A)。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供水施救系统 | 供水管路应有专用接口和供水阀门。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1分 | |||
有毒有害气体处理 | 矿用隔爆型空气循环净化系统,处理CO2能力不低于0.5L/分钟•人;处理CO能力应保证在20min内将CO浓度由0.04%降到0.0024%以下。 | 查看相关设备 技术参数 | 4 | 一项不符 扣4分 | |||
温湿度控制 | 温度不高于35℃;湿度不大于85%;保证紧急避险设施不低于100Pa的正压状态;空调连续噪声≤70dB(A)。 | 查看相关设备 技术参数 | 2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人员定位 | 能实时监测井下人员进出紧急避险设施的情况。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安全监测监控 | 配备的内外环境参数检测或监测仪器。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的环境参数 监测 | 1、生存室:O2、CO、CO2、CH4、温度监测;2、过渡室:O2、CO监测。 3、外界:O2、CO、CO2、CH4监测。如采用CO2 制冷方式应在CO2气瓶室内加装CO2监测 | 现场检查 | 4 | 一项不符 扣1分 | |||
自救器 | 有效防护时间不少于45min的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数量为额定人数的120%。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1分 | |||
通信联络系统 | 直通电话,无线通讯或应急通讯。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1分 | |||
照明 | 一体式矿灯、矿用防爆日光灯和应急照明。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1分 | |||
排泄物收集 | 集便器(生化或打包马桶)。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消防器材 | 消防器材的种类、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灭火器必须在保质期内。宜采用干粉灭火器,且容量不少于40㎏。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工具箱 | 担架、隔绝式正压氧气呼吸器、自动苏生器、铜锤、铜锹、铜镐、扳子、钳子、螺丝钉等。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急救箱 | 绷带、纱布、速效救心丸、云南白药、剪刀、血压计等。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0.5分 | |||
基本生存保障 | 食品不少于5000kJ/人·天,饮用水不少于1.5L/人·天,并在保质期内。满足96小时最多避难人员需求。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1分 | |||
动力保障 | 配备在紧急情况下满足基本生存条件的动力供应设施,如矿用隔爆兼本安直流稳压电源。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2分 |
指示牌 | 硐室(救生舱)入口标识牌、巷道指示牌、硐室内操作指示牌。 | 现场检查 | 2 | 一处不符 扣1分 | |||
四、紧急避险系统管理 | 20 | ||||||
应急预案 | 有符合实际的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实际演练,职工掌握相关知识;避灾路线标识清楚。 | 查看资料和 现场检查 | 5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自救器 | 自救器的配置数量、类型、防护时间符合相关规定;职工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 现场检查 | 5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管理制度 | 包含机构人员配备、岗位责任制、值班、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系统功能测试、设备故障处理、硐室维护、过期食品和药品更换、培训和应急演练、操作规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技术资料管理等制度。 | 查阅资料 | 5 | 一项不符 扣1分 | |||
技术档案 | 紧急避险设施设计、安装、验收、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培训演练等相关信息及应急预案、系统布置图、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新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中应包含紧急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 | 查阅资料 | 5 | 一项不符 扣1分 | |||
五、否决项 | |||||||
项目 | 1.硐室压缩氧或自生氧气供给。 2.硐室有毒有害气体处理。 3.硐室温湿度控制。 4.硐室环境参数监测。 5.应急预案及演练。 6.避险系统专项设计及批复。 7.永久避难硐室及救生舱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功能测试,可移动式救生舱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部分试点矿井进行工业性试应用期间,煤矿企业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 | 现场检查 | 有一项不 具备,即 为系统 不合格 | ||||
说明:在自救器额定时间内,能步行到达地面未建避难硐室和设置移动舱的矿井,只考核第四项(第四项按100分计,得分比例按表)及 否决项的相关内容。 |
附表4
陕西省煤矿压风自救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 | 分数: | 验收结论: | |||
矿井基本信息 | |||||
矿井名称 | 隶属公司 | ||||
