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 次 | 日 期 | 内 容 | 编制 | 审 核 | 批 准 |
| A/0 | 10-07-08 | 初版发行 | X X X | X X X | X X X |
1 目的
为使本公司生产之成品符合工艺及客户要求,确保未经检验和不合格的成品不得出货,特订定此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的所有成品出货前的检验作业均适用之。
3 术语定义
无
4 过程方法图
5 职责
5.1 生管课配送中心负责出货报检工作。
5.2品管部OQC :出货产品的检验、判定、标识及记录。
5.3其它部门:按照OQC之标识对成品进行处置。
6 工作程序
6.1 报检
6.1.1 生管部配送中心接到业务部的《订单出货通知》时,由文员复印《出货清单》交由品管部OQC报检。
6.1.2 品管部OQC接到报检通知时,做好出货检的前期准备工作(产品图纸、测量仪器、出货报告、合格证、不合格证)
6.2 检验。
6.2.1 OQC根据出货清单对批量大或是紧急出货的产品在收到报检单时,可在仓库边备货的同时边检验,缩短出货时间。并且可根据对产品的熟悉度进行选择性的对产品进行检验。
6.2.2 OQC依据《抽样检验规则》进行检验。
6.2.3对抽样成品依据相关抽样标准及具体检验规范进行全检。
6.1.3检查项目:标识、外观、尺寸、功能。
6.2判定
6.2.1 OQC检验完毕后,将检验结果填写于《成品检验报告表》或是客户要求用专用的出货报告则填写于《出货检验报告》(如世宇、长江),并做合格或不合格的初步判定,经品管审核后做验收之判定。
6.2.2合格在AQL值允收范围,OQC将《成品检验报告表》或《出货检验报告》复印一份给配送中心。
6.2.3不合格超出AQL值允收范围,OQC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知会相关单位。
6.3标识
6.3.1 OQC检验完毕后必须立即标识,按《产品标识与可追溯控制程序》执行,OQC依据检验结果,合格成品由OQC贴上绿色 《合格证》,不合格品则贴上红色的《不合格证》并隔离。
6.4记录
6.4.1 OQC对每月出货的产品检验品质状况进行汇总,做成《 月份成品入库批次合格率统计表》
6.4.2各相关记录依《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执行。
6.5入库及出货
6.5.1仓管人员依品管的合格证将合格品入库摆放。
6.5.2入库存放之成品在出货前一天,由OQC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出货,复检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6.5.3 对客户要求有出货
7 相关/支持性文件
7.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7.2标识与可追溯控制程序
7.3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8 质量记录
8.1成品检验报告
8.2出货检验报告
8.3合格证
8.4不合格证
8.5 月份成品入库批次合格率统计表
9 实施
本程序自发行日起正式生效、实施,新版本发行或替代时即废止。
10 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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