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汇编
一、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令、,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2、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建立全校国有资产明细帐、分户帐和卡片,并实现计算机管理;
3、负责全校的资产清查、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统计报表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调拨、处置审批以及资产评估、处置等工作;
5、负责办理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和对校办企业投资的校内审批手续,并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如房屋、大型设备等,负责设备采购、验收入库和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基建竣工的验收工作。
各科室职责
| 机构名称 | 管理内容 |
| 国有资产科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条例、法规,建立和完善我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负责各资产使用部门的立户审核和资产管理员的确认工作。 3、负责全校房屋、家具、仪器设备的建账,凭证制作、标识粘贴、微机动态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 4、负责全校教学科研及行政办公自行采购消耗材料报销的审核与登记。 5、负责大型精密仪器(单价十万元以上)的共享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和教育部《大型精密贵重仪器学年度使用情况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6、组织开展全校清产核资工作,并定期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负责固定资产变动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好报废资产的回收、处置、残值处理等工作,制定大宗报废物资处置方案,协助处领导组织相关部门采用招标等方式确定报废物资回收价值并登记残值回收资金备查帐,监督报废物资回收的保管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 采购科 |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拟订学校有关采购与招投标的规章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 2.接受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报批采购方式; 3.审查各类招标文件,在相关媒体发布招标与中标信息,签发归口范围内的中标通知书;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与相关,规范各类合同文本; 5.组织我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招标并负责签订招标采购商务合同与外贸进出口代理协议、办理货物外贸进出口免税手续、商检、验收、索赔等工作,并负责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 6. 负责归口范围内所有采购与招投标的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 7.负责学校“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库”的组建与评标专家的抽取; 8.负责科研及其他零星采购合同的审核,组织协议供货采购的询价; 9. 在合同履约期间,协调保修期内售后服务的相关工作; 10. 负责合同质保金收、退的管理工作及采购项目货款的审批; 11.负责我校采购项目季度与年度报表的上报; 12. 完成学校、领导及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
| 公房管理科 | 1、在处领导的领导下,执行学校“公用房管理办法”,搞好公房的管理和改革工作。 2、统计、绘制公房图表等基础资料,负责学校迎泽、虎峪、长风、柏林各校区的教学、科研、产业、后勤保障和其他用房的统计管理工作。 3、负责对各校区教学、科研、产业、后勤保障和其他用房的使用监管,负责房产资源调节费的收缴工作。 4、负责公房的使用规划、搬迁、修缮工作。 5、负责党政机关办公家具和学生公寓家具、教室课桌椅的配置计划、维修及组织招投标采购工作。 6、负责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综合管理科 | 1、人员考勤、评价、考核的组织与管理; 2、各类文件的收转、登记、存档及处内资料、档案管理; 3、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设备的供应与管理; 4、报刊杂志订阅及报刊信件发放; 5、国有资产管理处印章使用与管理; 6、处内外联系、协调及来访咨询与接待工作; 7、处网页的更新、维护与管理; 8、处内日常总结、报告等的起草; 9、处务会议的组织、安排与协调; 10、处内经费的财务审核与报销;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
| 场馆中心 | 1、负责全校各类室内外公共活动场所的管理工作; 2、做好体育教学保障服务,创造良好教学环境; 3、负责协调、安排校内各学院、部门对公共活动场所的合理使用,为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提供场地及相关服务; 4、为师生课余体育健身提供场所服务; 5、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活动场所设施的使用安全,防止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 6、负责所辖各公共活动场所的用电、用水及消防安全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 危化管理科 |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门对特定种类危险化学品临时管控措施的有关规定,制定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负责全校危险化学品的购置管理工作。 3、负责全校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工作。 4、负责全校危险化学品的校内调剂工作。 5、负责全校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置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简介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的职能处室。主要负责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并按照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对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办公设备进行购置论证、招投标和签约,积极配合财政实施集中采购,同时,负责国外进口、赠送仪器设备的海关免税、商检、验收及索赔等有关工作;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工作。本着“合理配置、有效利用”的原则,加强国有资产和实验室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为教学、科研以及管理和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承担全校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工作,包括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建账和资产清查,产权的界定与评估,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固定资产的审核,资产处置、产权变更的账务处理及有关报批手续的办理,对全校经营性资产、无形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对全校公有用房进行产权登记、建账和使用管理。
在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中,组织制定实验室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验室的评估,督促和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负责全校实验室的安全和管理;协助人事部门做好全校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定岗、培训和考核以及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日元贷款或其他组织贷款有关设备购置及项目管理工作;对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及使用效益考核等进行日常管理。
岗位职责
1、产权管理岗
①负责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统计、评估、检查等管理工作。负责条形码的打印与发放。
②负责办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审批手续,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考核。
③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④负责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共享工作。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2、仪器设备管理岗
①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
②负责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审核、采购、验收、登记、调拨、报废审定等工作。
③负责进口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商务谈判、进口报关、清关、办理免税、商品检验工作。
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3、实验室管理岗(一)
①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
②审核实验室的建立、合并和撤消,负责实验室的评估、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
③制定、修订实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并督促和检查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④负责实验室环境安全、安全教育、劳动保护等工作。
⑤负责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及效益评价工作。
⑥负责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⑦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实验室管理岗(二)
①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定岗、聘任、培训、考核、奖惩、职称评聘等工作。
②负责固定资产数据的录入工作,并做好增减变动等的帐务处理工作。
③负责固定资产与实验室的有关信息统计工作。
④负责编报学校资产汇总表及说明,并向上级资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有关统计报告。
⑤协助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等工作。
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库房管理岗
①负责报废物资的回收及处理。
②负责废品库和周转库的管理工作。
③负责报废资产的报批工作。
④负责报废资产的调剂工作。
⑤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6、公用房产管理岗
①负责公用房产的确权、建档、入帐工作。
②参与公用房屋建设规划论证,并办理有关使用手续。
③负责公用房屋资产的租赁管理。
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7、仪器设备维修岗
①负责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服务工作。
②负责报废仪器设备的技术鉴定工作。
③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8、办公室管理岗
①负责工作计划、总结和文件的起草工作。
②负责全处综合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③协助处领导做好对外协调与宣传、安全保卫、会议接待等日常管理工作。
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农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能
1.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 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章制度;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 依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校园建设总体规划的编制、修订、报批和实施工作。
3. 根据校园建设规划,对校园内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布局、定位进行管理。
4. 负责全校房地产和产权的管理,做好房地产资料的收集、归档,负责教职工住房的调配及管理工作。
5. 负责学校基本建设工程的实施,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工程的预结算等工作。
6. 负责协调或组织实施全校教学、科研、办公仪器设备及家具购置计划的论证、审核、汇总及上报审批工作。
7. 按照省采购的有关规定,办理全校的教学、科研、办公仪器设备及家具的采购手续,并协调或组织实施。
8. 负责全校各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包括房屋,构筑物,教学、科研、办公仪器设备及家具等)
9. 负责清产核资工作,并定期对各单位资产管理及其使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10. 配合学校招标办组织校内小型工程建设项目、维修项目、材料采购、设备采购及各种基础设施的招(议)标工作。
11. 负责学校的房委会工作。
12.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1.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指导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分类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组织学校的资产清查、评估、处置、调剂、产权登记、界定、变动等工作;
3.组织协调全校设备、家具的招标、验收工作,参与基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为全校各单位办理国内、外捐赠自制设备、化学试剂、图书等有关手续;
5.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管理和考核监管工作;
6.负责学校公用房产和地产的管理,负责房地产权证的申办、更改手续的办理。
7.代表学校对各类合同和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
9.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及岗位职能
| 机构名称 | 职能 |
| 1.全面主持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3.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调剂闲置资产,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确保各项资产安全完整; 4.指导二级资产管理部门制定分类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行; 5.负责组织全校产权界定、资产处置工作。 6.负责为学校各单位办理国内、外捐赠自制设备、化学试剂、图书等的有关手续; 7.组织协调全校设备及批量家具的招标工作,参与基本建设竣工验收等工作和设备到货后的验收工作; 8.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 副 |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2.协助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1)负责组织全校的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产权登记、资产统计报告等工作; 2)负责学校房地产权证申办、更改手续的办理;对用于经营性资产的审批、管理和考核监管工作; 3)负责全校科研、办公等用房的合理调配与管理,并监督其有效使用; 4)负责办理进口设备的审批、免税,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进口设备的验收、商检保险、索赔等工作; 5)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 资产综合管理科 | 1.负责全处的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全处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3.负责指导各单位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和全校图书类固定资产管理、指导和监督工作; 4.负责编报学校资产统计汇总表及分析说明,向学校领导、上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上报有关统计报告,为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及编制学校财务预算提供决策依据; 5.负责全校除房产以外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评估、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 6.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处的计算机管理和网络管理。 |
