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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研究的文献评述
2025-09-30 22:39:59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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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研究的文献评述

王秋玲

(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旅游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  2009届)

摘要:近年来, 海峡两岸贸易关系日益密切,“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的经济格局隐然成形, 作为海峡两岸贸易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产品贸易取得了长足进展。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问题日益成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研究的热点。围绕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的实证研究,学术界引起了大量的争论。本文对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方面的实证研究进行了综述和评论。本文对文献的梳理主要沿两条主线展开:一是综述了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的研究方法;二是综述了对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的影响因素。

关键词:农产品贸易; 互补性; 闽台

一、引言

闽台一水之隔,近年来, 海峡两岸贸易关系日益密切,“你中有我, 我中有你”的经济格局隐然成形, 作为海峡两岸贸易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产品贸易取得了长足进展, 特别是祖国为造福地区的农民, 深化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合作, 2005年率先在厦门建立农产品营销中心, 同年5月实现农产品免税直航运至福建参展。并且先后两次对部分地区的农产品实行进口零关税, 推动了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的深入发展, 目前, 福建省已成为祖国对台农产品贸易最大的进出口、出口省份和第二大进口省份。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问题日益成为海峡两岸经贸关系研究的热点。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在性质上属于一个国家内部区域之间的贸易范畴, 但在运作方式上基本上按照国际经济惯例运行, 研究海峡两岸这种特殊的农产品贸易问题是国际贸易问题研究中的特例与重要补充, 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深入研究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互补性问题, 不仅有利于促进海峡两岸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与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与升级, 而且有助于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的调整,推动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合作继续走向双赢,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 [2]

     关于贸易互补性研究大多是运用指数RCA、出口相似性指数和产业内贸易指数。于津平( 2003)应用RCA 指数、贸易互补性指数分析了我国与东亚主要国家之间的贸易互补性及比较优势[3]。朱晶( 2006)用RCA 指数、贸易强度指数分析了中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及对中印农产品贸易的未来发展趋势作出预测[4]。张莉侠、孟令杰( 2006)通过计算贸易互补性指数得出中美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增强的结论[5]。凌振春( 2006)运用修正的RCA 指数与贸易强度指数分析了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6]。

随着两岸农产品贸易的深入发展, 针对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研究不断涌现。郑金贵( 2005)指出健康发展的两岸农产品贸易是双赢, 并提出强化地区农产品卫生品质、创立地区农产品品牌等措施来拓展祖国市场[7]。蒋颖( 2006)通过计算两岸农产品贸易依靠存度分析了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的相互依赖程度, 得出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日益紧密的结论[8]。连耀山( 2007) 通过对闽台GDP、农业基本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后, 认为闽台农业生产要素的互补性是农产品贸易持续发展的基础[9]。蔡贤恩( 2007)应用贸易结合度指数分析了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及比较优势[10]。总之, 从现有相关文献资料看, 目前有关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的研究大多侧重从单一角度进行分析, 将相关指数结合起来对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综合研究却较少涉及, 本文将在充分吸收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 通过实证分析, 对闽台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做深入研究。

二、 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研究的研究方法综述

关于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实证研究的研究方法,现有文献集中于运用RCA 指数、出口相似度指数、产业内贸易指数、增长率、贸易结合度、贸易互补度分别从各个角度对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进行剖析,较为全面揭示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及其变化情况。

1、比较优势指数。从比较优势角度考察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 本文采用由Ba lassa1965 年提出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它是指一国或地区的出口总额中某类产品的出口比例相对于世界出口总额中某类产品的出口比例大小。用公式表示为:

RCAi j = (X ij /X i ) / (Xw j /Xw )

其中, RCA ij 为i国或地区在j 类产品上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 X ij 为i国或地区j类产品出口额, X i为i国或地区所有产品出口总额, Xw j 为j类产品世界出口总额, Xw 为所有产品的世界出口总额。RCAi j < 0. 8, 说明该产品出口不具有比较优势; 若RCAi j > 0. 8, 说明该产品出口具有比较优势。RCAi j 指数测算的是一国或地区出口产品相对世界平均水平的比较优势, 为更好比较2个地区农产品的相对比较优势, 笔者对RCAij 指数进行修正,并引入新的相对显性优势指数CRA, 用公式表示为:

 CRAab=ln(RCAa/RCAb)

上式中, CRAab 为祖国对地区的相对显性优势指数, RCAa 与RCAb 分别为祖国与地区在该类商品的显性比较优势指数。当CRAab=0 时, 则该类商品在海峡两岸的比较优势

相同; 当CRAab>0 时, 则该类商品在祖国相对于在地区具有比较优势, CRAab 的值越大, 比较优势越明显, 该类商品的海峡两岸贸易互补性越强; 反之, 如果CRAab<0 时, 则该类商品在祖国相对于在地区具有比较劣势, CRAab 的值越小, 该商品在祖国相对于在地区的比较劣势越明显, 该类商品在两地的贸易互补性越弱。

