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本公司实施严格的出厂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
2.0职责
品控部:IQC和检验员负责原料验收和产品出厂检验,品控经理或主管负责产品的放行审批工作。
仓库部:负责产品的保存,按审批结果对产品进行发货或其他处理。
3.0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均适用本制度。
4.0内容
4.1产品检验
4.1.1检验人员是企业产品质量的最后把关人,必须确保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对原材料和产品质量行使一票否决权,凡经检验人员签发的合格产品,对相关产品负责。
4.1.2检验员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检验标准对产品实施检验,保证不漏检、不误检,做到批批检验,检验数据科学准确。
4.1.3检验室要把每天检验情况上报质量负责人。
4.2出厂检验
4.2.1检验员要严把质量关,产品达不到标准要求不准出厂。
4.2.2检验员要按照生产许可证验收细则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检验。
4.2.3出厂检验项目中注有“*”号标记的,应制定“*”号检验项目检验计划,按要求每年检验1-2次,可自行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4.2.4产品出厂必须实行批批检验,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格式规范、完整,检验数据准确,填写正确。
4.2.5产品检验合格后填写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手签后,准予出厂。
4.2.6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坚决不准出厂,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2.7产品标签严格执行《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GB7718的规定。
5.0修订记录
| 2013年11月14日对文本格式进行了修订。 | ||
| 制 定 | 审 查 | 批 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