| 设备管理科 |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学校有关设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2.负责全校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审核、汇总工作; 3.负责组织全校设备的零星购买的审核工作及成批设备的招标组织工作,参加各类设备采购合同的签订和设备购后保修期内的服务工作,及到货后的验收及编号建卡的入帐工作; 4.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调配使用、变动、变卖、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报损报废的审核及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理工作; 5.指导各单位制定仪器设备保管、使用及管理制度及参加对全校设备的使用率及完好率的检查、评估工作; 6.负责全校设备的计算机、网络管理工作,做好每年上报软盘数据报表; 7.负责国外进口、捐赠设备的海关免税、商检、验收、索赔及入帐工作。 |
| 房地产管理科 | 1.贯彻国家、学校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 2.建立健全学校房地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3.负责全校公有住房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公有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4.负责全校科研、办公用房的合理调拨与管理,并监督其有效使用; 5.负责全校房地产产权证申办、更改手续的办理及土地征用等管理工作; 6.负责非经营性房地产转为经营性房地产的审批手续,对投入经营的房地产实施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考核; 7.掌握学校所有用房的基本情况及对各种房屋资料进行收集存档管理。 |
学校资产与实验室实行统一领导、分级与归口管理。学校由一名副校长分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管学校资产与实验室工作。该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法令和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拟定有关实施办法。
二、组织制定和实施资产与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并审查资产投资方案,负责分配实验室建设和仪器设备运行经费,并进行投资效益评估。
三、根据教学计划,管理实验教学工作,制定实验教学计划,深化实验教学改革,检查实验教学质量。
四、固定资产(包括一般设备和专用设备)及实验材料的采购与管理,对主要设备进行质量跟踪,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益;公共用房(包括教室、实验室、办公室)及办公用品的管理和采购。
五、完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实验室、仪器设备、实验教学、实验室工作人员等管理制度。
六、加强重点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与学科办做好实验室的建设论证、经费投资、目标考核工作。
七、加强实验室队伍建设,与人事部门做好实验室人员定编、岗位培训、工作业绩考核和奖惩、晋级及职务评骋工作。
八、负责实验室电器设备和设施的建设和维修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督促和检查实验室的安全和卫生情况。
九、检查督促各实验室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十、完成学校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岗位职责
1.主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全面工作,向学校及主管副校长负责;
2.带领全处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和高校实验室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和法规条例;
3.负责组织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实验室建设规划;
4.负责全校含公房在内的国有资产的统一调配和效益评估;
5.根据经费情况组织制定实验室建设年度计划和专项经费实施计划;
6.负责全处行政费、设备费、家具费、重点建设费、各种贷款等费用的综合调配计划和实施;
7.负责学校行政办公、教学、科研、重点学科建设等重大采购任务的招标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全处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和全处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重大问题向校领导汇报,并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岗位职责
1.在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认真做好分管的业务工作,不在岗时负责主持处里工作;
2.组织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分管国有资产的管理与使用效益评估及资产的统计报表工作;
3.组织制定学校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验室建设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分管实验教学管理,配合学院做好实验队伍建设及实验室效益评估工作;
4.组织制定全校公房管理制度,分管公房的分配与调整及使用效益的评估工作;
5.代表学校办理设备的对外订货、签订合同、进口设备的海关免税手续等业务;
6.负责分管范围内符合招标要求的采购项目的招标组织与实施工作;
7.负责实验室实验器材供应等工作;
8.负责全处职工岗位考核、业务培训、奖惩等内部事务管理工作;
9.协助做好全处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全处职工高质量的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主要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文件,制定和修订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2. 根据上级部门的授权审批权限,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的报批手续。
3. 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4. 组织学校国有资产清查、资产核查、资产评估等工作。
5. 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建账、调拨、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
6. 指导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各院系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7. 负责全校低值耐用品、两用品、材料的监督管理。
8. 制定全校除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以外的各类实验室发展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9. 负责研究制定全校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10. 负责全校仪器设备购置论证、招标、合同管理、技术档案管理工作。
11. 负责校内大型贵重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共享、评价等管理工作。
12. 负责指导、督促全校实验室环境与安全工作。
13. 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14. 负责全校外资贷款项目的执行与日常管理。
15. 负责全校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等级的管理工作。
16. 负责全校教学实验室(含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实验教学设备补助费的申报、使用与管理。
17. 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全校实验室改装、修缮项目的审批。
18. 负责组织自制教学仪器研制计划的申报、成果鉴定、评奖申报。
19. 负责办理物资进口和接受境外捐赠实物的审查、报批等归口管理。
20. 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工作,参与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参与全校性相关活动的组织实施。
21. 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机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二)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资产清查、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等工作,并对有关具体事项进行协调处理;
(三)负责构建并不断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检查、协调、督办和汇总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的各项工作;
(四)负责办理学校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报废、报损、捐赠等处置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调剂闲置资产,推动学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
(五)负责建立学校国有资产的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按照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资产数据的统计工作,提供资产数据的统计报告,编制国有资产统计报表;
(六)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的评估工作,促进学校各类资产提高使用效益和保值增值,并通过评估为学校作出有关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七)负责对使用学校注册商标、字号等无形资产的行为进行审核并实施监督,加强对学校知识产权、专利等其他无形资产的管理;
(八)协助资产经营公司办理校办企业的产权登记、年检、变更、注销等审核和申报工作,参与学校对外投资的有关管理工作;
(九)指导和检查附中、附小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八、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对学校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财政部、教育部及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协调各资产管理相关部门,拟订学校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方案。
三、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清查、评估、处置、综合评价、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四、按照学校长远发展规划和校区功能定位, 制定学校空间资源配置和调整方案。加强房屋使用管理,制定实施房屋资源占用费制度,考核房屋使用效益。
五、负责新建建筑物的使用规划、验收交接和分配。
六、负责专家公寓、博士后公寓、青年公寓等公有住宅和学校经营性房屋资源的管理。
七、新规划使用土地的定点选址,土地使用权的审核、报批、管理及基建项目竣工交接手续。
八、负责办理学校资产运营管理中的相关报批手续。
九、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审计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
十、依法推荐所监管企业的董事、监事、财务总监等重要管理人员。制定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经营业绩奖惩制度及企业负责人绩效考评制度。
十一、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十二、负责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对外投资等事项的监督管理。
十三、国资委会议的组织;国资委会议提案的审核;督办、落实学校国资委有关决议。
九、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党字[2007]19号文件《关于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处的通知》的精神与职能要求,国有资产管理处下设资产管理科、综合管理科、后勤管理科。其主要职能如下:
一、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的法规、,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与特点,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并直接负责房屋、土地、家具等资产的一级实物帐管理工作,合理调配资源,发挥资源的效益。
三、负责组织资源使用成本的核算,制定成本核算的体系与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学校的水、电、气、暖的收费管理,制定能源消耗的指标、管理办法和收费标准,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职工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认真研究国家职工住房,组织制定学校职工住房改革的实施细则。
六、负责监督管理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运行状况、资产的产权界定、转让、评估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七、监督并参与组织采购、招标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加强学校无形资产管理。
九、负责学校各项零修工作的后勤管理,参与学校后勤服务部门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服务内容的制定,核算后勤服务成本。签订后勤服务协议,监督检查协议履行情况。
十、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复旦大学资产管理处职责
一、职能定位
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战略,按照学校各类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运行的轨迹,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强化制度建设,统筹安排、扎实推进,逐步形成产权清晰、配置科学、使用合理、处置规范、监督公正的资产管理模式。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学校自购材料的审核和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全流程管理。包括学校仪器设备招标与采购,学校以及各附属医院的进口仪器设备的购置、境外赠送及临时性科教用品进出口报关等相关工作、固定资产的核销报废手续;
2、负责大型科学仪器规划、论证、开放共享与使用管理,大型科学仪器平台建设与管理;
3、负责学校土地、房屋权属的初始登记、根据《复旦大学公用房管理条例》办理各单位公用房核算和调配、以及二级单位出租出借房产的部分管理工作,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费用的缴纳等工作;
4、负责学校实验室基础管理、安全、环保等工作,包括废液回收、出入境检疫等手续;
5、负责学校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包括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保值增值、绩效考核、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的登记、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工作、国有资产报表统计等上报工作;监督、指导资产使用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6、学校资产信息的统计、分析管理,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7、 学校交办或授权处理的其他工作。
十、电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内科室及职责划分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作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是学院国有资产一级归口管理部门,在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及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和处理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学院事业、经营资产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组织对执行情况的检查;主持开展清产核资、产权登记、经营授权、资产处置等工作;由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授权,代表学院行使经营性资产出资人和所有者的权利和职能,制定学院经营性资产在实行市场化运营过程中的许可、注册、评估、考核、监控、审核等环节的管理制度,负责全院房产、地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的产权管理。
| 机构名称 | 职能 |
| 物资管理科 | 1.负责全院国有资产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及归档; 2.负责全院国有资产法规的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3.负责全院组织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实施细则; 4.负责全院组织协调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资产处置及统计等工作; 5.负责全院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数据材料的汇总、审核和上报工作; 6.负责全院国有资产的调剂、报废、报损、报失的监管工作; 7.负责全院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定期组织清查,确保帐帐相符; 8.强化全院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健全学院资产信息网络,及时收集、整理、更新国有资产相关数据信息; 9.对学院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