2、出口相似度指数。由于农产品的生产受地域和气候的影响, 故在农产品方面具有相同比较优势的贸易双方有可能在农产品贸易的结构层面形成互补, 而比较优势指数在分析此类问题时存在局限性, 为了克服这种局限性, 笔者拟从结构竞争视角进一步分析海峡两岸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在结构竞争视角分析中, 主要采用由芬格和克瑞宁( 1979) 提出的出口相似度指数分析海峡两岸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出口相似度指数主要用于衡量贸易双方在第三市场或者世界市场上出口产品的结构相似程度。若某产品的出口相似度指数越高, 则其出口结构越相似, 这种产品的贸易互补性就越弱, 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也就越强; 反之, 若某产品的出口相似度指数越低, 则其出口结构越不相似, 则产品的贸易互补性就越强, 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也就越弱。出口相似度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上式中, ESIab 为海峡两岸农产品的出口相似度指数, j 是农产品种类。ESIab 变动范围在0 和100 之间。若ESIab=100, 则表明海峡两岸某种农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出口结构完全不相同; 若ESIab随着时间推移而上升, 则表明海峡两岸农产品的出口结构趋于收敛, 在世界市场上竞争加剧, 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减弱; 反之, 若ESIab 随着时间推移而下降, 则表明海峡两岸农产品的出口结构趋于发散, 在世界市场上竞争减弱, 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增强。

3、产业内贸易指数。为了更深入地分析海峡两岸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 笔者拟采用产业内贸易指数从章的层面进一步考察海峡两岸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情况。首先采用HS 编码分类方法, 将海峡两岸贸易的农产品划分为24 章, 接着测算这24 章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及其变化情况。HS编码分类是按商品的原料来源, 结合其加工程度与用途以及所在的部门编排商品一章所包含的商品, HS 编码分类法的每一章所包含的商品可视为是一个部门的产品。

目前研究产业内贸易水平中最经常采用的是格鲁伯与劳艾德( 1975) 建立的产业内贸易指数,笔者在研究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时对其进行了修正, 其计算公式如下:

上式中, GLI 为海峡两岸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 Xaj 为祖国对地区某章农产品的出口额, Maj 为祖国对地区某章农产品的进口额, GLI 取值在0- 1 之间, 如果GLI 越接近0, 则说明海峡两岸在该章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程度越低, 即海峡两岸在该章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越高; 如果GLI 越接近1, 则说明海峡两岸在该章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程度越高, 即海峡两岸在该章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越低。

4、贸易结合度指数。贸易结合度指数最初是由经济学家布朗提出的,后经过小岛清、彼特·德拉斯、山泽逸平等人的研究得到了完善。它是指一国(或地区) 对某一贸易伙伴国(或地区) 的出口占该国(或地区) 出口总额的比重与该贸易伙伴国(或地区) 的进口总额占世界进口总额的比重之比,常被用于衡量贸易伙伴间贸易联系的紧密程度,其数值越大。表明两国(或地区)在贸易方面的联系越紧密。常用的计算公式如下:

TCD = (Xij / Xi ) / (Mj / Mw )

上式中, TCDij表示i 、j 两地间的贸易结合度指数;Xij表示i 地对j 地的出口额;Xi 表示i 地出口总额;Mj 表示j 地进口总额;Mw 表示世界进口总额。当TCD < l , 表明i 、j 两地在贸易方面联系松散; 当TCDij > l ,表明i 、j 两地在贸易方面联系紧密。

5、贸易互补性指数( TCI)。贸易互补性指数( TCI) 是经济学家Peter Drys2dale 在Kojima 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一种贸易互补性的测试工具。通常来衡量两个国家或地区贸易关系的紧密程度。单个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的计算公式是:

                      

其中, 代表用出口来衡量的i 国或地区在k 产品上的比较优势,具体表示为:

                       ,

代表用进口来衡量的j 国或地区在k 产品上的比较优势,具体表示为:

                       

式中,X 和M 分别表示出口和进口;W 为世界的出口总额;下标i 、j 分别表示i 国或地区和j 国或地区;上标k 表示产品。通常以为,Cij 值越大,说明两国或两地区的贸易互补性越强;反之Cijj 值越小,说明两国或两地区的贸易互补性越不明显。

三、 关于影响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主要因素的综述

1、 福建对农产品出口受“经贸”影响。

    中国加入WTO后, 地区依据WTO规则调整对祖国经贸, 逐步取消对祖国农产品进口的, 目前已开放1473 项祖国农产品的进口, 仍有40% 左右农产品进口, 从开发的农产品种类看, 一些祖国具有竞争力优势的产品并未列入其中。2000年以来闽台农产品贸易总体上仍然以“间接、单向、民间”的非常态贸易格局为主, 制约着台农产品贸易发展。当2005年祖国的一些惠台农产品贸易出台后, 地区农委会有关人员强调地区水果输入祖国应该由双边举行正式谈判, 不允许采用民间方式

