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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025-09-23 10:03:10 责编:小OO
文档
《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与《110~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差异

综述

1、增加了第二章术语、增加了第三章基本规定、在测量章节中删除了视距法测距,增加了卫星定位测量、在现场浇筑基础工程中,试块的养护修订为标准养护、在架线工程中删除了爆压工艺内容。

总则

1、第1.0.3条:架空输电线路工程应按照批准和经会审的设计文件施工。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原设计单位确认。第1.0.4条: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前应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配套的施工方案等技术文件。(旧版本为第1.0.3条: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2、第1.0.5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和新材料应经过试验、测试及试点验证,判定符合本规范要求时,方可采用(旧版本为第1.0.4条: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试验、测试及试点验证,判定符合本规范要求时方可采用)。

述语

增加第2.0.1条:卫星定位测量:利用2台或2台以上接收机同时接收多颗定位卫星信号,确定地面点相对位置的方法。

第2.0.2条:卫星定位:通过卫星定位测量的空间位置精度因子,来直观地计算并显示所观测卫星的几何分布状况。

第2.0.3条:对地距离:在规定条件下,任何带电部分与地之间的最小距离。

第2.0.4条:水胶比:水泥混凝土或砂浆中拌和水(不包括骨料吸收的水)与胶凝材料的质量比。

第2.0.5条:多年冻土:持续2年或2年以上冻结不融的土层,又称永久冻土。

第2.0.6条:热棒:一种由碳素无缝钢管制成的高效热导装置,具有独特的单向传热性能:热量只能从地面下端向地面上端传输,反向不能传热。

第2.0.7条:接地降阻模块:由低电阻材料预制成固定形状的接地单元。

原材料及器材的检验

1、增加第3.0.3条:“并应根据检验结果确定是否使用或降级使用”。

2、增加第3.0.4条:“工程所用的碎石、卵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的有关规定”。

3、增加第3.0.5条:“工程所使用的砂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砂》GB/T14684的有关规定”。

4、第3.0.6条:工程所使用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增加当采用其他品种时,其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水泥应标明出厂日期,当水泥厂超过3个月或保管不善时,应补做强度等级试验,并应按试验后的实际强度等级使用。②、不同制造厂改为不同厂家。

5、增加第3.0.7条:水泥进场时应对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检。

6、增加第3.0.:预拌混凝土配制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规定。

7、第3.0.9条:明确了混凝土拌和及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的有关规定。

8、增加第3.0.10条:混凝土所使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有关规定。

9、第3.0.11条:明确了预制混凝土构件及现浇混凝土基础钢材应符合设计规定及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的有关规定。钢筋、地脚螺栓、插入式角钢(钢管)、接地装置等的加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表面应无污物。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99.2的规定进行检验。

10、增加第3.0.12条: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和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加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规定,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0.12的规定,并应保证构件与构件之间、构件与铁件及螺栓之间安装方便。外观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预应力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有纵向及横向裂缝;2、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放置地平面检查时不得有纵向裂缝,横向裂缝的宽度不得超过0.05mm;3、表面应平整,不得有明显的缺陷。

表3.0.12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和普通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允许偏差表(mm)

项目底盘、拉线盘、卡盘其他装备式预制构件
长度-10±10
断面尺寸-10±5
-5±5
弯曲L/750且≤20

L/750且≤20

预制铁件(预留孔)

对设计位置的偏差

中心线位移105
安装孔距±5±5
螺栓露出长度+10,-5

+10,-5

注:①、本表不包括环形混凝土电杆。②、裂缝不包括用肉眼不能直接明显看出的网状纹、龟纹。③、拉线盘的中心线位移是指拉线盘的U型环与图纸位置的偏差,底盘、卡盘哦中心线位移是指安装孔及底盘圆槽哦的实际加工位置与图纸位置的偏差。④、L为对应的构件长度。

13、增加第3.0.21条:导线及金具连接使用的电力复合脂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复合脂技术条件》DL/T373的规定。