| 校产经营资 产管理科 | 1.负责主持全院开展经营性资产的资产清查、经营授权、资产处置等工作; 2.负责办理全院院办企业产权登记、变更及年检手续; 3.负责办理全院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审批手续; 4.负责对全院各经营企业拥有的产权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理核定; 5.参与对全院经营性资产实施监督和保值增值的考核; 6.参与全院院办企业重大投资及企业重组改制方案论证; 7.负责全院院办企业经营资产的统计及上报工作; 8.定期分析研究院办企业财务报表,了解掌握院办企业运营状况,深入企业开展调研,为企业发展提出合理性建议; 9.负责全院院办企业、经营性资产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0.协助作好经营单位利用学院无形资产进行开发和利用情况的监管工作; 11.负责协助对使用学院注册商标、字号等无形资产的行为进行审核并实施监督,加强对学院知识产权、专利等其他无形资产的管理。 |
| 房地产管理科 | 1.负责全院房产、地产的管理; 2. 负责我院公用房使用有关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3. 负责我院公用房有偿使用和方案的制定与落实; 4. 负责全院公用房调配和日常管理工作; 5. 负责我院地产的测量普查工作; 6. 负责我院地产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工作; 7. 负责我院地产对外权属纠纷的处理; 8. 负责全院教职工家属宿舍的分配、出售; 9. 负责全院尚未实施物业化管理的住宅小区的有关住户的房租; 10. 建立全院在职教职工公积金档案;根据市房改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房贴、公积金和房租标准;办理购房、离退休、离校人员的公积金提取手续; 负责已出售公有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即“两证”)的办理和发放工作; 11. 根据住房分配货币化,负责我院教职工住房补贴的面积认定、货币计算和发放、建档工作; 12. 负责我院青年教师公寓、单身宿舍的用房计划的制订、落实、安排、调配工作; 13. 负责青年教师公寓、单身宿舍的房租、水、电管理和相关费用及收缴工作; 14. 负责我院本、专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博士后用房计划的制订、落实、调配工作。 |
国有资产与校办产业管理处是学校对自身拥有的资产、自然资源和产业开发进行管理的职能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资产管理的方针,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和对学校资源配置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学校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按照校园总体规划和学校工作部署,为教学、科研做好资产管理、资源配置服务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学校产业开发工作;
2、根据学校事业的发展,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及规章制度,逐步建立与在全国同类院校有较大影响、若干优势学科有重要地位、特色鲜明的先进水平农业大学相适应的资产管理和支撑服务保障体系;
3、负责组织实施学校的清产核资,掌握学校资产的使用情况,对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有效监督;
4、负责学校有关资产(包括土地、专用设备、一般设备以及其他资产)的产权管理和资产登记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信息网络化建设工作、各类资产的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
6、负责全校各单位各类预算在规定限额以上的仪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及公共场馆专用设施、专用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会同教务处、图书馆及校医院等单位负责图书、教材、药品采购的招标工作。
7、负责学校仪器设备类招标采购合同的审查和签订;
8、负责办理进口仪器设备的采购及相关事务;
9、负责学校各类资产的内部调剂、回收和报废工作;
10、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实(试)验低值易耗、化学试剂及危险品的采购、管理与发放工作;
11、负责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
12、负责学校土地的产权确认、土地开发工作;
13、负责校办产业的开发工作;
14、协助校园平面规划工作;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职责
部门概况
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负责物资设备采购供应和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定学校物资采购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物资设备和家具的采购论证、招标、采购和检查验收工作。
三、负责采购物资的归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资产帐目。
四、负责全校实验仪器设备和物资设备的统一管理和调配工作。
五、负责全校物资设备和实验仪器设备的回收、报废及处理工作。
六、负责归口管理进口物资设备的采购和供应。
七、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清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制定学校设备采购和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九、配合其它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完成学校和上级组织交办的任务。
科室职能
设备管理科
1、负责健全、完善学校仪器设备类资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家俱)的归口管理工作。承担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任务。
3、负责仪器设备(家俱)的验收、登记、建账工作,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核查,做到账帐相符、账物相符。
4、做好仪器设备(家俱)处置过程中资产的核查、回收、调剂和处理工作。
5、负责仪器设备(家俱)的数据统计工作,按要求及时做好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6、认真做好仪器设备技术管理和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做好学校仪器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
8、负责校内人员、机构变动时仪器设备信息的变更工作,承担仪器设备的资产清查工作。
9、配合做好仪器设备招投标的相关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物资供应科
1、健全、完善并实施学校仪器设备类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教学、科研等设备计划汇总及专项设备经费的使用;协助教务处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设备立项等工作。
3、负责采购仪器设备计划的汇总、上报,参与设备采购过程中的评标、合同签订、经费结算等相关工作。
4、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采购论证,办理进口设备的报关免税、商检索赔等,做好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资金跟踪分析。
5、组织实施校内仪器设备购置的招投标工作。
6、负责所涉及的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各类资料(如论证、招投标材料、合同、上级或主管领导的批复、准购请示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7、做好仪器设备有关供求信息资料的收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8、负责公共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9、协助设备管理科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全面负责资产管理处工作。
二、根据学校工作计划,主持制定全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主持制定学校设备采购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四、全面负责全校物资设备和家具的采购论证、招标、采购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各项经费的审核和审批。
六、全面负责本单位人员的日常管理,做好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考核和廉政建设。
七、负责确定本部门人员分工,支持并督促工作人员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八、代表本单位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
九、接受并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副
一、协助做好资产管理处各项管理工作。
二、协助制定本处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并进行任务分解和部署。
三、协助制定学校仪器设备和资产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五、负责全校仪器设备资产的验收、建账、统计年报等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校仪器设备资产的调剂、转让、报损、报废等管理工作。
七、负责管理本单位网站及仪器设备管理系统。
八、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秘书
一、协助领导做好本部门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有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字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本部门公章的管理与使用。
四、负责本部门电子公文的处理、网页的维护与更新。
五、做好本部门有关会议的准备、布置和会务安排工作。
六、协助领导做好对外联络及信息反馈工作。
七、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申购报告、合同及其它文书档案的登记、整理和归档工作。
八、做好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设备管理科科长
一、健全、完善学校仪器设备类资产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定期检查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含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情况。
三、做好仪器设备(家俱)的到货安装、验收等协调工作。
四、做好仪器设备(家俱)处置过程中资产的核查、回收、调剂和处理工作。
五、做好仪器设备技术管理和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六、做好仪器设备的资产清查工作。
七、负责校内人员、机构变动时仪器设备信息的变更协调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设备管理科主任科员
一、协助科长做好仪器设备(家俱)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负责仪器设备(家俱)的登记、建账工作,做好仪器设备的定期核查,做到账帐相符、账物相符。
三、做好校内人员、机构变动时仪器设备信息的变更工作。做好仪器设备(家俱)处置过程中资产的核查、数据库的变更等工作。
四、负责仪器设备(家俱)的数据统计工作,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五、做好仪器设备建帐原始凭证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六、做好学校仪器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与维护工作。
七、配合做好仪器设备的资产清查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物资供应科科长
一、健全、完善学校仪器设备类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全校教学、科研等设备计划汇总及专项设备经费的使用,协助教务处做好实验室建设规划、设备立项等工作。
三、负责采购仪器设备计划的汇总、上报,参与设备采购过程中的评标、合同签订等工作。
四、做好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论证的有关工作,跟踪分析大型仪器设备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组织实施校内仪器设备采购的招投标工作。
六、负责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有关资料(如论证、招投标材料、合同、上级或主管领导的批复、准购请示等)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做好仪器设备有关供求信息资料的收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八、协助设备管理科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物资供应科主任科员
一、协助科长做好物资供应科的各项工作。
二、做好全校教学、科研等设备计划汇总及专项设备经费的使用工作。
三、做好采购仪器设备计划的汇总、上报工作,参与设备采购过程中的评标、经费结算等相关工作。
四、做好大型仪器设备采购论证的有关具体工作,跟踪分析大型仪器设备资金的使用效益,办理进口设备的报关免税、商检索赔手续。
五、承担校内仪器设备采购招投标的具体工作。
六、做好仪器设备有关供求信息资料的收集工作,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七、负责公共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工作。
八、协助设备管理科做好设备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三、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指导各资产与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负责建立好学校固定资产的一级帐户并加强管理,定期普查、通报结果;作好包括学校土地、公有住房的产权、各种仪器设备、家具、文物以及陈列物等资产的验收、建卡、建帐等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采购学校教学设备、学科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家具、不需安装的基建设备等物资,组织人员开展采购招标工作;组织制订所采购物资的合同和所采购物资的验收工作。
4、负责学科设备与学科实验室建设评估、论证,制订学科设备计划。协助教学设备计划的论证、评估以及对教学设备使用情况的考核。指导维护维修,确保教学设备的安全高效,提高使用效率。
5、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归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国有资产管理业务纠纷。
6、负责组织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论证,办理资产投入的校内审批和申报手续。
7、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定有偿使用国有资产使用费基数,核定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率,负责组织对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和使用效益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8、负责学校闲置资产的调剂、处置、组织有关部门开发利用,促进资产有效使用与优化配置;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出租、报损、报废,并办理相关事宜。
9、负责学校家具仓库、低耗品仓库、设备回收中转仓库的库存管理。
10、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和各类物资统计上报工作。
11、完成校、校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十四、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学院(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4年7月,是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其前身为学校科研设备处。随着学校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要求,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处,全面负责仪器设备、家具等物资的管理,以及房屋、土地、植物和无形资产的归口管理。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国有资产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十六大类固定资产归口管理工作,明晰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优化国有资产的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对经营性国有资产代表学校履行出资人的职责,配合后勤服务公司实施非经营性转经营资产的监督管理,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
4、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仪器设备、文物及陈列品、家具、低值耐用品等资产的管理;
5、负责组织学校的财产清查、资产登记、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出租、出借、报损、报废等申报和批准手续;
7、组织实施资源的合理配置,调剂闲置资产,组织实施学校设备招投标采购、验收,参与项目验收等管理工作。
科室设置:
1、资产科
2、招标科
3、设备科
十五、传媒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机构职能及分工
| 部门职能 | 科室名称 | 科室职责 | 岗位名称 | 岗位职责 | |
| 1、贯彻执行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2、建立全校国有资产台账,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拟订学校资产配置方案,管理与调配办公家具、公房等资产,负责一般设备管理; 3、负责对外投资、出租等事项的报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国有资产网络化管理; 5、负责制订和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体系,对学校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6、执行学校采购任务。 | 1 | 全面负责国资处工作。 | |||
