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设置表
| 适用旅客 | 舱位 | 折扣率 | 舱位 代码 | 票价 级别 | 使用条件 | |||||
| OPEN票 | 留座时限 | 签转规定 | 变更规定 | 退票规定 | ||||||
| 散客 | 公务舱 | 130% | C | C100 | 允许 | 保留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航班离站当天购票,随订随售。 | 允许签转,但需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含)前提出,并降至经济舱全价票方可签转。 | 允许变更 | 免费退票。 | |
| 65% | C/CH | C/CH50 | ||||||||
| 公务舱免票 | A | CFOC | ||||||||
| 散客 | 经济舱 | 100% | Y | Y | 允许 | 允许签转,需在航班起飞前24小时(含)前提出。 | 允许变更 | 未经使用客票的自愿退票 成人: (1)经济舱L舱至Y舱客票收取票面价5%的退票手续费; (2)经济舱T舱至M舱客票收取票面价10%的退票手续费; (3)经济舱U舱至E舱客票收取票面价20%的退票手续费; (4)经济舱B舱至Q舱客票收取票面价30%的退票手续费; (5)经济舱R舱(含)以下客票不得退票。 (6)升舱后的客票退票,退还舱位差价后按原舱位对应的规定执行。 儿童及婴儿均免收退票费。 注: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 | ||
| 50% | YCH50 | |||||||||
| 10% | YIN10 | |||||||||
| 90% | H | H | 不允许 | 不允许 | B舱(含)以上舱位同舱位间变更免收变更费。如无同舱位,则需补差额到对应舱位价办理升舱变更。 | |||||
| 85% | K | K | ||||||||
| 80% | L | L | ||||||||
| 75% | M | M | ||||||||
| 70% | T | T | ||||||||
| 65% | E | E | ||||||||
| 60% | V | V | ||||||||
| 55% | U | U | ||||||||
| 50% | Q | Q | ||||||||
| 45% | G | G | ||||||||
| 40% | B | B | ||||||||
| 35% | R | R | B舱以下舱位同舱位间变更免收变更费。如无同舱位,必须升舱至B舱(含)以上舱位并补差额。 | |||||||
| 30% | I | I | ||||||||
| 25% | W | W | ||||||||
| 20% | O | O | ||||||||
| 中转联程旅客 | 中转联程 专用舱 | X | YXOW | 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每次收取票面价5%的变更费。 | 客票全部未使用按票面价30%收取退票手续费,客票已部分使用不得退票。 | |||||
| YXRT | ||||||||||
| 适用旅客 | 舱位 | 折扣率 | 舱位代码 | 票价 级别 | 使用条件 | |||||
| OPEN票 | 留座时限 | 签转规定 | 变更规定 | 退票规定 | ||||||
| 往返程旅客 | 经济舱 | 往返程特价 | P | YPRT | 不允许 | 保留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航班离站当天票,随订随售。 | 不允许 | 可免费变更一次,再次变更每次收取票面价5%的变更费。 | 客票全部未使用按票面价30%收取退票手续费,客票已部分使用不得退票。 | |
| 专用舱 | ||||||||||
| 伤残军人普通舱 | 50% | Y | YDFMM50 | 不得签转,不得变更,OPEN不允许。 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票价购买的客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 ||||||
| 伤残普通舱 | 50% | Y | YDFPP50 | |||||||
| 特殊舱位 | ||||||||||
| 常旅客 | 经济舱 | 积分消费免票 | Z | YFOC | 不允许 | 按常旅客规定 | 不允许 | 按常旅客规定 | 不允许退票 | |
| 特定旅客 | 经济舱免票 | Z | YFOC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退票 | ||||
| 散客 | 特殊舱位 | N | 见中联航通知 | 保留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48小时;航班离站当天购票,随订随售。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退票 | |||
| 网上售票B2C | 专属特价舱位 | J | JFOC | 随订随售 | 不允许 | 不允许 | 不允许退票 | |||
2、正常票价客票有效期为一年(从客票销售日期起计算)。
3、特种票价的客票有效期,按该票价有关规定计算。
二、一般规定:
1、舱位订座原则:必须严格按航班开放的舱位进行订座,并按其订座舱位对应的价格填开客票,严禁高舱低占、弄虚作假,否则按中联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舱位组合使用:一张客票来回程、联程航班子舱位可以组合使用,使用条件按照相应的舱位等级执行。注:客票须按顺序使用。
三、票价:
1、客票价为旅客旅行之日起适用的票价(不含机场建设费),如遇票价调整,已出售的客票,票款不做变动。
2、各舱位价格为明折明扣,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票款个位四舍五入,具体价格以订座终端中公布的票价为准。