9、第3.0.22条:绝缘子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盘形悬式瓷及玻璃绝缘子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第1部分: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GB/T1001.1和《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 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 盘形悬式绝缘子元件的特性》GB/T7253的规定;②、有机复合绝缘子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交流架空线路用复合绝缘子-定义、试验方法及验收准则》GB/T19519的规定;③、长棒型瓷绝缘子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压架空线路用长棒形瓷绝缘子元件特性》GB/T26874的规定;④、架空地线用绝缘子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地线用绝缘子》JB/T9680的规定。架空地线用针式绝缘子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标称电压高于1000V的架空线路绝缘子第1部分:交流系统用瓷或玻璃绝缘子元件-定义、试验方法和判定准则》GB/T1001.1的规定。

13、第3.0.23条:电力金具螺栓及杆塔螺栓的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输电线路杆塔及电力金具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DL/T284的规定。(增加了电力金具螺栓,旧版本号为DL/T7.4)

14、增加第3.0.24条:工程使用的接地模块、降阻剂等接地降阻材料的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接地降阻材料技术条件》DL/T380的规定。

四、测量

1、第4.0.3条:使用经纬仪和全站仪和全站仪测量时,其精度等级不应低于2″。卫星定位测量采用100+5ppm级仪器,测量时每次至少有5颗观测卫星,卫星定位的PDOP应小于8。(旧版本只要求经纬仪最小角度读数不应大于1′)。

2、第4.0.6条:复测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增加④、转角杆塔中心桩位移未满足设计要求;⑤、塔基断面与设计文件不符。

3、增加第4.0.1条:输电线路施工测量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和《电力工程施工测量技术规范》DL/T5445的有关规定。

土石方工程

1、第5.0.12条杆塔基础坑及拉线基础坑的回填土应分层夯实,回填后坑口上应筑防沉层,其上部边宽不得小于坑口边宽。有沉降的防沉层应及时补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回填土不应低于地面。(旧版本要求每回填300mm夯实一次。验收时宜为300~500mm)。

2、第5.0.13条:石坑应以石子与土按3:1的比例掺和后回填夯实,增加石坑回填应密实,回填过程中石块不得相互叠加,并应将石块间缝隙用碎石或砂土充实。

3、第5.0.16条:接地沟宜选取未掺有石块及其他杂物的泥土回填并应夯实,回填后应筑有防沉层,工程移交时回填土不得低于地面。(旧版本要求防沉层高度为100~300mm)。

4、增加第5.0.3条:风化岩或较坚硬岩石基坑的开挖可采用松动爆破与人工开挖相结合,但应保持坑壁完整。岩渣及松石应清除干净。

5、增加第5.0.4条:采用机械开挖基坑,距设计深度为300mm~400mm时,宜改用人工开挖。

6、增加第5.0.5条:基坑开挖验槽后,地质条件与设计文件不符时,应提请设计处理。

基础工程

1、第6.1.1杆塔基础和拉线基础的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除应遵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及其他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输电线路大体积混凝土基础施工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规范》GB50496的有关规定。(旧版本只要求符合GB50204)

3、第6.1.3条:基础钢筋连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有关规定。(旧版本只要求符合JGJ18)

4、第6.1.4条:不同品种、不同厂家、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应在同一个连续浇筑体中混合使用。同一基础中使用不同水泥时,应分别制作试块,并作记录。(旧版本是不同品种,同一个浇筑体)。

5、第6.2.5条:增加“混凝土下料高度超过3m时,应采用溜槽或串筒下料”。

6、第6.2.12条:试块应在现场浇筑过程中随机取样制作,并应采用标准养护。当有特殊需要时,应加做同条件养护试块。(旧版本要求采用同条件养护)

7、第6.2.15条:现场浇筑混凝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①要求在终凝后12h内开始浇水养护,②外露的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不宜少于5昼夜,(旧版本要求浇筑后12 h,养护时间不少于7昼夜)。

8、第6.3.2条:③、孔深不应小于设计深度。(旧版本要求>设计深度)

9、第6.3.7条: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导管底端埋入混凝土的深度不应小于1.5m。(旧版本要求1.5~2m)。