| 2 | 副 | 协助开展工作,主持综合科工作。 | |||
| 综合科 | 1、负责国资处仓库管理。2、负责会议组织、文件管理、督办、目标考核等机关日常事务及联络接待、办公用品管理。3、组织草拟工作计划、年度总结、请示、公函等综合性文稿;负责全处的档案收集、管理及保管工作。负责印章管理。4、协助处领导协调、处理日常事务。5、负责国资处数据的安全管理及网站建设等。 | 3 | 科长 | 负责仓库管理和本处的资产管理;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协调,处务会议组织,公文材料的上报、整理、归档与管理,印章管理和网站建设。 | |
| 资产管理科 | 1、草拟国有资产帐务、验收、调拨、处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2、负责全校国有资产台账日常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组织学校资产管理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督促、检查、考核各部门的实物资产。负责学校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3、组织开展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处置工作;对内、外编报相关资产统计报表。4、负责对学校各类公用房的管理,提高公用房的使用效率。 | 5 | 科长 资产管理(1) | 负责全校房产、设备及其他物资总台账信息化管理。负责资产处置审核工作。负责公房使用管理。 | |
| 6 | 资产管理(2) | 负责办公家具及后勤服务等其他物资的增置、报废及清查、对帐、数据管理,编制相关统计报表。 | |||
| 7 | 资产管理(3) | 负责专用设备物资增置、报废及清查、对帐、数据管理,编制相关统计报表。 | |||
| 采购管理 科 | 1、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物资采购工作的方针、、法令及上级有关文件和规章制度,起草学校物资供应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2、根据学校采工办(计财处)批准的购置计划,负责办理采购的委托和采购审批手续的报批工作。 3、按照省财政厅公布的协议供货范围,对学校所需相关物资应纳入协议供货的全部纳入协议供货,并组织实施。 4、负责办理全校订购仪器设备、家具、物资的合同签订事宜和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采购信息发布和公开,协调采购工作涉及的相关问题,做好采购资料的归档工作。 | 8 | 科 长 采购管理(1) | 负责全校各类实验室、科研项目及办公类等设备的采购工作 | |
| 9 | 采购管理(2) | 负责图书、家具、空调、会议、交通工具、物业管理服务类等采购工作,并担任本科室的档案管理员 | |||
| 10 | 采购管理(3) | 负责土建、维修类及办公用品、易耗物品类等采购工作,并负责对外发布本部门日常采购信息 | |||
本处简介
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是在原学校财务处的国资科、教务处的设备科等机构的基础上组建的职能部门。原名国有资产管理处(2002年1月21日),2003年3月改名为资产管理处。2008年11月与产业处合并组建新的资产管理处。现任刘文银、副李南芳。下设三个科即资产综合管理科、物资设备管理科和经营性资产管理科。
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资产的一级管理机构,属学校行政业务管理服务部门。管理学校资产,维护学校产权完整,处理产权纠纷。依照有关法规购置和处置学校资产,优化配置学校资源。接受社会资产捐赠,审核学校经营性资产的划转与划拨,维护学校所有权利益,确保学校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工作职能
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资产的一级管理机构,属学校技术业务管理服务部门。受学校法人委托,管理学校产权,维护学校产权完整,处理产权纠纷。依照有关法规购置、配置、处置学校资产,接受社会资产捐赠,审核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划转与划拨,维护学校所有权利益,确保学校资产的保值与增值。具体如下: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落实。
2、负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及学校其他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统计、评估、处置、检查与监督工作,明晰学校产权,处理产权纠纷。
3、组织学校资产的年检工作,编制学校资产年报,及时、真实、准确地反映学校资产变动及效益状况。按照上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部署或学校工作的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4、负责全校房产、地产、仪器设备、家具等16类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健全资产账目。
5、合理配置、盘活学校的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学校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6、负责学校房屋、土地等资产的租赁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房产及土地资源的确权、建档工作;负责学校各类公房管理、分配、调整等日常管理工作。
8、负责组织学校各种仪器设备购置计划的论证、审批、招标、采购、验收、入库、归档,检查监督招标合同履行的相关工作。
9、负责仪器设备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维修等工作。加强对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提高使用效益。
10、参与学校重大项目立项、土地规划利用、房屋建设的论证以及基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11、负责制订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对经营性资产(含无形资产、知识产权)实施登记、统计、评估、检查与监督工作,
12、负责对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办理申报、审批等手续;对投入经营的资产实施监督管理和保值增值考核,确保学校资产收益。
十七、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处是代表学校统一管理学校校办产业、商业网点、国有资产和组织采购招标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各校办产业单位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对其经营状况实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
二、代表学校与各校办产业单位、商业网点经营者签订经营目标任务书或经济承包责任合同书。
三、制定和组织实施校办产业、固定资产和商业网点的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确保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四、负责校办产业产权和资产经营、资产受益的管理,对产业的创办、撤销、合并、重组、合资、联营以及重大开发投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或论证,提出决策方案,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按学校授予的管理权限,负责对校办产业的财务运行实行管理与监督,对产业的年度利润分配,商业网点收益及其他经营收入进行核算、结算及管理。
六、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和统计,实行帐、卡、物科学管理,定期编制固定资产报表。
七、办理全校固定资产购人、调拨、转让、出租、报损、报废的审批手续,参与基建招投标及竣工验收工作。
八、了解采购信息,负责学校工程、货物、服务招标组织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校办产业的指导、信息服务和协调产业单位之间的关系。
十、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产业单位负责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和聘任工作。
十一、做好本处计生、档案、保密、保卫、信息及离退休人员等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二、代表学校处理校内外业务范围内的有关事宜。
十三、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职责
在校长和主管副校长领导下,主持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负责学校校办产业管理、全校国有资产、商业网点管理和组织采购招标管理工作。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各校办产业单位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对其经营状况实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校办产业、固定资产和商业网点、采购招标的管理办法及有关制度。
三、代表学校与各校办产业单位、商业网点经营者签订经营目标任务书或经济承包责任合同书,并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四、负责全处干部职工的工作考核,做好各项综合治理、档案保密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五、负责对校办产业的指导、信息服务和协调产业单位之间,处内外之间的关系。
六、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校办产业单位负责人的考核和聘任工作。
七、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副岗位职责
协助工作,在领导下,按照分工的各项工作,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工作。
一、制定本处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草拟学校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各校办产业单位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落实。
二、拟定校办产业单位、商业网点的管理制度、经营目标任务书或经济承包责任合同书,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拟定学校集中采购的管理办法、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对校办产业的创办、撤销、合并、重组、合资、联营以及重大开发投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或论证。
五、协助对校办产业的指导、信息服务和协调各产业内、外部关系。
六、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科技开发和管理的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七、对校办产业的财务运行实行管理和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产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查、考查及聘任工作。
八、负责校办产业利润分配、商业网点收益以及其他经营性收入资金的结算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校办产业产权、资金营运、资金受益以及学校固定资产管理。
十一、负责学校工程、货物、服务招标组织管理工作;
十二、参与开标、评标会;
十三、协调解决采购工作中产生的质疑和矛盾;
十四、负责学校集中采购的其他管理事务;
十五、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秘书岗位职责
一、负责文件、公函的收发、登记、传阅、整理和保管归档工作。
二、负责校办产业有关科技信息、科技成果、各种资产证书等的归档和保管。
三、负责各种会议、接待、联络的组织安排和记录工作。
四、协助处领导起草各种总结、报告、文件、公函等文书工作。
五、负责管理处内印章,处理来信来访。
六、协助处领导检查各个岗位职责执行情况,做好考勤登记。
七、协助处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企业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拟定学校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经济目标,落实各产业单位年度经济责任目标任务,指导各校办产业单位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落实。
二、草拟校办产业单位、商业网点的管理制度、经营目标任务书或经济承包责任合同书,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三、组织对校办产业的创办、撤销、合并、重组、合资、联营以及重大开发投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或论证,提出意见或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校办产业的指导,信息服务和协调产业单位内部、外部关系等工作。
五、对校办产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对校办产业科技开发项目及其产业化成果进行登记、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副的领导下主持本科日常工作。
二、草拟校办产业单位、商业网点的管理制度、经营目标任务书或经济承包合同书,并具体负责监督执行。
三、参与制定学校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各产业单位制定年度经营计划并监督落实。
四、协助处领导组织对校办产业的创办、撤销、合并、重组、合资、联营以及重大开发投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或论证。
五、对校办产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六、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采购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和自治区采购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制度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日常宣传采购制度和采购业务知识,维护学校集中采购网页,发布采购信息;
三、及时了解拟购项目的供应渠道和市场情况,根据采购有关规定确定各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
四、协助申购单位完善采购方案,审查申购计划;
五、负责对纳入采购管理范围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申报采购工作,办理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所有事项;
六、负责校内集中采购文件的编制,组织开标、评标等;
七、引导、协调和监督采购合同的签订及项目验收;
八、受理采购业务咨询服务;
九、负责所有采购项目档案归类、整理、保管和归档;
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副的领导下主持本科日常工作;
二、参与制定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制度及实施细则;
三、负责了解学校各类采购信息,并及时掌握拟采购项目的货源、性能、质量、价格等信息;
四、负责汇总各申购单位采购计划,并做好采购计划安排;
五、审查采购单位的采购报批材料、手续是否完备,资金是否落实,负责编制采购文件及相关材料上报;
六、参与开标、评标会;
七、协调解决采购工作中产生的质疑和矛盾;
八、负责学校集中采购的其他管理事务;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资产财务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校办产业产权、资产运营、资产受益管理。对资产的使用效率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经营性资产的保值与增值。
二、协助企业管理科落实各校办产业的经济目标任务和商业网点招标出租工作。
三、拟定校办产业、固定资产和商业网点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负责监督执行。
四、按学校授予的管理权限,负责对校办产业的财务运行实行管理与监督,编制季度和年度财务汇总报表。
五、具体负责校办产业年度利润分配、商业网点收益以及其他经营性收人资金的核算、结算及管理,办理校产管理处内部的财务业务工作。
六、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和统计,实行帐、卡、物科学管理,编制固定资产报表。
七、负责办理全校固定资产购人、调拨、转让、出租、报废的审批手续,参与基建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办产业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查、考核及聘任工作。
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分管副的领导下主持本科日常工作。
二、参与制定校办产业、固定资产和商业网点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具体负责监督执行。
三、具体负责校办产业年度利润分配、商业网点收益以及其他经营性收入资金的核算、结算及管理,办理校产管理处内部的财务业务工作。
四、编制校办产业月度、季度和年度财务汇总表。
五、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和统计,编制固定资产报表。
六、具体办理全校固定资产购入、调拨、转让、出租、报废的审批手续,参与基建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
七、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理工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职责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高校物资供应与管理的法令和学校的办学理念、发展规划及校、行政的决议决定,负责拟定学校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管理制度和采购招标、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率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与报废处理工作,防止学校资产流失。