主要设备型号 | 主要设备 产品合格证号 | ||||
系统建设时间 | 设计审批情况 | ||||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检查得分 |
一、空气压缩机安装 | 30 | ||||
空气压缩机 安装要求 | 空压机应安装在地面。深部多水平开采空压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有效供风的,可在供风水平以上两个水平的进风井车场安装空压机。空压机在满足供气需要的同时,要至少有一台备用。井下使用多套压风系统的应进行管路联网。井下严禁使用滑片式空压机。 | 现场检查 | 5 | 不符扣5分 | |
固定式空压机及其储气罐四周应留有足够的空间,并保持通风良好;井下空压机及风包应设置在2个硐室内,硐室有的回风系统,不得存放可燃物,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 现场检查 | 5 | 不符扣5分 | ||
使用闪点不低于215℃的空压机油。 | 现场检查 | 5 | 不符扣5分 | ||
空压机配备的压力表、安全阀、润滑油、水冷压缩机必须装设断油、断水、超温等安全保护装置;压力表必须定期校准。 | 现场检查 | 5 | 一处不符 扣2分 | ||
安全阀和压力调节器(或压力传感器)动作灵敏、可靠,安全阀动作压力不得超过压力的1.1倍。空气压缩机吸气口必须设置过滤装置。 | 现场检查 | 5 | 一处不符 扣2分 | ||
性能要求 | 压风泵站内所有设备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设备布置符合设计要求,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入井设备有MA标志证书,电气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 现场检查 | 5 | 一处不符 扣2分 | |
二、管路安装 | 25 | ||||
管路安装规格 | 压风管材必须满足供气强度、阻燃、抗静电要求。 | 查看管材 | 5 | 不符扣5分 | |
钢管规格满足区域供风强度和风量要求,压风量满足供风区域人员紧急情况需要(每人供风量不小于0.1m3/min)。 | 查看资料 | 5 | 不符扣5分 | ||
主管直径不小于100mm,支管直径不小于50mm。 | 现场检查 | 3 | 不符扣3分 | ||
管路及阀门 安装要求 | 压风管路和阀门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紧密、不漏风;在立井井筒中,每隔100~150m宜装设中间直管座和伸缩器;在管路安装的较低点,应安装油(气)水分离器,定期排放。 | 现场检查 | 4 | 一处不符 扣2分 | |
采区避灾路线上必须安装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阀门间距不大于200m。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 现场检查 | 4 | 一处不符 扣2分 | ||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能保证系统正常使用。采掘工作面压风管路及阀门安装高度距底板应大于0.3m。 | 现场检查 | 4 | 一处不符 扣2分 |
三、自救设施安装要求 | 30 | ||||
(一)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 30 | ||||
安装地点 总体要求 | 压风自救装置要安装在地点宽敞、支护良好、没有杂物堆积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要保持在0.5m以上。 | 现场检查 | 5 | 不符扣5分 | |
功能要求 | 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 | 检查有无安标 | 4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外观要求 | 压风自救装置的外表面应光滑、无毛刺,表面涂、镀层应均匀、牢固。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扣2分 | |
连接要求 | 压风自救系统零部件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现象。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扣2分 | |
操作要求 | 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 现场试验 | 2 | 不符扣2分 | |
性能要求 | 当供气压力为0.7MPa时,距出气口250mm处,用手心迎气流不应有刺痛和压迫感。 | 现场试验 | 2 | 不符扣2分 | |
技术参数要求 | 管路供气压力为0.3~0.7MPa。 | 用压力表检查 | 2 | 不符扣2分 | |
每人供风量不小于0.1m3/min。 | 用压力表和流量计检查 | 2 | 不符扣2分 | ||
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小于85 dB(A)。 | 用分贝计检查 | 1 | 不符扣1分 | ||
安装要求 | 距采掘工作面25~40m的巷道内、放炮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避难硐室以及回风道有人作业处等地点应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置。 | 现场检查 | 4 | 一处不符 扣2分 | |
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且压风自救装置的数量应能满足服务区域人员的需要。 | 现场检查 | 4 | 一处不符 扣2分 | ||
(二)其他矿井 | 30 | ||||
压风自救装置 安装要求 | 压风管路和阀门型号符合设计要求,连接紧密、不漏风;在立井井筒中,每隔100~150m宜装设中间直管座或伸缩器;在管路安装的较低点,应安装油水分离器,定期排放。 | 现场检查 | 20 | 一处不符 扣10分 | |
采掘作业地点、避难硐室及采区避灾路线上均需安装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距不大于200m。 | 现场检查 | 10 | 一处不符 扣5分 | ||
四、安全技术管理 | 15 | ||||