10、增加第6.6.1条:冬期、高温与雨季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根据当地多年气象资料统计,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低于5℃时,混凝土基础工程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并应及时采取可应对气温突然下降的防冻措施,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高于5℃可解除冬期施工。②、当日平均气温达30℃及以上,应按高温施工要求采取措施。③、雨季和降雨期间,应按雨季施工要求采取措施。④、冬期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104的有关规定。

11、第6.6.2条:冬期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增加①、用于冬期施工混凝土的粗、细骨料中,不得含有冰、雪、冻块及其他易冻裂物质。③、最小水泥用量不宜低于280kg/m³,水胶比不应大于0.55.强度等级小于C15的混凝土可不受上述。(旧版本要求浇筑C15混凝土强度等级混凝土时,最小水泥用量不宜少于300kg/m³,水灰比不应大于0.6)④、拌和水的最高加热温度不得超过60℃,骨料的最高加热温度不得超过40℃。(旧版本强度等级小于52.5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和水的最高加热温度不得超过80℃,骨料的最高加热温度不得超40℃。强度等级等于及大于52.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和水的最高加热温度不得超过60℃,骨料的最高加热温度不得超过40℃。)⑦、搅拌混凝土的最短时间应符合表6.6.2的规定:(旧版本分自落式、强制式;坍落度为30mm;出料容积分<250、250~500、>500)

表6.6.2搅拌混凝土的最短时间(S)(注:表中搅拌机容积为出料容积。)

混凝土坍落度

(mm)

搅拌机容积(L)

<250

250~500

>500

≤80

90135180
>80

9090135
⑧、冬期混凝土养护宜选用蓄热法、综合蓄热法、暖棚法、蒸汽养、电加热法或负温养。(旧版本为覆盖法、暖棚法、蒸汽法、负温养)。⑩、采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配置的混凝土,在受冻前抗压强度不低于混凝土强度设计值的30%;增加其他水泥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40%,且不应小于5MPa。基础拆模检查合格后应随即回填。增加、冬期混凝土施工试块制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的规定。

5、增加第6.1.5条:采用预拌混凝土浇筑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的有关规定。

6、增加第6.1.6条:采用混凝土泵送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的有关规定。

8、增加第6.1.:基础施工过程质量检测和实体质量检测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技术管理规范》JGJ190的有关规定。混凝土的试配强度及试块强度试验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

9、增加第6.1.11条:基础施工完成后,应采取保护基础成品的措施。

10、增加第6.1.12条:基础防腐应按设计规定执行。

11、增加第6.2.:交通及现场供应条件具备时可采用预拌混凝土。预拌混凝土应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

12、增加第6.2.9条:混凝土运送频率应保证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且开始浇筑时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13、增加第6.2.10条:混凝土拌和物入模温度不低于5℃,且不应高于35℃。

14、增加第6.2.11条:当基坑地下水位较高或渗入量过大时,应采取场地截水、降水或水下灌注混凝土等有效措施。

15、增加第6.2.19条:掏挖基础钢筋骨架应符合设计要求,制作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筋间距允许偏差应为±10mm;2、箍筋间距允许偏差应为±20mm;3、钢筋骨架直径允许偏差应为±10mm;4、钢筋骨架长度允许偏差应为±50mm。

16、增加第6.3.11条:灌注桩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的有关规定检测桩身完整性,有特殊要求的灌注桩基础检测方法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17、增加第6.6.3条:高温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①、高温施工时,对露天堆放的粗、细骨料应采取遮阳防晒等措施。必要时,可对粗骨料进行喷雾降温。②、高温施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除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考虑原材料温度、环境温度、混凝土运输方式与时间对混凝土初凝时间、坍落度损失等性能指标的影响,应根据环境温度、湿度、风力和采取温控措施的实际情况,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调整。2)宜在与现场运输条件、施工时间和预计混凝土浇筑作业最高气温的天气条件等一致的条件下,应通过混凝土试拌和运输的工况试验后,调整并确定适合高温天气条件下施工的混凝土配合比。3)宜采用低水泥用量的原则,可采用粉煤灰取代部分水泥。宜选用水化热较低的水泥。4)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小于70mm。③、原材料投入搅拌机时的最高温度不宜超过表6.6.3的规定:

表6.6.3原材料投入搅拌机时的最高温度(℃)

原   材   料

投入搅拌机时的最高温度
水泥60
骨料30
25
粉煤灰等掺合料60
④、混凝土拌和物出机温度不宜大于30℃。⑤、混凝土宜采用白色涂装的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输;对混凝土输送管道进行遮阳覆盖,并洒水降温。⑥、混凝土浇筑入模温度不应高于35℃.⑦、混凝土浇筑宜在早间或晚间进行,且宜连续浇筑。⑧、混凝土浇筑前,施工作业面宜采取遮阳措施,并应对模板、钢筋和施工机具采用洒水等降温措施,但浇筑时模板内不得有积水。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及时进行保湿养护。模板拆除前宜采用带模湿润养护。

18、增加第6.6.4条:雨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①、雨季施工期间,对水泥和掺合料应采取防水和防潮措施,并应对粗、细骨料含水率实时监测,及时调整混凝土配合比。②、应选用具有防雨水冲刷性能的模板脱模剂。③、雨期施工期间,对混凝土搅拌、运输设备和浇筑作业面应采取防雨措施,并应加强施工机械检查维修及接地接零检测工作。④、除采用防护措施外,小雨、中雨天气不宜进行混凝土露天浇筑,且不应开始大面积作业面的混凝土露天浇筑;大雨、暴雨天气不得进行混凝土露天浇筑。⑤、雨后应检查地基面的沉降,并应对模板及支架进行检查。⑥、基坑或模板内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基坑或模板内和混凝土浇筑分层面出现积水时,应在排水后再浇筑混凝土。⑦、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对因雨水冲刷致使水泥浆流失严重的部位,应采取补救措施后在继续施工。⑧、在雨天进行钢筋焊接时,应采取防雨等安全措施。⑨、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防雨措施。⑩、台风来临前,应对尚未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及支架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台风结束后,应检查模板及支架,已验收合格的模板及支架应重新办理验收手续。

19、增加第6.7.1条:多年冻土地区基础施工宜在低温季节进行,厚层地下冰、径流量大的地段基坑开挖应在寒期进行。

20、增加第6.7.2条:确需在暖期施工的基坑,应选择在气温较低的时段内快速施工,坑口应采取遮阳、防雨和保温措施,并应做好排水、防止坑壁坍塌等防护措施。

21、增加第6.7.3条:热棒安装前应进行产品外观质量检查,应校对长度和直径,表面防腐层应符合产品说明要求。

22、增加第6.7.4条:除机械成孔灌注桩基础外,热棒安装宜与基础施工同步进行。

23、增加第6.7.5条:热棒需单独成孔时应首先在基础周围确定安装热棒的位置。棒孔宜用机械成孔工艺。

24、增加第6.7.6条:热棒应在其下端在孔底中心就位后固定,并应检查其安装的垂直度。热棒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棒身长度的1%,单腿基础热棒间高差不宜超过30mm。

25、增加第6.7.7条:热棒地下部分四周空隙应用细沙土分层填实,每层应用水浇透。

26、增加第6.7.:热棒安装完毕后应采取防止损坏的保护措施。

杆塔工程

1、第7.1.3条:当采用螺栓连接构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增加④、连接螺栓的螺纹不应进入剪切面。(旧版本螺栓的防卸、防松应符合设计去除)

2、第7.1.4条:螺栓的穿入方向应符合下列规定:②、对水平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增加5)对于十字形截面组合角钢主材肢间连接螺栓,应顺时针安装。

3、第7.1.6条: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受剪螺栓紧固扭矩值不应小于表7.1.6的规定,其他受力情况螺栓紧固扭矩值应符合设计要求。螺栓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应更换。(旧版本规定以下是4.8级螺栓的扭矩值,并去除了M12的规格的扭矩值)

表7.1.6受剪螺栓紧固扭矩值

螺栓规格扭矩值(N.m)