三、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物资的招(投)标、签约、采购并组织验收工作。
四、负责组织开展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评估和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核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
五、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调拨、转让工作;协助开发利用学校闲置资产。
六、负责学院资产管理年度目标考核,协助全校公用房产使用效率的监测和教学、科研实验室设备使用效率考核工作。
七、负责建立学校资产实物帐卡及其数据库、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统计上报、档案资料立卷移交工作;受理归口本部门的信访、投诉工作。
八、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国有资产管理处岗位职责
1.在校长及主管校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工作的方针、、法令,坚持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
2.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 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工作。
4. 组织学校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和物资材料等项目的采购招(投)标、签约与违约索赔、验收工作。
5. 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盘活学校的国有资产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全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6. 负责学校的资产评估、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
7. 做好全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加强物资队伍的建设。
8.负责全处“四防”安全和档案管理及卫生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岗位职责
1. 协助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协助根据学校工作计划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工作。
3. 协助组织学校仪器设备、办公家具和物资材料等项目的采购招(投)标、签约与违约索赔、验收工作。
4. 协助做好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盘活学校的国有资产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全校国有资产的优化配置,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5. 协助做好学校的资产评估、清查、登记、统计报告等工作。
6. 协助做好全处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好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全处工作人员的思想觉悟、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根据管理和服务的要求加强物资队伍的建设。
7. 协助负责全处“四防”安全和档案管理及卫生工作。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维护国有资产的完整。
2.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资产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 负责学校的土地、公用房屋、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评估、清查及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在用仪器设备等物资的检查、核对工作,保证帐卡物相符。
4. 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数据库管理工作,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调剂、使用人变更及报废手续,真实、准确、及时地做好学校各类固定资产的统计和相关报表工作。
5. 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和办公家具等资产的验收、调整、索赔工作。
6. 负责大型仪器设备的绩效考核,提高大型仪器设备利用率。
7. 负责处工会、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物资供应科工作职责
1.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仪器设备等采购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根据学校批准的仪器设备等物资购置计划组织招标、谈判、考察、合同签订等工作。
3. 负责采购、外资贷款采购招标计划申报工作。
4. 负责合同规定质保期内仪器设备的维修工作,保证采购物资的使用质量。
5. 积极主动了解掌握市场动态,做好仪器设备等技术信息及资料收集工作,为全校教工提供仪器设备等采购咨询服务。
6. 根据校领导指示负责全校非教学科研设备的论证工作。
7. 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办公家具采购的付款工作。
8.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 负责国资处党建和党员日常管理、教育工作。
2. 负责做好国资处行政事务性工作,包括办公自动化、书面公文的收发、传递、催办和归档;负责报刊信件的收发工作;负责考勤、节假日值班安排、离退休人员慰问以及办公用品的申报、购置、领取工作。
3. 负责做好处内外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协助领导贯彻落实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4. 负责国资处网站建设、资产管理系统维护、网上信息发布、各类总结及数据上报等工作。
5. 负责零星物资采购、招标及外资贷款合同签订、管理、维修,负责各种进口设备的免税进口手续办理、资料归档及管理等工作。
6. 负责国资处印章的管理。
7. 负责做好来访人员及对外联络的服务工作。
8. 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的条形码打印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九、农业大学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能及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法令、法规以及上级部门及其学校、行政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学校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3.负责组织学校仪器设备、器材、家具等设备设施的招标采购,做好采购以及进口仪器设备的海关免税、商检、索赔等工作。
4.负责组织全校固定资产的验收、帐务管理及网络化管理;对闲置资产进行调剂与调拨处置,仪器设备的维修和报废工作,负责全校行政设备、空调的安装管理。
5.负责学校职工住房的产权产籍管理;负责周转房的分配、调整等日常管理;负责对全校公房提出调剂和配置方案,积极落实公房有偿使用改革;参与学校房屋建设、改造、拆除、验收等有关论证工作。
6.负责学校国土资源管理,推进学校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学校土地资源,推进土地有偿使用,提高学校国土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7.组织全校固定资产的清产核资、年度统计、报表等相关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对校内经营单位占用和使用学校国有资产或学校资源的界定与评估工作,实施国有资产非经营性转经营性的全程管理。
8.参与学校国有资产投资论证、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等工作;负责组织非转经资产的评估、投资和审批工作。
9.负责全校进口仪器设备、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购置论证、投资效益评价与运行及技术档案管理;负责全校计量仪器设备的送检与管理;负责全校剧毒药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统购管理工作,对剧毒药品、易制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及使用的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负责全校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年检等相关工作。
10.完成校、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处办公室岗位职责
1、制定处内行政管理制度,包括行政办公系统查阅、上传下达和公章的管理,协调处内各科事务性工作;
2、拟定学校相关国有资产管理、处内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负责本处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示报告的起草以及公文等资料管理、归档工作;
3、负责本处经费本及办公用品管理,并根据有关规定承办经费核查、记帐、报帐等工作;
4、承办本处职工奖金、津贴、个人所得税等经费收发工作;
5、负责本处人员的考勤及加班登记,安排节假日值班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组织全处职工参加学校及本处的集体活动;
7、协助本处网站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8、完成处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及其它一些日常事务性工作。
9、负责全处资产类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
招标采购科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物资工作的、法规;
2、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起草设备和物资招标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3、根据学校批准的物资购置计划及招标工作的有关规定组织采购工作;
4、负责办理进口设备免税、商检等业务工作;
5、负责招标采购的申报、落实工作;
6、协助新进物资验收工作,在“三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负责与厂商联系维修或更换;
7、掌握了解市场信息,向各单位提供咨询服务;
8、完成有关统计报表和处交办临时性物资采购工作;
9、完成采购物资的报帐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房产管理科岗位职责
1、起草学校有关公房管理的规章制度;
2、加强公用房屋资源的确定,建档工作,及时上报学校各类公房使用情况;
3、参与房屋改造、建设、验收工作,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4、制定公有房产配置计划、资源分配和定额核算等工作,审核各单位用房情况,审查并签订用房协议;
5、负责全校教职工住房的管理,协助安置房分房工作,并准确上报教职工的住房情况;
6、做好教职工房屋产权申报、、审核、计算、验证工作;
7、制定周转用房管理细则,核算周转用房租金;
8、负责核算职工住房补贴;
9、负责办理教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管理科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2、拟定学校固定资产、仪器设备等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3、负责组织学校的固定资产登记、分析、研究统计汇总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各类统计数据报表。
4、参与拟定各类设备及设施的配置计划,依据资产数据库管理平台,结合实际情况提出可行性建设方案。
5、负责新增固定资产验收入账,承担固定资产调拨、报失、报损、报废及处置等工作。
6、负责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期调研、论证、审批、开放共享平台及效益考评等工作。
7、负责固定资产日常监督管理及年度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对帐和固定资产清查等工作。
8、协助各学院、实验室开展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并承担公共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工作,如电梯等特种设备的管理。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危险品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学校的各项法令 、法规,建立健全学校实验材料和危险品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相关实验室申购实验材料及危险品的审核和报批等;
3、协助做好实验材料和危险品的购置的相关工作;
4、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到实验室检查危险品、特种设备使用安全情况,并出具相关报告;
5、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联系,并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6、负责实验材料和危险品的帐物管理、领用和发放工作;
7、加强实验材料库房的管理工作(库房整洁,危险品库要保证安全),要做到账物相符,出入库手续规范,物品发放不出差错,定期盘点。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国土管理科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国土管理、法规,落实校﹑处的各项决策决议;
2、建立健全国土管理科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国土管理 科的工作职责、任务和目标,妥善处理国土管理日常工作;
3、在学习掌握国家和部门土地、法规的前提下,以及对学校土地进行广泛详细调研基础上,起草出台《农业大学国土管理办法》﹑《农业大学土地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规范学校的国土管理与工作流程;
4、根据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17)精神,拟订《关于严禁在校区葬坟的规定》并经学校审批后发文;同时负责牵头组织各相关单位做好去世人员家属特别是拆迁户的慰问工作及殡葬管理法规宣讲工作,严禁校区葬新坟;
5、配合学校及相关单位办理学校农用地转建设用地手续;
6、配合学校及相关单位办理部分土地划拨东方科技学院手续;
7、完善学校用地审批程序,配合基建规划处办理学校基建项目报建相关手续。
8、健全完善国土管理档案资料,尽快建立健全学校国土方面的资料、档案,掌握我校国有土地管理现状和面临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9、建立学校土地电子地图,根据用地信息及时调整地图内容。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学院资产管理处职责
资产设备管理处以国有资产管理、招标采购为主要工作任务,以管理、服务、提高资产的利用率为目标的职能管理部门,学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挂靠资产设备管理处,下设招标采购科、资产管理科。主要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法规,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根据学院整体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管理与实验室建设的发展规划。
3.制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建设以及招标采购的规章制度,并检查督促实施。
4.负责学院物资清产核资工作。
5.负责学院实验室设备和行政物资的计划管理、经费管理、购置管理等工作。
6.负责学院资产的产权登记、调拨转让和报损报废的管理工作。
7.负责学院所有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根据学院批准确立的招标采购项目编制采购计划;组织编制招标文件,起草和办理审签合同和协议,监督合同执行、验收;处理违约索赔事件。
8.负责学科建设与教学条件建设项目的实施。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及论证,根据学院财力编制实验室年度计划、经费预算;组织进口仪器设备及其他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可行性论证和实施;组织申报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作。
9. 学习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成果和经验,提高投资效益。
10. 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做好统计报表工作。
11.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十一、艺术学院资产管理处职能职责
一、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能
(一)资产管理
1、负责学院资产的产权确定、登记及管理,含学院本部的资产, 对产业投入的资产和后勤使用的资产。
2、负责学院国有资产账目管理,学院固定资产清查、核资、入帐及统计、上报工作。
3、负责学院无形资产的开发与管理。
(二)土地房屋管理
1、负责学院土地的规划和管理,土地使用情况分析及数据统计。
2、负责土地使用手续的审核、报批,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与保管。
3、负责学院房屋产籍管理、资料统计、灭籍报批。
4、负责学院公有用房的使用、规划与调配,使用与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5、负责职工住宅的产权管理、房改落实及协助计财处做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缴存和发放。
(三)仪器、设备、家俱等管理
1、落实有关部门资产采购计划,负责学院仪器、设备、家具等采购和授权后的自行采购,配合有关部门对新购置的教学仪器设备进行验收,以及组织对非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2、负责进口仪器设备(含馈赠)的各种批件和免税、商检、验收、索赔等工作。
3、负责大型精密仪器效果考核及设备使用效益评估。
4、负责仪器、设备、家具的调配和转让,报损和报废的技术鉴定及报批手续的办理。