值班和维护 | 压风作为日常施工动力的矿井,每月至少对压风系统进行1次全面巡检;不作为日常动力的矿井,每月要对压风系统进行1次供气试验,保证系统各环节正常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 检查记录 | 5 | 一次漏检 扣1分 | |
没有实现集中监控的压风机房必须有专人值班;维护人员必须定期对空气压缩机、管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设备台帐、设备故障记录表、巡查和检修记录。 | 现场检查 | 4 | 一次漏检 扣1分 | ||
资料和制度 | 有压风自救管路布置图,并根据实际生产作业区域的变化及时修改、调整和审批。 | 检查记录 现场检查 | 3 | 不符扣3分 | |
1.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制度; 2.系统工作及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 3.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 检查记录 | 3 | 缺1项 扣1分 |
五、否决项 | |||||
项目 | 1.系统设备有产品合格证,入井设备有MA标志。 2.建有地面压风机房(或井下压风泵站)。 | 现场检查 | 有一项不符合 即为系统 不合格 |
附表5
陕西省煤矿井下供水施救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 | 分数: | 验收结论: | |||
矿井基本信息 | |||||
矿井名称 | 隶属公司 | ||||
主要配套设备型号 | 主要设备产品证书 | ||||
系统完成时间 | 设计审批情况 | ||||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检查得分 |
一、水源 | 12 | ||||
水源 | 1.供水水源引自地面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水池容量≥200m³。 2.井下钻孔作为水源的,必须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 3.地面水池需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4.供水压力不能满足需要时,需安装加压设施或减压阀、减压水仓。 | 现场检查 | 12 | 一项不符 扣3分 | |
二、管路 | 46 | ||||
管路 | 1.供水管路、管件和阀门型号符合设计要求,最大静水压力大于1.6MPa的管段宜采用无缝钢管,小于或等于1.6MPa的管段可采用焊接钢管。 2.管路吊挂平直,不拐死弯,连接紧密。 3.地面供水入水口必须安装过滤装置,防止造成管路堵塞。 | 现场检查 | 6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安装使用 及维护 | 井筒、井底车场、水平总运输巷道设置供水主管,进入采区巷道设置供水干管,进入采掘工作面、重要硐室或避难硐室设置供水支管。 | 现场检查 | 7 | 一处不符 扣2分 | |
供水管路必须铺设到所有采掘工作面、采区避灾路线、人员较集中地点、主要机电硐室(采区变电所、瓦斯抽放泵站)、带式输送机巷、主要运输巷、主要行人巷道和避难硐室及避灾路线巷道等地点, | 现场检查 | 7 | 一处不符 扣2分 | ||
供水管路间隔不大于10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并与供气阀门间距不大于20m。 | 现场检查 | 6 | 一处不符 扣1分 | ||
加强供水管路巡查、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漏水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 | 现场检查 | 5 | 一处不符 扣2分 | ||
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不大于50m设置供水支管和阀门。 | 现场检查 | 5 | 一处不符 扣2分 | ||
避难硐室(救生舱)前后20m范围内的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损坏。 | 现场检查 | 5 | 不符扣5分 | ||
发现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做好相应处理;并做好记录。 | 检查记录表 | 5 | 不符扣5分 | ||
三、安全、技术管理 | 42 | ||||
制度 | 应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1.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2.供水施救系统管理制度;3.系统设备检查维护制度。 |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个别项目执行情况。 | 12 | 缺一项 扣3分 | |
维护 | 1.煤矿企业必须明确负责供水施救系统管理的部门和维护人员。 2.维护人员必须定期对供水系统相关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矿井每月至少要对矿井供水施救系统进行1次巡检,保证系统各环节正常使用,并做好相关记录。 |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个别项目执行情况。 | 12 | 一项不符 扣3分 |
系统管理资料 | 1.供水施救系统设计;2.供水施救系统布置图;3.供水施救设备台帐、设备故障及处理记录、巡查和检修记录。 | 查阅相关记录 | 18 | 一项不符 扣3分 | |
四、否决项 | |||||
项目 | 1.系统入井设备应有MA标志或产品合格证。 2.地面水池容量大于200m³。 | 现场检查 | 有一项不符合即为系统 不合格 |
附表6
陕西省煤矿通信联络系统验收标准
检查单位: | 分数: | 验收结论: | |||
矿井基本信息 | |||||
矿井名称 | 隶属公司 | ||||
主要设备型号 | 主要设备产品合格证 | ||||
系统完成时间 | 设计审批情况 | ||||
检查项目 | 检查标准 | 检查方法 | 标准分 | 评分办法 | 检查得分 |
一、地面部分 | 46 | ||||
(一)机房 | 10 | ||||
机房配备及 管理 | 1.控制中心机房应有防静电设施、消防器材。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2.控制中心应双回路供电,配备不小于2h不间断备用电源,有报警装置。 | 现场检查 | 2 | |||
3.控制中心应有防雷保护措施,机房有可靠的接地装置。 | 现场检查 | 2 | |||