四、定座和出票:
保留到航班起飞前48小时,之后随订随售。
五、自愿签转:
C、Y舱客票及儿童、婴儿票价客票允许签转,不收取费用。其它各类优惠票不得签转。
六、散客自愿变更:
子舱位变更及升舱差额均按客票票面价计算,在原出票地或中联航指定售票处办理。变更后的客票其订座终端中的航班日期、订座舱位须与票面一致,否则将按代理人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6.1、变更航班、日期:
6.1.1使用C舱、Y舱儿童、婴儿票价的客票,可免费变更不限次数。
6.1.2使用H舱(含)以下子舱位散客优惠票价的客票同等舱位可免费变更不限次数。
6.2、经济舱子舱位间的变更:
6.2.1允许高舱位改低舱位,但差额不退;若旅客要求退舱位差额,按自愿退票办理,再重购新票。
6.2.2低舱位改高舱位做如下处理,A)代理销售单位需将原客票做全退处理并收回原行程单。
B)代理销售单位需将新出客票号码在原客票PNR中作RMK说明,即:原客票作全退,已出新客票,票号为:822-XXXXXXXXXX,并打印作为升舱结算附件。
6.2.3如客票更改航班、日期与低舱位改高舱位同时进行,按本文件6.2.2操作,不收变更费。
6.3、提高舱位等级(升舱,即由经济舱升至公务舱)
6.3.1按照票面价格与变更后适用舱位票价的差价收取差额,换开客票,不收退票费及工本费。
6.3.2如客票更改航班、日期与升舱同时进行,只收舱位差价,不收变更费、退票费及工本费。
6.4降低舱位等级(降舱, 即由公务舱降至经济舱)
6.4.1公务舱变更至Y舱退还公务舱与Y舱差额。
6.4.2公务舱变更至Y舱以下子舱位按自愿退票处理。
七、自愿退票、非自愿退票、旅客因病退票:
7.1 自愿退票:
7.1.1 见“国内航班多等级舱位设置表”中有关退票的规定办理。
7.1.2升舱后的客票如旅客要求退票,应先退还旅客升舱前后的舱位差价(即:换开客票的“票价计算”栏中标注的补差金额)再按“票价计算”栏标注的原舱位的退票规定,根据中联航退票规定以原票价计算退票费。(即:升舱部分票款全退,原舱位票款需按舱位规定退款。)
7.1.3 团队自愿退票:
7.1.3.1凡10人以上的团队旅客购票后自愿退票,按下列规定收取退票费:
1)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以前退票,收取票价10%的退票费。
2)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72小时至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点前退票,收取票价30%的退票费。
3)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一天中午12点以后至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退票,收取票价50%的退票费。
4)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提出退票,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7.1.3.2团体旅客误机,如误机发生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前收取票价50%的误机费;如误机发生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以后,客票作废,票款不退。
7.1.3.3团体旅客中部分成员自愿要求退票,除票价附有特殊条件者外,如乘机的旅客人数不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按上述规定办理;如乘机的旅客人数少于该票价规定的最低团体人数时,按下列规定办理:
1)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应将团体旅客原付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票款总金额后,再扣除按上述规定应扣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2)如客票部分未使用,应将团体旅客原付折扣票价总金额扣除该团体已使用航段的票款后,再扣除乘机旅客按正常票价计算的未使用航段票款总金额及按上述规定应扣的退票费差额多退少不补。
7.2非自愿退票:
7.2.1 由于《中联航国内客运手册》4.3.2.1所列原因之一者,引起旅客要求退票称为非自愿退票。
7.2.2 非自愿退票的办理规定,按《中联航国内客运手册》9.5.2执行。
7.3 旅客因病退票:
7.3.1旅客应向销售代理人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适宜乘机的三证(诊断证明书原件、病历原件、药费单原件及复印件)、行程单原件、患病旅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3.2销售代理人应将上述证明、凭证提交给所在地区中联航商务代表。由商务代表对代理人提交的证明、凭证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商务代表销售经理签字。销售代理人将上述经中联航商务代表签字认可的证明、凭证附在退款单后,方可为旅客免费办理退票手续。
八、客票填开:
1、“票价”栏按订座终端中公布的票价明折明扣填开。
2、“签注”栏按订座舱位对应的条件打印“不得签转”等条件。
3、“票价等级/客票类别”栏打印适用票价及订座舱位对应的运价基础,详见附表一的“票价级别”。
4、团队必须在同一记录编号中订座,客票连号填开,不得跳号,并注明团队代码“GV+团队人数”;30人以上团队在出票时,可使用SP指令进行分离并在分离后的PNR的RMK栏注明“与*****记录编号系同一团”,出票规定不变。
5、如客票上舱位与对应票价不符,出票单位应补齐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