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管质字〔2011〕28号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筑工程管理局
关于开展2011年春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拉网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监理、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2011年"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施工伤亡事故,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检查时间自4月11日至5月11日,检查采取企业自查、主管部门检查的方式。市城乡建设委建管局组成四个检查组和督查组,对市内四区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并将于5月份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市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抽查在建工程安全生产情况。
二、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整改情况。
(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使用管理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施工现场洗车机等洗车装置的安装使用和现场道路硬化、裸露土覆盖等扬尘治理情况。
(四)施工现场工人宿舍、食堂等硬件设施的卫生情况,工人宿舍碗橱柜的配备使用情况,现场卫生和生活垃圾的管理情况。
(五)深基坑方案评审、监测和边坡支护情况,对周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防护情况。
(六)模板支撑系统的整体稳定性、纵横向支撑拉结牢固、基础平整牢固等情况;脚手架立杆基础的沉降、拉结点可靠、剪刀撑整体牢固性,操作层脚手板、安全立网平网的封闭是否满铺并固定牢靠等情况。
(七)塔机、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吊篮等起重机械设备登记备案、安装拆除和使用情况,外用电梯防坠落安全器标定情况,防倾翻装置的安装使用情况。
(八)临建设施的防火安全以及仓库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等重点部位和环节情况。
(九)基坑、接料平台、阳台、楼梯、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中、屋面等临边洞口防护情况;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防护设施使用情况。
三、有关要求
工程项目部要严格按照"模式化"管理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填写安全检查标识牌,要落实周检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各项措施逐项抓好落实,对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大检查,结合春季施工的特点,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加大管理力度,切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责成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对检查不认真、防范措施不到位或整改不落实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严肃处理,并根据《青岛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坚决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辖区内开展检查的情况于5月11日前书面报市安监站。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主题词:工程建设管理 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 检查 通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