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
HONG GUAN JING JI GUAN LI
○莫凡
提高我国科技创新水平的思考
“十一五”期间,我国科技创新成效显著,取得了载人航天、探月工程等巨大成就,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民生改善和提供了重要支撑。“十二五”期间,我国依然面临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任务。创新分配绩效和创新成果应用对提高一个国家科技创新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直接影响到科技创新的成败,是提高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不容忽视的重点。
把握创新分配绩效关键因素,
提高创新水平
通过对我国260余家创新型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调查,结合理论建模、统计分析和结构方程拟合发现,影响分配绩效的5个关键因素是:贡献系数、参与度、风险水平、相对低位和分配流程。贡献是一个组织对合作研发创新项目投入资源的数量,对分配结果有突出影响;参与度则侧重从合作各方的主观意愿上反映合作动机与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准则,进而影响其对于成果应享有的份额;风
险水平强调了必须考虑各方因合
作而承担的不确定性,并给予相应
的补偿;相对地位则突出了合作各
方在资源和信息不对称上将影响
到分配绩效;分配流程反映了在具
体实施权益分配中的各种制度和
环节的设计,并对权益分配结果产
生影响。研究表明,贡献系数对权
益分配绩效有直接作用,参与度、
风险水平和相对地位通过分配流
程对权益分配绩效产生影响。
1.突出贡献在权益分配中的
主导地位,寻找合理衡量各方贡献
大小的思路和方法。以各方对所取
得成果的贡献大小作为合作研发
创新权益分配的依据,已经取得共
识。更有价值的是,贡献系数不受
其他因素的作用,可以单独对分配
绩效产生作用;同时,贡献的突出
作用和度量贡献的方法缺失形成
了鲜明的反差,这个矛盾是制约该
因素发挥作用的主要瓶颈。目前,
衡量贡献的主要方法是协商谈判。
建议不但对各方投入资源和最终
可能取得的成果进行分析,而且要
注意预测项目进程中各种因素动
态变化对各方贡献和创新成果的
影响,并体现在研发合同中。贡献
资源中的无形资源量化是难点,因
此,协商谈判理论和博弈论常被用
于解决合作研发创新中的权益分
配问题。基于不对称的纳什协商模
型从合作成员的满意度出发,以投
资额和风险作为产学研合作权益
分配的重要依据,建立科学、合理
的权益分配方案,可以作为计算分
配比例的依据。
2.从优化分配流程入手,改进
各项制度、环节的设计和执行过
程。分配流程在影响权益分配绩效
中具有双重作用,既直接关系到分
配的具体实施,又作为桥梁,承担
着体现和反映参与度、风险水平和
相对地位等影响因素作用的职能,
把不可见的影响因素显化为可以
操作的合同条款。分配流程管理是
追求细节、繁琐复杂的过程。首先,
要突出集中统一的知识产权管理
,完善的机构和制度流程框
架。建立专门机构对研发流程进行
管理,可以充分借鉴发达国家在合
作研发领域的先进经验。发达国家
较强的竞争力,与这些国家具有比
观察与思考
492011年第3
期
HONG GUAN JING JI GUAN LI
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法
律保护体系密不可分。美国讲求全面管理,把人员聘用、研究开发和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许可合同的签订与实施、发生侵权后的诉讼与调解等,都纳入知识产权管理的工作范围,并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德国致力于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企业、员工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法律保护体系,积极实施了以企业为主体、以专利为重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其次,要走合作开放的道路,促进知识产权成果应用及产业化和市场化。单个组织采取知识产权开放,通过知识产权交易将其拥有的高质量知识产权资产许可给其他单位,在知识产权监控下获得高额知识产权许可费,可实现技术优势企业和市场优势企业的知识产权合作和优势互补,加速技术扩散速度,缩短创新周期。
3.从系统角度,探索更为公平合理的分配方案。全面考虑、系统分析、综合解决应该是优化分配绩效必须遵循的原则。每次合作研发的成员、对象、过程、成果各不相同,没有一种固定的分配模式适用于全部情况。建议建立专利联盟,将参与合作的多个主体进行捆绑,利益风险共担。采取构建“专利包”整体保护的方式,有效地保护全部知识产权成果,提升合作者的最大利益。各方协商决定成果的归属和权益分配应遵循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任何一方都不得谋求,更不应非法垄断合作研发成果。另外,当实际权益分配明显有利于某合作方时,该合作方应适当让出一部分利益补给地位明显偏低的成员,以谋求共同发展。
努力挖掘合作创新成果,
提高应用水平
1.加强对成果申报的知识产
权保护管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
来,直接面对国内外的技术、人才、
市场竞争,知识产权日渐成为一项
国外企业压缩我国企业成长和发
展的长期性、战略性工具和手段。
这就需要加强合作研发创新在成
果申报前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特
别是基础研究和高新技术领域。在
申报前,一定要求进行国内外相关
成果检索、完成相关知识产权保护
后再申报。据报道,我国如863计
划的个别所谓研究成果,已经成为
国外用来进行技术再开发、采取知
识产权保护、迅速实施产业化,并
进而占领我国和国际产品、技术市
场的重要技术来源。具体的保护方
法上,如果属于领先国际的技术,
需要作为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保
护的,不宜申报各种奖励;可以申
报的,如果有需要以专利形式保护
的项目,务必申请专利保护,必要
时递交申请。
2.把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战
略需求作为成果应用的主要目标。
要推动各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
校等,尤其是作为创新主体的企
业,更多地关注国家鼓励、支持的
先进创新技术和产业,适时调整经
费、科技人员、设备设施等研发资
源,更好地聚焦于国家所引导的战
略型、基础性和自主型产业技术,
有力促进国家创新战略的实施和
实现。通过国家科技奖励,可进一
步引导企业合作创新的方向,也是
对科技创新成果的肯定和认可。重
点要针对国家列入重大科研创新、
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支持产业方
向的项目科技成果。在国家科技奖
励评审的指标体系中,研究、论证
增加相关的评价指标,明确其权重
比例,以保证其可以持续、稳定、顺
利地在国家科技奖励制度中得到
落实。
3.加强合作创新成果的推广
与应用。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数
据库,将适合公开的成果、主要创
新内容、应用范围、知识产权状况
等相关信息,全面、及时、详细地向
全社会公开,使获得国家科技项目
为公众所知、为社会所用,有利于
促进相关科技成果的实施、应用和
转化,从而为国家和社会创造价
值、为成果开发和创新单位增加效
益。建立科技成果与公共资金
投入项目相挂钩的联系与协调机
制。对此类产、学、研项目的立项、
审批或给予相关支持时,要求
首先检索、对比在其相应领域是否
存在已经获得国家科技成果认定,
并要求优先支持实施应用这些相
关成果的项目。对实施国家科技成
果的项目、单位或个人,各地(省、
市、自治区等)一级研究给予支持
和鼓励,如,以项目形式结算
的税收、专项资助等,促
进对科技成果的应用和实施。同
时,研究国家科技主管部门、科技
奖励主管部门、相关计划项目审批
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专业
组织等推进上述工作的协调机制,
以保证上述工作可以顺利实施和
推进。□
【该文得到“十一五”国家科技
支撑计划重大项目(项目编号
2007BAG02A00)资助】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经济与
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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