5、负责教学实验材料和办公用品等的采购。
二、资产管理处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
2、做好学院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管理,确保学院国有资产的完整和不流失。
3、负责学院各项国有资产的产权确定、帐目管理、规划调配、使用管理、效益考核、报废清理等项工作。
4、组织制定学院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采购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程序完成各项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办公用品、及大宗物品的采购验收工作。
6、抓好资产管理处全体管理人员的自身建设,对管理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教育,并以身作则,做到公平、公正。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房地产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土地征用、购置使用手续的报批、审核、产权的登记工作。
2、负责学院土地产权证的年检、保管和变更手续的办理。
3、参与学院土地的规划和管理,进行土地使用情况的分析及数据统计。
4、负责学院房屋建筑物、地下管线及其它不动产的产籍管理、资料统计、灭籍报批。
5、参与学院公有房屋使用、规划、调配和监督工作。
6、做好有关土地、房产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
7、负责职工住宅的产权管理,办理房产出售手续,落实房改。
8、参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核算缴存及返还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设备管理科科长岗位职责:
1、在的领导下,搞好资产管理,考核资产利用效益,对日常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
2、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制定本院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3、负责组织学院资产的产权确定、登记及管理,含学院固定资产、对产业投入资产和无形资产。
4、负责学院现有资产的清查核资。
5、落实采购计划,组织设备的招标、采购、验收及调试和监督检查。
6、负责进口仪器设备的(含馈赠)的免税、商检、验收索赔等事宜
7、大型精密仪器的效果考核及设备使用效益评估。
8、负责学院仪器、设备、家俱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的技术鉴定及报批手续的办理。
9、负责全院资产、仪器、设备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10、组织维修人员对学院仪器设备进行维修。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计划统计员岗位职责:
1、在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所有资产的帐目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资产的建帐、建卡、入库登记、报废消帐等项工作。
3、负责全院仪器设备微机管理数据库的日常管理及维护工作,保证各项资产数据准确,帐卡、帐物相符。
4、负责学院各类资产原始资料的收集复制和保管工作。
5、负责学院各类资产仪器设备的统计工作,及时提供上级部门所需要的各类统计报表,按时完成每年向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上报的资产设备统计表及软盘上报工作。
6、负责资产设备总帐与学院计财处设备帐的季度及年度核对工作,确保学院资产及设备帐帐相符。
7、负责资产管理处内务行政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材料供应员岗位职责:
1、物资设备采购要及时、准确、质优价廉,要保证供应,方便基层。
2、对批量、金额较大的物资设备,在采购过程中要学会同审计部门和使用部门按规定的采购程序和采购方式进行规范采购。
3、对错购、重购、质差的物资设备以及在采购业务中发现的其他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上报。
4、参与对新购的物资设备要及时接运,交付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参与仪器设备报损、报废、报修、调配等处置工作。
6、配合处里其他科室做好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大学资产管理处职责
资产管理处是归口管理学校国有资产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1、依照有关、法规,建立健全学校物资设备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国有固定资产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全校物资设备的清产核资和评估的组织工作。
3、负责全校物质设备的计划一级归口管理;负责全校设备的资产账务管理及处置、调拨、报失、报废处理等工作。
4、负责大型、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管理工作:负责日元贷款、仪器购置项目的申报、执行及管理工作。
5、负责全校公用房的分配、调整、管理和监督。
6、参与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参与基建工程的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工作。
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三、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全面负责实验室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行政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实验室、设备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3、统筹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及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制定实验室建设方案,审查设备配置方案,组织大型设备的购置论证。
4、统筹协调实验室用房,协调并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实验室正常工作所需的基本保障条件。
5、负责规范实验室的日常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实验室检查和评价,促进设备完好率、使用率和共享率提高。
6、负责大型设备的开放共享和效益考核与评价工作,负责大型设备开放基金和维修基金立项审批与资助工作。
7、协助人事部门及相关教学科研单位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定编、定岗、聘任、培训及考核工作。
8、代表学校行使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负责房屋、仪器设备、家具等固定资产的验收、登记、调拨、转让、处置,以及学校固定资产的清查、帐卡管理和实验室年度统计报表等工作。
9、负责低值耐用品的验收、建帐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机关行政设备及家具的配置和维修维护工作,负责全校性公共教学设施的配置和维修维护工作。
11、负责物质设备的招投标工作,负责采购和物资设备采购工作,代表学校对外签定购货合同。
12、负责进口设备的批文和报关、免税、商检以及外贸进出口审批手续等工作。
13、负责建筑物防雷设施检测、计量检测、无线设备、特种设备等的管理工作。
14、负责环保检测以及实验室放射源、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废弃放射源及危害性实验垃圾(实验尸体、动物垃圾、化学试剂瓶等)处置的管理工作。
15、负责自制、改造实验仪器设备的立项建设和管理工作。
1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四、文理学院国资处内设岗位及岗位职责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特点和性质,设立八个工作岗位,包括采购供应岗位、技术管理岗位、实验室规划建设岗位、资产信息管理岗位、综合管理岗位、维修计量岗位、资产会计岗位、资产库管岗位。
一、采购供应岗位
1、负责具体实施全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设备和家具的采购招标工作,包括编制采购预算及方案、实施采购、签订合同、验收、申报采购资金、付款等事宜。
2、负责进口免税产品和境外捐赠物品的审核,负责办理进口设备的免税、报关、商检、索赔等手续。
3、负责采购日常工作,包括编制采购预算及方案、申报采购计划、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招标、签订合同、验收、付款等手续办理。
4、参与全校新购设备和家具的提运、中转、安装、调试及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5、参与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和大宗物资采购的可行性论证。
二、技术管理岗位
1、负责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购置和大宗物资采购的可行性论证,汇总分析采购计划。
2、负责全校设备及家具的市场信息调研,收集和整理有关供应商的信息资料,并对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和充分利用。
3、参与全校新购设备和家具的提运、中转、安装、调试和初验工作。
4、负责学校无形资产的管理。
5、参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的技术论证工作。
三、实验室规划建设岗位
1、贯彻落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高校实验室建设的法规,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
2、建立健全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绩效评价制度,促进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
3、建立健全仪器设备预算管理,协调各职能部门的物资采购计划申报工作,指导各教学单位的实验室建设。
4、负责制定全校实验室仪器设备、家具管理制度及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实验室建设的评估工作。
四、资产信息管理岗位
1、负责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的入库、出库、建账、清查、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统计信息管理及上报。
2、负责全校仪器设备及家具资产数据库的数据更新、管理和查询工作。
3、负责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和处置工作。
4、参与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参与有偿使用固定资产保值增值的评估与监督。
5、协助做好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6、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国有资产的动态管理。
五、综合管理岗位
1、负责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的调拔、转让、报损、报废以及残值回收处理工作,组织对待报废的设备家具进行技术鉴定,办理待报废设备家具的报批手续。
2、负责体育耗材、消防器材等物资的采购工作。
3、负责零星物资采购及市场调研工作。
4、负责仪器设备及办公家具的质量跟踪,并定期提交调查报告。
5、负责处内资产管理及档案管理工作。
六、维修计量岗位
1、负责受理全校仪器设备的维修申请,组织维修技术鉴定,确定仪器设备的维修事宜。
2、负责联系计量机构或专业技术人员来校进行仪器设备检查、校验和调试工作。
3、参与仪器设备的报损、报废工作,负责仪器设备有关维修、计量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4、负责仪器设备维修和计量的计划编制及其经费报销工作。
5、参与新购设备和家具的提运、中转、安装、调试和初验工作。
七、资产会计岗位
1、负责审核物资采购和凭证,并按规定办理手续,制定、管理物资设备流动的凭证及票据。
2、负责全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部门办公用品、低值品、易耗品等材料的供应工作,负责有关消耗品的数据统计和仓库的帐、物核对工作。
3、负责处内安全、卫生检查督促工作
4、协助办理采购设备、家具的财务付款及结算工作。
5、负责处办公室的文件资料、书报收发工作。
八、资产库管岗位
1、负责填报有关请购、消耗的数据统计和仓库的帐、物核对工作。
2、负责定期盘点库存物资,按季或半年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清查,按照规定的仓储范围和常备储备定额,及时提请采购补充库存,保证供应。
3、负责全校教学、科研、管理等部门办公用品、低值品、易耗品、实验材料等物品的供应、保管和发放工作。
4、负责做好资产库房的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达到“保质、保量、保急需、保安全”的要求。
5、协助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的调拔、转让、报损、报废以及残值回收处理工作。
二十五、农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制定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分类明细帐的登记管理工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报表,报盘等工作。
3.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数据库管理,对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进行统计评价和动态管理。
4.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的清查、统计、产权登记、年度检查与考评等运行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报失处理及回收利用工作。
6.做好资产的合理配置 ,参与学校大型资产投入项目的论证、竣工验收等工作,对投入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资产责任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8.负责学校用于经营性资产的报批和界定,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各单位国资员的培训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六、大学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资产管理处是在主管校长领导下,代表学校行使资产所有者职能并履行相应责任,负责规划、协调、管理全校资产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为:
1、 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和制度,负责制定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管理实施办法和考核指标;
2、 负责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资产的统计、评价,组织资产评估、清查、处置等管理工作;
3、 负责资产的合理配置和闲置资产的调剂,根据资产的用途或属性,对事业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分别建账管理;
4、 根据国家招标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负责学校的招标管理工作;
5、 负责公有房屋的合理分配、调整;以及校属产权住宅的安置和管理;
6、 负责经营项目开办的论证和履行报批手续,对经营性资产实施投资者监督管理及效益评估;
7、 代表学校通过协商处理与后勤服务实体间的关系,完成学校后勤保障;
8、 编制学校后勤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管理、分配、后勤经费,监督评估服务质量;
9、 负责学校公用房的修缮管理,对已出售教职工住宅需动用公共维修基金的项目进行修缮及申报;
10、 负责全校有毒、有害及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登记、管理,对28种易制毒剂统一采购以及国家强制性检查设备的统一管理;
11、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
为保障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转,资产管理处下设仪器设备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监管科、实验室管理科、节能办等6个科室,1个处秘书、1个安全设施管理专岗、1个洋浦校区资产管理专岗及1个资产综合服务中心。
民族大学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民族大学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3年8月,全处现有职工9人,其中副高职称3人,中级职称4人,初级职称2人。资产管理处下设设备科、资产管理科、校产信息管理科,是代表学校对全校固定资产实施综合管理的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和规定,实施固定资产从采购申报、组织招标、签订合同、验收入库以及清产核资、调剂处置等一系列管理,以积极维护国家、学校的合法权益,不断优化学校的资产配置,努力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为目标,理顺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关系,严格管理国有资产的产权,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民族大学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全校仪器设备等各类资产的账务管理,建立完善学校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验收、核查入账;
3、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校仪器设备等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工作;
4、组织进行校内资产清查、核对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5、负责学校公用机房、多媒体教室、语言实验室等公用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资产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7、协调管理防雷设施工作;
8、完成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校产信息管理科工作职责
