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所谓检验“危急值”即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说明患者可能正处于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即可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的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危急值”是表示危及生命的检验结果。
二、“危急值”制度的建立是《医疗事故处理条理》举例中的重要部分,也是临床实验室认可的重要条件之一。
三、在“危急值”临床实际应用过程中,不同性质的医院有不同的危急值,同时,由于检验样本的分析前段并不能都由临床实验室控制,故有时候出现的“危急值”并不是患者的实际检验结果,患者并无相应危急症状。
四、经医学检验科与临床医生商讨,对于某些重要检验项目的“危急值”指标应做出规定并写入程序文件。
五、临床检验中危急值的处理
当出现上述危急值时,应立即复查
(一)检查室内质控是否在控,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确认标本采集是否符合要求。
(二)询问医生该结果是否与病情相符。
(三)复检或重新采集标本进行检测。
在确认仪器设备、试剂、质控物正常的情况下,若复查结果与第一次结果吻合无误,各专业实验室应本着急中之急、重中之重的原则,尽快发出报告,及时电话通知临床科室医务人员取结果,或由医学检验科尽快将结果送至临床科室医务人员手中。并在医学检查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历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 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时间(min)、报告人、备注项目。临床医生接到电话后首先考虑两点:一是该结果是否与临床症状相符,二是如果症状不相符,样本的留取是否有问题,如需要,马上重留标本,进行复查。
危急值报告处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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