M1680
M20100
M24250
注:M24-250为8.8级螺栓的扭矩值。

4、第7.1.7条:杆塔连接螺栓在组立结束时应全部紧固一次,检查扭矩值合格后方可架线。架线后,螺栓还应复紧一遍。(取消了复紧后应随即在塔顶部至下横担一下2m之间及基础顶面以上3m范围内的全部单螺母螺栓的外露纹上涂以灰漆,以防螺母松动。使用防卸、防松螺栓时不再涂漆

5、第7.1.: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其结构允许偏差应符合7.1.8的规定。(增加了750kv的偏差项目,旧版本500kV杆塔结构面与横线路方向扭为5‰)

表7.1.8杆塔结构的允许偏差

偏差项目110kV220kV~330kV500kV750kV高塔
杆塔结构根开±30mm±5‰

±3‰

±2.5‰

-
杆塔结构面与横线路方向扭转30mm1‰

4‰

4‰

-
双立柱杆塔横担在主柱连接处的高差(‰)

53.522-
悬垂杆塔结构倾斜(‰)

33331.5
悬垂杆塔结构中心与中心桩间横线路方向位移(mm)

50505050-
转角杆塔结构中心与中心桩间横、顺线路方向位移(mm)

50505050-
等截面拉线塔主材弯曲(‰)

21.51(最大30mm)

1-
6、第7.3.2条:③、普通钢筋混凝土电杆及细长构件不得有纵向裂缝,横向裂缝宽度不应超过0.05mm。(旧版本横向裂缝宽度不应超过0.1mm)

7、第7.5.2条:取消当采用外爆压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架空电力线路外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SDJ276的规定。

增加第7.2.3条:塔材运抵施工现场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2694的规定检查,且应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

增加第7.2.4条:对于安装后不易进行复紧的长构件应在地面完成螺栓紧固,且应验收完毕后方可吊装。

增加第7.2.5条:钢管塔法兰的连接螺栓紧固时应均匀受力且对称循环进行。

架线工程

第8.2.1条:明确了张力放线操作除应遵守一下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750架空送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DL/T5443的规定①、电压等级为22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应采用张力放线;②、110kV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宜采用张力放线;③、良导体架空地线应采用张力放线。(旧版本在张力放线的操作中除遵守以下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试行)》SDJJS2中的规定:①、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必须采用张力放线;②、良导体架空地线及220kV线路的导线展放也采用张力放线。110kV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宜采用张力放线。

第8.2.2条:张力展放导线用的多轮滑车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架空输电线路放线滑车》DL/T371的规定外,其轮槽宽应能顺利通过接续管及其护套(旧版本为符合DL/T685的规定外,轮槽应采用挂胶或其他韧性材料。滑车的磨阻系数不应大于1.015)

增加第8.2.3:同相导线宜采用一次或同次展放。分次展放时,时间间隔不宜超过48h。

增加第8.2.9条:张力放线过程中应有防止产生导线松股、断骨、鼓包、扭曲等现象的措施。

第8.2.11条:张力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时,应防止导线和良导体地线损伤,在容易产生损伤处应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损伤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旧版本没有良导体地线)②当导线损伤已超过轻微损伤,但在同一处损伤的强度损失尚不超过设计使用拉断力的8.5%或损伤截面积不超过导电部分截面积的12.5%时应为中度损伤。中度损伤应采用补修管或带金刚砂的预交丝补修,补修时应符合本规范第8.3.3条第4款的规定。(旧版本中没有带金刚砂的预交丝)。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定为严重损伤,达到严重损伤时,应将损伤部分全部锯掉,并应用接续管或带金刚砂的预绞丝将导线连接。(旧版本中没有带金刚砂的预绞丝)。

增加第8.4.4条:架线施工前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试件进行连接后的握着强度试验。