1、拟定学校校产信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做好房屋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并完善学校房屋动态数据库,实现精细化管理;
3、负责资产管理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各个科室间的沟通与协调工作;
4、对校办公网发布的信息,及时上报处领导和通报各科室,确保信息渠道的畅通;
5、负责资产管理处网站的制作、日常管理、更新和维护;
6、负责学校校产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核实、上报;
7、负责学校高基报表及各类综合性统计报表的组织、填报、审核、上报工作;
8、做好学校校产信息及综合数据的分析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的指标,提出合理性建议,报学校领导做参考或决策依据;
9、负责资产管理处材料和档案的归档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管理全校土地、房屋、仪器设备等各类资产的实物管理,建立﹑完善学校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建立资产分级管理制度,制定资产使用效益的评价体系,检查和考核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3、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验收、核查入账;
4、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校仪器设备等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报批工作;
5、组织进行校内资产清查、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6、完成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7、负责学校公用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的维护维修的组织管理工作;
8、负责资产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9、完成校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备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省采购条例及省财政厅招标采购暂行规定,制定学校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操作程序;
2、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学校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3、代表学校与采购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办理学校的采购事宜;
4、代表学校与招标公司联系,具体办理招标事宜;
5、负责办理进口技术物资的免税等相关业务;
6、开展市场调研、收集市场信息资料,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各种技术物资的选型、论证;
7、根据招标结果,征询使用部门意见,负责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8、负责招投标文档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七、艺术学院资产管理处机构设置情况及职能定位
国资处作为涉物、管物的部门,是代表学院对全院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的职能机构,资产管理工作是学院“人财物”基础管理工作的“三驾马车”之一,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对学院的国有资产实施统一宏观协调管理,行使全院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租赁权、转让权、处置权等,处理涉及资产的配置、招标采购、处置等相关事宜。
主要管理职能:事业性资产管理,经营性资产管理,仪器设备管理,进口免税设备管理,无形资产管理,物资设备招投标管理。
目前编制5人,下设综合管理科和资产管理科。
一、工作职责:
(一)国资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和上级的决定,负责拟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办法和考核指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院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资产的统计、评价,组织资产评估、清查、处置等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固定资产的招标购置、入帐登记、调拨调剂、监督管理、报废注销等工作。
4、负责学院公用房产、地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学院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基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
6、负责学院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
7、负责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的工作报告、方案、总结、计划、决议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归档工作。
8、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计划、总结、规划及通知等文件,搜集各类文件及规章制定定期汇编成册,做好本处办文、办会及档案管理工作;
(2)本处相关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文件、报刊收发、对外宣传等工作,管好、用好本处印鉴,做好部门考勤管理并协助处领导做好年终考核及职称申报等工作;
(3)负责本处财务请款报销及经费管理工作;
(4)负责本处网站信息的日常更新维护等工作;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和采购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拟学院物资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完善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效率和保密要求;
(6) 负责严格按国家规定和采购管理系统要求办理采购事宜,认真组织办理各项采购方案的选型、论证,采购计划的编制、申报、审批,招投标,合同谈判和签订等有关事宜;
(7)代表学院协调采购相关职能部门办理采购工作,按要求积极协调招标代理机构关系,认真做好委托代理招标各项事宜,协助采购部门做好自主采购竞谈、询价等相关工作;
(8)负责办理进口物资的免税及申报审批等相关工作,收集、统计、整理招标资料, 按月上报工作进度统计报表;
(9)负责按国家有关办理房改及住房补贴工作,认真做好全院教职工住房补贴的申报审批、登记发放及住房补贴管理系统的数据处理工作,妥善处理我院房改房遗留问题;
(10)负责全院教职住房公积金、住房基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每月个人公积金的调整、和代扣、代缴工作及收集、整理、归档房改及住房公积金、住房基金档案资料;
(11)积极协调配合其他科室共同完成全处处务工作,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
(1) 负责管理全院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及经营性资产、校办企业产权的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的职责,建立健全学院资产管理的各项实施细则;
(2) 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分级归口管理制度,制定固定资产效益的评价体系,检查和考核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障全院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负责学院土地、各类公用房产、其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产权变更、统计、评估、年检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4)负责全院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验收、核查入账、账务处理工作,负责监督采购部门对新添置资产招标采购工作完成后合同的履行,组织符合验收条件的采购项目的验收及入账工作;
(5)负责按规定办理学院固定资产的调剂调拨、转让、捐赠、报损、报废等报批工作以及废旧物资的回收处置工作以及回收设备的二次分配,做好报废设备的逐台鉴定、逐台签收入库工作;
(5)负责定期与财务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账账、账证、帐实核对工作,确保账账、账证、账卡、账物相符,按月整理、装订、保管资产的原始凭证及档案,按要求完成收集、整理、装订、归档;
(6)负责各类资产报表的统计、填报和审核以及年鉴的编审工作;
(7)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全院各部门资产进行清理、检查和效益分析和评估工作,保管和分配调剂各部门冗余资产,负责全院资产、仪器、设备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协助基建部门对房屋建筑物的维修改造工作,参与基建项目的验收及入账登记工作,负责基建货物及暂估价材料的招标采购及合同履行工作;
(9) 负责配合使用部门对质保期内的固定资产的维修、退货或索赔工作;
(10)负责学院公有房产、土地资源用于经营、出租的审批及管理工作;
(11)负责对各部门资产管理部相关业务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工作;
(12)建好管好固定资产信息管理平台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计算机建帐、建库、录入、调账、统计分析、数据维护、备份等工作;
(13)负责管好用好本处仪器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
(14)积极协调配合其他科室共同完成全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1、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主持资产管理处全面工作。
2、做好学院无形资产和有形资产的管理,确保学院国有资产的完整和不流失。
3、负责学院各项国有资产的产权确定、帐目管理、规划调配、使用管理、效益考核、报废清理等项工作。
4、组织制定学院各项国有资产管理及资产采购方面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5、组织相关人员按规定程序完成各项仪器设备、实验材料、办公用品、及大宗物品的采购、验收工作。
6、抓好资产管理处全体管理人员的自身建设,对管理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教育,并以身作则,做到公平、公正。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八、戏曲学院资产管理处职责
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7年11月11日,资产管理处设一名、房屋主管一名、资产主管一名。其主要工作 任务是: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采购招投标工作;大额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学院的房屋管理工作;及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一、岗位的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学院的有关固定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2.负责全院新年度固定资产的购置、立项计划,定期向主管领导报告仪器 设备的运行状况;
3.监督、协调全院固定资产的验收、入库、入帐、登卡等工作;
4.对全院固定资产的清查、登记、统计报告进行监督、检查工作;
5.对全院固定资产的领用、上交、报废、丢失、损坏进行协调处理;
6.及时向院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资产管理岗位的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2006年第36号令),加强我院固定资产的管理。
2.与计划财务处密切配合,共同管理好、使用好我院的固定资产,使固定 资产发挥其在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的最大效能,使其在条件可能的情况下,进行增值,为学院创造出更大的效益。
3.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宣传工作,对我院所属各职能处室定期进行宣 传,把国家有关及管理的重大意义宣传到每个管理者,使大家共同关心我院的资产管理工作。
4.进一步加强对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该项工作每年至少举行一 次,向院所属部门讲解管理专业知识,使管理者熟悉所管理的资产。
5.逐步建立固定资产整合、共享共用机制,建立和完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 信息系统,对单位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监管。
6.逐步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的有效性的评价机制,对 单位固定资产实行绩效管理。
7.逐步推动我院所属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工 作,优化配置,推动资产的共享、共用。
8.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全院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做到资产的账账、账 卡、账物相符。
9.做好统计报表工作,为上级部门及领导提供详实的数据。
10.在管理过程中逐步健全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完善管理程序,使管理工 作更加科学化。
三、采购及招投标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对于采购工作制定的法律法规,掌握有关操作程序。
2.做好服务工作。在实际操作中,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项目的前期 调研、评审及采购申报及执行等工作。
3.认真执行国家在采购招投标工作中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为 学院把好采购关,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4.虚心学习兄弟院校的先进管理经验,把兄弟院校的先进经验应用到我院 的管理工作之中。
5.与计划财务处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年度的计划,如期完成我院的采 购工作及招投标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四、房屋管理岗位职责
1.根据国家有关房屋土地管理的方针、法律法规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有 关规定,依法行使对学院房屋的管理。
2.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实行货币化管理后的全院教职工的房屋货币补 贴工作。
3.负责本单位教职工住房调查情况的核实统计工作。
4.负责对学院教职工产权房屋调整后已发房产权证的更换程序及代办手 续。
5.负责学院教职工的供暖费、物业费的核实及支付工作。
6.负责学院教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后供暖费的核实及发放工作。
7.负责居住平房的教职工年度煤火费的核对及发放工作。
8.负责学院房产档案的汇集、整理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九、医科大学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
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是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主管校长的领导下,以设备、材料等物资管理工作为管理目标的职能机构。服务于科研和教学,负责教学、科研实验仪器及实验材料的计划、供应、调拨、分配、监督、检查、维修、计量等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学校的有关方针、、法令、法规。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仪器设备等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并负责检查督促实施,实行规范化管理。
2、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医疗工作的整体发展规划和学科建设实际需求,在定期调研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协调拟定仪器设备的装备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指导并管理采购、储运、保管、发放和报废回收工作;主持或参与设备和材料的招标工作;负责宏观各种办公、教学和实验设备,优化资源配置。
4、负责全校在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宏观管理;提高仪器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建立健全设备帐、卡,制定设备材料等物资统计报表和仪器设备技术档案的立卷、归档。
5、主持学校从国外进口仪器、器材的计划、论证申报、定货合同、报关、商检等项工作。
6、负责全校仪器设备的维修、报废和处理工作。
7、收集、研究国内外医学及相关学科技术及仪器设备的情报与信息,为使用科室做好技术咨询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做好处内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人事、培训、岗位考核等项工作,加强廉政建设。
9、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
资产管理处
1、主持资产管理处的全面工作;
2、对处政治思想、廉政建设和行政管理负总责;
3、依照学校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制订本处工作计划;
4、根据学校年度财政预算(包括各种项目的预算), 安排年度设备及实验材料和试剂费;
5、根据处基本职能,组织全体员工实施和落实工作计划;
6、对材料、药品和实验设备的采购、维修、管理和报废负总责;
7、负责处的人员队伍管理、培训,人事调配等行政工作;
8、对防火等安全与计划生育负总责;
9、对各单位临时发生的与资产相关的物质需求进行处理。
