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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酒店管理公司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2025-09-30 22:39:31 责编:小OO
文档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在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验收、调拨、日常管理、领用及报废(损)等环节的管理工作,防止积压浪费和资产流失,充分发挥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2 000元以下,未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畴的有形资产。根据酒店的具体情况,酒店的低值易耗品可分为以下几类:

大      类小      类细      类
(1)床上用品羊毛毯

鸭绒被

枕芯

其他

按规格分细类

按规格分细类

(2)布件床上用布件

床罩

洗理用巾

餐厅专用布件

各种帘套

工作服

按品种规格登记

按规格分细类

按品种规格登记

按品种规格登记

按品种规格登记

按品种规格登记

(3)器皿餐具金属类

玻璃类

陶瓷类

厨房用具

按品种规格登记

按品种规格登记

按品种规格登记

按品种规格登记

(4)工具类度、量、衡具

公用工具

个人工具

计算工具

按品种规格登记

按品种规格登记

按品种规格登记

(5)其他指不包括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低值易耗品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XX酒店管理公司各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二章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门

第四条  低值易耗品的采购、领用应当遵循“注重效益,厉行节约”的原则,做到既要保证酒店经营需要,又要防止积压浪费。

第五条  低值易耗品坚持“先入库后领用”的管理原则,原则上不允许未经入库直接投入使用。

第六条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在酒店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领导下,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和“谁用谁管,管用结合”的办法。

第七条  成本管理部(隶属财务部)为低值易耗品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一)负责在库低值易耗品的保管及核算。

(二)负责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三)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辅助账,并定期到各部门清点和核查。

第  布草房负责床上用品、员工制服及布件的日常管理。

(一)提供酒店所使用的床上用品、员工制服、布件的备选式样、备选面料,供各使用部门及总经理决策。

(二)负责回收已使用过的床上用品及布件交洗衣公司洗涤,并按回收数供应符合使用要求的床上用品及布件。负责员工制服的洗涤收发工作。

(三)在用床上用品、布件和员工制服的零星修补。

(四)办理使用过程中床上用品、布件的报废、领用手续。

(五)按规定要求,登记在用床上用品、布件的收发情况,掌握在用床上用品、布件的动态。

第九条  餐饮部负责在用器皿、餐具等的日常管理。

(一)编制酒店器皿、餐具的年度消耗计划。

(二)制定在用器皿、餐具的保管责任制。

(三)办理器皿、餐具的报废、领用手续;办理餐厅专用布件的缺项申报手续。

(四)经财务部同意,业务部门可设二级仓并相应建立在用器皿、餐具的台账,掌握使用消耗动态。

第十条 客房部负责各管区所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

(一)编制客房低值易耗品的年度消耗计划。

(二)制定在用低值易耗品的保管责任制。

(三)办理各管区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领用手续,办理床上用品、布件的缺损申报手续。

(四)按规定要求,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二级、三级明细账台账,掌握低值易耗品使用及消耗情况。

第十一条 工程部负责对个人工具、公用工具进行日常管理。

(一)建立在用工具台账,掌握在用工具的使用动态。

(二)对实行以旧换新的工具进行报废鉴定,办理新领工具的审批手续。

第十二条 其他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

(一)编制低值易耗品的消耗计划。

(二)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明细台账。

(三)办理低值易耗品的报废、领用手续,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日常保管等工作。

第三章  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与入库

第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由使用部门申购。申购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申购单”(以下简称“申购单”),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后送财务部资产管理员。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员核查该类低值易耗品的库存状况,在“申购单”上签署意见后交相关技术部门。相关技术部门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加签专业或技术意见,返回资产管理员报财务总监审核。

第十五条 财务总监根据资产管理员意见和财务控制需要,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

(一)经审批同意新购的,由采购部负责实施采购。

(二)经审批同意从其他部门调拨(内部转移)或从闲置资产仓领用的,由使用部门提出领货或调拨申请。

第十六条 凡低值易耗品的置换申购,依照“先报废后申购”的原则办理原低值易耗品报废手续后,再按上述程序申购。

第十七条  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应本着节省成本、价廉物美、急需先办的原则,不得从中牟取私利。

第十 酒店购入的低值易耗品由资产管理员验收或组织相关部门共同验收。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员在收到购入的低值易耗品时,按相关验收资料(合同、协议、说明书等)予以验收。验收时,须核对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并一一编号。