4.控制中心应配备专用打印机,应有调温设施,电话有录音功能。 | 现场检查 | 2 | |||
5.控制中心应有24h值班记录。 | 检查值班记录 | 2 | |||
(二)机构、人员及制度 | 13 | ||||
机构 | 矿井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和维护人员,有分管领导和组织机构。 | 现场检查 | 2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人员 | 系统上岗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 | 检查培训记录 | 2 | ||
系统值班人员每班至少1人,实行24h不间断值班,填写系统运行日志,并上报主管人员签字。 | 检查交记录和运行日志 | 5 | |||
制度 | 1.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2.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和定期检修制度; 3.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 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个别项目执行情况。 | 4 | 一小项不 符扣1分 | |
(三)资料、图纸及档案管理 | 23 | ||||
系统技术资料 | 1.系统设备布置图,应标明系统设备种类、型号,固定设备要标明安装位置。 2.系统设备供电图,要标明固定设备的电源连接关系、送电及断电方法,控制开关的位置和编号。 3.系统通信网络结构图,要标明系统设备在整个系统网络中的位置、通信连接关系、控制关系、主从结构、分组情况等。 | 查阅相关资料和图纸。 | 9 | 一小项不 符扣2分 | |
系统设备 管理资料 | 1.系统设备、仪表台账; 2.系统巡检记录表; 3.系统运行报告; 4.中心站运行日志; 5.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 查阅相关记录,并与控制中心记录数据进行比对。 | 10 | ||
管理资料 | 1.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2.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 | 现场检查 | 4 |
二、井下部分 | 26 | ||||
安装及使用 | 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不小于24h,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 | 查看地面调试记录 | 2 | 一项不符 扣2分 | |
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区、同水平海拔最高点,应安装信号装置和终端设备。 | 审查系统安装布置图并进行现场检查 | 2 | |||
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以及煤矿认为重要需经常联络的场所,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 | 审查系统安装布置图并进行现场检查 | 2 | |||
井下运输大巷、石门及其他人员通行的主要巷道、采掘工作面等人员密集的施工区域,应安装信号装置和终端设备。 | 审查系统安装布置图并进行现场检查 | 2 | |||
进/出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的通信线路,应铺设在传输管内,防止损坏。 | 现场检查 | 2 | |||
井下通信系统主机应,并与行政通信系统实现联网。 | 现场检查 | 2 | |||
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具有合格证。 | 现场检查 | 2 | |||
井下通信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 现场检查 | 2 | |||
信号设备和终端设备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 现场检查 | 2 | |||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 检查故障登记表 | 2 | |||
定期对备用电源进行测试,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h,应及时更换。 | 现场测试 | 2 | |||
应定期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控制中心。 | 检查故障登记表 | 2 | |||
井下设备系统应具备良好的接地措施,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 现场检查 | 2 | |||
三、系统功能 | 28 | ||||
(一)主要功能 | 23 | ||||
主要功能 | 终端设备与控制中心或调度台之间的双向语音通信功能。 | 现场检查 | 4 | 不符 扣相应分值 | |
由控制中心或调度台发起的组呼功能。 | 现场检查 | 3 | |||
由控制中心或调度台发起的全呼功能。 | 现场检查 | 2 | |||
能够显示发起通信的终端设备编号。 | 现场检查 | 2 | |||
具有通信历史记录并可进行查询。 | 现场检查 | 2 | |||
具有自动或手动启动的录音功能。 | 现场检查 | 3 | |||
具有对系统设备工作状态的连续监测功能。 | 现场检查 | 3 | |||
具有防止修改实时数据和历史记录等存储内容(参数设置及页面编辑除外)的功能。 | 现场检查 | 2 | |||
能对终端设备的当前通信状态进行提示。 | 现场检查 | 2 |
(二)人机对话功能 | 5 | ||||
功能 | 具有人机对话功能,以便于系统设置、参数修改、功能调用等。 | 现场检查 | 2 | 不符 扣相应分值 | |
应具有操作权限管理功能,对参数设置等应使用密码操作,并具有操作记录。 | 察看记录信息并现场检查 | 2 | |||
除报警状态外,在任何显示模式下均应能直接进入所选的显示内容、参数设置、页面编辑、查询等方式。 | 现场检查 | 1 | |||
四、否决项 | |||||
项目 | 1.系统主要设备具有产品合格证。 2.能与避险硐室(救生舱)内人员实现通话。 | 现场检查 | 有一项不具 备,即为系 统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