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1、基本数字概况:
| 01-12月事故升降比例 | ||||
| 项目 | 次数 | 死亡 | 伤人 | 损失(元) |
| 本月统计 | 315 | 85 | 337 | 701355 |
| 与上月相比 | -7.35% | -19.81% | 7.32% | 21.33% |
| 与去年同期相比 | -10.76% | 13.33% | 13.09% | -56.61% |
| 本年累计 | 4629 | 967 | 5059 | 13043078 |
| 与去年累计相比 | 45.11% | 41.17% | 57.95% | 12.03% |
| 01-12月城郊区分类表 | |||||
| 项目 | 次数(次/%) | 死亡(人/%) | 伤人(人/%) | 损失(元/%) | |
| 城区 | 本月统计 | 127 | 35 | 114 | 172390 |
| 与去年同期比较 | -49.60% | 6.06% | -45.71% | -85.46% | |
| 本年累计 | 2347 | 431 | 2411 | 6311427 | |
| 与去年同期比较 | 8.31% | 26.76% | 16.98% | -23.76% | |
| 郊县 | 本月统计 | 188 | 50 | 223 | 5265 |
| 与去年同期比较 | 86.14% | 19.05% | 153.41% | 22.87% | |
| 本年累计 | 2282 | 536 | 28 | 6731651 | |
| 与去年同期比较 | 123.07% | 55.36% | 131.87% | 100.13% | |
3、路外交通事故827起,死亡29人,受伤285人,经济损失205.6万元。
4、简易程序处理事故24536起,受伤4746人,经济损失5852.97万元。
5、快速理赔处理事故54165起,其中2000元以上977起,经济损失8666.4万元。
二、事故特征表现:
1、从管理区死亡人数来看:
| 2010年 | 2009年 | 同比 | ||
| 新城大队 | 18 | 37 | -51.35% | |
| 碑林大队 | 23 | 19 | 21.05% | |
| 莲湖大队 | 41 | 29 | 41.38% | |
| 灞桥大队 | 92 | 51 | 80.39% | |
| 未央大队 | 93 | 100 | -7.00% | |
| 雁塔大队 | 22 | 5 | 340.00% | |
| 闫良大队 | 36 | 22 | 63.% | |
| 长安大队 | 169 | 142 | 19.01% | |
| 蓝田大队 | 43 | 18 | 138.% | |
| 临潼大队 | 78 | 43 | 81.40% | |
| 周至大队 | 102 | 70 | 45.71% | |
| 户县大队 | 78 | 32 | 143.75% | |
| 高陵大队 | 30 | 18 | 66.67% | |
| 高新大队 | 34 | 24 | 41.67% | |
| 曲江大队 | 28 | 18 | 55.56% | |
| 经开大队 | 11 | 3 | 266.67% | |
| 高速大队 | 69 | 54 | 27.78% | |
| 合计 | 967 | 685 | 41.17% |
0--6时共死亡138人,占死亡总数的14.36%; 06--12时死亡253人,占死亡总数的26.26%;12 --18时死亡263人,占死亡总数的27.30%;18--24时死亡313人,占死亡总数的32.06%。
3、从事故认定原因上来看:
超速行驶的共发生事故750起,占事故起数的16.22%,死亡234人,占死亡总数的24.21%;未按规定让行的发生事故953起,占事故起数的20.59%,死亡153人,占死亡总数的15.%;无证驾驶的共发生事故197起,占事故起数的4.26%,死亡50人,占死亡总数的5.26%;违法占道行驶的发生事故151起,占事故起数的3.27%,死亡54人,占死亡总数的5.62%;酒后驾驶的发生事故45起,占事故起数的0.97%,死亡14人,占死亡总数的1.47%,;违法倒车的发生事故117起,占事故起数的2.53%,死亡32人,占死亡总数的3.30%;违法超车的发生事故90起,占事故起数的1.96%,死亡32人,占死亡总数的3.30%;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发生事故20起,占事故起数的0.44%,死亡2人,占死亡总数的0.24%;其他的发生事故2306起,占事故起数的49.76%,死亡396人,占死亡总数的40.71%。
4、从责任者交通方式看:
驾驶客车发生事故率最高,共发生2575起,占事故起数的55.63%,死亡335人,占死亡总数的34.68%;驾驶货车发生事故1140起,占事故起数的24.63%,死亡3人,占死亡总数的40.32%;驾驶乘坐摩托车、电瓶车发生事故499起,占事故起数的10.80%,死亡130人,占死亡总数的13.48%;驾驶三轮汽车的发生事故96起,占事故起数的2.07%,死亡22人,占死亡总数的2.33%;驾驶低速货车的发生事故47起,占事故总起数的1.02%,死亡20人,占死亡总数的2.08%;步行发生交通事故1422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0.71%,死亡286人,占死亡总人数的29.57%;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的发生交通事故280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04%,死亡100人,占死亡总人数的10.34%。
5、从单位所属行业来看:
农业人口发生事故率最高,发生事故1672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6.13%,造成460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47.67%;职员发生事故804起,占事故总起数的17.39%,造成129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13.36%;工人发生事故319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90%,造成43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4.41%;自主经营者发生事故283起,占事故总起数的6.12%,造成34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3.55%;其他行业共发生事故1551起,占事故总起数的33.46%,造成301人死亡,占死亡总数的31.01%。
6、从发生事故的路段上看:
死亡32人的路段有:108省道闫良段、西汉高速;死亡30人的路段有:西商高速;死亡26人的路段有:107省道长安段;死亡25人的路段有:108省道周至段;死亡24人的路段有:108国道户县段;死亡19人的路段有:210国道长安段;死亡17人的路段有:108国道长安段;死亡16人的路段有:108国道临潼段;死亡15人的路段有:南二环碑林段;死亡12人的路段:107省道阎良段;死亡11人的路段有:东三环;死亡10人的路段有:107省道户县段;死亡8人的路段有:大庆路、纺渭路、太华路、西三环、108省道、闫新路;死亡7人的路段有:西韩路、北三环、108省道长安段(老环山路)、韦鸣路、快速干道临潼段、西三环高新段、南三环曲江段;死亡6人的路段有:朱宏路、北二环未央段、西宝疏导线、长安路、雁引路、高油路、西柞高速;死亡5人的路段有:北辰大道、阎关公路、子午大道、环山路长安段、107省道蓝田段、闫南路、周至县城中心街、南北7号路、210国道高陵段。
7、从肇事驾驶员的经历上看:
一年以下驾龄的发生事故545起,占事故起数的11.79%,死亡117人,占死亡总数的12.18%;2-10年驾龄的发生事故2933起,占事故起数的63.37%,死亡595人,占死亡总数的61.60%;11—20年驾龄的共发生944起,占事故起数的20.41%,死亡207人,占死亡总数的21.49%;20年以上驾龄的共发生207起,占事故起数的4.43%,死亡48人,占死亡总数的4.73%。
8、从死亡人员年龄上看:
01—20岁之间死亡55人,占死亡总数的5.%;21—35岁,死亡477人,占死亡总数的49.39%;年龄在36---60岁之间发生事故,共死亡423人,占死亡总数的43.75%; 60岁以上死亡12人,占死亡总数的1.23%。
9、从发生事故的路口情况来看:
普通路段发生的事故率最高,共发生3933起,占事故起数的84.98%,死亡820人,占死亡总数的84.84%;四枝分叉口共发生事故306起,占事故起数的6.61%,死亡49人,占死亡总数的5.13%;路段进出处共发生事故92起,占事故起数的1.99%,死亡15人,占死亡总数的1.59%;三枝分叉口共发生事故101起,占事故起数的2.19%,死亡16人,占死亡总数的1.71%;其他路口路段共发生事故197起,占事故起数的4.23%,死亡67人,占死亡总数的6.73%。
10、从发生事故的路面情况看:
干燥的路面上发生事故率最高,共发生4122起事故,占事故起数的.06%,死亡865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50% ;潮湿路面共发生事故407起,占事故起数的8.80%,死亡72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7.45%;积水路面上发生事故49起,占事故起数的1.07%,死亡10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10%;冰雪路面上发生事故19起,占事故起数的0.42%,死亡7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0.73%;其他路面共发生事故32起,占事故起数的0.65%,死亡13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22%。
11、从道路横断面来看:
机动车道发生事故最多,共发生3239起事故,占事故起数的69.99%,死亡690人,占事故死亡人数的71.43%;机非混合道发生723起事故,占事故起数的15.%,死亡151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5.63%;非机动车道共发生302起事故,占事故起数的6.53%,死亡53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5.49%;其他共发生365起事故,占事故起数的7.84%,死亡73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7.45%。
12、从道路类型来看:
一般城市道路发生的事故率最高,共发生2218起,占事故起数的47.92%,死亡302人,占死亡总数的31.26%;城市快速路共发生498起,占事故起数的10.76%,死亡159人,占死亡总数的16.48%;二级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共发生533起,占事故起数的11.52%,死亡168人,占死亡总数的17.46%;三级道路上发生事故440起,占事故起数的9.51%,死亡103人,占死亡总数的10.62%;其他道路上发生事故940起,占事故起数的20.29%,死亡235人,占死亡总数的24.18%。(以上分析采用网上统计数据)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