第8.4.11条:接续管及耐张管压后应检查外观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压后尺寸,其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标准《输变电架空导线及地线液压压接工艺规程》DL/T5285的规定(旧版本用精度不低于0.1mm的游标卡尺测量压后尺寸,其允许偏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架空电力线路外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SDJ276或《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试行)》SDJ226的规定。②、飞边、毛刺及表面未超过允许的损伤应锉平并用0#以下细砂纸磨光。(旧版本为0#砂纸磨光)。⑥、钢管压后应进行防腐处理。(旧版本为裸露的钢管压后应涂防锈漆)。

第8.4.12条: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不应超过一个接续管和两个补修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旧版本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超过两个补修管,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第8.4.13条:导线或架空地线的接续管、耐张线夹及补修管等采用液压连接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输变电工程架空导线及地线液压压接工艺规程》DL/T5285的规定。(旧版本符合《架空送电线路导线及避雷线液压施工工艺规程(试行)SDJ226的规定)。

第8.5.7条:导线各相间或地线的弧垂除应满足本规范第8.5.6条的弧垂允许偏差的规定外,弧垂的相对偏差最大值尚应符合表8.5.7的规定。

表8.5.7 弧垂相对偏差最大值(mm)

线路电压等级110kV220kV及以上
档距不大于800m200300
档距大于800m500
(旧版本导线或架空地线各相间的弧垂力求一致,当满足本规范第7.5.6条的弧垂允许偏差标准时,各相间弧垂的相对偏差最大值不应超过下列规定:①、一般情况下应符合表7.5.7的规定;②、跨越通航河流大跨越档的相间弧垂最大允许偏差应为500mm。

表7.5.7 相间弧垂允许偏差的最大值

线路电压等级110kV220kV及以上
相间弧垂允许偏差值(mm)200300
第8.5.:同相子导线的弧垂除应满足本规范第8.5.6条的规定外,其相对偏差尚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不安装间隔棒的垂直双导线,同相子导线间的弧垂的正偏差不得大于100mm。②、安装间隔帮的其他形式导线同相子导线的弧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220kV及以下的正偏差不得大于80mm。2)330kV及以上的正偏差不得大于50mm。(旧版本①、不安装间隔棒的垂直双导线,同相子导线间的弧垂允许偏差为+100mm。②、安装间隔帮的其他形式导线同相子导线的弧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1)220kV为80mm。2)330~500kV为50mm。

第8.6.4条:弧垂合格后应及时安装附件。附件(包括间隔棒)安装时间不应超过5d,档距大于800m时应优先安装。大跨越防振装置难以立即安装时,应会同设计单位采用临时防振措施。(旧版本为第7.6.4条:为了防止导线或架空地线因风振而受损伤,弧垂合格后应及时安装附件。附件(包括间隔棒)安装时间不应超过5d。大跨越永久性防振装置难于立即安装时,应会同设计单位采用临时防振措施)。

第8.6.7条:绝缘子串、导线及架空地线上的各种金具上的螺栓、穿钉及弹簧销子除固定的穿向外,其余穿向应统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单悬垂串上的弹簧销子应有小号侧向大号测穿入。使用W型弹簧销子时,绝缘子大口一律超小号测,使用R型弹簧销子时,大口应一律朝大号测。螺栓及穿钉凡能顺线路方向穿入者,应一律由小号测向大号侧穿入,特殊情况两边线可由内向外,中线可由左向右穿入,直线转角塔上的金具螺栓及穿钉应由上斜面向下斜面穿入。②、单相双悬垂串上的弹簧销子应对向穿入,螺栓及穿钉的穿向应符合本规范第8.6.7条第1款的要求。(旧版本①、单、双悬垂串上的弹簧销子均按线路方向穿入。使用W弹簧销子时,绝缘子大口均朝线路后方。使用R弹簧销子时,大口均朝线路前方。螺栓及穿钉凡能穿入者均按线路方向穿入,特殊情况两边线由内向外,中线由左向右穿入。)

第8.6.:金具上所用的闭口销的直径应与孔径相配合,且弹力适度。开口销和闭口销不应有折断和裂纹等现象,当采用开口销时应对称开口,开口角度不宜小于60度,不得用线材和其他材料代替开口销和闭口销。(旧版本为金具上所有的闭口销的直径必须与孔径相配合,且弹力适度。)