10、负责金额大于3000元的各项物资采购维修等的审批。
资产管理处副
1、配合搞好资产管理处的全面工作;
2、负责日常考勤等行政管理工作;
3、负责实验材料、药品的计划、采购和管理;
4、负责实验教学设备的计划、采购和管理;
5、负责自购实验设备的审批;
6、负责实验设备的维修、管理和报废工作;
7、负责实验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进口设备免税工作;
9、负责防火等安全工作;
三十、财经大学资产管理部岗位工作职责范围
职责范围
1.主持全部全面工作;
2.分管部办公室。
副职责范围
1.协助工作;
2.负责房产管理、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管理、经营性资产管理及党建、群团工作;
3.分管房产管理科、住房货币化补贴管理办公室、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副职责范围
1.协助工作;
2.负责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及老干(离退休人员)工作;
3.分管计划管理科、物资设备管理科、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
部办公室职责范围
1.负责本部计划、总结及其他相关材料、报告等公文起草、各项会议通知、会务资料的收集准备和上传下达等有关工作;
2.负责本部宣传工作;
3.协助部领导做好各科室之间业务工作的协调;
4.负责各类文件的处理、催办和有关文件的归档工作
5.缮印工作;
6.负责全部的日常考勤,文件、报刊收发,生活福利、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工作;
7.负责本部网站建设、网络信息发布和网站内容更新工作;
8.做好与有关业务协会等社会团体的联系工作;
9.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计划管理科职责范围
1.负责制订计划管理的各项制度和管理办法;
2.负责起草本科室当年度(学期)工作总结、制订下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3.负责编制和下达物资设备采购计划;
4.负责审查物资设备采购项目经费预算,督办采购项目执行;
5.负责与校内相关计划管理部门的联系和协调;
6.参与重要预算项目的论证、申报、立项;
7.负责本部所涉采购合同的审查审计、签章及管理工作;
8.参与建设项目的过程监督和中期检查管理;
9.负责建设项目的考核和评估;
10.负责办理相关项目的资金核算、结算业务;
11.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物资设备管理科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拟定全校性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起草本科室当年度(学期)工作总结、制订下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3.负责全校物资设备的入库、建帐、建卡及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对全校国有资产现状、存量、增减变动的清查、登记、统计等日常工作;
5.负责办理学校物资设备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以及残值回收上缴工作;
6.负负责建立全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管理;
7.负责组织对全校教学、科研、办公及其它使用方向设备的使用率及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效益的评估工作;
8.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实验室的评估工作;
9.做好需由本部负责维修的物资设备保修期外的技术维修管理工作;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中心职责范围
1.制订全校实验室设备管理办法;
2.参与实验室建设项目及设备采购的论证和申报立项工作;
3.负责实验教学设备的统计、使用效益的评价、调剂等工作;
4.负责组织对实验室仪器设备维修、报废论证工作;
5.受主管校领导和指派,做好与上级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工作;
6.撰写本中心的工作总结,制订工作计划;
7.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房产管理科职责范围
1.负责对学校各类房产进行管理,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2.负责起草本科室当年度(学期)工作总结、制订下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3.负责学校公共用房(教学、科研、办公用房)和教职工住房、学生宿舍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统计工作;
4.根据学校房产管理规定,负责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教学、科研和生活用房的分配和调整,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学校房产管理档案的归档工作;
6.负责指导、监督教职工周转房的物业管理工作;
7.负责闲置房产和非经营性房产的有偿使用管理;
8.接受有关职工住房问题的咨询、申请,解释学校房产管理的及规定;
9.落实解决已购房屋的产权工作;
10.负责全校房产的白蚁防治工作;
11.负责学校非经营性房产产权、产籍管理;
12.负责周转房出租的相关事宜;
13.负责做好校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
14.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房货币化补贴管理办公室职责范围
1.根据学校和国家相关,拟订学校住房货币化改革方案及相关配套制度;
2.负责起草本科室当年度(学期)工作总结、制订下年度(学期)工作计划;
3.负责收集和管理全校教职工历年福利分房、货币化分房信息库;
4.负责实施国家、省、学校关于教职工住房补贴的;
5.审查核定住房补贴申请,完成教职工住房补贴预算,协助财务部门办理住房补贴汇缴、决算及支取工作;
6.负责做好校房改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日常工作;
7.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进行监督实施;
2.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统计、评估、检查、学校收益的催缴等产权管理工作,明晰学校内部产权关系;
3.调查研究学校各类经营性资产的现状和变动情况,参与学校拟开办的经营项目论证,监督经营性资产的使用和保值增值情况;
4.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申报、划转,评估、评价和考核及监督检查等管理;
5.撰写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的工作总结,制订工作计划;
6.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十一、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职责
财经大学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3年9月,与原总务处合署办公,2006年7月学校机构调整后,资产管理处成为专门管理学校国有资产的行政职能部门。 作为行政职能部门,资产管理处下设房地产管理科、资产管理科、采购管理科(设备采购与招标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4个科室,目前在编人员13人。
资产管理处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对国有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 建立健全学校资产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和处置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适应学校资产管理的转变,对学校资产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三、 负责全校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进行产权登记。
四、 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全校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
五、 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宏观管理,办理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和出借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六、 负责学校及上级拨款的集中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建立、健全学校的采购职能,落实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职责。
七、 对全校房屋及土地进行统一管理,合理统筹学校办公用房和职工周转住房;负责学校的房改工作,处理遗留问题。
八、 归口管理学校人防设施,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核报批、建设维护、宣传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平战结合的工作方针,完善人防信息库建设。
九、 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资产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资产管理处将以为教职工服务为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组建学习型部门为理念,努力建设一只价值取向一致、愿景追求共同的“团队”,努力建设制度化、流程化、信息化、人性化的服务型处室。
三十二、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职责
资产管理处成立于2005年5月。代表学校行使资产所有权的管理。下设三个科:设备科、采购科、土地房产科。
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定学校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产权管理
负责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及学校其他资产的产权界定、登记、统计、评估、检查等产权管理工作,明晰学校内部产权关系。
3、资产报告
及时跟踪和掌握学校各类资产的使用和变动情况,组织学校资产的年检工作,编制学校资产汇总报告,全面、及时、真实地反映学校资产变动及效益状况;按照上级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4、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参与由学校国有资产、资金投入的经营项目的论证,负责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的初审、监督、检查,监督各类非经营性资产的使用效益等情况。
5、仪器设备管理
参与各种平台建设的计划制定工作;负责组织对教学、科研等方面仪器设备配置计划的实施,负责对行政办公方面仪器设备的计划、招标、采购;负责对所购仪器设备及物资的验收、登记、调拨、转让、报损报废审定以及维护监督与维修协调等工作;承担进口设备的进口业务和管理工作。
6、土地及房产工作
负责公有房屋及土地资源的确权、变更登记和资料归档工作,完成与房屋及土地相关的工作总结、报表编报工作;参与公有房屋建设、土地利用及大型修缮项目的规划论证,并做好相应的备案工作;参与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负责公有生活用房的管理;负责房屋、土地等资产的租赁、清退等管理工作;协同参与房屋工程验收等工作;监督并评估各公有房和土地使用单位公有房产和土地的使用状况,并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违规和违法者进行处理,依法维护公有房屋和土地资源的完整;负责对因校办企业转制、后勤社会化改革等引起的房地产权益变化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7、公有树木、植被资产管理
负责对学校公有树木、植被等资产确权,并参与购置、处理等工作;监督有关部门对公有树木的建档工作。
8、家具及物产管理
负责教学、科研、行政所用家具、材料、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大宗批量物资的招标、采购、供应及管理工作。
9、业务培训
对各资产使用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并组织相关培训。
10、其他工作
根据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工作需要,参与制定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以及实验室设置、调整、撤销论证等工作。
三十三、工业大学资产管理处处内科室及职责划分
资产管理处下设四个科室,处内科室负责人职责如下:
(1)资产管理科科长:主要负责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及管理使用效能考核评价与激励。具体工作包括:①学校土地权属管理;②学校公房配置与使用绩效管理;③学校各类教学仪器设备及办公设备、设施的管理;④对于采购各类资产的验收、入库及账务各类等;⑤学校其它公共资产的使用绩效管理;等。 条件要求:符合聘任条件、工科背景、管理协调能力强,等。
(2)设备管理科科长:①协同资产管理科参与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后的验收、入库及账务管理工作;②大型仪器共享建设及管理(各学院教学实验中心、省及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中心等设备购置后的使用、运行及管理的机制建设与维护、使用效益考核及相应的激励机制配套建设,等);③开放测试维修基金的申请审批;④本部门网页、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使用过程中的更新维护工作,等。
(3)招标中心秘书:主要负责包括,具体承担招标采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工作有:①负责拟定招标采购工作管理办法及各类招标文件;②审核各类采购项目(包括零星采购),拟定采购方式。对需要招标的采购项目,确定招标的方式。重大项目(预算经费在100万元以上)及特殊采购方式,报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组组长审批;③负责对学校各类招标项目及其实施进行组织和协调;④负责对招标项目内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等进行初审,发布招标项目信息公告,接受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投标文件;⑤负责开标、评标、定标的会议组织工作,根据评标意见组织对投标人进行资质、业绩审查和项目考察,发布中标公示和中标通知书;⑥负责建立各类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库,会同监察处组建评标专家组;⑦参与各类招标项目技术、商务谈判,参与招标项目合同的审核和会签工作;⑧负责与校内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评标记录和中标合同书等资料的归档工作,等。
(4)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①处内综合事务;②处内综合性文档工作;③信息的上传下达及部门间、处内科室等沟通协调工作;④阶段性统计、基础性数据更新及年报工作;⑤协同资产管理科做好网页管理及通讯报道等工作;⑥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十四 大学资产管理处机构职责
1、负责学校仪器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验收、入帐、调拨、转让、报废、报损、报失、回收和处置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产权登记、清查、评估及使用的管理、维护、监督和检查,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归口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进口仪器设备的免税、商检、验收及索赔等工作。
4、负责学校实验室开放、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的建设。
5、协调学校实验室建设的相关工作。
6、负责学校公用房的配置、调整、管理与服务工作。
7、负责学校经营性房产的开发、管理工作。
8、负责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以及发放工作。
9、负责学校青年教师公寓周转房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10、负责与资产管理相关部门的业务衔接、数据报送等工作。
三十五、农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职责
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学校统一占有、分级使用管理的管理。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资产处”)为一级管理机构,代表学校统一归口管理学校国有资产,并负责学校的固定资产(不含图书资料、文物和陈列品)、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和长期投资管理;财务处负责流动资产、有价证券管理;科技与产业处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对校办产业资产监督管理;校园建设与管理处负责学校土地和种植物管理;图书馆负责本馆及校属各单位、部门的图书资料管理;档案馆负责文物和陈列品管理。各单位、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部门所使用国有资产的直接管理。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作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的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拟制或组织、督促相关管理部门拟制学校各类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办法,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资产购置、验收入库、维护保管等日常管理;负责学校资产的账卡管理、清查登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学校存量资产的有效利用。
(三)办理学校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等事项的报批手续。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向其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代表学校对外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