凡属技术性低值易耗品(电器设备、电子设备等),资产管理员须与相关技术部门按相关验收资料共同验收。

第二十条 对经验收合格的低值易耗品,资产管理员须填写“低值易耗品验收单”(以下简称“验收单”)并签署验收意见(属技术性低值易耗品的,须经专业技术人员签署验收意见),具体流程为:采购部经办人、使用部门收货人签认;使用部门负责人签认(于三个工作日内);会计复核;财务总监签认。

第二十一条 对经验收不合格的低值易耗品,按酒店《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中有关退、换货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资产管理员须对已验收的低值易耗品予以编号,视情况将编号标签标示于实物的适当位置,同时建立台账,登记入册。

经审批入账的“验收单”一式四联,资产管理员记账一联,存根一联,财务部主管会计记账一联,使用部门一联。

第四章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内部转移

第二十三条 低值易耗品购入验收后,资产管理员按低值易耗品的种类分别在资产实物账上进行登记,内容包括序号、规格、数量、价格、购入日期、使用部门等。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须指定专人(部门资产管理员)对其领用低值易耗品(连同该部门使用或管理的其他资产)进行日常管理,并在财务部指导下建立低值易耗品实物账,经登记后将实物交由领用人使用及保管。

第二十五条  领用低值易耗品应按照物资管理制度办理手续。

领用低值易耗品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的办法。领用前应先办理报废手续,凭报废单、领料单领用新的低值易耗品。

属增领或定额管理范围内的,应先在部门用款计划单上体现,经财务审核后补充。

第二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内部转移是指低值易耗品在酒店内各部门之间的转移使用。

(一)低值易耗品需要从原使用部门转移到另一部门使用时,转入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内部转移单”(以下简称“转移单”),经转入、转出部门负责人签认—资产管理员核实—财务总监审定。资产管理员在低值易耗品实物账上登记其实物转移分布。

(二)“转移单”一式四联,调出、调入单位各留存一联,资产管理员一联,送财务主管会计一联(作部门费用核算依据)。

第二十七条 为提高低值易耗品利用率,当某部门出现闲置低值易耗品时,该部门须及时将其移交财务部。闲置低值易耗品的移交手续按酒店《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 低值易耗品的对外调拨,由财务部统一办理。在用低值易耗品对外调拨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报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后委托财务部办理。任何使用部门无权直接对外调拨在用的低值易耗品。

属“专控商品”范围内的低值易耗品对外调拨,应逐级报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九条 对未办理调拨或借用手续的低值易耗品,各部门不得擅自将其带离酒店或部门管辖范围。

凡需外出维修、调试或调出、借出的低值易耗品,相关部门人员须凭有效的转移单、借用单、维修单和“物品放行条”(见酒店《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等,经安全生产部管理人员核验登记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条 低值易耗品在使用中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使用部门须填写“维修通知单”(见酒店《维修管理制度》),经部门负责人签认后送相关技术部门安排维修。

维修金额超过低值易耗品购置价格的50%且需外购材料或需外协单位维修时,使用部门还须提交“低值易耗品维修审批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维修。

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维修后的低值易耗品须予以验收并签认,以作为维修费用支付依据和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第五章  低值易耗品的盘点

第三十一条 每年年中,财务部资产管理员须连同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对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实物账面盘点。盘点后,财务部资产管理员须将盘点结果记录于“低值易耗品盘点表”中。

第三十二条 每年年末,财务部资产管理员组织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对低值易耗品进行一次实物实地盘点。盘点前,财务部须拟订盘点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盘点后,财务部资产管理员须将盘点结果记录于《低值易耗品盘点表》中。

第三十三条 每次盘点均应核对低值易耗品的财务账和实物台账,以做到账账相符。年末盘点还须做到账物相符。财务部资产管理员对盘盈、盘亏的低值易耗品应查明原因,核实情况后报财务部,财务总监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后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财务部按审批意见执行。

第六章  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损)

第三十四条 酒店低值易耗品因自然损坏或使用不当而不能继续使用时,作报废处理。

(一)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由使用或管理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损)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签认—财务部资产管理员会同相关技术部门核验确认—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批。

(二)资产管理员修改低值易耗品分布记录,主管会计和资产管理员凭“低值易耗品报废(损)申请单”予以销账。

第三十五条 使用部门因未按规定程序操作或保管不当,致使酒店低值易耗品发生破损、被窃、遗失等现象时,作报损处理。

需报损的低值易耗品,应由当事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报告报总经理审批。审批后,财务部按审批意见执行。

第三十六条 报废物品的实物,应交财务部物品库验收后统一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抵触的部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 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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