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技术交底 | 编号 | ||||||
| 工程名称 | 交底日期 | 年 月 日 | |||||
| 施工单位 | 分项工程名称 | 自卸汽车安全交底 | |||||
| 交底提要 | 操作注意事项 | ||||||
| 交底内容: 1.自卸汽车进人城市交道或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 2.启动前应进行重点检查。灯光、喇叭、指示仪表等应齐全完整;燃油、润滑油、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各连接件不得船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燃油箱应加锁。 3.启动后,应观察各仪表指示值、检查内燃机运转情况、测试转向机构及制动器等性能,确认正常并待水温达到40℃以上、制动气压达到安全压力以上时,方可低档起步。起步前,车旁及车下应无障碍物及人员。 4.水温未达到70℃时,不得高速行驶。行驶中,变速时应逐级增减,正确使用离合器,不得强推硬拉,使齿轮撞击发响。前进和后退交替时,应待车停稳后,方可换档。 5.行驶中,应随时观察仪表的指示情况,当发现机油压力低于规定值,水温过高或有异响、异味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6.严禁超速行驶。应根据车速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选择较好路面行进,应避让石块、铁钉或其他尖锐铁器。遇有凹坑、明沟或穿越铁路时,应提前减速。缓慢通过。 7.上、下坡应提前换人低速档,不得中途换档。下坡时,应以内燃机阻力控制车速,必要时,可间歇轻踏制动器。严禁踏离合器或空挡滑行。 8.在泥泞、冰雪道路上行驶时,应降低车速,宜沿前车辙迹前进,必要时应加装防滑链。 9.当车辆陷人泥坑、砂窝内时,不得采用猛松离合器踏板的方法来冲击起步。当使用差速器锁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转弯。 10.车辆涉水过河时,应先探明水深、流速和水底情况,水深不得超过排水管或曲轴皮带盘,并应低速直线行驶,不得在中途停车或换档。涉水后,应缓行一段路程,轻踏制动器使浸水的制动蹄片上水分蒸发掉。 11.通过危险地区或狭窄便桥时,应先停车检查,确认可以通过后,应由有经验人员指挥前进。 12.停放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关锁车门。内燃机运转中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离开前应熄火并锁住车门。 13.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停放应挂上倒档,上坡停放应挂上一档,并应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14.平头型驾驶室需前倾时,应清除驾驶室内物件,关紧车门,方可前倾并锁定。复位后,应确认驾驶室已锁定,方可起动。 | |||||||
| 审核人 | 交底人 | 接受交底人 | |||||
2、当做分部、分项施工作业安全交底时,应填写“分部、分项工程名称”栏;
3、交底提要应根据交底内容把交底重要内容写上。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