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葫芦岛市东双线公路工程项目 | 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种名称 | 沈山线施工 | |||
交底时间 | 交底单编号 | 008 | ||||
沈山线施工安全交底 为进一步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从严治本、基础取胜的思想,杜绝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隐患,现将安全交底如下: 1.对影响沈山的施工,首先探明施工范围的通讯、水电、信号等管线及其他设施情况,并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确定防护范围。 2.施工前的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必须经运营单位批准,双方签订安全协议。 3.施工中严格按照运营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及施工范围施工,严禁擅自改变施工方案,禁止野蛮施工。 4.在影响沈山范围内施工时,施工人员戴白色帽子或黄色帽子,穿防护服,施工人员禁止穿红、绿色衣服及安全帽。 5.严禁施工机械、材料及临时设施侵入既有线边坡界限,严禁施工人员在既有线路及轨道上行走,坐卧道轨上休息。 6.沈山线施工时,场地禁止挂红色标语,严禁插红色、绿色旗帜,以免影响司机瞭望。在施工中,必须有防护员跟班作业,作业人员听从指挥,列车通过时禁止施工。 7.严禁施工人员擅自移动和破坏防护设施,严禁在既有线附近生火。 8.在沈山线测量时严禁用钢尺将两股道轨连接一体,如要穿过沈山线遵守一看、二慢、三通过原则。 9.机械设备施工时如吊车,钻机必须垂直既有线停放,必要时设置揽风绳。 10.吊车吊装时必须听从指挥,有列车通过时,停止吊装作业,待列车通过时在进行吊装。 11.沈山线施工要做到一机一人防护。 12.严禁在沈山线两侧挖坑、堆土、乱放物体。 13.若出现紧急情况第一时间截停列车通知驻站联络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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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 序号 | 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