达成共识, 为地区农产品进入祖国市场设置人为障碍, 政治因素成为影响闽台农产品贸易关系发展难以逾越的最大障碍。

2、 两岸农产品质量标准存在差异。

国际上有通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如食品安全标准是CAC ,它是联合国粮农组织237 种食品的检测标准和41 个卫生安全标准,对158 种农药、54 种兽药、1 005 种添加剂和25 种食品污染物进行评估,包括农药、兽药残留物限量标准、添加剂标准、各种污染物限量标推、辐照污染标准、感官、品质检验标准、检测分析方法标准、取制样技术设备标准、以及检验数据的处理准则等。在这方面基本与国际接轨,某些标准甚至高于现行CAC 标准水平。而国家标准只有40 %左右等同采用或等效采用国际标准,覆盖面不够。两岸许多农产品技术标准存在差异,这也成为两岸农产品贸易的障碍。

3、  农产品生产成本高、价格高。

     土地总面积316 万平方公里,山坡和高山地区占了总面积的3/ 4 ,适于农业作物生产的用地少。现有耕地83155 万公顷,占土地面积的23121 %[11]。耕地成本高,耕地年租金在200 万新台币/ hm2 以上,相当于人民币312 万元。二战后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以及农业劳动力老龄化现象,使农业劳动力资源匮乏。现有人口总数2261153 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340139 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5111 % ,其中农业劳动力仅为12 万人,总全社会劳动力的6156 %。雇佣一个农业劳动力日工资在1200~1400 元新台币之间,相当于劳动力日工资28815~33615 元人民币。而在福建,劳动力日工资约为30 元。物质费用和劳动力费用高,使农产品生产成本高,2005年粳稻每百公斤生产成本在1327~1607 元 , 每百公斤生产成本9 460 元[12]。由于农产品生产成本高,农产品价格也高。2006 年海交会上,2 号木瓜售价28元/kg ,而木瓜6.4元/ kg ,爱文芒果46 元/ kg ,芒果9元/kg ,农产品总体售价高出五倍左右,这也制约了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

四、 简要评价

通过以上文献综述我们可以看到,目前学术界对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的研究方法存在不同看法,但是得出的结论大致上达到异曲同工之妙。

基于上述文献综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闽台两地显性比较优势及相对显性比较优势存在差异。从显性比较优势看, 相对世界平均水平, 海峡两岸农产品均不具有比较优势, 但从相对显性优势看,福建农产品有较强显性比较优势,地区农产品则不具备显性比较优势。以相对显性比较优势分析,闽台农产品贸易具有一定互补性,但从其变化趋势看,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减弱。在入世保护期结束的新形势下, 海峡两岸均面临开放农产品市场与参与世界市场竞争的严峻考验, 海峡两岸应积极调整农产品贸易方向, 努力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以共同应对这种考验与挑战。

2、海峡两岸农产品出口相似度指数较低, 海峡两岸农产品存在结构性贸易互补, 但出口结构竞争变化趋势显示海峡两岸农产品的结构性贸易互补正逐渐下降, 这表明海峡两岸农产品出口结构差异趋于缩小, 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激烈程度趋于上升。这种竞争是不可避免的, 但这种竞争有利于促进海峡两岸农业生产结构调整以及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与升级。

3、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呈现较高的集中度, 海峡两岸主要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有增强趋势。鉴于目前祖国惠台主要集中于互补性较弱或没有互补性的农产品, 今后祖国方面对台农产品贸易调整与选择可更多考虑海峡两岸贸易互补性较强的农产品, 这样才更有利于促进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的深入发展。

成绩:40

参考文献

[1]蔡贤恩.农产品贸易学[M].厦门:鹭江出版社,2003.

[2]张传国,蔡晓艺.多视角下海峡两岸农产品的贸易互补性研究 [J].国际贸易问题,2008,1.

[3] 于津平.中国与东亚主要国家和地区间的比较优势与贸易互补性[ J]. 世界经济,2003( 5):29- 35.

[4]朱晶,陈晓艳.中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及贸易潜力分析[ J] . 国际贸易问题,2006( 1):40- 46.

[5] 张莉侠,孟令杰.中美农产品贸易互补性分析[ J].国际贸易问题,2006( 11):45- 49.

[6] 凌振春.中澳农产品贸易互补性与竞争性分析[ J].上海经济研究,2006( 11) :66- 72.

[7] 郑金贵.农产品对接祖国市场的分析与建议[ 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 8( 4):1- 5.

[8] 蒋颖.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依存性分析[ 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9( 3):14- 18.

[9] 连耀山.对闽台农产品贸易可持续发展的探讨[ 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0 ( 1):31-34.

[10] 蔡贤恩.闽台农产品贸易互补性研究[ J].技术经济,2007,26( 12):117- 122.

[11]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农业统计要览[ G].台北:2005. 

[12] 农业部.中国农业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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