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制 | 审核 | 批准 | 受控状态 |
对标准物质实施有效的控制与管理,保证量值的可靠性,确保实验室能合理存储、使用、核查标准物质。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标准物质(含标准曲线、标准样品和标准图谱)的管理。
3 定义
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的相关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程序,下面引用最相关的一些术语和定义,并新增一些定义。
3.1 标准物质reference material(RM):具有足够均匀和稳定的特定特性的物质,其特性被证实适用于测量中或标称特性检查中的预期用途。
3.2 有证标准物质 certified reference material(CRM):附有由权威机构发布的文件,提供使用有效程序获得的具有不确定度和溯源性的一个或多个特性量值的标准物质。
4 职责
4.1 标准物质使用人:负责标准物质的申购;协助采购员进行标准物质的验收;负责实施标准物质期间核查并记录。
4.2 设备管理员:负责标准物质的编号、标识、保管、发放、报废;建立标准物质档案,进行标准物质证书管理;编制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组织标准物质期间核查。
4.3 技术负责人:负责标准物质申购的审核,所使用标准物质报废的审核和批准,以及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的审批。
4.4 实验室主任:负责标准物质申购的批准。
4.5 采购员:负责标准物质的采购和不合格品的退换工作;组织标准物质的验收。
5 工作程序
5.1 标准物质的申购
5.1.1标准物质使用人负责根据工作需求和检测方法要求提出采购申请,申请应注明标准物质的名称、规格、数量、特性量值(组分及组分含量)、推荐供应商、用途、到货日期等内容和要求,经技术负责人审核,实验室主任批准后,采购员按《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采购,应尽可能购买“有证标准物质”或经国家法定计量机构证明其溯源性的标准物质。
5.1.2 实验室所配备的标准物质应覆盖CNAS认可的能力范围,对于仪器法化学成分分析,在选购标准物质时,标准物质的主要成分应尽可能与样品基体一致,浓度范围相近,标样含量范围应覆盖检测样品的含量。对于硬度检测,硬度标准块应能覆盖硬度标尺或载荷的范围以及认可的典型硬度值。可能时,应选择能溯源到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的供应商。
5.2 标准物质的验收
标准物质到货后,由采购员组织申购人和设备管理员对标准物质的标签、证书和在采购申请中注明的其它信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标准物质清单》中注明入库数量、类别等信息。验收不合格的标准物质可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严禁不合格标准物质入库。
5.3 标准物质的储存
验收后的标准物质应遵循标准物质说明书中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贮存,应特别关注特定要求,包括其毒性、对热、空气和光的稳定性、与其他化学试剂的反应、储存环境等。对有危害的标准物质应实施安全隔离,要求贮存环境条件较高的标准物质,其贮存环境应建立监控手段和设施,必要时应对环境参数进行点检,填写《温湿度记录表》。
5.4 标准物质的标识
5.4.1 标准物质编号规则
有编号的标准物质延用其原有编号,无编号的标准物质实验室可对标准物质进行编号,以保证其唯一性。标准物质的编号由批号+两位流水号组成,如GB(Z)19080211-01表示为该批号验收通过的第一份标准物质。流水号每批从01开始。
5.4.2 设备管理员填写“标准物质标签”,贴于标准物质外包装最明显的位置。
5.5 标准物质的建档
所用方法/标准/规范指明需使用有证标准物质的,所购买的有证标准物质应附带标准物质证书,标准物质证书应具有关于标准物质均匀性的说明、有效期、参考值、给定置信水平下的不确定度等信息,设备管理员负责标准物质证书验收审核,并将标准物质证书存入标准物质档案中。
5.6 标准物质的领用
标准物质使用人向设备管理员领用标准物质时,应填写《标准物质领用记录表》。使用人使用完后,如需归还,需立刻归还至设备管理员处,并在《标准物质领用记录表》中填写相关记录。
5.7 标准物质的使用
标准物质在初次投入使用前,使用人须仔细阅读标准物质所附证书上的内容,了解其量值特点和标准值所适用的条件,确保标准物质在适用的环境条件下被使用,同时检查其状态是否符合使用要求。如发现存在标签丢失破损、变质、过期等情况,应立即向设备管理员汇报,由设备管理员对标准物质采取报废等措施处理,并记录在《标准物质报废记录表》中。
5.8 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
设备管理员于每年12月底制定《标准物质核查计划表》,由技术负责人审核,实验室主任批准。设备管理员组织标准物质使用人按照标准物质期间核查计划进行期间核查,由标准物质使用人将核查结果记录于《标准物质核查记录表》中,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5.8.1 标准物质应具有的标准物质证书、不确定度、有效期等信息是否完整,是否在有效期内;
5.8.2 标准物质包装标识是否完整,有无颜色、形态变化,有无带入明显杂物;
5.8.3 标准物质存放地点、温湿度等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5.8.4 适用时,验证标准物质各参数的量值是否在可接受的不确定度范围内。
5.9 核查结果的处理
经核查合格的标准物质,给出合格结论,准予继续使用;对于核查不合格的标准物质,注明不合格项目的核查结果,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作为标准物质使用,进行报废处理,并在《标准物质报废记录表》进行记录。如有不合格标准物质被误用,应立即启动《不符合检测工作控制程序》。
6 相关文件
1)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与定义》
2)《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
3)《不符合检测工作控制程序》
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7 相关记录
1)《标准物质清单》
2)《标准物质领用记录表》
3)《标准物质报废记录表》
4)《标准物质核查计划表》
5)《标准物质核查记录表》
6)《标准物质标签》
8 修订情况
| 序号 | 版次 | 修订页码/条款 | 修订内容 | 修订人 | 审核人 | 批准人 | 实施日期 |
| 1 | A/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