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为了激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潜能,使其踊跃提供有利于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改进意见,提高经营绩效,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特制度本管理制度。
2、公司员工对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完善、技术工艺、品质改善等各方面的改善建议,均适用本制度。
二、认定及分类
1、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按其性质分为管理类建议和技术类建议。
2、凡属于下列内之一者,均属于管理类建议。
1)管理方法,制度创新;
2)原有制度的完善;
3)品质管理的建议;
4)费用降低的改进方案;
5)其他涉及管理方法、制度的改进。
3、凡属于下列内容之一者,均属于技术类建议。
1)产品开发、设计新创意;
2)产品的技术更新;
3)生产工艺流程的改进;
4)降低生产成本改进方案;
5)机器设备技术的改进;
6)其他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的改进。
4、建议内容凡属于下列之一者,概不予受理。
1)无具体的内容的;
2)公知的事实或已在改善的;
3)已被采用过或已有他人先提出建议的;
4)业务上被指令改善或由上级指示他人进行改进的;
三、组织构成
1、集团公司、各子公司成立合理化建议推进小组。为精简机构和提高效率,推进小组挂靠相关行政管理职能部门,组长由其部门经理担任,财务部经理(主管)担任副组长。
2、推进小组的主要职责为:
1)合理化建议的受理、登记、审定;
2)对采纳的合理化建议组织实施、追踪、协助和督导;
3)合理化建议实施经费的核准;
4)施行成果的调查、核实;
5)施行成果的奖励。
四、工作程序
1、合理化建议工作程序如下:
1)合理化建议者填写《合理化建议书》(附后),必要时配以图表和文字说明。
2)推进小组对合理化建议进行编号、登记。
3)经审定的建议分为采纳或可行(保留)。采纳的建议送有关部门给予改进实施,保留的建议予以存档。
4)推进小组根据建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情况,拟定具体的奖励额,并送公司领导核准。
2、合理化建议人应对建议实施过程提供指导和协助。
五、奖励办法
1、凡建议审定为可行,数量达2件以上(含2件)者,发给奖金100-300元。
2、凡管理类建议被审定为采纳,在经营管理中确有成效的,酌情奖励。
3、凡技术类建议被审定为采纳,可以计算经济效益的,按年度实际产生效益的10-20%予以奖励。
合理化建议书
□合理建议 No:
□技术建议 年 月 日
建议
| 资料 | 建议名称 | ||||
| 建议单位 | 建议人 | ||||
| 存在 问题 分析 | |||||
| 详细 改善 方案 ※ | |||||
| 评定 意见 | □本方案可行,转 部门组织实施 □本方案保留,交 部门存档。 □本方案不可行 | 评估人 | |||
| 推进小组审定意见 | |||||
合理化建议奖励审批表
□合理建议 No:
□技术建议 年 月 日
建议
| 资料 | 建议名称 | ||||||||
| 建议单位 | 建议人 | ||||||||
| 评定 意见 | □本方案可行,已转 部门组织实施 □本方案保留,已交 部门存档。 | 评估人 | |||||||
| 经 济 效 益 估 算 | |||||||||
| 奖励金额 | 计人民币(大写) ¥: | ||||||||
| 副组长 | 组长 | 核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