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化学品
化学品中文名:丙烯腈;氰乙烯;乙烯基氰
化学品英文名:Acrylonitrile,Cyanoethylene,Vinylcyanide
生产企业名称: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 纯品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 浓度 | CAS No. |
丙烯腈 | 107-13-1 |
危险性类别:第3.2类中闪点易燃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本品在体内析出氰根,抑制呼吸酶;对呼吸中枢有直接麻醉作用。急性中毒表现与氢氰酸相似。急性中毒:以中枢神经系统症状为主,伴有上呼吸道和眼部刺激症状。轻度中毒有头晕、头痛、乏力、上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胸闷、手足麻木、意识蒙胧及口唇紫绀等。眼结膜及鼻、咽部充血。重者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出现四肢阵发性强直抽搐、昏迷。液体污染皮肤,可致皮炎,局部出现红斑、丘疹或水疱。慢性中毒:尚无定论。长期接触,部分工人出现神衰综合征,低血压等。对肝脏影响未肯定。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高毒,为可疑致癌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彻底冲洗至少20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勿用口对口)和胸外心脏按压术。给吸入亚异戊酯,就医。
食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1:5000高锰酸钾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易引起燃烧,并放出有毒气体。与氧化剂、强酸、强碱、胺类、溴反应剧烈。在火场高温下,能发生聚合放热,使容器破裂。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氰化氢。
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特殊防护服,在掩蔽处操作。灭火剂: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用水灭火无效,但须用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或泡沫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通常商品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6℃。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MAC(mg/m3)
: 2 | PC-TWA(mg/m3): |
PC-STEL(mg/m3): | TLV-C(mg/m3): |
TLVTN:OSHA 2ppm,4.3mg/m3; ACGIH 2ppm,4.3mg/m3 | TLV-STEL(mg/m3): |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连衣式胶布防毒衣。
手 防 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彻底清洗。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车间应配备急救设备及药品。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有桃仁气味。
pH值
: | 熔点(℃): -83.6 |
沸点(℃): 77.3 | 相对密度(水=1): 0.81 |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83 | 饱和蒸气压(kPa): 13.33(22.8℃) |
燃烧热(kJ/mol):1757.7 | 临界温度(℃): 263 |
临界压力(MPa): 3.5 | 辛醇/水分配系数: -0.92 |
闪点(℃): 无意义 | 引燃温度(℃):480 |
爆炸下限[%(V/V)]: 2.8 | 爆炸上限[%(V/V)]:28.0 |
主要用途:用于制造聚丙烯腈、丁腈橡胶、染料、合成树脂、医药等。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碱类、酸类。
避免接触的条件:光照、空气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D5078mg/kg(大鼠经口);250mg/kg(兔经皮);人吸入300~500mg/m3×5~10分钟,上呼吸道灼痛、流泪;人吸入35~200mg/m3×20~45分钟,粘膜刺激。
LD50:
大鼠经口LD50(mg/kg)
:78 | TDL0: 人经口TDL0: |
大鼠吸入LC50(mg/m3)
: | 大鼠吸入LCL0(mg/m3): |
人吸入LCL0(mg/m3): |
亚急性与慢性毒性:大鼠吸入40mg/m3×4小时/日×6日/周×40日,致死,肝坏死;大鼠经口0.1%饮水×13周,生长减慢,萎靡。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变突性:鼠伤寒沙门氏菌25µL/皿。哺乳动物体细胞突变性:人淋巴细胞25mg/L。
生殖毒性:大鼠经口最低中毒剂量(TDL0):650mg/kg(孕6~15天),对雄性生育指数有影响,可引起胚胎毒性,肌肉骨骼发育异常。
致癌性:大鼠经口最小中毒剂量1700mg/kg(37周)胃癌。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资料。
半数致死浓度LC50: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其他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先用水稀释,再加盐酸中和,然后放入废水系统。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把空容器归还厂商。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2162
UN编号:3173
包装类别:Ⅰ类包装
包装标志: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通常商品加有稳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仓间内。远离火种、热源。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不宜大量或久存。应与氧化剂、酸类、碱类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仓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是否有泄漏现象。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中途不得停驶。 ERG指南:131P ERG指南分类:易燃液体—有毒的。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1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
危险化学品名录;
高毒物品目录。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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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说明:自本安全技术说明书生效之日起,原2002年11月5日编制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同时废止。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