第8.6.16条:增加地线与门构架的接地线连接应接触良好,顺畅美观。

接地工程

增加第9.0.1条:接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的有关规定。

第9.0.2条:架空线路杆塔的每一腿都应与接地线连接;接地体的规格、埋深不小于设计规定。(旧版本接地体规格、埋深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第9.0.5条:垂直接地体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旧版本垂直接地体应垂直打入,并防止晃动)。

增加第9.0.6条:④、接地体连接部位应采取防腐措施,防腐范围不应少于连接部位两端各100mm。

第9.0.9条:采用降阻剂降低接地电阻时,接地槽尺寸及包裹范围应符合设计规定或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采用接地降阻模块降低电阻时,应符合设计规定。(旧版本采用降阻剂时,应采用成熟有效的降阻剂作为降低接地电阻的措施)。

工程验收与移交

第10.0.2条:增加隐蔽工程验收⑨、基础防腐情况检查。

第10.0.3条:中间验收应按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线路防护设施进行。(旧版本中间验收按基础工程、杆塔组立、架线工程、接地工程进行)增加线路防护设施验收应包括下列内容:

1)基础护坡或防洪堤

2)跨越高塔航空标志

3)拦江线或公路高度限标

4)回路标志、相位(极性)标志、警告牌等线路防护标志

5)线路护桩

6)排水沟、挡土墙等

强制性条文

第6.1.2条: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第7.2.1条:分解组立铁塔时,基础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必须达到设计强度的70%。

第8.4.1条: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第8.4.7条:切割导线外层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附录A安全距离要求

A.0.1 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表A.0.1的要求。

表A.0.1导线对地面最小距离(mm)

线路经过地区对应线路标称电压等级(kV)
110220330500750
居民区7.07.58.51419.5
非居民区6.06.57.511(10.5¹)15.2²(13.7³)
交通困难地区5.05.56.58.511.0
注:1用于导线三角排列的单回路。2对应导线水平排列单回路的农业耕作区。3对应导线水平排列单回路的非农业耕作区。

A.0.2输电线路不应跨越屋顶为可燃材料的建筑物。对耐火屋顶的建筑,如需跨越时应与有关方面协商同意,330kV以上输电线路不应跨越长期住人的建筑物。

    在最大计算弧垂情况下,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A。0.2-1的要求。

表A.0.2-1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标称电压(kV)110220330500750
垂直距离5.06.07.09.011.5
    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输电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不应小于A.0.2-2的要求。

表A.0.2-2输电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mm)

标称电压(kV)110220330500750
距离4.05.06.08.511
    在无风情况下,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表A.0.2-3的要求。

表A.0.2-3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m)

标称电压(kV)110220330500750
距离2.02.53.05.06.0
A.0.3输电线路经过集中林区时,宜采用加高杆塔跨越林木不砍通道的方案。当跨越时,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A.0.3-1的要求。当砍伐通道时,通道净宽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A.0.3-1导线与树木(考虑自然生长高度)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标称电压(kV)110220330500750
垂直距离4.04.55.57.08.5
     在最大计算风偏的情况下,输电线路通过公园,绿化区防护林带,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不应小于表A.0.3-2的要求。

表A.0.3-2导线与树木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m)

标称电压(kV)110220330500750
垂直距离3.54.05.07.08.5
输电线路通过果树、经济作物林或城市灌木林不应砍伐通道。导线与果树、经济作物、城市绿化灌木以及街道行道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A.0.3-3的要求。

表A.0.3-3导线与果树、经济作物、城市绿化灌木以及街道行道树木之间的最小垂直距离(m)

标称电压(kV)110220330500750
垂直距离3.03.54.57.08.5
A.0.4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不应小于表A.0.4的要求。

表A.0.4导线与山坡、峭壁、岩石之间的最小净空距离(mm)

线路经过地区对应线路标称电压等级(kV)
110220330500750
步行可以到达的山坡5.05.56.58.511.0
不行不能到达的山坡、峭壁和岩石3.04.05.06.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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